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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大学女生为啥会变成“泼妇”?

2015-05-30郭喜林

课堂内外·创新作文高中版 2015年7期
关键词:华东政法校规义务

郭喜林

女生用开水泼向老师的背后却折射了华东政法大学对于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存在不少弊病。如果严格管理成为华东政法大学校园内的常态模式,该女生也就早已被驯服了。学校要告诉那些任性的学生:这里是华东政法大学,是教育更多人遵纪守法和大力弘扬依法治国精神的法学殿堂,不是让尔等来这里闹着玩的。

可以说,高等学府的管理必须坚持依法管理,如果抛开法律,仅仅依靠校规校纪是绝对不行的。而且,我们每一所高等学府的校规校纪都要符合国家的法规要求,必须有法可依;可以说,每个青年学生从高中迈向大学校园,就是一个新的人生起点,就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与义务。因此,学校教育首先不能抛弃法律法规;因此,在校大学生必须接受法制教育;因此,只有让大学生敬畏自己的责任与义务,才能使他们增强法律意识,积极主动地担当社会责任与义务。有了责任与义务,才能促使他们遵纪守法,才能使他们尊师重教,礼貌待人,以理服人,而不是通过暴力来向老师施暴。

尤其是政法大学,更应该把普法教育当作头等大事。如果普法教育落实得好,就不会发生这样骇人听闻的悲剧;如果普法教育已经扎根于每一位学生的心中,学生就会懂得什么事是对的,什么事是违法犯罪的。

然而,通过新闻报道,我们觉得,犯事的女生不仅不畏惧法律,而且完全蔑视法律的存在;犯事的女生不仅没有法学学子应有的修养,而且非常狠毒。从她淡定的面部表情到她突然向老师发起攻击,可以说这仅仅是瞬间的事,也可以说这是一种预谋行为。所以,对于内心不存善良的人,必须依法严惩。因为这样的人将来走向社会仍然会伤害更多的人,所以,必须用法律的严惩使她在犯罪的道路上赶快止步。如果我们心慈手软,只会让她在歧路上越走越远。为了她的明天更美好,现在还是对她更严厉一些好。作为华东政法大学专升本的大四学生,而且还准备考取研究生的女大学生,真的让人不敢相信这会发生在接受法律教育的女大学生身上。

《韩非子·解老》中曰:“人有欲则计会乱,计会乱而有欲甚,有欲甚则邪心胜,邪心胜则事经绝,事经绝则祸难生。”意思是,人有了贪欲,计划就会出现错乱;计划错乱,贪欲就会更加严重;贪欲严重,邪心就会占上风;邪心占了上风,办事就会失去原则;办事失去原则,祸患就会产生。那么,我们不大清楚,犯事的女生她究竟要达到什么目的,老师又侵犯了她什么利益?难道是因为老师当着全班学生的面不该批评她妈?那么,当她向老师施暴之后,自己又能获得什么自由权利呢?难道,让老师不负责任地放纵学生随意逃课,那就是好吗?然而,当犯事的女生用极端的方式获得所谓脸面的时候,她自己却失去了人身自由与人格自尊。作为学法律的大学生,如果不知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是什么意思,那也是一种极大的悲哀。连这都弄不明白,又怎能靠法学专业走向社会,养家糊口?

——摘自“长江网”

点评

文章观点明确,说理透彻。作者既从学校层面分析了酿成这种恶果的客观上的“因”,又从犯事女生的主观层面分析了这种淡定却狠毒的“果”。作者认为,学法的女生做出违法之事,这本身就让人觉得荒唐。退而求其次,哪怕这件事发生在其他学院,也同样让人难以置信。最后,作者引用韩非子的话,更进一步论述了该女生的冲动与无知。在作者看来,就是校风与学风的淡漠,让她在思想上产生了可以藐视一切的幻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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