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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生态农业发展的实践与思考

2015-05-30余舒弘谢邦忠

当代农村财经 2015年7期
关键词:鄂州市生态农业农产品

余舒弘 谢邦忠

近年来,湖北省鄂州市紧紧围绕生态农业发展定位,以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优化农业生产手段为重点,不断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全面推动农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促进了全市现代农业与生态农业集约高效发展。

一、鄂州市生态农业发展情况

鄂州市是著名的“百湖之市”“鱼米之乡”,具有发展生态农业的资源优势。2013年5月,鄂州市提出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建设“一区两线三园”生态农业示范基地(带)、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的科学构想。截至去年底,全市共建设生态农业基地193个,基地面积达到37.6万亩,以水产、粮油、林果、蔬菜为支柱的生态农产品全域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全市农业继续保持经济总量、粮食总产、生态农业效益以及农民收入增长的良好态势。

二、鄂州市发展生态农业的主要做法

(一)编制生态农业发展规划。发展生态农业,离不开高起点规划。鄂州市突出“生态、科技、创新”的特点,大手笔勾画生态农业规划布局,邀请农业部农业规划设计研究院研究编制了《鄂州市生态农业发展规划》,规划重点建设梁子湖500平方公里有机农产品示范区、百里长港线、樊寺线、华容省级农产品加工园、三江港粮食物流食品加工园以及峒山生态农业创新示范园“一区两线三园”,为鄂州农业转型提供了规范性文本。

(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设立生态农业发展资金,同时制定出台《鄂州市生态农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生态农业发展资金对农民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户经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贷款扶持,充分调动受益主体积极性,提高项目实施效果;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基地建设及生态农业品牌建设给予支持,采取股权投资、信用担保等方式,实现资金保值增值。积极打造一批具有区域优势、生态优势和特色优势的生态农业园区品牌,从而促进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快推进生态农业发展。2014年,设立1亿元生态农业发展资金,支持生态农业发展;安排农业产业化发展引导资金1000万元,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家庭农场发展壮大。全市现有种养殖大户9100户,新增家庭农场210个,总数达708个,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54家,总数达到778家,全市70%以上的农户进入合作服务体系。

(三)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坚持把科技进步作为生态农业发展的“加速器”,提高科技在农业发展中的贡献率。创新“院士农业”模式,聘请武汉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科院等院所的7名院士,先后在东港、路口、蒲团、沼山等地建立院士科研基地17个,面积达1.5万亩,为促进生态农业的发展起到了示范作用。组织开展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骨干农民为重点对象的务农农民从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培训,共计培训1832人次,推广新技术20多项,极大地推动了全市务农农民知识更新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人才培养,为生态农业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四)建设农林生态基地。按照生态农业发展取向,深入推进区域、产业、产品结构调整,促进产业整合、资源整合和空间整合,优先统筹安排资金,着力打造集生产、生活、生态功能为一体的生态农业板块,不断推进水产、畜禽、蔬菜、林果四大支柱产业向生态化、特色化、规模化、基地化转型,加快推进10个万亩生态农业示范片建设,目前已建成193个生态农业示范基地,全面引领该市生态农业的发展;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群众特别是过去的种养殖专业户创办扩大产业基地,一些社会资本也纷纷转向生态农业,创办产业基地,组建产业合作组织,利用资金、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促进生态农业发展。2014年,该市重点建设了燕矶池湖生态农业园、长港循环农业示范园、太和万亩有机稻生态农业基地等,安排“以奖代补”资金200万元,对发展较好的生态农业(示范)基地进行了奖励。同时,推动项目向农产品加工园区集中,创新“龙头企业+基地+农户+标准”的农业标准化生产管理模式,积极推广生态农业标准化生产,使标准化理念、模式、技术落实到每一个农户、每一块田地。

(五)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紧扣土地这一核心问题,积极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制定出台《鄂州市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和《鄂州市土地流转资金补贴办法》,建立完善市、区、乡镇、村四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组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和市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稳步推进土地依法、自愿、有偿、合理流转,探索和推广了土地流转“池湖模式”“峒山模式”和“张远模式”等,促进了土地规模经营。到目前为止,全市依法完善二轮延包在册面积70.42万亩,已确权确地59.79万亩,占总面积的85%;流转土地面积达到23.52万亩,占总面积的36.4%。同时,大力引导土地向新型经营主体集中,形成龙头企业引领、合作组织带动、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参与土地流转的格局,发展高效农业和规模经营。

(六)构建生态农业服务体系。一是全面启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健全和完善全市21个乡镇农技推广服务机构。推行水稻集中育秧,推广应用水稻新品种、病虫害综合防治和测土配方施肥等措施,实现了水稻种植面积和总产量增加,推进水稻、油菜全程机械化生产,全市农业综合机械化作业水平达到65%。二是健全动植物病虫害防控体系。新组建100个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机防队,实现了机防队“全覆盖”。全年主要农作物病虫害防控率保持在95%以上,动物动态免疫密度保持在98.5%以上,无重大动植物疫情发生。三是实施中央投资1000万元的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全市所有乡镇均配备15万元的专业设备,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初步形成了产地、市场全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网络,落实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确保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七)推行标准化生产。结合实际,制定了《农业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完善了鄂州生态农业投入品生产标准、生产过程控制标准、产品质量检验检疫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68项,编制了水稻、油菜、蔬菜、水果等42种主要农作物的生产标准规范操作实用手册,引导各地建设标准化的生产基地,推行标准化生产。

(八)推广生态循环农业模式。通过园地养猪、山地养鸡、稻田养虾、种草养鱼等生态循环种养模式,破解了种养污染、疾病传播和肉品安全三大难题,带动了生态农业发展。推行套种轮作模式,农田复种指数达到304%;推广“猪—沼—果”“猪—沼—鱼”等生态循环模式,促进秸杆等农业废弃资源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截至目前,全市建设大型沼气工程7处、中小型沼气工程80处、粪便污水处理工程23处,年减排污水3000万吨,减少农业面源污染500吨纯氮;全市“猪—沼—果”、“猪—沼—菜”、“猪—沼—鱼”等有机物多层次利用模式30万亩,秸杆还田面积30万亩,稻虾共生、稻鸭共生面积2万亩,常年推广应用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农业高效模式7万亩,受益农户3.8万多户。

三、生态农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农民的生态农业意识还不强。一些村民和基地业主认为生态农业技术要求高,投入大,花费精力多,不愿花精力搞;一些业主对传统农业有经验,收益有预期,认为搞生态农业可能影响产量,不可预测的因素多,有顾虑。此外,缺乏技术指导,部分业主不知如何申报有机产品认证,只能顺其自然,想怎么种就怎么种,想怎么养就怎么养。

(二)扶持生态农业发展配套政策和措施需进一步明确。部分基地业主生态农业建设投资大,生产周期长,短期难见效益,有的缺水源,有的道路不通,有的缺机械,有的急需冷库等,这些问题的焦点是资金,业主融资无方,导致后续投资无力;流动资金紧张,由于无有效抵押物,贷款非常难,这一现象十分普遍,一些业主被迫到民间高息借贷,增加了投资成本。

(三)生态农业服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在技术服务方面,一线服务的农技人员不足,全面掌握生态农业科技推广的能力欠缺,科技服务内容单一,满足不了技术需要。特别是特种鱼养殖和蔬菜栽培等一些技术含量较高的岗位,人才难求。部分基地和家庭农场不得不从外地高薪聘请专职技术员,不仅劳务费高,还不好请。在品牌创建和销售服务方面,对大多数业主而言,当前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申报及品牌创建,手续多,周期长,费用高,政府服务的力度远远不够。另外,农产品缺乏前期检测手段,部分基地的现代营销渠道不畅,政府也缺乏及时有效服务。

四、发展生态农业的建议

(一)强化生态意识,营造生态农业发展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加大生态农业科普知识宣传,增强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绿色农业意识,促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将发展生态农业科普知识列入“阳光工程”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主要内容,组织千名农技干部进村入户,帮助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推行标准化生产。使广大农户充分认识到生态农业建设的重要意义,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生态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就是发展生产力”的共识,营造发展生态农业的浓厚氛围。

(二)加快土地流转,提高土地集约经营水平。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健全市、区、乡镇、村四级农村土地产权交易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的服务功能;加大对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的培育力度,允许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产业化经营;鼓励土地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流转;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土地经营权反季节流转和代耕、代种、代养服务,可对连片流入200亩以上发展生态农业的给予一定奖补;鼓励有条件的村成立农业发展公司,通过集中流转农户土地经营权,自主发展生态农业增加集体收入,促进土地规模经营,提高集约经营水平。

(三)完善扶持政策,加大生态农业投入力度。遵循市场规律,发挥政府投入的导向作用,采取财政贴息、投资补助等手段,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生态农业,逐步形成政府投资为导向、农民与企业投入为主体、信贷投入为补充的市场化、社会化、多元化的生态农业投入新机制;放大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形成政府干预和市场机制的合力,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放宽准入政策,加快建立普惠型的农村金融体系,鼓励各金融机构创新“三农”金融产品,扩大信贷规模、涉农贷款和直接融资,支持涉农银行和农发投公司面向龙头企业开展委托贷款和“五权”抵押融资,破解农业贷款难现象;加强农业招商引资,提高生态农业的外向度,鼓励工商资本、社会资本参与农业投资,促进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

(四)实施品牌战略,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继续扶持省市重点龙头企业扩规做强,实施品牌兴农战略,重点打造“武昌鱼”、“沼山胡柚”、“万亩湖小龙虾”和“鄂州螃蟹”等一批特色农产品品牌,提升农业品牌效应和经济效益。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及产品称号,组织申报注册商标及商标普及、地理标志产品、质量体系和环境体系认证活动,对获得相关称号和认证的给予相应奖励。完善鄂州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建设,为农产品的生产、流通、交易、品牌建设提供一站式的线上交易服务,建立现代农产品物流体系,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五)健全服务机制,完善生态农业服务体系。切实转变发展思路,把“加强农民科技培训,推广农业生态种养模式,实现农业持续健康发展”作为发展生态农业的核心内容,健全完善生态农业科技推广、灾害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市场、农业社会化服务五个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播平台,大力宣传符合鄂州实际的生态农业种养技术;积极提供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竞争充分的社会化服务,强化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等服务功能,推行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等服务模式;探索建立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社会组织联合的新型农村合作关系,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过程、全方位的服务;发挥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科技基地和行业协会的带动作用,使广大农民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学到新知识、新技术,用科技武装农民的头脑,培养一批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农民,推动生态农业健康快速发展。

(作者单位:湖北省鄂州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欣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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