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死因鉴定
2015-05-26王丽
王丽
我个人觉得,《孔乙己》一文中写得最妙的一句话是:“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鲁迅先生用“大约”“的确”这两个词语作对比,巧妙地激起读者对当时社会的关注和思考。
孔乙己究竟死了没有?读完小说的人心中都有了明确的答案,无须再问。是谁害死了孔乙己?这个问题倒很值得我们去追查一番。从以下几点蛛丝马迹中,我们或许可以看出一些端倪。
一、一件长衫
长衫,是身份的标志。在咸亨酒店里,穿长衫的大多是阔绰的有钱人或有地位的读书人,只有他们才能享受到在咸亨酒店的“包间里”坐着喝酒的优待——咸亨酒店正是当时社会的缩影。孔乙己穿着长衫,却没有受到优待,因为他是一个落魄的读书人。尽管如此,深入骨髓的“读书人”的身份观,却让他怎么也不愿意脱下长衫,与穿短衣的体力劳动者站在一起自然地喝酒,于是他就成了“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然而,这样不伦不类的身份只会让他处处遭遇尴尬。在长衣帮面前,他既无权也无势,被不屑一顾;在短衣帮面前,他自命清高却一无是处,徒留笑柄。也许,他并非不愿意改变,只是中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太深,“科考功名”的思想根深蒂固,让他无法改变。长衫与他已经融为一体,没有了长衫也就没有了他。这一点,在孔乙己最后一次出现时得到了印证:长衫已经褪去,只有一件破夹袄——暗示了他的即将死亡。
二、两顿毒打
文章没有直接写孔乙己挨打的经过,但我们却很想去了解是谁打了他,以及为什么要打他。孔乙己第一次挨打是因为偷书,很明显,打他的是读书人;第二次挨打是因为他偷了丁举人家的东西,所以打他的也是读书人。文章读到此,让人不禁心生感叹:同是读书人,相煎何太急?可就是因为在封建科举的这张梯子上,丁举人爬上去了,而孔乙己跌下来了,所以他们注定不能成为同路人。假设偷东西的不是孔乙己,而是目不识丁的普通百姓,丁举人还会如此大打出手吗?那就未必了。正因为是孔乙己,他才要私设公堂。他审判的不是孔乙己偷东西这件事,而是“读书人”这个身份;他是在以胜利者的姿态炫耀。他打断的不仅仅是孔乙己的双腿,而是孔乙己作为读书人的最后一丝尊严。可以说,丁举人是造成孔乙己死亡的直接凶手,但他只是一个执行者,真正杀害孔乙己的其实是封建科举制度。
三、三场取笑
“笑声”贯穿文章始终,但读者的心情却愈来愈沉重。这究竟是怎样的一种笑啊?笑声尖锐、刺耳、直插灵魂!如果说孔乙己与丁举人之流只是形式上的一类人,那么与短衣帮这些劳苦的底层人物,则是实质上的同类人。他们应该能够从彼此身上看到自己被剥削、被压迫的影子,他们应该感同身受、同仇敌忾。然而事实上,他们只是冷眼旁观。非但如此,还把别人的痛苦、窘迫当成自己穷极无聊时把玩的对象。先揭人伤疤、指人短处,再戳其痛处,似乎这样,他们就能无比快乐。至于被取乐的人是什么感受,则完全不予理会。甚至孔乙己最后一次出现时,其脸色、身体、经济状况已完全陷入绝境,众人也依旧是取笑他。这就是当时生活在社会底层的老百姓:冷漠无情、麻木不仁。何其悲哀!何其病态!他们究竟是否知道,也许下一个被嘲笑、抛弃的人就是自己?他们当然不知道,因为无知、愚昧蒙蔽了他们的双眼。他们是将孔乙己推向地狱的帮凶!
四、四提欠钱
小说中掌柜的语言不是很多,但“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这句话却出现了四次,令人深思。掌柜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商人,如何盈利、如何管理员工、如何取悦顾客,这些经商的门道,他都了如指掌。在他面前,只有利益,没有人情。所以,对孔乙己,他关心的只有那欠他的十九个钱,仿佛孔乙己在他心中还不值十九个钱。至于孔乙己偷了谁家的东西,被打成什么样,最后怎么样了,他完全没有兴趣。但是,如果这些对他招揽顾客、增添店里的人气有帮助的话,他倒是可以关心一下。孔乙己在这样一个唯利是图的商人面前,怎么可能得到同情和帮助?所以,这是对孔乙己悲惨命运的再一次暗示。
至此,孔乙己的死因基本能够下定论了:自身性格、丁举人、酒客、掌柜都是造成孔乙己死亡的重要因素。而这些人所构成的就是整个社会——由封建科举制度、封建科举文化营造出的一个等级森严、思想愚昧、人情冷漠的社会。这样的社会把人变成鬼。
然而,这篇小说的意义仅仅到此为止吗?当然不是。鲁迅先生的洞察力是敏锐而深远的。因为即便是现在,在很多中国人乃至外国人身上,我们依旧能够看到那些病症:穷极无聊、自私冷漠、麻木不仁,尤其是等着看别人笑话的病态心理,从成人到孩子,从社会到学校,处处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