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格式热门传播原因的深层探讨
2015-05-30孙冬惠
孙冬惠
摘 要:随着网络流行语“被××”的广泛使用与传播,对其研究的广度与深度愈加凸显,本文以“被××”格式的流行原因为切入点,对该问题进行深层剖析。“被××”格式流行原因体现在四个层面:第一,语言学视角:句法形式新颖独特;第二,社会学视角:“被××”格式适应变异社会关系;第三,传播学视角:传播媒体加速“被××”的传播;第四,心理学视角:“被××”格式迎合大众文化心理需求。
关键词:“被××”格式;流行;原因
在当今各大媒体中,“被××”的使用层出不穷,究其流行的深层原因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语言学视角:句法形式新颖独特
从语法角度分析,目前流行的“被××”格式与传统的“被”字句相比,具有截然不同的形式,显示出新颖独特的特点。
一是“被”字后面的施事者全部省略。传统“被”字句有两种主要形式,一是有施事者,“被”作为介词引出施事者,例如“小王被小李打了。”;二是省略施事者,当施事者无需说出、不愿说出或无从说出时,施事者就被省略,“被”就直接用在动词前面,例如“小王被抓了。”“被××”格式抛弃了传统“被”字句的第一种形式,完全采用第二种形式,所有的施事者都被省略。施事者被省略之后,首先使表达形式更为简洁利索,符合网络语言的简洁性特点。例如:某主持人被自杀被辞退照常主持破谣言。
二是“被××”格式中“××”的变异。“被”字后面连接名词、形容词或不及物动词,使与“被”搭配的词性增多,增强了这种格式的灵活性和表现力。例如:问卷调查居民“被满意”遭疑居委会称工作疏忽导致。
通过“被××”格式与传统的被字句的对比,我们已经很清楚的看出“被××”具有很高的能产性,从最初的“被自杀”到后来的“被幸福”“被小康”,“被”的后加成分从动词逐步发展到形容词和名词。
“被××”格式脱胎于“被”字句,却有自己独特的个性,“被××”格式在形式上呈现的这些不同于传统“被”字句的新颖特点,使之很容易受到人们的青睐,在形式上起到标新立异的作用。
二、社会学视角:“被××”格式适应变异社会关系
“语言随社会的产生而产生,随社会灭亡而灭亡”[1],社会的发展变化在语言中打上深深的烙印,“被××”格式的流行与它所表达内容的深刻性、表现能力的丰富性也有很大关系。这种组合的生成正是适应变异的社会关系而产生的。也是它能如此流行、深入人心的根本原因。
“被××”格式表达的内容十分深刻。任何一种流行语都是一个时期政治、经济、社会的精炼描摹,“被××”格式生动反映了当今的某些社会现实,“被”这个原本正常的词法结构被赋予了新的象征义,成为一个话语符号并扩展到了其他领域,由此折射出了一种畸形的社会现象。如“被自杀”、“被就业”、“被慈善”、“被小康”等。从百姓角度看,那些“被××”的人一般都是弱势群体,面对的往往是强大的权力。“被××”格式红极一时,表现出的是公众對个体权利的无奈诉求。可见,这一格式具有十分强大的社会表现力和扩张力。例如:在当今高校统计就业率的背景下,部分高校的毕业生“被就业”。
从上述例子我们可以看出,“被××”所指的事件往往能引起相当程度的社会共鸣,主要是它反映了一种较为普遍的社会情绪;而一些反映社会经济发展成就的闪光数字被公众加上一个“被”字,表达的是公众对信息真实性的不认同,传递的是公众对有关部门“强加于人”的愤慨,宣泄的是公众的不满甚至反感[2]。这种政府部门与公众意见相左,各说各话,经过网络放大,使成为我们在网络时代凝聚全民力量所遇到的一个大考题。
三、传播学视角:传播媒体加速“被××”的传播
在维基百科上搜索“媒体”,解释如下:传播媒体或称“传媒”、“媒体”或“媒介”,指传播信息的载体,即信息传播过程中从传播者到接受者之间携带和传递信息的一切形式的物质工具。这是媒体最简单也最直接的定义。“施拉姆在大众传播过程模式中指出,在信息传播中的每个接受者都扮演着译码、释码和编码的角色,个人在群体内,讯息得到再解释或加工。”[3]当受众以一种传播者的姿态进行信息反馈时,我们再来看这个“再传播”的传播效果。“被××”被创造出来,“被××”现象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普遍认同,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电视等作为大众传播媒体其社会使命是向社会大众传播信息,媒体在向社会传播信息的同时也在向大众传播语言,因此大众传媒承载着传播信息和传播语言的双重使命。语言传播正是由于大众传播媒体特别是电视等现代媒体的出现和发展,跨入了现代传播方式的时代。这大大提高了语言传播的速度,拓展了语言传播的范围,增加了语言传播接收者的数量,丰富了语言传播的内容,使社会的语言生活空前活跃。“被××”格式作为一种新兴的表达方式,能在短时间内被人们频繁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得益于大众传媒的功效。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发展提供了物质载体;第二,电视等媒体的发展提供了“被××”格式形成的最佳环境;第三,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导向作用。
从上述“被”现象的探讨中,我们不难发现,公众对于那些失实的信息,主动公开表达自己的诉求,其实是一种进步。这一方面表现出了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和监督意识的加强;另一方面,则反映出现阶段的传播已由传者为中心向以受者为中心转变。
语言是一种社会现象,它反映着社会的最新方面,并伴随着社会发展的始终。因此,新词新语的出现不断为语言环境增添鲜活的生命力。另一方面,在任何社会中、任何情况下,语言的规范又总是被需要的。“被××”格式在短时间内广泛流行,而语言学界对其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因此达成广泛共识的规范性原则并未形成,在这里我们比对汉语新词的规范,对“被××”格式的规范提出以下几条基本原则:约定俗成原则、必要性原则、效率性原则、文明和谐原则等。
参考文献:
[1]叶蜚声,徐通锵.《语言学纲要》.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2]张恒军.论中国网络媒体发展的阶段性特征[J].新闻界,2010(03).
[3]郭庆光.《传播学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基金项目:本文为大连外国语大学新建专业科研水平提升工程项目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14sbgj28)
(作者单位:大连外国语大学文化传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