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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育:文学教学的核心与灵魂

2015-05-30佘红云

安徽文学·下半月 2015年6期
关键词:美育文学教学

佘红云

摘 要:文学是审美教育的主要载体与途径。文学作为审美的艺术,其认识功能、教育功能必须通过审美功能来实现。正是基于此,必须在文学教学中高度重视文学的审美教育功能,以审美教育为中心,在解读文学知识的同时注重审美渗透,熏陶濡染,实现对学生情感的熏陶、人格的塑造,从而真正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关键词:文学  美育  审美渗透  教学

文学是审美的艺术,是对生活高度集中的艺术表现。文学与其他艺术形式一样,是作家对人生、社会、自然的感悟、理解与思考后的审美化表现。长久以来,文学教学一直是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实施审美教育的重要载体与途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同时强调:“坚持全面发展。全面加强和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加强美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梳理一下我国的教育方针政策,可以看出,自十六大以来,与人的全面发展一起,一直被忽视的“美育”逐渐引起人们的重视。

审美是人类掌握世界的一种特殊形式,指人与世界之间的一种无功利、形象和情感的关系状态。审美教育是培养学生正确的审美情趣、审美追求以及感受美、鉴赏美和创造美的教育。美育的基本任务是培养和提高人对美的感受力、鉴赏力和创造力,陶冶人的道德情操,提高人的审美情趣和精神境界。美育与德、智、体、劳育一起是使人得到全面发展的重要力量。从哲学意义上来说,审美实践是人类社会进步与完善的标志和象征,因此,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进而促进社会和谐就不能忽视审美教育。世人公认的第一位全面论述美育的美学家、德国诗人席勒从审美走向政治自由的美好愿望尽管只能是“审美假象的王国”,存在着历史的局限,但他就审美对于人生价值的阐述仍有其积极意义。“如果要把人变为理性的人,唯一的途径就是先使他成为审美的人。”[1]王国维也认为教育的宗旨在于通过“体育”和“心育”(包括智育、德育和美育)来培养“完全之人物”,“美育者一面使人之情感发达,以达到完美之域;一面又为德育与智育之手段”。[2]

就教育的终极目标而言,教育要培育的是具有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未来社会的新人”。这种“新人”正如爱因斯坦所言:“光用专业知识教育人是不够的,通过专业教育,他可以成为一种有用的机器,但是不能成为一个和谐发展的人。”不论是人的全面发展还是“和谐发展的人”,在本质上都应是真正具备了人文精神的素质和能力的人。而人文精神的一个重要方面即是:以激情、想象、形象为特征的审美主体精神,这种审美主体精神体现为感受美、认识美和创造美的素质与能力。不可否认,古今中外源远流长的文学创作一直是世界各个民族审美创造的重要途径,在很大程度上,它使读书人保持了生活的诗化,保持了对社会、对人生的审美追求。简言之,它使得人们在功利之外还有着更高的精神追求与人文关怀。叶嘉莹先生曾说:“我在大陆讲授古典诗歌时,就曾有学生问我:‘老师,你讲诗的课我们也很爱听,但我们读这些古典诗歌有什么用呢?我当时就回答他们说:‘读诗的好处,就在于可以培养我们有一颗美好的活泼不死的心灵。”[3]“一颗美好的活泼不死的心灵”既是审美的,也同时是真实、道德的。在社会过于追求物质利益而至金钱泛滥、信仰迷失、人性萎缩的今天,文学以其特有的审美特质,更是具有不可取代的价值。

然而,当代文学教学的现状如何呢?

实事求是地说,现行的教育模式或者教学模式并非毫无是处;同样,作为承载文学教育的语文教学对于学生在语言文化知识特别是基础知识掌握上也不无价值。但我们必须承认,违背人的发展规律,以应付升学考试为目的,重智育、轻素质的教育思想和教育行为,是极其危险的。具体到文学教学,常常是重在字词、语法、内容等语言知识的讲解与传授,忽略对文学作品生命精神的把握与感悟。从中小学到大学,基本如此。就拿作为中国传统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古代文学来说,有着近三千年历史的中国古代文学,承载了我们这个民族几千年来对生命的感悟与超越,各类优秀的诗词曲赋和骈散文章数不胜数、美不胜收。但由于诸多原因,这些优美而含蕴深厚的作品,它们在中学语文教学中仅被视作“古文”,而学习“古文”的目的主要是掌握文章字词、章法、思想内容等。就这样,作家们每一次的心灵感悟与生命超越,就在教师反复肢解与割裂中化为一个又一个的知识点,作品的美学功能和精神涵养作用消失殆尽。即便是在大学,就算是中文系的专业教学,在社会上普遍弥漫的工具理性观念的影响下,仍然使得大部分教师与学生忽略甚至是不屑于对作品美学价值与生命精神的体悟与探索。这样的直接后果,就使得不少学生对古代文学作品敬而畏之、畏而远之,甚至畏而厌之,古代文学或者“古文”教学举步维艰。

正如学者指出,诗歌阐释活动是一种意义活动。所谓意义活动,即不仅仅探察诗歌中所蕴藏事件的真实性和有用性,而更应该追索其对个体生命和灵魂的价值和意义。因此,古代诗歌作为一个历史积淀物,与当下人们的具体生活渐行渐远的情况下,古诗阐释更应该是一种美学阐释。因为,诗歌文化范畴的意义具有历史性,诗歌的美学意义却在于它对历史的超越。[4]诗歌阐释如此,其他种类的文学阐释亦如此。文学是对人生困境的挣扎与生命有限性的超越,是作家情感体验的审美表达。其实,静下心来想一想,我们读唐诗,读宋词,读《红楼梦》,读《安娜·卡列尼娜》,难道是为了获得某种知识或技能(尽管有时候不少文学作品也的确能给予我们一些知识或者技能)?当然不是。我们阅读文学,是为了获得心灵的感动或者情感的慰藉,是为了人生能在现实的困苦中还能诗意地栖居。而我们最喜爱的文学作品,也一定是最能拨动我们心弦、最能引发我们感动、最能启发我们对于人生、社会与自然深沉思考而可能让我们实现生命超越的作品。

吕叔湘先生说:“语文教学一半是科学,一半是艺术。”正是基于此,以《春江花月夜》这首诗的教学为例,除了要掌握与理解诗歌的艺术特色、层次结构以及情感主题等这些知识之外,更为重要的是,教师应引导学生在反复的吟诵中去体味诗歌清丽摇曳、婉转悠扬的语言韵律之美;并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联想与想象,根据自己的生命体验“进入”诗歌,重新激活、捕获诗人当年的生命感觉与情感诉求。因为“古代诗人的人生体悟,以及他们独特而有效的超越方式,才是我们最应挖掘的精神财富”。[5]生活在盛唐时代高潮即将到来之际的张若虚,在这首原本绮丽缠绵的宫体旧作中,所表现出来的对春江花月人间美景的敏锐捕捉与感动,对人生有限性这一终极困苦的挣扎与超越,以及对于现实有情人生的欢慰与珍视等,都将在千年之后,再一次穿过历史的苍穹,重新抚慰我们同样迷惘甚至忧伤的灵魂:它会让我们更懂得自然的美丽、造物的伟大,以及现实人生无奈甚至哀痛之余的熨帖与美好。懂得这些,这首诗歌才能真正被唤醒、激活,并在唤醒激活之后引发我们的内省与思考,继而激荡、净化甚至提升我们的情感世界与精神境界。这就是审美创造的价值,也是审美教育的价值。不然,仅从字句表达、层次结构等“知识点”来条分缕析,《春江花月夜》充其量只是一篇文章,一篇千年以前用诗歌的形式写就的“死”文章,它的美好、它的深邃、它的力量我们竟无从得知。更何况,文学作为审美的艺术,其认识功能、教育功能必须通过审美功能来实现。如果不能真正把握文学的审美特质以及借由审美创造所表达出来的生命呐喊与情感诉求,也不可能了解其语言特点、结构层次等的真正价值与意蕴,更遑论对学生情感的熏陶、人格的塑造。

诚然,个体对于美的感受是千差万别的,高尚的审美情趣、审美追求,以及审美教育对于人生境界的提升也非一朝一夕就能达到,它需要多方面的、长期的、潜移默化的点滴渗透、熏陶与涵养。若能在我们现行的文学教学中,充分发挥文学的审美教育功能,在析读字词、分析结构等的同时,探究与把握作品鲜活的生命律动与跳跃,点滴渗透,相信不仅能让文学教学生机盎然,且能在师生共同的文学体验与关照中,悄然实现人生心智的成长与超越。因为,“自然是人的本来创造者,美是人的第二创造者”。[4]

参考文献

[1] (德)弗里德里希·席勒.审美教育书简[M].冯至,范大灿,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2] 郑振铎.晚清文选[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

[3] 叶嘉莹.叶嘉莹说汉魏六朝诗[M].北京:中华书局,2007.

[4] 过常宝,侯文华.诗歌阐释的可能性及其界限[M].名作欣赏,2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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