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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务员工资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革研究

2015-05-30张乐伟李泉

2015年50期
关键词:透明度

张乐伟 李泉

李泉(1990-),男,汉,山东泰安,硕士,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与政法学院,行政管理。

摘要: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反腐力度加大,不仅暴露出许多利用权力获得非法收入的现象外,也显示出公务员工资制度中分配不平衡、工资透明低、缺乏动态增长机制等众多问题。以公务员工资制度角度、历史角度进行分析,工资制度缺乏制度化约束及改革开放前的计划经济模式的影响等深层次原因使得对于公务员工资制度的改革迫在眉睫。合理化的工资分配制度、科学化的指数工资水平调整制度以及公正化的阳光工资制度都在公务员工资制度的改革上起到了相当程度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分配结构;透明度;动态增长;阳光工资

一、背景

自十八大中纪委报告中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八个方面的重要任务以来,党中央深化了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加强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并保持着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在此背景下公务员工资体系中暴露出的种种不良现象激发了社会对其工资分配制度的不满,改革的呼声愈加响亮。

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内容

公务员工资制度,是指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完成本职工作后,国家以法定货币支付给公务员个人劳动报酬的制度。公务员工资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地方津贴补贴(生活性补贴和工作性津贴)、特殊岗位津贴和奖金构成。基本工资里,职务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职责大小,公务员按所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级别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实绩和资历。公务员根据所任职务、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执行相应的级别工资标准,公务员工资制度的执行原则有:正常增长原则。

三、公务员工资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工资分配不平衡:

分别为以下两点:地区间不平衡;职务间不平衡。

(二)工资制度透明度低

体现在:独立封闭的公务员工资制度;低透明度工资制度的保护伞——“三公消费”。

(三)缺少动态增长机制

我国现行《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工资调整是以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及其变动情况作为参考依据的。企业相当人员工资变动情况决定了公务员该不该涨不涨工资、涨多少工资。虽然《公务员法》提出实行工资调查制度,定期对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进行调查比较,并将工资调查比较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依据,但《公务员法》并未对此做出更明确的规定,比如如何具体操作和落实调查结果相关的配套工资增长措施,导致工资定期调查和比较机制长期缺失,让公务员工资改革难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我认为,这也是公务员工资导致基层公务员不满的原因之一,该难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就会削减基层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使各单位部门行政效率得不到提高,难以激发活力。

四、公务员工资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

我国上述问题的存在,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比较明显的原因是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措施和一些好的设想未能落实到位,更深层的原因则是思想认识落后于经济发展水平所导致的体制和机制方面的问题。

制度原因。制度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资管理体制改革滞后于公务员制度改革。现行工资制度建立时,公务员制度尚在初步探索实施阶段,而在公务员制度逐步完善后,公务员工资制度与公务员制度其他改革相比,出现了一些滞后的现象,并且显露出一些不适应新情况和新形势的地方;二是公务员工资制度法制化程度不高,缺乏相应的配套制度做支撑。目前,我国还未制定出一套规范完整的有关公务员工资的法律体系,导致公务员的工资无法得到相应的保障和监督,无法依法管理。同时,缺乏相应的配套制度做支撑,使得公务员工资一直饱受非议,却无法的到合法合理的解释;频频出现的问题,无法得到有效的解决。为此,要加快建立和完善我国公务员的工资评估机制、定期提资机制,规范不合理的工资差距。

五、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对策

(一)合理调整工资分配结构

建立一个合理的公务员薪酬结构,首先要明确基本工资、附加工资和奖金在公务员工资结构中的地位、性质与作用。同时,合理调整工资结构,就是要将公务员工资收入中过高的津贴补贴降下来,适当提高基本工资比例,保持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的占比平衡。建立职务和职级并行的制度,能够让多数基层任务重、能力强的公务员的工资水平相对提高,与同层次工资较高的公务员工资相当。同时,基本工资的发放也应突破现在以级别决定工资的局限,扩展晋升空间,使公务员不提升职务也能通过晋升级别来提高工资待遇,鼓励他们不当官也能继续努力工作,也有助于改变少数地方“副职过多”的现象。

其次,限制部分公务员名目繁多的津贴补贴演变为灰色收入,突出新一轮公务员工资改革“限高”的重心,同时,向处于基层、职务偏低、但业务能力强、承担任务多的公务员倾斜,体现“提低”的重心。最终的目的是,缩小公务员上下级之间、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

更重要的是,建立比较机制,对公务员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工资水平进行定期调查比较,从而为提高公务员工资提供参照依据。同时,实施配套改革,将工资改革纳入到整个公务员体制机制改革中甚至是整个收入分配改革当中。

(二)建立指数化的工资水平调整机制

公务员工资水平不仅要打破自身局限的封闭独立的系统,与市场结合,还要参照同行业的工资水平、消费购买力和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来制定。我国公务员工资调整制定必须要建 立指数化的体系。

(三)建立公务员薪酬的阳光工资制度

1、公务员阳光工资制度的建立

什么是“阳光工资 ”?首先它表现为分配环节光明磊落,有法有据。推行“阳光工资 ”,规范公务员收入管理工作,建立违规发放工资的责任追究制度。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工资、津贴和奖金。这样有利于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减少浪费、遏制腐败。其次,“阳光工资 ” 还表现在其来源上,干干净净,见得天日。来源上不明不白就是公务员“创收”的根本途径。因此,只在“分配”环节寻求规范之策远远不够,在“创收 ” 环节进行截堵才有釜底抽薪之效。

2、公务员工资监督制度的建立

同时,加大对公务员工资的监督力度是建立公务员阳光工资的有效保证。

首先,建立健全财政监管调控机制。其次,公务员应做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本职工作,加强自身作风建设、职业责任、道德素质,严于律己、恪尽职守、勤政爱民、清正廉洁,一切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正做好人民公仆。同时,提高办事效率,做出令群众满意的工作业绩,发挥机关内部监督机制的作用,严肃整治不良作风,才能赢得群众真正的信任与尊重。

公务员工资应调整而非单纯的增长,这不仅需要多方监管,还需要发动群众广泛的监督。当然,民众也应理性对待公务员工资调整问题,通过监督更多的了解实情,而不是一味指责和埋怨,给予公务员薪酬改革更多的理解和帮助,积极建言献策,承担起社会主人翁的责任,使改革更加民主化、科学化,从而推动其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道路。

我国现行公务员薪酬制度虽然存在许多弊端,但通过我们充分的认识和分析,在改革和实践过程中会逐渐弥补这些不足,使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完善,最后不仅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进步,还将使公平与效率的天平维持的更加平衡。(作者单位:1.天津商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 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与政法学院)

参考文献:

[1]武文燕.我国公务员薪酬制度之改革试析[J].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3):20卷.

[2]王念,唐艺.我国公务员薪酬制度创新研究[J].生产力研究,2014(4).

[3]李宗政.我国公务员薪酬制度的问题及对策[D].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

[4]贾玥.公务员薪酬制度改革评析[N].2014.09.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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