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人情消费行为的原因分析
2015-05-26郑娴
郑 娴
(重庆工商大学,重庆 400067)
引言
“人情”千百年来根植在中国人的心中,是维持人际关系的一种调和剂。还未正式跨进社会,他们也同样面临着人情的消费。据《中国民航报》报道,武汉长江工商学院新闻中心对武汉部分高校200名“95后”大学生的生活费进行调查,结果显示,他们月均生活费达1 500元,其中人情交往花费占大部分[1]。由此可见,人情消费已经成为大学生日常的一项重要支出。那么作为大学生这样一个特殊群体,他们人情消费的动因是什么?本文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对此展开研究和讨论。
一、概念的界定
首先明确提出人情概念的是《礼记》,认为人情是指喜、怒、哀、乐、惧、爱、恶、欲。李伟民认为人情乃人与人之间进行社会互动和交往时与对方进行交换的资源,将这种资源分为物化(如金钱、礼品等人之衣、食、住、行)与非物化的(如给予一次机会和帮助、提供某些便利或支持、作出某些允诺或让步)[2]。 沈毅认为“ 人情”包含三层含义,即“ 情”、“ 利”、“ 义”[3]。翟学伟将人情看成是一种交换的行为,它既是一种资本又是一种债务,实际上里面包含着交换的因素[4]。
综合学者的观点,笔者认为“人情消费”就是指“做人情”,是在社会交往网络中为换得某种需要,通过一定方式来获得所需利益的行为,是在人际交往互动中产生的,具有目的性。
二、研究方法
1.资料收集:主要采用个案访谈法。选取大学生5例作为研究对象进行深度访谈。内容围绕着:你认为做人情的原因是什么?人情往来的都有哪些人?其中交往较频繁的有哪些人?你平时遇到哪些事情会去做人情?
2.资料分析:对研究中所收集到的个案访谈资料,运用定性资料分析方法的类属分析,对其进行分类、归纳。
三、大学生人情消费行为的原因
费孝通在《乡土中国》里提出了差序格局,并将关系划分为血缘和地缘。血缘关系表示任何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亲属关系来决定;地缘关系是由于在一定的地理范围内共同生活而交往产生的人际关系[5]。业缘关系是依据职业联系而形成的跨血缘、地缘的组织形态,是人们在社会活动中所结成的社会关系。台湾学者黄国光根据社会关系的远近不同,将人际关系划分为三种:(1)情感性的关系。(2)工具性的关系。(3)混合性的关系[6]。从调查访谈中发现,大学生的人情消费对象主要是混合性关系的人群为主,包括了与自己有业缘关系的同学、老师,有血缘关系的亲人,还有地缘关系的邻居室友,也是他们人情消费的主要对象。笔者将大学生人情消费的原因归纳总结为三点:为“ 情”、为“ 礼”、为“ 利”。
( 一)为“ 情”
案例 1,性别:男,年级:大二
日常生活中朋友同学之间相互往来时比较多。主要是为了维持朋友同学间的友谊……当我有困难的时候朋友会伸出援手……可以说这些朋友就是我的亲人,和他们在一起我不会感到孤单,我会感到很开心。
案例2,性别:男 年级:大四
平时在生活中有谁需要帮助,我都会尽力地去帮忙……首先是一种精神上的满足,帮助别人后,得到别人真心的认可和感谢,我也会感到很开心……
案例3,性别:女 年级:大三
比如上课的时候同学让我帮他点到或者帮占座位……其实心里不是很愿意,但没有什么理由拒绝,况且拒绝的会觉得我很不给面子,破坏同学之间的感情。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大学生“做人情”是为了满足情感的需求。他们把友谊之情看得很重,甚至将同学、朋友当作亲人一般来看待。集体的归属感能给大学生带来心情上的愉悦,如果被集体排斥,会感到无助和孤独,因此,良好的人际关系对大学生来说至关重要。
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将人的需要从低到高分为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归属和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大学生从人际交往中获得的情感需求主要是指归属和爱的需要和尊重的需要。从案例1可以看出,大学生希望能和同学、朋友保持友谊与忠诚的伙伴关系,希望能做到互爱,有所归属感,在有苦难的时候能互帮互助。除此之外,大学生也渴望别人的尊重,能受人赏识。案例2中的案主在帮助别人后感到很开心,是因为这样的人情换来了他人的认可和正面的评价,得到了情感上的满足。
面子是个体为了迎合某一社会圈认同的形象,经过印象整饰后表现出来的认同性的心理和行为[7]。从案例3中我们可以看出,该案主去做这个“顺水人情”具有一定的强迫性在里面。案主虽然与他同学关系一般,但如果他不答应同学的请求,也就是对他们的同学之情“不买账”,间接否定了这份情谊。因此碍于这份“面子”,他只好去做这份人情。
( 二)为“ 礼”
案例4,性别:女 年级:大二
过生日的时候会请同学一起玩,一般先吃饭、然后去K歌……其实读大学以前我都没过过生日,但是读大学后,同学他们都会过生日。也没想过其他过生日的方式,因为大家过生日都是去吃饭、K歌,如果我买个蛋糕会显得很小气。
马歇尔·莫斯在他的著名论文《礼物》中认为在原始社会中,有一种神秘的力量“呼”,使得收到礼物后必须回礼,而这种回复只有通过以另一物品为中介,和原先的礼物相交换才能达到[8]。彼德·布劳认为,社会交换要求相信别人会履行义务,如果他最终没有履行义务,就会使他遭受与其他人的任何行动无关的惩罚[9]。
从案例4中我们可以发现,案主觉得过生日吃饭、K歌,会花费很大一部分钱,但案主仍不会去采用其他的庆祝方式,会选择和别的同学一样的方式去庆祝,原因就是需要达到人与人之间的平衡,履行对等的义务,如果换种花费较低的庆祝形式,打破了这种平衡,就会背上没还够人情的责任。
( 三)为“ 利”
案例5,性别:男,年级:大三,学生会干部
一般需要别人帮忙的时候会做人情,比如请同学来帮忙做主持,一般我都会说请对方吃饭或者帮他忙才会答应。
社会交换理论认为,个体之所以相互交往,是因为他们都从相互之间的交往中通过交换得到了某些需要的东西。从案例5可知,案主为了组织好学生会的活动,就需要请个同学帮忙做主持人,当案主有求于人的时候便会采取请客吃饭的方式——“做人情”来得到同学的帮助。任何一种行为,假如其结果不能为行为者带来某种利益,这种行为就不可能发生[10]。案主通过“做人情”的方式得到活动的成功举行,而他的同学通过答应案主的请求可以换得案主欠下一个“人情”,他们各自都以自身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当遇到困难,一方需要另一方帮助的时候,采取“做人情”的方式,以此利益与对方资源进行交换,从而达到目的。
结论
大学生为了维护自己的人际关系网不断进行人情消费。他们的人情消费对象主要是以混合性关系为主的人群,包括同学、朋友、老师。除此之外,还有以血缘关系建立起来的人际网络,主要是指亲人,和以地缘关系为核心的邻居室友。大学生做人情的形式多种多样,有某种特定原因而请客吃饭、唱歌、送礼等,但主要以平时交往中产生的人情需要、日常生活中的相互帮助为主。大学生做人情的原因总结为三个方面:为“ 情”、为“ 礼”、为“ 利”。“ 情”主要是为了满足归属和爱、尊重的需要;“礼”是指礼尚往来的需要;“利”主要是指求人办事时而需要做人情。在现实交往中,大学生的人情行为的原因并不完全是单一呈现的,而是存在着相互交织的情况,人情背后的原因往往是复杂的。
[1]大学生生活费何时变成了人情费?[N].中国民航报,2014-04-16.
[2]李伟民.论人情——关于中国人社会交往的分析和探讨[J].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6,(2).
[3]沈毅.“差序格局”的不同阐释与再定位——“义”、“利”混合之“人情”实践[J].开放时代,2007,(4).
[4]翟学伟.人情、面子与权力的再生产——情理社会中的社会交换方式[J].社会学研究,2004,(5).
[5]费孝通.乡土中国[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
[6]黄国光,胡先缙.人情与面子:中国的权利游戏[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7]翟学伟.中国人的传统价值观:传统与现代的一致与冲突[J].江苏社会科学,2001,(4).
[8]翟学伟.人情、面子与权力再生产——情理社会中的社会交换方式[J].社会学研究,2004,(5).
[9][美]彼德·布劳.社会生活中的交换与权力[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8.
[10]杨丽萍.心理学视角的社会交换论[J].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