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新常态 展现新作为为企业转型发展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环境
2015-05-30宋涛
宋涛
摘 要:经济新常态下如何加强教育,源头预防,减少违纪违法现象,以“纪律作风新状态”助力“经济发展新常态”,为企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提供有力保证作如下发言,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关键词:新常态;新作风;
文章编号:1674-3520(2015)-09-00-01
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高潮一个接着一个。从拍“苍蝇”到打“老虎”,再到打“大老虎”;从党政要员到军中巨蠹;从在位的到退休的;从国内的到已经逃到国外的……可以说,反腐败是在全方位、立体化地进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是打开新局面的重要保障。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同时,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也将呈现新特征,迈入新常态。作为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以积极主动的姿态进一步解放思想,主动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抓住新常态,努力适应回归主责主业后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常态”。新形势下,如何加强教育,源头预防,减少违纪违法现象,以“纪律作风新状态”助力“经济发展新常态”,为企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提供有力保证,笔者进行了深入思考。2015年年初,在山东省纪委召开的部分省属国有企业纪委书记座谈会上明确提出,省属国有企业纪委书记不得参与企业业务分工。会议明确,企业纪委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准确把握职责定位,明确纪委是管监督、管纪律,主要任务是监督执纪问责。这就要求我们,在经济新常态下,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用执纪的方式监督,通过对违纪问题的处理,发挥监督作用。
面对当前企业扭亏增盈、转型发展、蓄力突破的繁重任务,纪委检查组织需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突出重点,落实责任,以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成效保障经济任务目标的顺利实现。
一是把着力点放在廉洁从业教育上。人的行为来自于思想意识的驱使。因此,党风建设和反复倡廉工作必须从思想意识入手。要通过持之以恒的教育,努力提高党员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的自律意识,构筑防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通过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洁教育,勤打“预防针”,常敲“警世钟”,多进“照相馆”,不断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每个季度,要开展一次重点岗位人员专题教育,有的放矢地解决好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特别是国有企业项目建设,是违法违纪案件发生的易发区、高发区,涉及资金使用、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等。在项目建设之前,纪检组织要本着对企业对干部负责的原则,先上廉政课,对项目建设的相关人员进行党纪法规和廉政教育,运用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事例,来感染教育干部职工,避免建起了一批项目,倒下了一批干部。廉洁从业教育,要重视廉洁文化建设,坚持把思想教育、纪律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让廉洁理念入脑入心,真正成为制约和影响党员干部、各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指南。
二是把关键点放在机制制度建设上。坚持用制度管理人、约束人。制度建设应跟上时代发展、适应形势要求。面对经济新常态,要对党风建设和反复倡廉各类制度进行重新审视,针对出现的新问题,进行细化量化、修改完善,丰富提高,减少制度漏洞,扩大制度监管范围。要把所有工作都纳入到制度的影响和监督之下,彻底铲除滋生腐败的温床。近几年来,国有企业出现应收账款居高不下的现象,很多问题就是出现在制度漏洞上。纪委监察部门要积极参与制度建设,从制度层面开始梳理,修订完善《合同管理办法》,对重要业务实行责任担保和资产抵押,避免企业利益受到损失;针对已经形成的应收账款,纪委监察部要积极参与进来,会同营销部门制定《应收账款清收工作细则》,逐笔逐项分析成因,落实责任人,督促业务人员加快清收步伐,确保资金能够及时回笼。刚性制度,需要刚性落实。要把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制度执行纳入党员干部的目标管理,发挥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作用,把党风廉政制度落到实处,营造用制度规范从业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工作环境,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遏制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
三是把发力点放在重点工作督促落实上。针对企业的重点工作,纪检部门作为督促落实的责任主体,要坚持每周调度,每月平衡,半年考核的原则,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并在企业经济活动分析会议上通报进展情况,确保年度重点工作顺利推进。监督检查要突出重点,要把重点放在对各级干部和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监督上,加大对人财物及合同、供销、项目等方面的监督,堵塞管理漏洞,避免监督死角;监督检查要拓展渠道,形成多层次的监督合力。要实行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纪检部门要会同审计、财务、风险控制等部门联合工作,将纪检监察、审计监督、财务管理结合起来,多层面、多维度的抓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规范运行、阳光运行。
四是把突破点放在案件查办上。唐代诗人杜甫有句诗讲: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须斩万竿。病树、恶竹务去,山林才能常绿。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组织的主业主责,也是震慑违纪违法、增强企业凝聚力的有效手段。查办案件的过程就是砍病树、去恶竹过程,把企业里的一些蛀虫、毒瘤铲除掉,企业才能更好的发展。要坚持有案必查、违纪必究,加大惩戒问责的力度,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用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为企业改革发展打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