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感应师·暗号
2015-05-30高永
高永
一
一如往常,弗洛斯特喝完咖啡,推开落地窗门享受和谐的阳光,却发现阳台跟以前不一样了。
他连忙从落地窗边倒退好几步,拿出口袋里的手帕捂住鼻子,对着正在阳台浇花哼小调的爱蜜莉喝斥道:“你为什么种花?想毒死我吗?你不知道我对花粉极度过敏?”
“你对花粉过敏?”爱蜜莉放下手上的浇花器说,“我住在你家这些日子,可从未听你说过这毛病。”
“你何时见我公寓里放过一株花?真是的!没遇过像你这样粗心大意的女仆!”
“是管家啦!”客厅传来布雷克的抗议声。
他是弗洛斯特的双胞胎弟弟,小时候一起住过孤儿院。后来弗洛斯特被一对德国富豪夫妇收养,大学毕业后,弗洛斯特靠着养父给他的一大笔钱,在第七街买了层公寓,并把布雷克接来同住。
原本没打算聘任女佣,但布雷克坚持收留爱蜜莉。其实爱蜜莉也不是外人,她是弗洛斯特在研究所读书时恩师的女儿。
“就是因为看你们的阳台光秃秃,阳刚气息太重,所以我才买些盆栽来装饰,花花绿绿的……多漂亮啊!”爱蜜莉把脸凑近玫瑰花用力闻,然后转头向那位完全不能碰花粉的少爷,露出怜悯的表情。
这种小胜利,对长期被弗洛斯特冷峻脾气压迫的爱蜜莉,竟有一种洋洋得意的愉悦。
弗洛斯特自然是摸透了这妮子个性,冷冷地朝她一笑,不打算要她撤掉盆栽。自从她的父亲契斯特顿·唐被人暗杀后,身为唐博士的爱徒,他尽可能保护爱蜜莉,也希望她开心,遗忘失去父爱的痛苦。
即使花香对他而言是毒药。花粉总是刺激他的鼻腔,让他一直流鼻水,而流鼻水是绅士最不雅的举动。
“这些是什么花?”布雷克跨出落地窗,走近阳台问。
“这些花都有暗号。”
“暗号?”
“就是花语啦!每一种花都代表一种涵意。”爱蜜莉笑盈盈地说,“红玫瑰代表‘我爱你,这盆有五朵玫瑰,代表‘无悔。这边的向日葵,表示‘崇拜与爱慕,那边的百合的花语是‘心想事成。”
“怎么没代表大富大贵的花呢?”布雷克嘟嚷着,“最好能保佑我的教堂能日近斗金。”
“有啊!”爱蜜莉笑道,“姬百合就象征财富。对啦!你提醒了我,该去买盆姬百合,衬托弗洛斯特富二代的形象。”
弗洛斯特冷冷地“呵呵”两声,对爱蜜莉冷笑话已经麻木到无感。
手机铃声响起,是哈里森警官打来的电话。自从弗洛斯特运用他的技术,帮他破了几个大案,哈里森已经升格为第七街辖区的警察局长。
“弗洛斯特先生,我知道你对大脑记忆非常了解,伊娃哈特纪念医院里有个女嫌疑犯需要你的帮忙,你现在有空吗?”
弗洛斯特表面上勉为其难地同意,实际上能趁机离开恶毒花香的阳台越远,哈里森算是解救了他。
“我也要去!”布雷克准备开车载弗洛斯特去医院,爱蜜莉吵着要跟。
“你乖乖在家里,在我回到家之前,屋内绝对不能飘散一点点花粉!”弗洛斯特摆明着今天一整天都不想靠近爱蜜莉,怕她身上残余的花粉会传染给他。
“哥,你实在太神经质了!”布雷克叹息,他对爱蜜莉说,“如果你愿意帮忙我清扫教堂,我请你吃信徒送给我的情人节巧克力。”
“竟然有人送神父巧克力?都是一些婆婆妈妈吧?”爱蜜莉酸酸地问。
“什么?你竟然不相信第七街最帅的神父非我莫属?不载你去教堂了!”
“不要这样小气嘛!”爱蜜莉求饶地说,“我信了!你绝对是许多少女心仪的偶像。”
弗洛斯特已经习惯这两个人幼稚的对话,虽然吵吵闹闹,但对弗洛斯特而言,这就是家的感觉。
二
布雷克送弗洛斯特来到医院,接着载着爱蜜莉前往教堂。
哈里森警官在加护病房外焦虑地等待,一见到弗洛斯特,露出如释重负的表情。他带领弗洛斯特走进病房,病床上躺着一名少女,脸色十分苍白,额头以上都裹着纱布。
哈里森将那名受伤女子介绍给弗洛斯特。
“她叫尤莉莉,有目击者看见她从一辆急驶的车辆里被驾驶者强推出去,头部撞击地面。路人发现时已重度昏迷。医生检查后说,由于她太阳穴重击地面,导致她罹患失忆症,而且是一种名为‘顺行性遗忘症的病。我实在不懂那是什么毛病,但是经过我们警局调查她的背景,发现她可能是上周第七街商业银行抢案的嫌犯之一。”哈里森神情绷紧地说:“其它共犯是谁、失窃的金条藏到何处,警方迫切需要她的线索。”
哈里森拿出手机,点出一个视频说:“这是银行提供给警方的监视影片,显示抢案发生时的状况。”
弗洛斯特仔细观看,影片非常清晰:先是门口出现两位黑衣人,拿着枪抵住保全人员,所有银行职员惊慌失措,纷纷躲在办公桌下。抢匪押着保全人员进入金库,接着扛出一只沉重的黑色行李箱,押着保全人员当人质,开车扬长而去。
这是有预谋的犯案,连车牌号码都遮住,不让监视器拍摄。
只是百密一疏,其中一位矮个头的黑衣人,因为太紧张,面罩被金库门把勾住,整张脸都露出。虽然她迅速将面罩重新戴上,五官特征却已被摄影机牢牢记录。
那张脸就跟躺在病床上的尤莉莉一个模样。警方大概是根据这影像,循线找到她。
“所以,万一她真的失去抢案的所有记忆,势必影响破案的机率,警政高层会很头痛。”弗洛斯特下结论地说。
哈里森猛点头,“你也知道,我才刚接任第七街辖区警局的局长,发生这么重大的刑案……我能不紧张吗?”
“‘顺行性遗忘,也称为‘短期记忆丧失症。”
“那是什么病?记忆不就是记忆吗?为什么还分什么短期、长期?”
“简单地讲,太阳穴里面颞叶受损,就容易产生‘记忆的碎片。患者大脑受损后,记忆只能保持很短的一段时间。”
“多短的时间?”哈里森问。
“每个病患情况不同。以前有个英国的音乐家克莱夫·威尔林。他因为脑炎而罹患短期记忆丧失症,只能记住7秒内的事。他的子女都不想去探望他,因为他永远记不得他们来过病房,也不记得他们的名字。但他却能正确说出妻子的名子,也知道自己患有这种病。”
“也就是说……”哈里森插嘴说,“患者会记得以前的事?所以,莉莉小姐也许不记得你跟我来探视她,但她应该记得抢劫的过程、同伙策划的朋友!”
哈里森的音调过于大声,惊醒了昏迷的尤莉莉。
她迟疑地望着他们,缓缓说道:“巴德呢?我的男友巴德,他怎么没来?”
“你还记得自己的名字吗?”哈里森试探地问。
“我叫尤……莉莉。”她若有所思地回答,不是很笃定。
“你还记得上周,有一家银行被抢劫的事吗?”
“有吗?”尤莉莉露出惊讶的表情,不可置信地说,“我不记得有什么抢案,我跟巴德说好要一起出国去结婚……要共组一个家庭,巴德呢?他去那里了?”
女子四处张望,眼神充满失落。
这时尤莉莉颈部的项链引起弗洛斯特注意。那链条并不贵重,圈着一枚戒指,从戒围与花纹,判断是男人的戒指。
他伸出手将那枚戒指凑近眼睛瞧。
这不像是女人会选购的样式,比较类似男人把自己的戒指拔出,送给女方的定情物,或是……一种宣誓?
“这是谁给你的礼物?”
“我……不知道。忘了。”尤莉莉眼神飘忽,有点闪躲。
哈里森渐渐失去耐性:“再这样问下去,大概也问不出所以然,不如直接用你那台记忆探测器吧!”
“嗯。”弗洛斯特同意他的建议。将衣服拉开,露出胸前圆型钢盘,再将装有无线传输芯片的手套戴上。
“咦?你何时将O.N.Box改装在胸前?以前不都是装在像笔电一样的黑色盒子里吗?”
哈里森口中所说的O.N.Box,就是弗洛斯特的恩师,爱蜜莉的父亲契斯特顿·唐博士所发明的仪器,拥有这种仪器的人,可以轻易窃取、复制、转换、置入他人脑中记忆。调查局统称这样的专业人士为“记忆感应师”。
“之前破案遇到的几位记忆感应师,他们的O.N.Box都是装在胸前或背部,因此给我一些灵感。其实这样改良过后,携带很方便,还能将大脑资料透过手机解析。”
弗洛斯特接着对女嫌疑犯说:“莉莉小姐,请你安静几分钟,我将用此仪器探测你大脑的记忆。”
尤莉莉似乎没有听懂他的意思,睁大眼睛疑惑道:“这是干什么?是治疗我头部伤口的仪器吗?”
弗洛斯特点头,说了一个善意的谎。“这仪器可以帮你找到未婚夫巴德。”
尤莉莉喜上眉稍,“医生!请你快一点探测Ⅱ巴!”
因为满怀期待,当O.N.Box打开钢口,飘出浓浓的奈米粒子,逐渐形成女子形体。尤莉莉没有被吓住,甚至当雾态触手插进她大脑所引起的轻微触电感,她都忍住不吭声。
摸索了一阵子,弗洛斯特将雾态触手拔出:“妮儿,回来!”
“妮儿”是那雾态女子的腻称。
正当哈里森想询问探测的结果,门口进来一位年轻人,对他说道:“警长,我们银行的经理许思朗先生,想请你到隔壁会客室谈论抢案的事。”
弗洛斯特特别注意这年轻人,他不就是影片里被抢匪当人质的保全人员?
哈里森回头看了门口,一位戴着无边眼镜的绅士站在门外,似乎不肯进病房。倒是尤莉莉无意间看见绅士的侧面,脱口说出一个字:“许……”
“莉莉小姐,你认识门外那个人?”弗洛斯特问道。
尤莉莉呆滞了几秒,旋即说:“不,我不认识。”
这件小事引起弗洛斯特的狐疑,尤莉莉瞥见许经理的眼神,透露许多情绪。但哈里森一直催促,弗洛斯特只得收拾好O.N.Box,整理仪容,跟着哈里森走向隔壁。尤莉莉在后面喊道:“医生!巴德呢?你不是说会帮我找出来?”
弗洛斯特笑一笑对她说:“你安心养伤,其余不用操心。”
三
进了会客室,许经理先安排他们座位后才坐下,双手忍不住搓揉着。“根据我们银行提供给警方的监视影像,抢匪只有两个,只是穿黑衣蒙面,露出双眼,难以辨认他们的长相。”
哈里森说:“还好,其中一位抢匪不小心跌倒,扯掉面罩,被监视器拍到正面五官。”
许经理听到后,笑容有点僵硬,停顿了一下说:“听说那病房里的女病患,就是其中一名抢匪……董事长听了很欣慰,相信另一名逃犯很快就会落网。董事长最关心的是失窃的那批金砖的下落,毕竟二十条金砖,每一条足足有100盎司,相当于62公斤,价值不菲。”
哈里森“咳”了一声,打断经理的谈话。
“相信我,我也跟你一样紧张。为了提防那些金条偷渡到国外,已经下令海关禁止金砖出口,特别是贵公司那些纯金都印有雷射防伪编号,外面镶嵌压克力,一般银楼不敢收,除了黑市。”
他接着转头低声问弗洛斯特:“刚才查出了什么?”
“她的记忆果然很散乱,O.N.Box勉强从她残缺的记忆片段读到‘凤凰、‘鸽子、‘XP这三个符号。”
许经理看着哈里森旁边坐着的金发男子,问道:“警长,这位是?”
“他是协助警方办案的记忆感应师,弗洛斯特先生。”
弗洛斯特伸出手向许经理,许思朗却没打算要握手的意思,态度显得冷淡。弗洛斯特很习惯这种人,长期处理金融投资,每天接待的都是几亿的客户。久而久之,对真实人性是解离状态,完全只看对方背景来决定要不要亲切相待。
这时银行经理的手机响了,他作手势要众人安静,同时起身到窗边接电话。
许思朗关上手机后愁眉不展,听起来像是跟律师讨价还价。弗洛斯特注意到许思朗手上的戒痕。
“你刚离婚?”
“你怎么知道?”许思朗有点讶异。
“你的手……”弗洛斯特比一下他的左手无名指,“戒痕显示曾经戴了几年的结婚戒指被拔掉,脸颊与颈部留下的几道浅浅伤痕,不是爱猫抓伤,比较像是女人掌掴后,指甲的刮痕。”
许思朗顿时发觉,眼前这位金发男子并不像外表那么柔和,而是锐利、深沉。
“我跟她正在打离婚官司,她提出的赡养费简直是天文数字!太可恶……”许思朗紧握拳头,眉头深锁,看得出离婚的苦恼,接着他叹气道,“唉,我们正事要紧,私事细节就别提了。”许经理有种内心秘密被戳开的窘态,恨不得赶紧结束离婚的话题。
弗洛斯特并非故意要揭穿他人有失颜面的私事,只是想让许思朗的高傲姿态不再是对谈的阻碍。
而且更想知道他拔掉的戒指,是不是跟尤莉莉颈部戴的是同一枚。
“关于‘XP……”哈里森刻意转开话题,“是那个Windows计算机操作系统吗?”
“不,是刻在石版上,有点年代。”弗洛斯特回答。
许思朗闭目沉思了几秒说:“我想XP符号是一种暗语,是由希腊文‘Christos的前两个字母‘X(chi)与‘P(ro)重叠而成。在石碑上刻有这个字母缩写,表示死者是基督徒。”
“所以我看到的是死者的墓碑?”弗洛斯特有点诧异。
“你在那里看到?”
“我刚才透过大脑探测仪器,在尤莉莉大脑前额叶看到的影像。”
“大脑前额叶?”许思朗凝视弗洛斯特一会儿,倒抽一口气道,“这就是‘记忆感应师的看家本领,令我开眼界了。”
“重点是……尤莉莉的记忆里,为何会有基督徒墓碑的影像?”哈里森问。
“‘凤凰、‘鸽子、‘XP都是暗号。”许思朗解释说,“众所皆知,古代的罗马是禁止基督教。尼禄皇帝将圣保禄残酷处死后,两百年间,基督徒所有的活动都藏在地底洞穴。即便是死亡,也是在地底墓穴安葬。他们为了仿效耶稣复活,将死者裹上纱布,再用石版封住洞口,刻上非常隐讳的图案。凤凰每千年燃烧一次,在火中重生,鸽子代表和平,鸽子衔着橄榄树枝,象征灵魂已抵达天主的安息地。”
哈里森听得目瞪口呆,“许经理真博学多闻,对古代基督史了若指掌。”
弗洛斯特充满怀疑的眼神说:“没想到银行的工作,可以让许先生了解这些历史。”
许思朗发觉弗洛斯特的目光里隐藏更深的含意,连忙解释道:“你误会了……我说的是从国外的探索古迹文明频道看到的纪录片,我平常根本没空读那些史料。”
冷静听完许思朗的辩解,弗洛斯特总结他的看法:“所以,我看到的是类似基督徒的地底墓穴。然而在罗马与巴黎比较多,我不确定在这市区内有类似的地底墓穴。”
“基督徒的地底墓穴?”哈里森压根儿没想过,会有人将银行抢案与地底墓穴扯上关系。“没关系,这可以问。”他以手机通讯联络大学的建筑系教授,翻出上世纪的城市地图,发现唯一有可能的地区是在布雷克所属的教堂底下。
弗洛斯特恍然大悟,“没错,假如以前的教徒要埋在地底,必然是跟教堂有地缘关系。”
“确实是个很不错的藏匿地点!”许思朗推论金条可能的藏匿处。
“难怪查遍所有的黄金交易场所,都没有结果。”哈里森站起来说道,“布雷克是你的胞弟,同时也是那个教堂的神父,他应该清楚地底信道怎么走。”
哈里森与弗洛斯特决定去一探究竟。
“我可以跟你们一起去吗?”银行经理坚持要随行,他把车钥匙丢给刚才的年轻保全人员,请他帮忙将爱车开回银行停车场。
“你这么信任他?”弗洛斯特问。
“他是我舅舅的儿子,叫保罗。因为长期失业在家又沉迷赌博,舅妈请我帮他安排人事。刚好银行缺一位保全,我就举荐他。”
“你舅妈一定很感谢你这善心的侄儿。”
“这次银行金库被窃,保罗被董事长叫到办公室臭骂一顿,顺便开除,连带我也被拖累。”
“保罗第一时间完全没制止那两个抢匪?”弗洛斯特疑惑道。
“抢匪拿着枪抵住他背部,保罗根本没经验,还反应不过来。”
“金库没上锁吗?”
“是号码锁。歹徒逼迫保罗到金库门前按密码,他们才轻易打开金库,抢走金条。”
“贵公司的金库密码,连保全人员都知道?”哈里森觉得这点不合常理。
“他为何知道……我不清楚。也许保罗每天巡逻时,不经意地偷看银行职员开金库,按那几个数字。”许思朗语气越来越焦躁,“我一定得赶紧把银行遗失的那些金条找到,否则工作就不保。”
“既然你有决心,也不怕那些沉睡的木乃伊,我们就一起前往。”哈里森边说边打开警车后座,让许思朗坐进去,随后弗洛斯特也跟着坐进前座。
发动引擎后,哈里森忍不住批评:“这种保全人员应该开除!虽然是你的侄儿,仍然该严厉管教,上班偷看银行职员按密码,结果酿成大祸。”
“还好歹徒没杀了他,将他在路口释放,保住一命,算是不幸中的大幸。都怪我平时宠坏那孩子,真正严重失职是我。”许思朗充满自责。
四
到了布雷克的教堂,哈里森警官将警车驶进教堂旁的停车场,弗洛斯特敏捷地下车走进教堂,向布雷克说明来意。
穿著围裙的爱蜜莉兴致高昂地说跑过来说道:“什么地下墓穴?是探险吗?听起来好刺激喔!我也要去玩!”
弗洛斯特紧皱眉头说:“里面有很多木乃伊喔……你难道不害怕?”
“哼!我每天跟一个修罗鬼同住在屋檐下,区区几具木乃伊有比修罗鬼恐怖吗?”
哈里森很认真地听进去,困惑道:“弗洛斯特,你家是鬼屋?”
布雷克狂笑地弯下腰,然后解释道:“爱蜜莉说的修罗鬼,是指弗洛斯特啦!她不仅跟修罗鬼住,还跟英俊的神父同住呢!”
“是啊!第七街最帅的神父布雷克,”爱蜜莉调侃说,“说好的巧克力呢?一颗都没看到!”
“别闹了,我头都发疼。”弗洛斯特捂着额头说,“旁边有银行经理在,你们不能正经点吗?”
许思朗向布雷克点点头,递给他名片自我介绍。
布雷克看着名片说:“第七街商业银行……是上周被抢的那间吗?这新闻闹得很大。”
“这次来,就是想询问贵教堂地下有没有墓穴。”
“在我脚底下,没有一个庞大的地底墓场。”布雷克以严肃的表情说,“其实你们要找的那个基督徒的地底墓穴,在教堂后面的花园里。”
爱蜜莉吃惊地说:“原来你早就知道?每天跟那几具木乃伊邻居一起生活,不会作噩梦吗?”
“不是几具,是几千具!不过,我是睡得很安稳啦!比起你跟修罗鬼王同居,你比较可怜。”
“几千具!”哈里森说,“看来这墓穴非常大,该不会像迷宫一样?”
“是像迷宫一样,没有熟门熟路的游客,一定会被困在里面。”布雷克边说边关上教堂的门。“既然哈里森警官要求,我亲自带你们下去参观好了。”
转几个弯,来到一处平坦宽阔的废墟上,唯一的装饰是铁制的拱形门,旁边植满香水百合与几棵山樱花。拱形门前有一座管理室,里面坐着一位穿著褪色卡其制服的青年,身形瘦削,脸色苍白,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们。
布雷克带领他们走进拱门,并向众人介绍:“这是墓穴的新管理员阿里,他来代替死去的父亲老里欧。”
面对无处不在的花香,弗洛斯特已迫不及待拿出手帕遮住呼吸。
布雷克向阿里说明来意,阿里点点头,带着一串钥匙,走向荒废的草地中央。地上尘土覆盖一个半圆形的铁环,铁环上扣着锈蚀的铁链与铁锁。他将钥匙插入锁孔,提起厚重的铁板,像哑巴似地朝他们挥手,指出入口的位置。
“你们谁有带手电筒?”哈里森问道。
“手机屏幕够亮,可以吗?”许思朗拿出镀金的智能型手机晃了晃。“我先带头进去,你们跟在我后头,小心点。”
爱蜜莉好奇地问布雷克:“你不是幻想教堂能日进斗金,后花园有这种千年古迹,开放成观光名胜,门票收入一定很可观。”
布雷克笑着说:“你以为我没想过吗?可是所有基督徒的地下墓穴都是天主教会的财产,未经梵蒂冈许可,谁都不能随便开放。而要获得梵蒂冈许可难如登天。”
“唉,可惜,当我没说。”
入口处的石阶非常陡峭,地面呈现约30度的角度,加上尘沙密布,很容易滑倒。
弗洛斯特跟爱蜜莉、布雷克走在后面,一进入墓穴,空气弥漫着干燥的霉味,隐约嗅到些微尸臭。信道非常狭窄,每条走道宽度只有一公尺。爱蜜莉紧张地抓住弗洛斯特的衣角,怯懦地往前走。
她开始后悔,这地方的恐怖指数破表,超乎她能承受的范围。
几间墓穴内都塞满了尸骨。不过那些尸骨不是胡乱堆在一起的,他们像砖块一样,一个接着一个,整齐地摆放着。基本上都裹着布,用云母石盖住。但有些实在堆得太满,部分头骨挤出来,不小心转身就会与它的眼窟对望。
弗洛斯特仔细看着石版上的图案,的确看到不少火之鸟、鸽子衔橄榄枝以及把羊背在肩上的画面,这些应该都代表信徒虔诚的用意。
“布雷克,这地方……你来过吗?”爱蜜莉小声地问。
“没有来过。”布雷克搔搔头傻笑,“我被指派来教堂后,老里欧就已经是这个墓穴的管理员,所以我跟他都只是礼貌性地打招呼而已。前天他过世,丧礼也是在我的教堂举行。”
“怎么去世的?”弗洛斯特好奇地问。
“听他儿子说,是心肌梗塞,突然间昏迷倒地,再也没醒过来。”
“救护车都来不及抢救吗?”
“我也不清楚……”布雷克对这种死亡的细节通常不太关心。“扛棺材的工人说,没扛过这么重的死者。老里欧实在太胖了,血管都堵了,平常也不爱运动。”
爱蜜莉渐渐习惯地穴里的枯骨,说道:“我以为地底应该湿气很重,这些信徒死后身体会腐烂,没想到变成木乃伊……”
许思朗说:“因为这地区属于凝灰岩层,容易挖掘,和空气接触后湿气被吸收。那些尸体也都裹上一层层纱布,涂着药膏,两种因素结合,才变成木乃伊。”
“我以为木乃伊是埃及金字塔才有的名产。”爱蜜莉顿时感到自己孤陋寡闻。
经过了几个信道,在转角处,弗洛斯特突然发现一个石版上刻着一朵玫瑰花,而且刀痕非常新,似乎是几天前才刻的。
“爱蜜莉,你说玫瑰花的暗号是什么意思?”
“我爱你……”在众人面前对弗洛斯特说这句话,让她有点害羞。
“没有基督教含意,那就诡异了。”
弗洛斯特用力将石版掀开,底下赫然出现一具男尸,而且是刚死没几天的新鲜尸体。
“啊!”爱蜜莉忍不住尖叫,布雷克为了安抚她的情绪,幽默地说:“刚才经过那么多尸体都设害怕,为什么到了这具却尖叫?”
“不一样啊……前面那几百具都是死了一千多年的木乃伊,把它们当标本看就行。这具是活生生被杀死的人,好凄惨!”
古迹变成命案现场,爱蜜莉全身毛骨悚然。
哈里森也回过头来审视这具男尸,皱眉道:“身上没有刀伤或枪伤,除了大腿侧有几处擦伤,但不是致命点。地上几乎没有血迹。奇怪……”
他谨慎地将尸体翻过来检查,弗洛斯特观察他的面貌说:“这是巴德,莉莉小姐的未婚夫。”
“你怎么知道?”哈里森抬起头问。
“我用O.N.Box在莉莉小姐的海马回里看过,他们在一起生活很多年,计划着到海外办理盛大的结婚典礼。”
布雷克挤到前面来,慌乱地说:“这是巴德?”
“怎么?你认识他?”弗洛斯特问。
“巴德是管理员老里欧的长子啊!我跟他不熟,只见过一次面,老里欧常在我面前数落长子不孝,不务正业,只有缺钱用才会回来找他。”
“喔……是这样啊!”哈里森突然同情老里欧,养儿不仅没防老,长子还是靠爸族。
“我猜巴德的死因是脑硬膜外血肿块造成的脑压迫。”
“你怎么看出来的?”哈里森惊奇地问。
弗洛斯特将手指着巴德的后脑勺说:“这里有明显的肿块,显示里面头盖骨已经破裂。从伤口形状研判,是类似砖头重击造成。这种脑硬膜外血会逐渐往脑内部凝结,直到凝血超过150克到200克时,就是脑死。”他又推测道,“这凝血过程很漫长,所以这里不是命案发生的地点。重击头部的东西……我猜是金条。”
“你的意思是……巴德是抢匪之一?”
哈里森说完这句话,许思朗的手机屏幕突然不亮了。他慌张地说:“抱歉!抱歉!我的手机没电了!”
整个地底墓穴突然陷入漆黑,大家呼吸的声音格外清晰。这种诡谲的沉默持续着,让爱蜜莉疙瘩爬满全身,快把她吓死!
“没关系,”哈里森拿出自己的手机,“现在用我的吧!等到我的手机电耗尽,就轮到下一个。大家应该都有带手机吧?”
众人都点头,于是哈里森打开他的手机屏幕,往巴德尸体照。爱蜜莉跟布雷克也紧跟着弗洛斯特挨过去。爱蜜莉可以感受到布雷克手臂也轻微颤抖。
“哈里森,你照一下你脚右边的地面。”弗洛斯特指着右边,地道因为灰尘很厚,所以轻易就留下脚印。在离巴德尸体转角不远处,有一块人体压出来的痕迹,看起来像是蜷曲着身子躺卧过的形状。
弗洛斯特轻轻地弯下腰,捡起一个扣子,虽然磨损得很厉害,仍然看得出十字架的图腾。
“布雷克,你看一下这是什么?”
布雷克将那枚钮扣拿过来仔细端详,不敢置信地说:“这是老里欧外套上的纽扣!怎么会掉落在这里?”
弗洛斯特说:“毫无疑问,心肌梗塞发生的地点在这里。”
“问题是,他儿子阿里为什么不向我说清楚?”
“我们来做个拼图吧!”弗洛斯特提出他的主张,“假设……巴德跟女友是抢银行的土匪,他们扛了62公斤重的黄金想藏在这地底墓穴。他们要进来这里,必需得到老里欧同意,而老里欧也同意协助。”
“你怎么说得如此笃定?”布雷克不服气,“老里欧是很正直的人。”
“老里欧如果不同意,与巴德发生争吵,心肌梗塞发生的地点就会在门口,而不是这里。”
“有道理。”布雷克勉强同意。
“所以这桩抢案,老里欧是协助者。他开了墓穴门,让巴德跟女友把装满金条的旅行箱扛进来,进来的石阶坡度太陡,因此巴德滑倒,旅行箱撞开,金条全砸在他身上,其中头部重击最严重。”
“那个入口的石阶真的太陡峭了。”爱蜜莉同意他的看法。
“巴德起身时,只觉得头晕,像喝醉酒一样踉跄。接下来把金条运往里面的责任落在老里欧跟莉莉小姐身上。”
弗洛斯特继续分析:“62公斤的黄金很沉重,我在健身房连30公斤的哑铃都扛不动,何况尤莉莉那么瘦弱。所以负责扛黄金的人,除了老里欧,还有第四个嫌疑犯。”
“第四个嫌疑犯?”哈里森有点震惊。
“哥,你该不会是怀疑新管理员阿里吧?这样等于老里欧全家都参与这场银行劫案。”
“阿里涉案的可能性不是没有,但他太瘦骨嶙岣,扛不动。你们都忽略一个重要关系人,那个人比阿里更精壮些,他与老里欧一起扛的可能性更高。”
正当他们热烈地讨论时,爱蜜莉低声地说:“你们不觉得少一个人了吗?”
布雷克幽默地回腔:“还好你说是少一个,而不是多一个人。那就真的恐怖。”
弗洛斯特转过头,然后慢条斯理地说:“许思朗消失了。”
“什么?!”哈里森拿着手机往信道照,“他该不会被巴德的尸体吓得跑掉了?”
“他是来确认黄金还在不在。”弗洛斯特幽幽地说,“他是第五个嫌疑犯。”
“第五个?”哈里森摸不着头绪地问,“你连他都怀疑?”
这时哈里森的手机耗尽仅剩的电力,布雷克正想打开自己的手机,摸遍了全身才意识到,这套神父的衣服设计没有口袋。他急忙问旁边的爱蜜莉:“你有带手机吗?”
爱蜜莉回答得干脆:“有啊!我穿围裙时,把手机放在围裙的口袋……咦?围裙呢?”登时她才想起来,为了跟弗洛斯特他们来墓穴探险,匆忙间,将围裙脱下,随意扔在教堂桌椅。
两人都异常安静,哈里森急着跳脚说:“刚才问你们有没有带手机,不是都点头如捣蒜?”
爱蜜莉跟布雷克默默地低头,承认自己疏忽。这时一道幽雅的蓝光从弗洛斯特胸前飘出,“你们都忘了……O.N.Box的真正名称叫‘opticalnanotechnology,原文就是奈米光学仪器的意思。里面的奈米粒子具有金属导电性,同时也有光学射线的功能,所以我才称妮儿为‘光学圣女。”
爱蜜莉终于停止冒冷汗,笑着说:“太好了!危机解除。”
“你还没解释,为什么怀疑许经理也是抢匪的共犯?”哈里森始终都没忘记这个问题。他从事警察工作这么多年,无论怎么看,许思朗就是一个急着要把失窃的金条找回来,拼命保住工作的男人。
“是谁先提起地下墓穴,精准地暗示,那些‘XP、‘凤凰的意义?当时我们都还没把地下墓穴跟银行抢案联想在一起,他却已经推断那是藏匿的最佳地点。”
“是这样没错……可是……”
“进来墓穴时,他走在我们前面彷佛是导游,他来过这里。就算没来过,也可能早就清楚路线。”
“监守自盗,不是要冒失去经理职位的风险?”哈里森仍旧不相信许思朗会如此歹毒。
“狗被逼急了吧。他不是说,他的前妻向他索取高额的赡养费。为什么他不得不接受?一定是他有错在先。当他首次出现在医院时,尤莉莉一眼就认出他,可见他们之间的关系并不单纯,早在尤莉莉罹患短期记忆丧失症之前就有暧昧。我在尤莉莉颈部看到一枚男戒的项链,许思朗无名指的戒指刚好拔掉,也就是说……”
“我懂你的意思,弗洛斯特。这是一个预谋性的杀人案件。”哈里森说,“他想横刀夺爱。跟巴德伙同老里欧,将黄金拖进墓穴,但在入口石阶,许思朗故意放开手,让旅行箱与黄金全撞击在巴德身上。逼得老里欧必须下来负责扛那些黄金,扛到转角处就因为过度疲累而引发心肌梗塞。”
“这个推论不错,但有些矛盾。”爱蜜莉说道。
“喔,爱蜜莉说说看你的论点。”弗洛斯特兴致盎然地想听她的分析。
“我同意弗洛斯特说的,许思朗之所以想离婚,是因为爱上尤莉莉。但尤莉莉并不领情,她同意抢银行,完全是因为想解决巴德的经济困境,她是真心爱巴德。”
“没错,莉莉虽然丧失短期记忆,但她心心念念的是要跟巴德举行华丽的婚礼。只是,穷困的巴德跟有钱的银行经理,爱情与面包,尤莉莉徘徊在两个男人之间。”
“许思朗是有妇之夫,不该爱上别人,我讨厌这种不忠的男人。此外,我也不明白,如果那一天是许思朗来搬运黄金,他如何离开办公室?银行被抢后,经理擅自离开办公室,其它同事会怎么想?”爱蜜莉说出她的疑点。
“这就是第四个嫌疑犯登场的时候。”弗洛斯特语气非常强势地说,“许思朗是整件抢案的幕后主谋无庸置疑,他把金库密码告诉他的侄子保罗,所以当巴德与尤莉莉持枪闯入银行后,第一个被挟持的人质就是保罗。因为有保罗,金库轻易被开启,因为保罗,62公斤重的金条就轻松抬进后车厢。哈里森,难道你没注意银行提供的视频,尤莉莉的枪根本没对准保罗的背部?保罗非但没被胁迫,甚至是乐于配合。”
弗洛斯特巨细靡遗的描述整个犯罪过程,归纳出结论。
“保罗才是出现在地下墓穴里,把黄金放进转角,再将巴德的尸体盖在黄金上面,尤莉莉为了标示位置,用刀在石版上刻划玫瑰花的图案。接着,保罗开车送尤莉莉回家,故意将她推出车外,导致她头部重击地面而失忆。能够瓜分这些黄金的,只剩下许思朗跟保罗。所以许思朗要亲自来确认黄金在不在。”
“啪啪啪”几声,哈里森击掌表示佩服。
“问题是,黄金不在,许思朗下一步该怎么办?去找保罗兴师问罪吗?不怕我回警察局,立即对他发布逮捕令吗?”
“他刚才假装手机没电,其实是故意关机。许思朗早就料到你会耗尽手机电量,无法与外部联系。所有知道他犯行的人士,就我们几个,全被锁在地底墓穴中,没有人会来救我们。”
爱蜜莉害怕的事终于发生!她跟弗洛斯特可能会饿死在这个充满木乃伊的洞穴,像那些基督徒一样悲催,变成一堆骨头。想到这里,她心里好想大吼大叫,看外面有没人能听见。
她忽然想起,“光学圣女”的奈米特性。它的粒子大小只有头发直径的十万分之一。虽然是气体,但粒子密度提高成固体时,硬如钢刀。
“妮儿可以穿过铁板,将铁锁切断,对不对?”
“现在的问题不是能不能打开门外的铁锁,而是我们如何走出这地底迷宫。”弗洛斯特马上把爱蜜莉最后一丝希望击得粉碎。
她好几百次都想叫弗洛斯特闭嘴,他总是有办法泼她冷水。想起他们曾经被困在食人族部落时,她对他抗议过:“你就不能像一般正常人那样,对该害怕的事恐惧、对该谴责的行为感到愤怒吗?”
这是她所期望的事。平凡的女子,跟平凡的男子一起生活的乐趣。
但弗洛斯特也说过:“这就是我啊!我就是这样的思考逻辑!倘若我不是这样冷静的个性,如何保护你?”
他说的没错。当你遇到变态罪犯的时候,一定要把这辈子的冷静全用上。有些时候我们控制不了情势发展,事情的恶化也不完全是一个人的责任。
除了相信弗洛斯特,她没有其它退路。
弗洛斯特慢慢踱步,环顾四周,眼睛突然一亮,彷佛被什么东西吸引住。
“布雷克,你有没有注意到,每一个信道转弯时,上面都盖成拱门形状,拱门上还会刻写一些英文语句。”
布雷克仔细观察前面的拱门,上面确实刻着英文。
爱蜜莉循着弗洛斯特的视线,的确看到拱门上的英文,而且每一句的第一个英文字母都漆成暗红色,年代久远,有些颜料剥落,但还是依稀可辨。
弗洛斯特大胆地推测:“我猜想,当初盖地底墓穴的教徒们,无法预料规模会多大,所以为了避免信道顺序混乱,把每个拱门都刻上经文,引导教徒行走的方向。”
布雷克露出困惑的表情,搔着头问:“怎么指示方向?”
“关键在每一句开头的英文字母。如果出口是起点,向四面八方挖信道,看起来是迷宫,实际上有它的逻辑。越接近出口的英文字母越前面。从A到Z共26个字,26的平方是676,也就是会有676种排列组合。”
弗洛斯特指着前面双叉路说:“左边拱门写,‘There will be no more curse。右门写‘Knowledge of the songK字母排在T前面,所以应该走右门。”
布雷克说:“好,听你的。我们走右边信道。我相信许思朗跟保罗也是根据这个原则来规划路线。”
哈里森跟爱蜜莉都同意弗洛斯特的论点,而且弗洛斯特的逻辑非常能说服人。有了逻辑可依循,爱蜜莉走在阴森的地道里,心里多了些踏实。
走过一个又一个信道,循着字母排序,左弯右拐,终于到了字母A开头的拱门,也就是地底墓穴的出口。果然如弗洛斯特所预料,铁门已经被锁住。
许思朗的确不想让他们逃出迷宫,要致他们于死地。但他万万没想到,弗洛斯特胸前的O.N.Box的能力超乎他的理解范围。
弗洛斯特戴上手套,命令妮儿穿过铁板,切断地面的铁链,不一会儿功夫,顺利推开铁板,爬出洞口。
哈里森走在前头,发现管理室里空无一人。
“阿里呢?老里欧的二儿子逃走了!”
爱蜜莉气呼呼地说:“铁板是他锁上的,他跟许思朗是同一伙,当然逃之天天!”
“不,他是被许思朗跟保罗掳走。最后见到那批黄金的是阿里,许思朗跟保罗都想知道他把黄金藏在哪里。”
“弗洛斯特,你认为阿里会被他们掳到那里?”哈里森问道。
“最有可能绑架到许思朗的住处,其它地方都不方便。”
哈里森用跑百米的速度追到教堂停车场,看到教堂前警车还在,心里万分庆幸。“好极了!警车还在!”
随即哈里森露出失望与愤怒夹杂的表情。
“他们竟然戳破我的轮胎!”哈里森用力踹了轮胎一脚。
“布雷克,去拿你的手机给哈里森警官。”弗洛斯特平静地说,“警官,也许你现在还来得及呼叫你的部下去逮捕保罗与许思朗,忙了一整天,我们就先到教堂里休息,等待你的属下开车接你回警局。”
哈里森点头,叹了口气,忙了一整天,确实该喝口水,休息一下。
他用布雷克的电话打了几通到警察局,派了两队人马,一队开往许思朗私人住所,一队前往银行。
五
过了十五分钟,哈里森的部下开警车来到教堂,准备接局长回办公室。
“保罗跟许思朗都逮捕到案了吗?”哈里森问他的部属。
“都分别关在审讯室。对于抢案,保罗全招供,许思朗仍然不承认犯行,坚持自己与抢案无关。”
“狡猾……”爱蜜莉不屑地说。
“来吧,弗洛斯特!陪我一起回警局,我还需要你帮忙。”
“我跟布雷克呢?”爱蜜莉问道。
“你们先回家去等我吧。”弗洛斯特吩咐道。
回到了警局,隔着玻璃门,阿里满身是伤地坐在审讯室,保罗为了逼他说出黄金藏匿处,使尽力气殴打,打到阿里倒地为止。哈里森跟弗洛斯特走进去,阿里连抬头看他们一眼的兴致都没有。
“阿里,我知道你跟这桩抢案无关,但二十个金条毕竟得归还给银行,你到底把那些黄金藏去哪里了?”哈里森问。
阿里仍然沉默不语。那顽固的个性让哈里森整个脾气暴走,他猛拍桌子想斥责他,被弗洛斯特阻止。
“我知道黄金藏在哪里。你逼问他没用。”
“你知道?”哈里森疑惑道,“你何时启用了O.N.Box?”
弗洛斯特微笑摇头:“我没用O.N.Box,这谜底不需要猜。只是单纯的人性心理。”
他走到阿里面前,蹲下来望着他,这孩子显然吃了不少苦头,脸颊还有不少瘀青。
“你把那些金条都藏在你父亲的灵柩里,对不对?”
阿里吃惊地抬起头,说道:“你怎么知道?”
“负责丧礼的神父是我弟弟布雷克。他曾经告诉我,扛棺材的工人说,这是他们扛过最重的棺材。老里欧虽然胖,但不至于让六名工人都扛不动。加上那些黄金,才有可能扛得很吃力。”
“你很聪明。”阿里慢慢卸下心防,娓娓道来,“我的哥哥巴德,从小就是体育健将,我爸对他寄望很高,期盼他能进入国家足球队,成为足球明星。可惜一场车祸,粉碎了巴德的梦想。从此他性情大变,不是酗酒闹事,就是闷闷不乐。”
“后来,莉莉姐将许思朗的抢劫计划告诉巴德。我父亲原本很反对,但巴德答应父亲,拿到那些黄金变卖得款,他会与莉莉姐远走国外,建立幸福家庭,也会开店做生意。巴德画了无数大饼,让我爸心软,相信只要协助他拿到那些黄金,巴德的人生从此会更快乐。”
阿里的泪水淌落眼眶,继续说道:“体弱多病的我,从小一直将巴德视为偶像,想像他一样高大健壮,想像他一样踢足球。结果,当我站在我哥跟我爸的尸体面前,所有的美梦都破灭。那批邪恶的黄金,压垮了我们全家的未来。”
“你一直都很瘦,所以常被欺负,都是巴德保护你,是吧?”
阿里点头,然后又接着说:“巴德太笨,愚蠢地相信他不贞的女友,我不止一次看到许思朗开车载莉莉姐出游。大人的心思都很贪婪,永远无法理解他们到底想追求什么。什么叫幸福?什么叫爱?我想我这辈子都不会相信任何人,也不需要爱,爱是混账东西。”
“所以你只肯扛走父亲的遗体,而将巴德搁置在地底墓穴?”
“他只配待在那肮脏的地方。那些黄金属于我父亲,是他用生命换来的,理应跟他一起埋葬。”
弗洛斯特脑海浮现瘦小的他,独自背着父亲的遗体爬过石阶,再一块块把金条扛出地面,心里五味杂陈。
他摸摸阿里的头发,怜悯地说:“我们活在世上,免不了一些偏执。就像我学习大脑神经元与记忆学,许多朋友嗤之以鼻,认为那是无稽。每个人都想了解人生的意义,想改善所有的生活,因此有了信仰。”
弗洛斯特像牧羊人般安抚手边的小绵羊。
“狡诈的主谋,利用人性的弱点,轻易就可以骗到许多信他的人,跟着他一起做荒唐行为。那些被欺骗的信徒,不要责怪他们愚昧。他们一定是生活遭遇了无法克服的难题,使他不再相信自己的内心。或许在痛苦的现实里,找不到出口,幻想有一个绝然不同的人生,重新开始。”
弗洛斯特低声说:“我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依赖这样的幻想,才能活下去。”
“你是说……巴德也很努力想找到解决生活困境的出口?”
“嗯,你要这样想,才能释怀。”
阿里低着头,把眼泪擦干。
“要原谅那些让你失望的人,他们都没把握能给你安全感。你的人生要靠你自己开创。”
走出审讯室,哈里森说:“多亏有你,让警方顺利找到失窃金条的最后去处,将这几个恶徒绳之以法。”
“都是可怜人。”弗洛斯特叹道。
“怎么说?”
“一个是为了挣脱婚姻枷锁,铤而走险的男人,一个是幻想人生重新开始的运动选手;一个是克服不了诱惑,背负巨额赌债的年轻人,还有一位年老的父亲,为了孩子牺牲性命。大家共同演出荒谬的人生剧本。其中只要有一人清醒,就可以阻止这场闹剧。”
“真不知道该称赞你聪明,还是冷血。”他槌着弗洛斯特肩膀说,“让我派人开车送你回家吧。”
哈里森送弗洛斯特走出警局,这时警局外,布雷克猛按汽车喇叭,弗洛斯特笑着说:“看来我的司机比你的部属还快。”
弗洛斯特坐进布雷克的前座时,后座响起爱蜜莉的声音。“怎么样?事情都圆满落幕了吧?”
弗洛斯特淡淡地说:“阿里那孩子受伤严重,可能要好一阵子才会康复,但皮肉伤易好,心灵创伤就没那么快复原。”
爱蜜莉好奇地问:“心灵创伤?”
“嗯,他从小体格瘦小,常遭受同学欺凌。巴德是他唯一的保护者,但巴德却让他失望。年纪轻轻还得面对父亲与哥哥惨死,很难想象他如何活下去。”
“我在教堂也常遇到在学校被欺凌的学生,找我告解,他们的人生观都会因此而扭曲。”布雷克说出他的看法。
“人性是残忍的,为了强化自己的自信而攻击比自己弱小的同伴,完全出于自然本能。而人性心理也是一种自我防卫很深的甲胄,不轻易被我们察觉它真正的思维,即使在好几十年前所受过的伤害,都会因为生存的意志力而被本能掩盖。但心灵创伤并没有消失,反而内化成永远不见天日的冰原。”
“弗洛斯特,你讲得好深奥喔,我听不懂,请讲一些我听得懂的语言,譬如说……今天在地底墓穴,你指着那朵玫瑰图案,逼人家说的那三个字,能否请你亲口对我说一遍。”
“哪三个字?”弗洛斯特装傻地问。
“就那个暗号嘛!三个字……”
“我饿了,对吧!”布雷克大声地插嘴。
“不是这三个字啦!吼~”爱蜜莉生气地嘟着嘴,“我这辈子不想再跟你们兄弟说话了!”
“爱蜜莉,你每次说‘这辈子,都撑不过一个晚上。”弗洛斯特非常完美地再度粉碎她的自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