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行业的困惑
2015-05-30
作为一家专注于营销领域的媒体(我们不只是杂志,还有新媒体),《新营销》一直没有明确地划分行业线。
每次参加会议或活动,大家交换名片之余,总要问一句:您跑什么线?您跑什么口?
我每次都要像复读机一样解释给大家听:营销其实是共通的,各行各业都涉及营销,您看营销策划机构,也不会只接快消客户或互联网客户,很多东西是可以融会贯通的,如果明确地分了行业反而会割裂这些联系,所以《新营销》分口没有那么细。
这种问题出现之频繁,让我有将答案做成Q&A手册每逢会议发放一圈的冲动。
然而,可能是同事们都遭遇了太多次这种问题,《新营销》终于要分行业了。
经过一番讨论,我们首先按传统划分方法确定了一些行业。
接着,问题就出现了。
“智能家居算家电行业、IT行业还是互联网行业?”
“海尔也搞了海尔商城,算家电行业还是电商行业?”
……
我们发现自己被绕进了一团乱麻。
这让人不得不思索:在各行业都在融合、行业界限都被打破的今天,分行业是否是一种逆潮流而动的落后行为?在新的市场环境下,需要的到底是专精于某一领域的专家还是比较普遍的通才?记者在行业融合的背景下,如何才能确定自身价值点?注意力被极度分散的读者们,他们的视线为什么而停留?只是为那些噱头标题?微信文章的阅读量真的能反映一篇文章的质量吗?
说到底,我们不知何去何从。
跟随潮流,可能成为立场不够坚定的跟风行为,也可能被称为灵活应变。固守立场,可能成为经典传奇,也可能被斥为食古不化。媒体生死一线间,新式媒体还未盈利,传统媒体已大批死去。
这个世界已经不需要严肃媒体了吗?这个世界已经不需要用心阅读,而更青睐于以手指滑动来浏览吗?在“互联网+”的政府背书下,分行业还有意义吗?这样的大背景下,所有行业都是互联网行业吧?
然而,行业还是要分的,只是,相对于传统的分行业方法,我们需要更加细致地划分。现在是2015年,十年前可以把互联网作为一个行业拎出来,现在已然不可能。因为它太大了,说“互联网行业”就跟说“商业”一样是大而无当的说法。具体到下边还要细分:电商、视频、社交、广告……是的,受互联网技术的影响,广告行业也早已变了天,这从大品牌持续不断地削减传统代理费用就可以看出。
2015年4月底,宝洁公司首席财务官JohnMoeller宣布,公司计划未来每年将削减5亿美元的代理费,主要包括在广告、媒介购买、公共关系、包装设计和零售店内宣传、展示上的费用。这意味着,宝洁也加入了其他大公司的行列。联合利华、欧莱雅、可口可乐、Visa和强生公司等都在削减代理费。联合利华去年在广告和营销上的费用大约为70亿美元,现在也在重新评议它的全球媒介购买,据说这是它“节省成本和提高效率计划”的一部分。可口可乐去年也宣布,计划到2016年减少10亿代理费,并将这部分预算投入到全球品牌建设和与消费者面对面的媒介上。
广告行业变了,媒体这个行业也在变。如果抱着“传统媒体”的定位不放,当然会被新锐的潮流所席卷,有句话说得好“消费者不需要钻孔机,他们需要的只是一个洞”,从IBM的转型亦可发现,“懒惰、固执”的消费者需要的是一揽子解决方案,而不是需要他们投入很多精力和时间去弄懂和操作的工具。对于《新营销》来说,我们也在行业的融合动荡中尝试着转型,我们不是一家传统媒体,我们不是一本杂志,我们是——“高质量内容的提供者”。
相信有一天,当媒体要被分行业时,不会被分为“传统媒体”、“新媒体”,门户网站也曾经是新媒体,论坛也曾经是新媒体……“新、旧”终究只是相对的概念,而“内容”才是媒体永生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