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暴力时代,我们为什么爱生气?
2015-05-30佚名
佚名
多年前,龙应台的一篇《中国人,你为什么不生气》轰动一时。现如今却刚好相反:从空中互殴到地铁血拼,再到耳光响亮……中国人似乎越来越爱生气了。可中国人究竟生的是什么气?
从地铁血拼到耳光响亮,
拳头才是硬道理?
在川航8726航班上,因为拿行李产生的争执,一帮人将一名年轻爸爸打了,飞机上的安全员前来阻拦,也被打了几下,直到有旅客喊报警,那帮人才迅速离开;广州地铁里,一位老人和一位青年因为让座等问题,相互扭打,老人咬伤了青年人的耳朵,血流一地。
无论是航班斗殴还是广州地铁“血战”事件,就事论事,基本属于治安案件。但是,于利益的微薄和双方的身份而言,这两起事件都令人不可思议。所谓的“一时冲动”无法掩盖其中弥漫的一股戾气。
几桩鸡毛蒜皮的小事,竟然升级为“全武行”,不禁让旁观者问一句“值得吗”?为何这种“鸡毛蒜皮”会引发如此激烈的交锋?真正的原因,或许是“凭拳头说话”的戾气,已经成为一些人的“潜意识”。随便一点小事,只要不合心意开口就骂、动手就打。当戾气成了习惯、成了自然,施暴者便容易误入“从武力中获得畸形渲泄”的歧途。
生气是人受到委屈的正常生理反应,但如果没有理性的牵引,没有道德底线的呵护,那生气的后果可能很严重,甚至造成更多不必要的伤害。
安全感缺失,
对周围一切都充满警惕甚至仇恨
为何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就能点燃很多人的怒火?原因在于对自身利益的过度维护。其实,在这种“寸土不让”的利益坚守中,可能是出于缺乏安全感,也可能是在争取和获得自身利益中的经验积累。这应该属于一个极端功利社会的必然产物。
很多人都带着一种“受害者”的怨气,似乎每个人都觉得很委屈,都是弱势群体。医生觉得被病人妖魔化,病人觉得被医生宰;富人觉得被穷人仇视,穷人觉得被富人剥夺;官员觉得被舆论盯着很弱势……这样的受害者情绪,使他们在现实中一旦遇到冲突,就很容易把对方想象成潜在的对手。当双方都带着这种莫名的怨气发生矛盾时,冲突必然会升级。
喧嚣而聒噪,
整个社会弥漫着浮躁的情绪
气由心生,中国人的心绪太浮躁——不是某个人、某个群体一时一地的浮躁,而是集体无意识的浮躁。用香港文人梁文道的话说:“这是一个急躁而喧嚣的时代,我们就像住在一个闹腾腾的房子里,每一个人都放大了喉咙喊叫……这是每个人都要说话但却没有人想听的年代。”
人们急于表达,渴望成功,甚至无法忍受成功的过程来得过慢,一切都要趁早,出名、赚钱、晋升、买房子……置身这样喧嚣而聒噪的环境,人们不想倾听,或者说来不及倾听,更别说把某些东西进行沉淀。如此,人们当然受不了委屈,不愿意设身处地为别人着想。无需举别的例证,走在大街上,当你和汽车“狭路相逢”时,有几个司机会让你先通过?而反过来,当你开车的时候,你可能也不愿意去让行人。浮躁是可以相互传染的。
法治缺失、
规则意识淡漠造成社会普遍不讲理
更让人惊讶的是,在中国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传统的知识分子,也开始生气了。一次,一位教授遇到了与其观点向左的老人,教授很生气,就扇了老人一耳光。为什么对和自己观点不一致的人生气呢?是不再有倾听的耐心,不再有对不同思想的容忍度,不能再体会到思想碰撞的乐趣,还是觉得,扇一记耳光比从逻辑上说服对方更容易?
社会为公民提供了在权益受到损害时进行申诉的渠道。社会得以形成的原因之一,在于保障个体的安全,帮助公民更有效率地解决问题。人们建立一个社会,也需要付出代价,花费成本。遇到问题时,不依赖辛苦建设的法治系统,而是运用原始的以暴制暴方式,是不是太不划算?究其原因,恐怕是制度的保障和执行还不严密,人们的法律意识较为淡薄,并且,人们求助于正规途径没有直接“生气”这么省事。
整个社会如鲁迅所言
“勇于私斗,怯于公战”
不管是因为插队打人还是观点不和打人,当事者都拿出一副“代表月亮消灭你”的气概。但问题是,你可以说插队的行为违反了公共秩序,但对此表达抗议的姿态,却不能自己先挥出拳头,踏破道德底线。捍卫所谓公德,自己就先没了公德,这种行为也不妥当。而这些自认为站在道德制高点上的人,却往往并不是真正的“圣斗士”。相反,他们的拳头不是为了公共利益,也很少为了争取公民权利去斗争,而往往是狐假虎威,为一己之私而挥拳,打的却是“捍卫社会公德”的旗号。
所以,龙应台说的“中国人,你为什么不生气”,和现在这么多人的“爱生气”完全是两个概念。如同鲁迅当年所说的,中国人轻家国而重乡土,勇于私斗,怯于公战。为公共利益不敢站出来,为一己之私却可穷尽所有的手段,这并非社会的进步。
尊重规则、尊崇法治才能
避免暴戾之气伤己伤人
当下中国,焦虑情绪显然不仅是一种心理现象,而且还是一种社会现象。人民日报社在一组关于社会心态的评论文章中,罗列“焦躁疑惧、迷茫失落、愤青思维、拜金主义”等心态,并指出:“在急剧转型中社会心态的失衡之势,是我们正在面对的挑战。”
无论是表达利益诉求的群体事件,还是有着爱国光环的公共行动,批评其暴力倾向不能止于行为的非法性,也不能简单诉诸抽象的国民性。要看到暴力背后的情绪,而要培养健康理性的国民心态,显然亦应当先梳理情绪背后的诉求。
在一个法治国家里,人显然是有权生气的。特别在涉及自身的利益面前,我们是有权利生气的。但如果你生的气已成了暴戾之气,也终究会转化为暴力,这将对每个人造成伤害。
(摘自《年轻人》2015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