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误读的中国反垄断调查
2015-05-21
澳大利亚《金融评论》5月19日文章,原题:中国的反垄断法正在非常有效地发挥作用在有关反垄断案例的历史中,中国的米线和餐具同业联盟与美孚石油不可相提并论,后者遭美国1911年谢尔曼反托拉斯法的拆分。但这两个相对鲜为人知的同业联盟或许终将“彪炳”史册。自中国实施反垄断法以来,它们是首批执法行动的查处对象。此后,梅赛德斯-奔驰和高通等外企相继“落网”。
在这两起案例中,中国国家发改委都只是对其串通涨价行为处以小额罚款了事。美国律师史蒂芬·哈里斯表示,这是发改委向中国企业发出的信号,即“新法已在且有警察巡逻。”
两年前,中国本土企业五粮液为类似行为受到2亿元处罚。而发改委对外企的类似处罚普遍比这严厉。今年2月高通同意缴纳61亿元罚款,梅赛德斯和奥迪分别被罚款3.5亿和2.5亿元。然而,在这3起案例中,罚款额本应更高的事实已令所谓发改委故意针对外企的指责声骤减。实际上,高通被中国罚款后股价不跌反升。与此同时,对梅赛德斯和奥迪的罚款仅是基于其在1个省——而非32个省、自治区及直辖市——的违法行为。
这些表明,与此前对本土企业的调查一样,很大程度上,中国对跨国企业的调查均只是意在向外国投资界提个醒,而非决意向其开出高额罚单。
但哈里斯告诫跨国公司,中国工商总局出台的新规或将迫使它们与中国竞争对手分享知识产品。旨在“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及限制竞争行为”的新规将于今年8月施行。欧盟仅在极个别情况下迫使企业这么做。中国工商总局官员曾表示,将“谨慎”运用此类规定。对担心在华被迫进行技术转让的跨国公司而言,这种不确定性令人忧虑,但也是一种有益提醒,即中国的反垄断法正在非常有效地发挥作用。这些跨国公司中,鲜有甚至没有任何一家曾经注意到中国的米线和餐具企业联盟遭查处的警示作用。这是它们不应再犯第二回的错误。▲
(作者米强,王会聪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