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学中的“知”与“行”
2015-05-30刘滢
摘 要:明代的思想家、教育家、哲学家王守仁在讲学中提出了“知行合一”的思想。含义为“认识事物的道理与在现实中运用此道理,是密不可分的一回事”。在我們的音乐教学中也存在着这一思想。即,如何去教?教师分析教材时,要整理自己的音乐知识、教学理念,根据具体学情设计恰当的教学思路,是一个知识梳理的过程,是将音乐的一般知识用于开解个别作品的演绎过程,即 “知”的过程。 “行”的过程是我们“教学设计”的过程,它与“知”过程恰恰相反,是教师想象将个别作品中的现象作为例子,通过教学活动引导学生探究该作品的特点进而了解作者的精神世界、了解音乐的一般知识、学会分析作品的方法等。这个过程,是一步步抽象、归纳的过程。这里的“知”和“行”的关系是“知”指导“行”,“行”体现“知”。
关键词:中小学音乐;新课程体系;课堂教学
1 新课程体系中的音乐教师要“知”什么
1.1 理念 音乐教师要在熟悉、深度理解《音乐课程标准》基本理念的基础上进一步了解世界上其它的音乐教学理念,并使二者在教学中有机的结合。
课程标准的理念界定的很清楚是“课程基本理念”,“基本”二字清楚地告诉我们这五条理念中的每一条都涵盖很多内容,所以教师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教师的理解要系统、全面、深层,不能零乱、片面、肤浅。
当今世界各地的音乐教育专家都在研究三大国际著名的音乐教学理念、教法(雅克-达尔克罗兹、科达伊和奥尔夫),及在不同国家和文化背景下的运用。这三位教学理念的创始人都是卓越而且著名的作曲家、教育家,他们三人同样都要求在课堂教学中要提高音乐审美素养,这和我们课标“以审美为核心”一致。笔者个人认为我国音乐教育是世界音乐教育的一个分支,其目的都是以乐育人。所以教师应学习了解世界其它先进的教学理念。在理解多种教学理念的基础上使之与“课程基本理念”有机的融合,指导课堂教学。
1.2 知识 “知识”包括音乐专业知识、音乐教育心理知识、教法知识三个方面。新教学理念下,音乐教材设计给予教师广阔的发挥空间,方便教师根据学情灵活使用。这就要求教师要有能力充分分析、解读、驾驭音乐材料,才能更好的理解运用教材。在音乐专业知识方面教师要具备:视唱练耳;唱歌(声乐、发声原理与训练);合唱指挥;钢琴即兴伴奏;音乐作品欣赏分析(基本作曲知识、中国民族音乐知识、外国音乐知识);舞蹈(基本舞蹈、体态律动);小型打击乐器编排等知识。
音乐教育的对象是不同年龄的学生,教师要了解各个年龄阶段学生对音乐的接受能力,要在学习《教育心理学》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拓展学习《音乐教育心理学》,了解学生音乐知识掌握、技能形成、形象思维训练中的心理规律等。
“教学有法”这里的“法”是指音乐教育先躯们总结出的教学方法及其指导思想。教师在师范职业教育中已学习了基础“教学法”,其作用是“抛砖引玉”为教师学习新的教法奠定基础。建议教师学习了解达尔克罗兹、科达伊和奥尔夫三大教学法。
1.3 教材 对于教材教师要“知”什么?首先,教师要知道所教学段教材在整体教材体系中所处的位置,本学段要教授的音乐知识;培养的音乐能力。其次,进一步分析得知每册教材中要教授的知识与培养的能力。最后,分析每课教材内容,根据设置目标有梯度的对教材进行组合,得知教材组合形式。
1.4 学情 课堂教学的实施对象是学生,教师对学生的了解决定着教学的成败。首先,教师要分析得知所教学段学生的音乐心理特点。其次,分析得知具体班级学生在音乐素养方面的不同程度极其兴趣爱好、需求、思想状况及养成的学习习惯。最后,了解学生已掌握的知识与能力,以便在教学中对学生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障碍,有个大致的估计,从而有针对性地组织课堂教学。
2 新课程体系中的音乐教师要如何“行”
2.1 “以知为行”确定教学目标 教学目标是教学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是教学活动的灵魂。教学中要设置宏观和微观(课时)两个目标。宏观目标是整个学段要达到的情感、知识和技能目标。微观目标是为完成宏观目标设置的每课时的三维目标。课时目标是在对教材完全解读的基础上,根据学情设计的目标,是在学生原有知识“生长点”上设计的“跳一跳”就能完成的目标。每课时目标之间是由易到难、环环相扣、循序渐进的过程。
2.2 “以知为行”确定教学材料 这里的教学材料是指课堂教学中需要的素材,包括课本材料和补充材料。教学材料选择时可根据已确定的本课教学目标在教材及教材外材料中进行整合、删减、补充等。例:教学目标——了解蒙古族长调、短调的音乐特点。教师可搜集具有这一音乐特点的材料(课本材料、课外材料)然后根据作品具备这一音乐特点的鲜明性对材料进行筛选、删减(包括对整体材料及一首作品中的部分材料删减)作为课堂素材。教材的使用是个创造性的活动,要源于教材,高于教材,但不能脱离教材。
2.3 “以知为行”设计教学路径及方法 教学路径是由两条线索支撑而成。一条是“明线”人文性情感主线,包括:作品的主旨,学生兴趣的激发。一条是“暗线”情感、知识、技能主线。“明线”是学生情感兴趣激发的主线,学生活动创设的主线。“暗线”是教师教学目标完成的主线。众所周知,音乐知识与技能的学习是一个枯燥的过程,在载体“明线”的帮助下可将枯燥的知识在快乐的情景中顺带着、捎带着解决。
新课程下的教学方法是教师引导,学生发现、感知、实践、创造,师生联系互动的方法。故,教师要在已掌握的“教法”及“工具”中从“学情”出发,根据目标、路径、内容,提取可用的方法及工具作为本课的教法。“教学有法但无定法”具体的教学方法是教师个体和所教学生相互多年磨合的方法,教法运用的是否合理要看课堂教学目标的完成情况。
如何能在音乐课堂教学中做到“知”与“行”的融会贯通是一个长期的实践课题,只要我们不断努力,不断探索使之有机的融合,就能有效的完成音乐育人的教学任务。让音乐属于每一个人!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工作委员会.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12.
[2]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工作委员会.音乐课程标准解读2011年版[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2.
作者简介:刘滢(1979-)女,河北涿州人,张家口市教育科学研究所音乐教学研究员,研究方向:中小学音乐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