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时期国民政府为中共军队提供军费①数额考
2015-05-21孙艳玲
□ 孙艳玲
全面抗战爆发后至皖南事变前后,国民政府曾拨发给八路军和新四军相当数量的军饷。由于年代久远,相关档案比较零散、说法不一,目前学术界对抗日军费数额等问题的认识还比较模糊,存在统计不准确等一些舛误。如,军事科学院编写的《中国抗日战争史》指出,“从1937年7月至1940年10月,中共中央共收到国民政府发给八路军的军饷1640.5万余元(法币)”②军事科学院军事历史研究部:《中国抗日战争史》,中卷,214页,北京,解放军出版社,2005。。该书虽然就抗日军费问题给出了一个正式的说法,但笔者经过考证,发现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八路军军费数额的统计没有说明档案来源,且数额不准确;二是时间截点需要再推敲;三是没有统计新四军的军费。本文拟根据中共、国民党及俄罗斯三方档案,对抗日军费的发放时间和数额等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以求教于方家。
一、抗日军费的发放与截止时间
关于抗日军饷的发放时间,一些文献认为是1937年7月至1940年10月。但根据笔者考证,抗日军费的正式发放时间应该是1937年8月至皖南事变前后。
实际上,早在1937年初,蒋介石就开始向红军提供军费。西安事变和平解决后,经国共双方反复协商,蒋介石同意向红军提供军费。1937年1月31日,蒋介石电告顾祝同:“在政府立场,姑且每月支付二、三十万元军费,由杨虎城间接领发,共军番号暂且照旧。”③秦孝仪:《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中共活动真相》(一),261页,台北,中央文物供应社,1985。此后至1937年7月,国民政府每月向红军拨款约30万元。①中央统战部、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文件选编》(中),422页,北京,档案出版社,1985;秦孝仪:《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中共活动真相》(一),306页。但需要注意的是,此时的经费还不是由国民政府按照军队编制和统一规定正式拨发的,而是实际由国民政府提供、形式上从地方领取的带有临时性质的“暗中接济”。
1937年8月,随着国共两党就合作抗日达成协议,国民政府开始正式向中共军队提供经费。根据国共协议,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后改称第十八集团军),编入第一战区战斗序列(后列入第二战区战斗序列),“十八集团军三个师四万五千人的军饷列入第一战区的预算”,主要由八路军驻西安办事处从位于西安的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后方勤务部江北统监部领取。②赵荣声:《回忆卫立煌先生》,159页,北京,文史资料出版社,1985;陕西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陕西省志》第37卷《财政志》,215页,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1;西安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西安市志·社会人物》,第7卷,693页,西安,西安出版社,2006。8月21日,周恩来等电告毛泽东等,“八月份军费及开拔费已发八十八万,补充品正领取中。”③《周恩来军事活动纪事》编写组:《周恩来军事活动纪事》(1918—1975)(上卷),418页,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新四军的军费是在其成立后开始领取的。1938年1月,新编第四军正式成立,编入第三战区,军费主要由军属分兵站和驻赣办事处在上饶国民党第三战区统监部领取。④南京军区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新四军办事机构概览》,17、155~156、44页,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1988;《周恩来军事活动纪事》编写组:《周恩来军事活动纪事》(1918—1975)(上卷),442页。
关于军费的停发日期,目前存在不同的说法:《中国抗日战争史》指出发放到1940年10月,《陕甘宁边区九年来财政收支报告》也认为,“国民政府从1940年11月起即停发经费”⑤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编写组、陕西省档案馆:《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摘编》,428页,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1。;还有的文献认为是皖南事变后,如《抗战以来的陕甘宁边区财政概况》指出,1941年1月皖南事变后,国民政府停止发饷⑥陕甘宁边区工商税收史编写组、陕西省档案馆:《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工商税收史料选编》,第7册(1948年),61页,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7。。笔者经过考证,认为皖南事变后更为准确。
关于八路军最后几个月经费的发放,曾经历了停发、复发和彻底停发几个阶段。据《任弼时年谱》和《新中华报》等文献,1940年11月19日,“国民政府军政部军需署有关人员面告八路军西安办事处副处长李华:奉何应钦命令,从本日起,停发给十八集团军经费,即十月份欠发的二十万元也一律停发”⑦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任弼时年谱》,388页,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抗议停发八路军经费》,载《新中华报》,1940-12-08。。11月28日,朱德等分别致电蒋介石、何应钦等,要求取消“何应钦停发经费之命令”⑧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朱德年谱(新编本)》(1898—1976),1013页,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12月1日,中共中央书记处致电周恩来、叶剑英,指示他们向国民党提出“取消何应钦停发八路军军饷之命令,要求立即发给十一月经费及十月赊欠”⑨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周恩来年谱》(1898—1949),477页,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人民出版社,1989。。笔者分析,一些文献认为军饷发放到1940年10月,或许来源于此。
实际上,经费发放并未真正停止。经过周恩来等人交涉,军费发放一度恢复。1940年12月18日,朱德、彭德怀、叶挺、项英致电军令部次长刘为章指出,“兹接周、叶两同志电,已蒙允准发给十月份余欠及十一、十二两月份军饷”⑩《朱德、彭德怀、叶挺、项英为新四军北移及苏北事件等致刘为章电》(1940年12月18日),中央档案馆:《皖南事变(资料选辑)》,113页,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2。。12月25日,蒋介石在接见周恩来时说:“你要我发饷我发了,军政部也要发的。”⑪《周恩来关于和蒋介石谈话情况给毛泽东并中央书记处的报告》(1940年12月26日),中央档案馆:《皖南事变(资料选辑)》,121页。以上两份材料说明,此前停发的军饷实际已经恢复。据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披露的《军政部军需署编制之历年拨发第十八集团军及新编第四军经费服装数量表》,1941年初国民政府又发给八路军近27万元经费和少量的服装。①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军政部军需署编制之历年拨发第十八集团军及新编第四军经费服装数量表》,《民国档案》,2002(2):14页。另据曾任八路军驻重庆办事处主任的钱之光回忆,皖南事变后不久,他即听说国民政府将要停发军费,为此他立即向叶剑英做了汇报,并专门电报中共中央,做了应变准备,很快军饷就停发了。②《钱之光传》,186页,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可见,国民政府的军饷实际发放到1941年初,即皖南事变前后。
关于新四军最后阶段经费的发放情况,与八路军大致相似。中共在皖南事变爆发后不久撰写的一份材料指出,“新四军的军饷自去年九月份起无理停发后,经叶、项正副军长几次请求,才补到十二月份”③《新四军皖南部队惨被围歼真象》(1941年1月19日),中央档案馆:《皖南事变(资料选辑)》,156页。。1940年12月28日第三战区司令长官顾祝同给蒋介石的封电报称,新四军“十月份、十一月份欠发经费及冬服代金,准如数发给”④《第三战区司令长官顾祝同呈蒋委员长报告已限令新四军于十二月底北开完毕电》(1940年12月28日),秦孝仪:《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中共活动真相》(二),520页。。同时,国民党方面仍准备继续发放军费及开拔费等。在上述电报中,顾祝同请示蒋介石,新四军的“开拔费及恤金转请核发”⑤《第三战区司令长官顾祝同呈蒋委员长报告已限令新四军于十二月底北开完毕电》(1940年12月28日),秦孝仪:《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中共活动真相》(二),520页。。1941年1月3日,顾再次致电蒋介石,指出“关于经费部分所请廿万元,既包括一月份经费在内,似可照发”⑥《顾祝同致重庆军委会委员长蒋电》(1941年1月3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档案,特交文电第30020887号,转引自杨奎松:《国民党的联共与反共》,433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但紧接着,皖南事变发生,不仅1月份经费没有领到,开拔费也未能领回。据中共1941年1月19日撰写的材料指出,军费“本年正月份又不发了”,“开拔费直至本月四号,仅仅批准二万元,并且也还未领到”,“因为领款的人还在三战区未回”⑦《新四军皖南部队惨被围歼真象》(1941年1月19日),中央档案馆:《皖南事变(资料选辑)》,155、156页。。1月17日,国民政府宣布新四军为“叛军”,该军经费彻底停发。据一份国民党方面的档案指出,“新四军公然叛变,中央为肃整纪纲,故于三十年一月后乃停发该军经费、子弹及药品之补充”⑧《军事委员会办公厅致外交部情报司抄附〈关于友邦赠送中共药品办理经过情形〉及〈中央停发中共药品之原因〉送请参考函》(1944年4月28日),秦孝仪:《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中共活动真相》(一),576页。。
二、关于抗日军费的数量
关于国民政府给中共军队发放抗日军费的数额,各方面记载不同,本文主要根据国共双方的三份档案分别统计如下:
第一,根据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军需署1941年3月编制的《第十八集团军(第八路军)及前新四军编制经费情形报告表》等资料。
(一)八路军的经费。①1937年8月—1939年7月:月发63万元(包括经常费30万、战务费20万、补助费5万、医药补加费1万、米津及兵站补助费7万),总共1512万元;②1939年8月—12月:月发65.5万元(加发兵站临时补助费2.5万),总共327.5万元;③1940年1月—12月:月发70万元(每月增发米津4.5万),总共840万。⑨《军事委员会军需署编制:第十八集团军(第八路军)及前新四军编制经费情形报告表》(1941年3月),秦孝仪:《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中共活动真相》(一),314~316页。另外,红军在改编前的1937年7月,得到经费约30万元;8月八路军开赴前线时,国民政府发放开拔费20万元。⑩《周恩来军事活动纪事》编写组:《周恩来军事活动纪事》(1918—1975)(上卷),417页;余玮:《朱德:从琳琅山到中南海》,180页,北京,西苑出版社,2011。各项合计,1937年7月至1940年底,国民政府实际发给八路军经费约2729.5万元。
(二)新四军的经费。①1938年1—2月:月发6.6万元(4个游击支队各发经费1.5万、军部0.6万),共13.2万元;1938年3—4月:月发8.6万元(增发经费2万),共17.2万元;1938年5—12月:月发11万元(新成立军属分兵站一独立派出所一核定月支兵站费0.3万,5月16日起米津1.3534万,6月起重新核定每月11万),共约88万元;1939年1—12月:月发13.2万元(月发11万,另发战临费2.2万),共158.4万元;⑤1940年1—12月:月发13.736069万(每月经费11.5360.69万,战临费2.2万),共约164.832万元。①参见《军政部长何应钦呈蒋委员长为第三者经费每月三十万元拟请饬财政部以后按月如数照发电》(1937年6月29日)、《军事委员会军需署编制:第十八集团军(第八路军)及前新四军编制经费情形报告表》(1941年3月),秦孝仪:《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中共活动真相》(一),306、314~316页。
另外,新四军出动时国民政府拨发开拔费1万元,拨遣费3万元②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后勤工作·文献》(2),26~27页,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97。。各项合计,1938年1月至1940年底,新四军共得到经费约445.6万元。
综合以上各项,1937年7月至1940年底,国民政府总共拨发经常性军费3175.1万元。关于此项统计需要说明的是:第一,本档案只有1937年8月至1940年底的经费情况,因此,笔者也仅能统计到1940年底;第二,以上统计只包括军队常规经费,临时部分并未计入。
第二,根据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披露的《军政部军需署编制之历年拨发第十八集团军及新编第四军经费服装数量表》。
(一)八路军的经费。1937年为797.2万余元,1938年为284.5万余元,1939年为805.1万元,1940年为647.8万元,1941年近27万元,合计约2561.7万元。另外,国民政府还发放了服装代金约239.3万余元,其中,1937年军毯军鞋代金29.4万余元,皮衣皮帽代金28.5万元;1939年单服衬衣代金6.7万余元,冬服代金48.7万余元,又额外加发棉衣裤大衣费15万元;1940年夏服代金约76.3万元,干粮袋代金12万余元,水壶代金6万余元,冬服代金16万元。1937年7月至1941年初,八路军经费加服装代金总共约2801万元。
(二)新四军的经费。新四军经费统计不全,仅有两年的数据,其中1937年为77.3万元,1940年为94.6万元,共约171.9万元。③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军政部军需署编制之历年拨发第十八集团军及新编第四军经费服装数量表》,载《民国档案》,2002(2):14~15页。
综合以上各项,国民政府发给中共军队各种经费总共约2972.9万元。关于该统计有几点需要说明:第一,八路军1937年的经费统计为全年,由于档案没有说明1937年下半年的经费数额,本文暂且全部计入;第二,八路军1938年的经费为半年数额;第三,关于新四军1937年的经费,由于当时新四军尚未正式建立,经费名目还有待继续查证。
第三,根据中共方面编写的《陕甘宁边区九年来财政收支报告》。
该档案指出, 1937年7—12月国民政府拨发经费192.8万余元,1938年为448万余元,1939年为500万余元,1940年为499.7万余元④《陕甘宁边区九年来财政收支报告》(1946年),转引自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编写组、陕西省档案馆:《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摘编第六编财政》,第428页。,共计1640.5万元。该档案与《中国抗日战争史》指出的数额一致,但记载较为简单,既未指明和区分具体发放对象,也没有较为详细的军费说明。
该项统计最大的问题是与国民党方面对军费数额的记载差距过大,几乎相差一半。笔者通过查阅相关档案,认为中共的这一记载不够全面准确,因为不仅国民党方面的档案对此有明确、具体的记载,中共及俄罗斯方面的多份档案也曾对国民政府每月发放军饷数额做过清晰的说明。
除常规性经费外,国民政府还曾根据中共要求和作战需要拨发给中共一些临时性补助、善后费和奖励。如,1937年10月,国民政府军委会对八路军袭击日军阳明堡机场一役,奖励2万元①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朱德年谱(新编本)》(1886—1976),第704页;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邓小平年谱》(1904—1974)(上),157页,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1938年1月,蒋介石在会见彭德怀等人时同意加发临时犒赏费5万元,后又答应增加5万元米贴②金冲及:《周恩来传》,491页,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1938年,经过积极争取,中共得到善后费共18万元③《蒋委员长致军政部长何应钦先发陕北善后费五万元其余陆续再发条示》(1938年3月11日)、《第十八集团军参谋长叶剑英请继续发善后费十万元电》(1938年4月30日),秦孝仪:《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中共活动真相》(一),307页;《周恩来、钱之光关于善后费、遣散费及遣散伤兵等问题致林伯渠、叶季壮、伍云甫等电》(1938年6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八路军新四军驻各地办事机构》(4),88页,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99。;1939年初,蒋介石给八路军拨发10万元用于医治负伤将士④《第十八集团军总司令朱德副总司令彭德怀呈蒋委员长恳拨发六五子弹三百万发电》(1939年1月28日),秦孝仪:《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中共活动真相》(一),310页。;1939年4月,叶挺要求蒋介石发给新四军行动费2万元、军司令部经费每月5600元、设立医院经费每月1.3万元,蒋介石基本照准⑤《新四军军长叶挺呈蒋委员长请发给各种经费电》(1939年4月30日),秦孝仪主编:《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中共活动真相》(一),312~313页。;1939年7月,蒋介石还同意给八路军增发河防经费等⑥《军政部长何应钦为据八路军请增发河防经费等项请核示电》(1939年7月8日),秦孝仪:《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中共活动真相》(一),313~314页。。
三、对军费数额的初步分析
通过对以上三份档案的对比可以看出,中共对军费数额的记载与国民党方面的统计差距较大,几乎相差一半。笔者通过查阅相关档案,认为国民党方面统计的数额相对可靠,因为不仅国民党方面的档案对国民政府每月发放军费数额有明确、具体的记载,中共及俄罗斯方面的多份档案也曾对此做过清晰的说明。
关于中共方面的档案,如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后勤工作·文献》,1938年10月23日,朱德在给蒋介石的签呈中指出,八路军“每月经常费只五十万,米津十万,河防米津一万四千元”⑦《朱德关于八路军编制、经费等问题致蒋介石的签呈》(1938年10月23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后勤工作·文献》(2),82页。;1938年1月8日,陈绍禹、周恩来、叶剑英致电毛泽东指出,新四军编为四个游击支队,每个支队“每月发给经费一万五千元及军部经费等为每月共一万六千元”⑧《陈绍禹、周恩来、叶剑英关于何应钦已核定新四军编制、经费、干部等致毛泽东电》(1938年1月8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后勤工作·文献》(2),26页。;另据1948年东北书店出版的《毛泽东选集》,1940年2月1日,毛泽东在延安民众讨汪拥蒋大会上发表演说,谈到军饷问题时他指出,“八路军是六十万块钱,新四军是十三万块钱,合共七十三万块钱”⑨毛泽东:《相持阶段中的形势与任务》(1940年2月1日),《毛泽东选集》,471页,沈阳,东北书店,1948。。1948年2月西北财经办事处编写的《抗战以来的陕甘宁边区财政概况》也指出,国民党每月拨发60万元军饷。⑩西北财经办事处:《抗战以来的陕甘宁边区财政概况》(1948年2月18日),转引自陕甘宁边区工商税收史编写组、陕西省档案馆:《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工商税收史料选编》第7册(1948年),61页。
最新公布的俄罗斯档案《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文件集:抗日战争时期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共产党(1937—1943.5)》,也记载了国民政府发放军费的情况:据1938年7月中共中央给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书记处的电报指出,蒋介石每月拨给八路军60万,新四军13万⑪BKΠ(б),KomNHTePHNKNTaй. ДoKymeHTbiT.V.,№56,C.283~285.;据1940年2月22日中共中央给季米特洛夫的电报指出,蒋介石每月拨给中共73万元,八路军60万,新四军13万⑫BKΠ(б),KomNHTePHNKNTaй. ДoKymeHTbiT.V.,№99,C. 402.。
中共对军费的统计和国民政府对八路军经费的统计
根据以上档案文献可以说明,八路军每月领取军费数额不少于60万元,新四军军费每月最初约为7万元,后为13万元,几年的数额加起来大体同国民党方面的统计相同。因此,笔者认为国民党方面的统计数额应该与实际数额更为接近,即抗战期间国民政府共向中共发放军费3000余万元。即使《中国抗日战争史》指出,上述数额的款项是国民政府发给八路军的军费,此数字仍然是不准确的,与实际相差约1000万元。
关于中共对军费的记载与国民党的统计差距较大的原因,笔者推断,中共的记载可能是国民政府拨发给八路军的部分军费。首先,《中国抗日战争史》和八路军总部供给部财政科长黄同的回忆文章均显示,上述数额的款项是发给八路军的军费。①军事科学院军事历史研究部:《中国抗日战争史》中卷,214页;黄同:《八路军总部和一二九师的财政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后勤工作·回忆史料》(1),130页,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94。其次,从军费的分配和使用情况来看,当时国民政府拨发给八路军的经费由中共中央自行分成两部分,其中八路军和后方(包括党中央、陕甘宁边区和陕北留守兵团等)各得约一半。②西北财经办事处:《关于财政工作总结》(1944年2月),转引自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编写组、陕西省档案馆:《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摘编第六编财政》,21、32页;周文龙:《忆八路军的后勤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八路军回忆史料》(2),280页,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89;《西安行营主任蒋鼎文呈蒋委员长报告八路军在绥德哗变最大原因为发饷太少该军所领经费十分之八用作政治活动士兵每月仅发一两元零用因之多起反感等情电》(1938年6月27日),秦孝仪:《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中共活动真相》(一),309页;《周恩来军事活动纪事》编写组:《周恩来军事活动纪事》(1918—1975)(上卷),420页。笔者把中共对军费的记载和国民政府对八路军经费的统计③主要根据《军事委员会军需署编制:第十八集团军(第八路军)及前新四军编制经费情形报告表》(1941年3月),秦孝仪:《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中共活动真相》(一),314~316页。进行比较,发现前者大致相当于后者的60%左右。(见上表)据此,笔者猜测:中共的记载可能是军费中划拨给八路军的那部分,因为《中国抗日战争史》和黄同均明确指出,上述数额的款项是发给八路军的;也可能是划拨给后方的那部分,因为该记载所据资料是来自《陕甘宁边区九年来财政收支报告》。
以上是笔者对军费发放时间和数额问题的一个初步的梳理,关于这一问题目前还有很多不确定的地方,这些都有待未来更多档案的披露来进一步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