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与超越:邓小平对毛泽东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发展论析
2015-05-29杨永志董丽娇
杨永志 董丽娇
摘 要: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活动,本质上是社会主义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活动。毛泽东、邓小平社会主义价值观,不仅在实践上有着先行继起的历史联系,而且在理念上有着内在的逻辑联系。邓小平社会主义价值观坚持和发展了以人民为主体和为人民谋利益的价值取向,贯通和传承了实事求是的价值精髓,继承和超越了“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价值目标,省思和调整了“阶级斗争为纲”的价值实现手段。
关键词: 邓小平;毛泽东;社会主义价值观
中图分类号:A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502(2015)03-0035-05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一切划时代的体系的真正的内容都是由于产生这些体系的那个时期的需要而形成起来的。所有这些体系都是以本国过去的整个发展为基础的。”[1]毛泽东的社会主义价值观,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与中国一定历史阶段实际相结合的产物,而邓小平的社会主义价值观,不仅承接与延续了毛泽东社会主义价值观中的诸多理念,同时又在实践基础上实现了新的价值创造。概括邓小平对毛泽东社会主义价值观的继承和发展,我们认为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坚持和发展了以人民为主体和为人民谋利益的价值取向
“‘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2]简单地说,价值就是客体对主体的意义、效用。客体对主体有意义即客体对主体有价值。也即是说,客体价值质的有无及量的大小,主要取决于主体的选择和追求。主体不同,同一客体是否会对主体产生价值以及产生多大的价值,都会有所不同。因此,以谁为主体便成了价值观的根本性问题。古往今来各种价值观之间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对价值主体问题的不同回答。
(一)毛泽东首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价值取向
以人民为主体和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这是马克思主义最基本的价值取向,是马克思主义学说区别于其他各种学说的显著标志。马克思、恩格斯早在《共产党宣言》中就曾指出,“共产主义是关于无产阶级解放的条件的学说”,[3] “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3](283)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伊始,就把以人民为主体的价值取向鲜明地写在自己的旗帜上。毛泽东同志在其论著中一再强调:“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4]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主义建设的胜利之基和力量之源。毛泽东把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与社会主义价值实践相结合,形成了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价值取向,并凝练出为人民服务的共产党人价值观。他明确表示:“只要我们依靠人民,坚决地相信人民群众的创造力是无穷无尽的,因而信任人民,和人民打成一片,那就任何困难也能克服,任何敌人也不能压倒我们,而只会被我们所压倒。”[4](1096)
(二)邓小平进一步提出“人民为主体”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价值取向
邓小平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坚持了以人民为主体和为人民谋利益的马克思主义价值观,并根据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社会阶级关系的深刻变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新发展,对“人民主体观”做出明确解说。
首先,在邓小平价值观念中,人民是社会主义价值的创造者。邓小平曾多次讲到:“马克思主义向来认为,归根结底地说来,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5]我们党提出的各项重大任务,都是依靠广大人民的艰苦努力完成的。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积极吸收群众经验和智慧。社会主义现代化是极其艰巨复杂的任务,“党只有紧紧地依靠群众,密切地联系群众,随时听取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情绪,代表群众的利益,才能形成强大的力量,顺利地完成自己的各项任务”。[6]
其次,在邓小平的价值活动中,人民是社会主义价值的受益者。社会主义的价值创造依靠人民,价值选择为了人民,价值成果应由人民共享。正因为如此,邓小平反复强调共产党人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始终热爱人民、关心人民、服务人民,要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帮人民之所需,要对人民负责,为人民造福。“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党和国家的利益必须符合和满足人民的利益,党的全部价值实践都是使人民获得利益满足。
再次,在邓小平的价值实践中,人民是社会主义价值的评判者。价值评判的根本问题是标准问题。人们对同一客体的评价不同,关键在于所持标准的差异。客体的价值不能由客体本身来证明,必须由主体依据一定的标准来衡量和界定。在邓小平的价值观语境中,人民的利益是社会主义最大最根本的利益,人民利益标准始终是社会主义价值是否实现的根本评判标准。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邓小平反复重申:“我们党全部工作的成败得失、益害好坏,必须站在人民的立场加以评价,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方针政策依据和标准。”[7]
二、贯通和传承了实事求是的价值精髓
价值精髓,指的是使价值观得以形成和发展并贯穿其始终,同时又体现在价值观诸方面中最本质的东西。实事求是是社会主义价值观的精髓。在某种意义上说,把握了实事求是的价值精髓,就把握了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层次结构和发展脉络。
(一) 实事求是贯穿于社会主义价值观形成和发展的全过程
社会主义价值观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中,坚持从实际出发澄清各种价值困惑,解答各种价值疑难,总结价值活动经验,逐步确立、发展并日臻完善的。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实践中,毛泽东同志倡导实事求是,反对脱离实际的“本本主义”,做出了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价值判断,初步回答了中国革命的价值主题、价值取向、价值目标、价值理想、价值实现途径等一系列基本问题,积累了丰富的价值经验。进入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毛泽东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做出了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第二次结合”的具体判断,以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深入回答了社会主义改造道路的步骤、政策、方法,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国内的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方针、原则等诸方面的主体,形成了大量的价值事实,开启了社会主义价值观的有益探索。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重新恢复了实事求是理论精髓和价值精髓的地位,做出走自己的路,不照搬他国模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选择,加深了对社会主义本质规定和价值目标的认识,开拓出社会主义价值观砥砺发展的新局面。
(二) 实事求是体现在社会主义价值观基本内容的各个方面
价值观是人们心中深层的信念系统,是人们关于价值问题所持有的相对稳定的立场、观点和态度的总和。社会主义价值观就其系统构成来说,涉及价值主体、价值原则、价值取向、价值目标、价值实现、价值评价等方面的内容;就其层次结构分析,可划分为基本价值观、一般价值观、核心价值观。从社会领域来看,将涵盖政治价值观、经济价值观、文化价值观、社会价值观、生态价值观、政党建设价值观、国际关系价值观、国防建设价值观等等。而贯穿于这些内容之中的一条红线就是实事求是。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同志在社会主义革命的进程中、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探索中,秉持实事求是,以马克思主义价值原则为基点,做出了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初步判断。如政治领域提出“独立”、“自由”、“统一”的立场,经济领域坚持“富强”的理念,文化领域倡导“双百”、“二为”的方针,社会领域强调“为人民服务”、“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规范。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同志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改革实践,顺应国际国内的发展趋势,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做出了一系列新的价值判断,这其中既有“效率”、“公平”、“共同富裕”的经济理念,也有“自由”、“民主”、“法治”、“德治”的政治主张,又有“文明”、“先进”、“包容”、“科学”的文化思想,更有“团结”、“进步”、“和平”、“发展”等社会构想。以上这些思想和论断都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产物,确切地说,都是实事求是的产物。
(三)实事求是是进行社会主义价值选择的根本原则和方法
在社会主义价值实践过程中,毛泽东一再强调实事求是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为它是分析和解决社会主义价值问题的根本原则和根本方法。对于实事求是,毛泽东专门作过经典性的阐释:“‘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4](801)依据马克思的价值理论,“客观存在的一切事物”,既包括客观存在的自然事物,也包括人的需要、利益和目的等事实。对于认识主体来说,物质世界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他人的、集体的、人民群众的需要、利益和目的,同样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质,也需要正确把握。只有从物质世界和人的需要两种“实事”出发,才可能全面地揭示社会发展的规律,真正做到实事求是。马克思主义者从不讳言无产阶级的、人民大众的、社会历史发展的需要,并且坚信这样的需要是同人类社会发展相一致的。基于这一点,毛泽东多次指出,我们定方案、做计划、办事情、想问题,既要“从客观存在着的实际出发”,又要“从人民群众的需要”出发。邓小平同志更是明确地把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渗透到实事求是中去,把人民的利益作为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继承和超越了“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价值目标
价值目标,指的是人们在价值实践活动中以期达到的境地或取得的成果。价值目标是价值观的核心范畴,是价值选择的初始依托和终极指向,是价值理想的现实凝结和直观表达。这就意味着,确立什么样的价值目标,不仅关乎价值理论的精确阐释,更关乎价值实践的具体抓手。毛泽东社会主义价值观,以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为基础,认为社会主义的价值追求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邓小平在领导中国改革开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把社会主义价值理念同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紧紧联系在一起,提出了一系列新的价值目标。
(一)提出了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价值总目标
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价值总目标的认识经历了一个艰辛探索、逐步深化的过程。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在1945年所作的《论联合政府》的政治报告中,响亮地提出了为建立一个“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中国而奋斗”,形成了党的历史上关于社会主义价值总目标的初步认识。新中国成立后,为加快改变旧中国“一穷二白”的贫困落后面貌,我们党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始终把走向“繁荣富强”作为国家层面上最重要的价值目标。由于受历史条件的限制和主观认识的制约,毛泽东对社会主义价值总目标的认识,主要局限于物质层面的富裕和强大,而较少延及政治、文化和社会领域。针对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走过的弯路和遭受的挫折,邓小平深切地认识到在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同时,必须发展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和精神文明。因此,在党的十二大报告中他坚定地提出,要“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至此,社会主义价值总目标中纳入了“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重要内容。随着对国情认识的深入,邓小平逐步放弃了“高度”的提法,在党的十三大报告中从国家层面明确提出 “富强、民主、文明”的价值目标。此后,“富强民主文明”便以社会主义价值总目标的形式确立下来。
(二)提出了“共同富裕”的价值目标
在毛泽东社会主义价值观的论域和语境中,平等指向的是人在社会关系中所处的位置和作为活动主体所具有的社会条件。具体到经济领域,平等强调的是人们在经济活动中实际获得的财富质量和数量方面的相等。经济平等的最大特点就在于生产资料占有的平等和产品分配的平等。在毛泽东看来,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是在建设社会主义中必须严格遵守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两个基本原则。邓小平扬弃了经济平等的价值目标,摒除了要“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成为我国国家和社会的唯一的经济基础”[8]和分配中“平均主义”的错误理念和做法,提出了“公有制和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两个根本原则”和“社会主义本质论”等观点。邓小平多次强调:“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9]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突出表现。“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发展太慢也不是社会主义;平均主义不是社会主义,两极分化也不是社会主义”,[10]“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9](373)
(三)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价值目标
在毛泽东社会主义价值观中,政治平等表征人平等地享有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各项权利。公民不分性别、民族、职务,都应具有平等的政治地位,享有平等的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其他自由权利。政治平等的核心在于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社会主义民主是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民主,是各民族、各党派、各阶层人民共同享有的最广泛的民主,其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邓小平全面审视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实际,吸取了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民主遭到严重破坏、法制受到肆意践踏的惨痛教训,提出以民主法制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政治价值观。他坚定地表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6](168)社会主义“没有广泛的民主是不行的,没有健全的法制也是不行的”。[6](189)“社会主义民主的建设必须同社会主义法制的建设紧密地结合起来,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11]没有真正的民主法制,就没有社会主义,也不可能建成社会主义。
(四)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价值目标
文明是人类在改造自然和改造社会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文明,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相承接、与时代发展要求相契合,是社会主义文化价值观的显著特征。在邓小平的视野中,社会主义价值实现的过程是一个融经济增长、政治发展、精神文明于一体的全面进步的过程。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物质富裕而精神“贫穷”同样也不是社会主义,只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都搞好,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竞争早已不局限于经济、军事的博弈,更是文化的角力。“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不仅表现在它能够极大地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创造出高度的物质文明,而且表现在它能够消除资本主义和其他剥削制度所必然产生的种种贪婪和腐败现象,创造出高度的精神文明,保证社会的全面进步。”[10](624)
四、省思和调整了“阶级斗争为纲”的价值实现手段
价值实现手段,是指人们为了实现既定价值目标所遵循的路径或采取的方法。从根本上说,人们的全部价值实践和价值创造活动,归根结底都是为了实际地享受价值、实现价值。价值实现的过程是价值消费与价值享受的过程,是潜在价值转化为现实价值的过程,是整个价值创造过程的完成。更确切地说,价值消费和享受一方面是价值的实现,在一定的情况下也意味着以往所期待价值的消失;另一方面,价值消费和享受又为价值创造提供了新的目标,产生了新的需要,促使价值创造活动继续进行。从这个意义上讲,价值实现是整个价值创造过程的关键一环。而价值能否实现及实现的程度主要取决于采取何种手段。价值实现手段多种多样,手段不同,产生的效果也会有所差别,甚至是截然不同。
毛泽东在求解和实现社会主义价值的艰辛探索中,未能处理好社会主义价值目标与实现手段之间的关系,曾经出现了一些失误和偏差。其一是偏离社会主义的价值要求,把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未来社会的设想作为金科玉律照抄照搬,以条条框框的方式去图解和套用,从而把社会主义模式化。其二是对当时国际国内形势和社会矛盾作了误解误判,一度把阶级斗争视作社会主义价值目标的具体实现手段。强调“阶级斗争,一抓就灵”,“以阶级斗争为纲”,“抓革命、促生产”。事与愿违,最终得到的却是国家贫困和社会动乱,是社会主义价值的跌落和破碎。邓小平对毛泽东价值观的认识是全面的,也是深刻的。邓小平社会主义价值观是“在总结了成功时期的经验、失败时期的经验和遭受挫折时期的经验后”[9](234)形成的。在领导社会主义建设之初,邓小平同志便对毛泽东社会主义价值实现手段进行了及时的反思和调整,果断地停止了以“政治革命”为核心的价值实现方式,将“经济改革”视为实现社会主义价值目标的基础性手段,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舆论监督手段。经济领域,他相继提出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坚持改革开放、分“三步走”基本实现现代化、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利用资本主义发展社会主义,等等。政治领域,倡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对具体价值实现方式是否可行、合法做出明确的约束和规范。思想文化领域,广泛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精神文明建设的支撑作用和大众传播媒介的监督作用,鼓励群众对价值实现过程中出现的失误进行批评,并依据群众的反馈意见适时地做出相应的调整和修正。经济改革、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舆论监督相互衔接、相携以进、有机结合,既有效地克服了单一手段的错位、越位、缺位现象,也利于集各种手段的作用成合力,极大地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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