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狄浦斯王》背后的历史信息
2015-05-30肖潇等
肖潇 等
摘 要:索福克勒斯的《俄狄浦斯王》是借助希腊神话故事反映进入文明时代的伦理禁忌的严重性。受命运驱使俄狄浦斯杀父娶母,犯下不可饶恕的伦理禁忌大罪。俄狄浦斯是文明时代人伦道德的维护者,一旦确认罪行成立,不论是什么人,都要为犯禁付出代价,才能维护文明的伦理道德。
关键词:希腊神话;俄狄浦斯;杀父娶母;性和暴力;伦理
希腊神话中俄狄浦斯的故事,从有古希腊悲剧开始到现在,以不同的艺术形式在各国观众面前上演。不同的版本在三千多年的流传中不断被完善,走过了人类无伦理乱婚、有伦理禁忌血缘班辈婚到坚决维护伦理禁忌非血缘婚的过程。通过古希腊三大悲剧作家的艺术创作,反映了人类文明的过程,并在索福克勒斯的《俄狄浦斯王》达到悲壮的顶点。索福克勒斯的《俄狄浦斯王》以杀父娶母是破坏人伦秩序中最大的罪过论为背景,表明人类已经迈进文明的门槛。
1 悲剧《俄狄浦斯王》故事的主要情节
《俄狄浦斯王》故事的主要内容是忒拜国王拉伊厄斯婚后多年仍无子女,与王后伊奥卡斯特前往德尔菲太阳神庙问卜,得到的神谕是:你们会生有一子,此子长大,将杀父娶母,二人忧心忡忡回宫。不久王后有孕,足月产下一男婴。为了避免厄运发生,国王用金属丝穿透孩子的两个脚后跟,固定住。然后命牧羊人把婴儿扔到城外山林里任其消亡,仆人在山林里见男婴可爱顿生测隐之心。为难之际,碰见好友科林斯国王的牧羊人,得知科林斯王尚未子嗣,便将男婴送给科林斯人。科林斯国王夫妇见孩子十分高兴,并看到孩子脚是肿胀的取名为俄狄浦斯,国王夫妇待小俄狄浦斯视如己出。有一天,他突然来问国王,是不是国王亲生儿子。国王慈爱地说:“你,俄狄浦斯王子,未来的科林斯国王!”从此,他再也不信任何人说他不是科林斯国王的亲生儿子的话。
当他在德尔菲太阳神庙得到“将杀父娶母”的神谕后,便悄悄只身离开了科林斯,一步步走进命运之神的安排。在一个三岔路口,迎面来了一辆由一群人护卫的马车,他脚不便让路慢了,这一群人出言不逊,双方发生争执,大打出手,马车上的忒拜国王,用拐杖打俄狄浦斯。俄狄浦斯用胳膊一挡,国王被弹回去的拐杖打死了,除当年的牧羊人逃跑外,其余均被俄狄浦斯打死。而他打死的就是他的亲生父亲。知情的使者告诉其身世的真相后他扎瞎双眼,一则应验他“如果一个人认不出自己的父母,而杀父娶母,他的眼睛就是瞎的。”二则以便在自我流放中遭受最大的磨难,来惩罚自己弥天大罪。
2 希腊神话俄狄浦斯的故事和索福克勒斯的悲剧《俄狄浦斯王》背后隐藏的信息
人类社会伦理观念的进步与人的性和人的暴力的矛盾冲突。奥地利精神分析学家弗洛伊德认为,无意识主要由本能构成。人的本能主要有两种:自我本能和性本能。自我本能使个体生命保存,维护生命的能量吃、喝、休息;性本能是种族生命保存。当遭到攻击时,还要奋起反击,于是自我本能可表现为攻击本能。攻击或暴力本能具有破坏性,可导致死亡,故称死的本能。人类在其自身的历史发展进程中的蒙昧和野蠻时代是乱婚时期,乱伦和弑亲是常有的事。
乱婚其实不能称之为婚,它只是原始人的生理需要的性交方式,不分长幼亲疏,只要是异性,随时随地都可发生。它是“纯自然的不固定的性交”[1]。没有任何禁忌,为争夺异性而争斗也是常态,完全是动物的性行为。在劳动和生活中,经常发生人际冲突或斗殴。只是由于劳动工具狩猎武器原始简单,个体之间的暴力一般都不会造成严重的后果。不过,如果一方是老弱病残,在食物不足时,弱者可能被杀死且被吃掉。
这种杂乱的性关系大约在300万年——20万年之间,从乱婚到血缘班辈婚姻,人们仍不断见到畸形、怪胎、早夭等可怕的现象。认识到血缘婚的恶果,出现了普那路亚群婚制。恩格斯指出:“如果说家庭组织上的第一个进化在于排除了父母和子女之间相互的两性关系,那么,第二个进步就在于对姐妹和兄弟也排除了这种关系。这一进步由于当事者的年龄比较接近,所以比第一个进步重要得多,但也困难得多。不容置疑,凡血亲婚配因这一进步而受到限制的部落,其发展一定要比那些依然把兄弟姐妹之间的婚姻当作惯例和义务的部落更加迅速,更加完全。”[2]对族外婚的形成还有一种解释:随着狩猎范围的扩大,误入其它氏族营地的情况越来越多地发生。如果营地里有男人,就会发生战争;如果男人们去狩猎,留守女士们就会被“强奸”。男人们发现与异族的女人做爱更加开心,与异族的男人打仗更加尽兴。性和暴力终于从自己人转向外族人。本来这一切都是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之后才变成制度,产生两大禁忌:族内禁婚和禁止同胞相残。
父系社会,主要是一夫一妻制。男性在生产劳动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优势普遍明显,社会地位超过女性。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财产出现,男人们开始重视血统的纯洁性,开始把女性娶回家,要确认由亲生子女以继承财产。一夫一妻制的意义是确立父系血统的传承关系。因而禁止自己的女人与别的男人发生性关系。文明萌芽的父系社会禁止乱伦和弑亲。俄狄浦斯就是犯了禁忌中最大最不可饶恕的三重伦理大罪:一是弑父凶手,二是娶母为妻的罪人,三是生下乱伦子女。
伦理禁忌对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是人类从愚昧、野蛮状态进入文明社会的标志。人类学家布罗尼斯拉夫·马凌诺斯基认为:“任何形式的文明中,如果其风俗习惯、道德和法律允许乱伦,家庭便不能继续存在。于是整个社会一片混乱,文化传统不能继续下去。家庭是最重要的教育媒体,乱伦将意味着年龄辈分的混乱,世代的混杂,情感无组织性,角色急剧变化。没有一个社会能在这种条件下存在。”[3]俄狄浦斯对伦理禁忌的态度是上述人类文明时代伦理道德理论的先声。他的伦理意识首先是自觉地避免杀父娶母,他本人恪守伦理道德才离开科林斯国,对忒拜瘟疫的神谕彻查态度鲜明。因而,俄狄浦斯成为文明社会正常伦理秩序和道德关系的维护者。他决心要担负起道德责任,找出元凶。俄狄浦斯一心要追查的罪犯却是他自己。索福克勒斯的《俄狄浦斯王》以悲壮谢幕,俄狄浦斯是一座教诲界碑,在生活中,一切人等,都要严守人伦禁忌,从他开始,一旦犯禁,无论是有意无意,无论是平民,英雄,国王都是为犯禁付出代价。
参考文献:
[1]翦伯赞.先秦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141.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49-50.
[3]科恩尤,埃姆斯爱.文化人类学基础[M].李富强(译).北京: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104.
作者简介:肖潇,女,1988年,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汉族,任职于三亚学院财经学院,研究方向:文艺学、中国古代文学与戏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