教育体制改革中的教育公平问题
2015-05-30廖蓓芬
廖蓓芬
摘 要:作为我国教育体制改革中的一项顽疾,教育公平问题在我国教育事业中一直都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而教育公平对于每一个家庭、乃至每一个公民来说,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它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环节和途径。本文通过对现行教育体制中教育不公平现象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如何在教育体制改革中实现教育公平,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建言献策。
关键词:教育公平;教育体制;改革
1、引言
众所周知,教育公平对于提高国民素质、促进国家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1948年,联合国在《世界人权宣言》中明确指出,教育公平是公民享有的基本人权[1]。我国政府在1986年就已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年对义务教育法进行了修订,新增了不收取杂费的规定,2007年正式实施对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全部予以免除,到2007年底九年义务教育覆盖范围超过我国99%的地区,2010年教育公平问题被列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可以说,我国教育事业经历了几十年的发展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教育公平问题也得到了初步的解决,但教育公平问题没有得到妥善处置,地域、城乡之间教育不公平问题仍然十分明显,这无疑会影响到我国和谐社会建设。推动教育体制改革、解决教育公平问题,对于促进我国不同地区和阶层教育的均衡发展、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的公平公正而言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教育体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总体而言,我国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在以下几个方面仍存在不足:
(1)区域之间教育发展不平衡。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自然条件的巨大差异,我国不同地域之间的教育发展非常不平衡。东部沿海地区由于其自身地理位置以及气候条件的优越性,经济发展迅速,大力投资教育事业,吸引高素质教师,教育事业突飞奋进,211、985高校的很大部分都位于东部沿海地区[2];西部地区由于其恶劣的自然条件和交通不便,经济发展严重滞后于中东部,经济的落后导致了对教育事业的投入不足,难以吸引优质教师资源,久而久之,教育事业的发展就在不同区域之间形成了巨大的差异。
(2)城乡之间教育发展不平衡。尽管九年义务教育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农村基础教育,但受城乡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巨大差异以及长期以来城乡二元制体制的影响,农村教育的发展远远落后于城市,其差距甚至有不断扩大的趋势。根据中国教育统计年鉴的相关信息,在2006年,人口总量占比超过60%的农村地区,其教育资金投入占比仅为23%,与城市教育经费形成鲜明的对比[3]。基础配套设施的匮乏、教育经费投入不足,教师薪资待遇水平不高、职称评聘机会缺少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农村教育的发展。
(3)社会阶层之间教育发展不平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取得了巨大的发展,同时社会阶层之间贫富差距也日益严重。在经济学上,基尼系数用来反映一国各阶层贫富差距,根据国家统计局在2015年1月20日发布的相关数据,2014年我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为0.469,高于公认的0.4的警戒线,其中收入最低的25%的家庭财富总量占社会总财富比例仅为1%[4]。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严重影响了教育公平,不同阶层受教育程度的差距仍在扩大,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是其中的典型。
(4)校际之间教育发展不平衡。在现行教育体制下,即使在同一地域同一城市之中,不同学校的教育发展也很不平衡,以湖北黄冈中学、北京四中、天津南开中学等为代表的重点中学无论是在教育经费还是在师资力量上均远远高于普通中学,校际教育差距显著。同时,由于重点中学的“明星效应”,重点中学可以获取更多的社会资源,甚至获取政策优惠、特殊对待,进一步拉大了校际教育间的差距。
3、教育体制改革中实现教育公平的对策
教育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基础,在教育体制改革中实现教育公平需要从以下方面着手:
(1)加大教育公平法治建设力度。完善教育公平法律法规,依法推进教育公平,充分利用法律工具对教育体制改革进行调控。根据我国广大农村教育发展严重滞后的国情加大对《义务教育法》的完善力度,提高对农村教育的经费投入,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补贴力度,保障每一个农村适龄儿童都能平等地享有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不断完善《教师法》,提高教师的薪资待遇水平和社会地位,吸引高素质人才投身教育事业,大力培养优质教师资源,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缓解我国教师资源短缺、师生比例失调的紧张局面;建立健全跨地区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消除教育发达地区对外地生源的歧视性政策,保障广大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公平,实现教育的公平化、统一化、法治化。
(2)建立健全教育公平财政机制。首先,加大教育经费投入,提高国家财政拨款对教育的支持力度。目前教育体制中,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义务教育在教育经费中所占的比例不合理,高等教育的教育经费比重过高对我国教育公平有一定的负面作用,适当调整各级教育在教育经费中的比例构成,提高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经费比重,经费支出优先分配给义务教育;逐步取消对重点中学的优惠政策和财政补贴,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支持力度,缩小校际教育差距,促进同级学校之间的平衡发展;扩大对贫困地区和贫困学生的资助范围,提高对贫困地区和贫困学生的补贴水平,推动财政补贴覆盖范围全面化和层面多样化。其次,建立健全教育公平执行和监督机制,加强对财政拨款实际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确保各项财政支出落到实处。
(3)加强对教育落后地区、弱势群体的支持力度。现阶段下,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和社会中下阶层都是教育方面的弱势地区和群体,教育体制改革中应加大对这些地区和人群的政策倾斜。首先,政府应推进中西部和广大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努力提高中西部地区和广大农村地区人们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加大对中西部和农村地区的教育经费投入,推动中西部和农村地区的教育水平的提高;其次,政府应关注低收入家庭子女的教育问题,通过政府专项拨款的方式为低收入家庭提供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必要的学习和生活费用,扩大国家助学金、奖学金的覆盖范围,同时呼吁社会各界人士关注低收入家庭的教育问题,提高企业家参与教育事业的积极性,保障低收入家庭子女受教育的权利;最后,政府应加大对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关注,一方面要妥善处理好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另一方面要公平对待城市务工子女,增加进城务工子女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教育环境。
4、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教育事业经历了几十年的发展和改革,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在教育公平问题上仍存在着区域之间、城乡之间、阶层之间以及校际之间教育发展不平衡的问题,通过加大教育公平法治建设力度、建立健全教育公平财政机制以及加强对弱势地区和群体的支持力度,可以更好地解决现行教育体制下的教育不公平现象,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作者单位: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 龙安邦,范蔚.我国教育公平研究的现状及特点[J].现代教育管理,2013,01:16-21.
[2] 劳凯声.教育体制改革与改革伦理问题[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04:1-16.
[3] 蔡淑兰.我国教育改革的困境与文化反思[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2,04:32-35.
[4] 刘思,段丹.试论我国教育体制改革中的教育公平问题[J].科教导刊(上旬刊),2015,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