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工作面临新高度
2015-05-16本刊编辑部
投资北京 2015年11期
价格工作面临新高度
在农产品领域,《意见》特别指出,“将加强农产品成本调查和价格监测,加快建立全球农业数据调查分析系统,为政府制定农产品价格、农业补贴等政策提供重要支撑”
9月本市部分农产品集市价格及涨跌对比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旨在加快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推动价格改革向纵深发展。
《意见》中,在市场形成价格机制被反复强调的同时,事中事后监管作用也被突出。根据《意见》提出的目标,到2017年,我国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将基本放开。到2020年,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完善,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监管制度和反垄断执法体系基本建立,价格调控机制将基本健全。
由此,作为市场决定价格机制的重要保障,我国的价格工作将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
在农产品领域,《意见》特别指出,“将加强农产品成本调查和价格监测,加快建立全球农业数据调查分析系统,为政府制定农产品价格、农业补贴等政策提供重要支撑”。
此外,在强化价格工作能力建设上,《意见》强调:“注重做好价格监测预警、成本调查监审、价格调控、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价格公共服务等工作,并同步加强队伍建设,充实和加强工作力量,夯实工作基础。大力推进价格信息化建设,为增强价格调控监管服务能力提供有力支撑”——这些都将是未来我国价格工作进一步建设和发展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