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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出去的钱,可以这样要回来

2015-05-30

女子世界 2015年7期
关键词:肖某诉讼时效强制执行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向债务人讨债本来是合理合法的事情,可时下,很多人把钱借出去了不知道如何讨要,甚至有的为了讨债采取一些过火手段,触犯了法律。借出去的钱,该如何合法地要回来呢?

债务人有可能转移其财产,我该怎么办?

问:张某是一家公司的股东,2012年7月份,他以个人的名义向我借了10万元钱,借期2年,但是直到现在张某仍未能将借款还给我,而且从张某公司员工处了解到,张某有意低价出卖公司股份借机转移财产,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答:鉴于你的债权已到期,且张某有转移财产的倾向,你最好通过各种渠道多了解张某的财产线索,包括银行账号、房产、车辆、股权、有价证券等;同时向法院提出诉请财产保全的申请,法院应当在48小时内做出裁定并采取保全措施。届时你将张某的财产线索提供给法院,由法院进行查封冻结,即可保障你在胜诉之后有财产可供执行。需要注意的是,诉前财产保全申请需要提供对应价值的财产担保,如果查封错误给张某造成损失,就需要用担保财产来承担赔偿责任;另外法院查封后的一个月内,你必须提起诉讼。

债务人欠钱不还,我能让他用劳务抵债吗?

问:我和石某是同村村民,2013年10月份石某因家中有事急需要用钱,向我借了2万元,借期一年,但是直到现在石某也没有能力把钱还给我,而恰好我家现在要盖房子需劳务人员,我想问一下,我能让石某提供劳务帮我盖房子抵充他欠我的钱吗?

答:你所说的情况其实是劳务抵债,劳务抵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社会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是可以用的。不过,劳务抵债的前提是石某具备提供劳务的能力,同时他也愿意以提供劳务来抵偿欠你的债务,你们可以协商提供劳务的方式和时间,并且在提供劳务完成后销毁借条。

两年诉讼时效将至,怎样才能保证我能把钱要回来?

问:我和蔡某是朋友,2012年7月20日,他因买房需要向我借了5万元,借期一年,但是蔡某却未能按时还钱给我,我考虑到彼此是朋友,而且我也不急需用钱,就一直没催要。可是,现在马上到两年的诉讼时效了,蔡某仍没有还我钱的意思,我想问一下,我现在该如何做,才能保证把钱要回来?

答:考虑到诉讼时效即将届满,如果蔡某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不能将钱还给你,建议你采取相应的措施使诉讼时效中断,比如重新约定还款时间、发送催款通知书、向法院提起诉讼等,这样可以防止你因诉讼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转被动为主动,为实现权利争取更多的时间。考虑到你们之间是朋友关系,建议采取协商重新确定还款时间、部分还款等方式,避免因诉讼导致双方矛盾加深。

债权债务关系明确,我能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吗?

问:我和赵某是同学,半年前,赵某因生意需要,向我借了2万元进货,说3个月内还我,可是现在赵某却告诉我说生意赔了,没钱还给我,我想问一下,我能拿着当初的借款合同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吗?

答:如果你和赵某之间没有对待给付义务,只是单纯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且确定支付令能够送达赵某,你则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要求赵某支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支付令。不过,如果证据不够充足,法院会裁定驳回申请,或者赵某对债权债务关系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法院会裁定终结督促程序,那么支付令也会自行失效,还需另行起诉。

诉讼程序特别复杂,有什么方式可以直接执行对方财产吗?

问:我和肖某是朋友,肖某的朋友王某开公司要用钱,我担心王某到时候不能按时还钱给我,又不想到法院起诉,请问有什么方式可以不起诉直接申请法院执行财产吗?

答:你们在签订借款合同的同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在公证处申请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按照公证处的要求签订借款合同,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债务人不能按时还钱,双方同意进行强制执行,这些内容一般在公证处的格式合同中都有明确的约定。取得了公证书之后,如果债务人到期不还,你就可以向公证处提出强制执行的公证申请,然后到法院执行部门申请强制执行。

当然,能够确保债务人偿还债务,只有强制执行是不够的,而应当在借款同时让债务人提供充足的担保,比如保证人的保证、其他财产的抵押等,这样申请执行时即可使债权得到保障。

经过公证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能转让吗?

问:我和肖某是生意伙伴,因其投资错误导致资金缺乏,现在他欠我5万元货款无法偿还,但是他有一笔经过公证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恰好是5万元,我想问一下,我能让肖某把上述债权转让给我,然后申请执行吗?

答:你可以让肖某把上述债权转让给你,但不能直接申请强制执行,你需要在肖某将债权转让给你后,持原公证书、债权转让协议书以及肖某同意转让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的证明材料等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强制执行公证书,公证机构在经过审查核实后,会给你出具强制执行公证书,你可以拿着公证机构出具的强制执行公证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责编/诗坤ranbaoma@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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