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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学伦理学批评视角解读《道草》

2015-05-30陈晨

安徽文学·下半月 2015年6期
关键词:冲突

陈晨

摘 要:夏目漱石是日本近代文学史上最杰出的代表作家之一,其之于日本似于鲁迅之于中国。《道草》于大正四年六月三日至九月十四日间连载于东京、大阪的《朝日新闻》上,是漱石唯一一部自传体小说。该小说自发表以来,备受读者和学者的瞩目。多数关于《道草》的研究集中于作者的思想、生活、或者作品的结构上。本文意在运用文学伦理学批评方法,试图解析《道草》所处的伦理环境与主人公健三跟妻子之间一系列矛盾冲突间的本质联系。

关键词:《道草》  文学伦理学批评  冲突  伦理意识

聂珍钊教授认为文学伦理学批评同传统的道德批评不同,它强调回到历史的伦理现场,站在当时的伦理立场上解读和阐释文学作品,寻找文学产生的客观伦理原因并解释其何以成立,用伦理的观点对事件、人物、文学问题等予以解释,并从历史的角度作出道德评价。因此,考察作品中导致各类人物冲突的伦理因素显得至关重要。在《道草》中,健三夫妇同时出现的场景,往往伴随着争执,看似剑拔弩张的夫妻关系,却总是存在归于和谐的可能性。下面我将对夫妻婚姻困境进行分析,探讨作品表达的伦理思想。

一、阿住的伦理身份

夫妇冲突不断,原因在于健三认为妻子没有履行好她的职责,因此对妻子抱有极大不满。明治时期,日本在教育领域对欧化教育进行了总清算,确立了以儒教理论为中心的教育方针。在这种形势下,女性观再次发生了变化。独特的日本女性形象“不是能讲流利的外语,精于算术理科之学,却拙于家事,足以培养下一代国民的妇女”。明治启蒙期的开明的、近代的贤妻良母观遂转变为日本式的儒教型的贤妻良母观。一言以蔽之,贤妻良母即“排除个人主义思想,具备日本妇人固有之从顺、温和、贞淑、忍耐、奉公等美德的女性。

上述是作品所处时代对女性该伦理身份的要求。实际上,妻子阿住在丈夫上班时,拿着帽子,把丈夫送到门口;丈夫下班回来时,拿着便服来迎接丈夫回家;到了吃饭时间,按时来叫唤他,甚至把饭端到面前;丈夫在书斋工作时,为避免打扰,妻子带着孩子在外面玩耍;丈夫囊中羞涩时,妻子悄悄把钱放进钱包;终日为家务操劳;并为丈夫生儿育女等。通过对夫妻生活进行文本细读可以看出,妻子的行为符合明治时期贤妻良母型女性伦理身份。

那么不禁要问为何丈夫认为阿住作为妻子不合格?原因之一在于两人互相看不起对方。身为贤妻良母的妻子为何会看不起丈夫?

阿住在嫁到健三家之前,只接触过自己的父亲和弟弟。她把父亲看做正确的男性代表,阿住看待一切事都以自己的父亲为标准,带着这种认识来到健三这里,发现丈夫完全是另外一种人,因此动不动就对丈夫反感,发生争执时,生性不爱争辩的妻子往往默不作声,她认为丈夫固执,不愿跟其理论。与此相对,在丈夫看来,妻子对事冷漠,并且健三对妻子不赏识自己怀恨在心。除此之外,受过高等教育,并有留洋经历的健三自尊心很强,鄙夷教育水平低的人。如:

亲友们都把他当做怪人。可是对他来说,这并不构成不得了的痛苦。受的教育不同,有什么办法呢!他经常暗自替自己辩解。(第三章)

姐姐的开场白既冗长又可笑。小时候,怎么让她学习,记忆力就是差,无论多么容易的字,总是装不进脑子里,就这样活到今天五十来岁。想到这点,健三认为她是自己的姐姐,应该同情,但也为她羞愧。(第六章)

自尊心很强的健三,对哥哥产生了不满,甚至牵涉到没有罪过的嫂嫂,他提出不乐意把既无教育又无身份的人称作嫂嫂。(第三十六章)

从上述引文可以看出,健三看不起教育水平低的人。而妻子只有小学文化,这构成了丈夫蔑视妻子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夫妇之间争吵不断。但是作为辅助丈夫的贤妻良母为何敢于与丈夫发生冲突?

妻子不是从被旧式的伦理观念束缚得那么厉害的家庭里成长起来的。她父亲虽担任过政治家的工作,但对家庭教育并不死板。母亲的性格也不像一般妇女,对子女管教那么严厉。她在家里呼吸着较为自由的空气。虽不善于思考,但对考虑过的事却也能得出粗浅的体会。因此妻子较为开明,并非完全受传统观念束缚。妻子认为若想受人尊敬,就要表现出相应的品格来,丈夫之类的头衔并不重要,妻子应该与丈夫分开,独立存在,这在当时看来,是超越时代的新观念,因此她敢于与丈夫发生冲突。从此处亦可以看出,在相对自由开放的环境中成长的妻子身上具有了不符合明治时期伦理秩序的思想观念。

在生活物质层面,阿住的行为符合当时的伦理秩序;在精神层面,她试图打破“妻子理应从属于丈夫”的这条伦理意识。而健三认为妻子应该完全从属于丈夫。丈夫的该观念代表着当时的伦理意识。但是接受过西方教育的健三为何会产生“妻子应当从属于丈夫”这样的观念?

二、健三的伦理身份

健三小时候被送往岛田家做养子,在日本,养子制度是以家的延续和家的繁荣为基本目的,重视祖先祭祀的日本人把养子视为避免祖祭绝灭这种可怕结局的最后手段和防止绝家的必要措施。收养养子的传统亦得到近代民法的肯定。养子制度虽在客观上有积极作用,但也存在弊端。比如收养养子多是出于家族利益,往往无视养子自身的人格。使得年龄尚小的养子性格受到严重影响。他的养父母,岛田、阿常夫妇很吝啬,对健三却很大方,只要他喜欢就给买。健三是他们从别人那里要来的孩子,因此对其另眼相待。可是夫妇俩的心灵深处透漏出对健三的不放心,反反复复向健三确认,谁才是他爸妈。试图让健三记住他们的恩惠,以求将来得到特殊的回报。这种不纯粹的爱使得健三的性格由温顺变得刚愎、任性,甚至蛮横。健三的性格变化无疑是养子制度弊端的显现。

再加上,明治民法维护男尊女卑的原则,在法律上,不承认妇女有独立的人格。首先,视妇女为法律无能力者,她们无权管理家庭财产,联结婚前从双亲那里接受的财产与自己劳动所得的财产都要由丈夫管理,不经丈夫的允许不能有任何经济行为与诉讼行为,实际与精神有障碍者在法律上是同等待遇。因此,在养子的经历以及这种教育理念的双重影响下成长起来的健三持有“妻子应该完全从属于丈夫”的观念,也是可以理解的。

除了与妻子存在很大的分歧,健三还受到来自养父、姐姐、岳父等人的种种要求,已经断绝关系的养父要求得到抚养费;健三的兄长恳求健三帮自己保住工作;健三的岳父求健三为自己借钱担保;健三的姐姐要求他再多给些零用钱等。既然已经断绝了关系,健三完全有理由拒绝岛田的抚养费要求,可是碍于人情,健三总是无法拒绝。

在中国封建社会前期,往往孝、慈并举。日本人在接受孝道的过程中,还吸收了佛教学说中的恩的思想,对“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孔子之教予以发挥和引申,大大增重了报恩的成分,明确提出子女的孝就是报父母的恩。也就是说,因为父母有恩于子女,所以子女必须对父母尽孝,恩是孝的前提。这种观点在日本极为流行。近代以后,以孝报恩的说教更加受到提倡。根据《幼学纲要》的要求,反复宣传和强调知父母恩,尽孝行报父母恩成了近代以来中小学修身科教育的重要内容。由此,孝就是报恩的思想深入人心。这是日本孝的伦理。尽孝就是报答父母的恩。报恩就是对恩的等量偿还,日本人又称之为“义理”。父母对子女有恩,子女对父母要报恩,在这种终生的恩与孝的关系的延长线上形成了家族之内的永久性恩义关系。因此,日本人终生都处于“义理”的约束之中。

健三的养父母自幼给了他丰厚的物质条件,但健三没有获得太大的精神愉悦。从英国留学归来成为名作家的今天,迫于“义理”的压力,他没有理由不对曾经的养父母作出经济上的回报,而对于坚信金钱巨大价值的岛田夫妇来说,讨回他应得的回报是理所当然的。健三的亲属们之所以能够十分自然地提出这些要求是因为他们认可家庭成员之间的互相报恩的互惠交换原则。

与亲戚们之间的交往无疑带给了健三巨大而持久的痛苦,可是基于他与妻子的种种不同步,他选择不向妻子倾诉。那么既然双方存在如此大的分歧,当初为何会结为夫妻?

三、明治时期的婚姻伦理秩序

在日本,婚姻并非意味着新家庭的建立,而是把祖先开创的“家”延续下去的一种必要手段,因此“家”的利益就是婚姻的根本,父母替子女选择对象不是考察当事人双方的个人条件和双方的感情,而是双方的家的条件,看双方的家格(门第)、财产是否相当,婚姻实际就是家与家的联姻。与封建社会不同的是,在定亲之后,青年男女可以自由往来一段时间,有了互相了解的机会。健三作为大学教师,后又被公费派往英国留学,而阿住出身官宦政治家,所以双方可以称得上门第相当,他们的婚姻是明治时期婚姻伦理秩序的真实写照,同时也是当时婚姻制度的牺牲品。两人在结婚前并未相处过,婚后对彼此的看法落差太大,导致各种矛盾。健三与阿住身上都有符合伦理与违背伦理的地方,不同之处在于两者总是不同步,健三遵循伦理秩序时,阿住往往打破伦理秩序,反之亦然。可是夫妻间的紧张关系总是存在趋于缓和的可能性。

健三作为丈夫,具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将养家糊口作为自己的义务。当家计艰难,妻子把自己的和服拿去抵押时,健三反省认为这是作为丈夫的耻辱。为补贴家用他额外兼职。此外,依然可以从一些微小的地方看出缓和的可能性。在第五十四章中,健三开始思考对待妻子的基本态度问题,他冥思苦想想找出一个明确的解决办法;妻子的疾病也总能成为两人关系的缓和剂,不管平时关系多么冷漠,在妻子病发时,丈夫总是表现得很关心妻子。在第二十九章中,健三感慨妻子随着每生一个孩子而日益衰老下去,在第八十五章,妻子发出“我虽孕育出了新的生命,但换来的却只能是日益衰老”的感慨,一前一后,亦可以窥探出夫妻二人在精神层面的某一点上已经逐渐开始有了共鸣。

以上从作品所处时代的伦理环境分析了夫妻关系,并看到了夫妻间矛盾的伦理结解构的可能性。正如作品中所说,碰上不愉快的事情,一般总有一种自然的力量,作为仲裁者出现在两人之间,然后两人又会像一般夫妻那样,不知不觉地说起话来。

四、结语

在物质生活上,健三妻子的行为符合贤妻良母的标准,而由于她所受的家庭教育相对开放,在精神层面,她违背了当时“女性应该从属于丈夫”的伦理意识。健三小时候寄居在岛田家做养子时性格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加之受到明治时期教育的影响,他鄙视教育程度低的人,主张“妻子应该从属于丈夫”。妻子单方面超越当时伦理意识的观念与丈夫较为传统的观念之间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冲突,因此当丈夫迫于“义理人情”的压力,妥协于来自亲属们的要求时,他选择独自承担烦恼,而非向妻子倾诉。当两人关系紧张到剑拔弩张时,这时妻子的歇斯底里和丈夫的神经衰弱刚好成为缓和矛盾的一剂良药。以上,本文通过运用文学伦理学批评方法,分析了《道草》所处的伦理环境与主人公健三跟妻子一系列矛盾冲突之间的本质联系。

参考文献

[1] 夏目漱石.漱石全集:第6卷· 心·道草[M].东京:岩波书店,1975.

[2] 夏目漱石著路边草[M].柯毅文,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

[3] 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基本理论与术语[J].外国文学研究,2010(1):2.

[4] 李卓.家族制度与日本的近代化[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

[5] 张国栋.夏目漱石文学主脉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

[6] 张萍.日本的婚姻与家庭[M].北京:中国妇女出版社,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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