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大件运输概况及展望
2015-05-16上海电力环保设备总厂有限公司杨卓林
上海电力环保设备总厂有限公司 杨卓林
国外大件运输概况及展望
上海电力环保设备总厂有限公司 杨卓林
我国的大件运输行业,起步晚,无论设计、制造还是使用方面水平都是参差不齐,既有相对正规的制造企业,以进口车辆为蓝本,研制开发一些类似车型,以经济、实惠与进口车抗衡,还有更多的是一些因地制宜的土制设备,国产设备和国外先进设备的制造水平相比,相对粗糙、简单,但基本解决了实际使用问题,不过性能、可靠程度上仍然有较大的差距。在设计方面,国内车辆的基础研究相对落后,停留在较低的水平上。这给大件货物、道路设施、配套项目都带来了许多不确定的危险因素。
伴随装备制造业的转型与发展,对大件运输行业来说也是机遇和挑战,需要相关制造商加强了解行业内的国外动态,更多地在车辆中加入自己的原创设计,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使中国制造在国际大件运输业占有一席之地。
国外大件运输车辆概况
我们所讨论的大件运输一般是指承重100 t以上的超重或超宽及超高的超限运输,属于特种运输范畴,车辆不是通用底盘商用车,而采用液压悬挂轴线车为基础的各种形式车辆。目前,西欧、北美、日本等拥有更先进的此类车辆设备的设计、制造和使用能力。仅就影响最大的液压悬挂车而言,最典型的车型有法系、德系两大类。法系为尼古拉斯(Nicolas);德系为歌德浩夫(Goldhofer)、索埃勒(Scheuerle)、意大利的科米托(Cometto)。
法系尼古拉斯车具有货台低矮的通过性优势,几乎可使货台平面不凸出于车轮最高点,这是大件运输车辆最重要的性能指标。德系车货台高,强度、刚度大,因此轴载大,可以用较少的车拉更重的货,在大件运输中,尤其在不控制轴荷、轮压的地区,非常受欢迎。这些车型大致都是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在欧洲出现,并得到很大程度的发展,车辆基本结构型式大致相同,采用大马力牵引车带动;车架为网格框架结构,为提高承载能力,高强度钢不断应用,从最初的Q345材料为主,到目前的Q690材料大量应用,使结构承载能力获得较大提高;使用液压悬挂,可进行三点和四点支撑切换,以适应不同工况,液压悬挂具有升降功能,可在不平路面自动调整找平,并可在没有起重机的情况下,自行装卸货物,轴线数可拼接或增加,相应承载能力也大幅提升。
上世纪80年代初期,自行式模块化液压模块车(SPMT)开始兴起,这种车辆自带动力,采用模块设计、电子控制转向,可以横向或纵向拼接的车辆,最大载质量达到数千吨。模块化运输,使得公路大件运输如虎添翼,现已在各类工程建设中广泛应用。同样也是以德系车为主的几家公司,开发出不同系列的模块车,其中,尤其是索埃勒公司设计的2.43 m窄系列模块车风靡市场,完成许多叹为观止的重大运输工程。2009年,位于挪威斯图尔的一家挪威最大的船厂——Aker Stord,一项新的陆地运输世界纪录在此诞生了!这就是把该船厂刚刚完工的一个用于废水处理业务的油水分离装置运往附近的浮动平台。整个油水分离装置由三部分组成,超大的尺寸令人惊叹,尤其是它的中间部分自重就有12 750 t,整体总质量更是高达15 000 t,相当于83架波音747客机的总质量,最终用了共计540轴线规模的SPMT集群完成了这一艰巨任务。模块车经过30年的发展,结构更为合理,单位面积的承载能力不断提高,并更多地融入了机电液及微电控制技术,在遥控操作、微调微动、准确定位、多轴线协同工作方面都达到较高水平。
液压挂车和模块车只是大件运输的基本车辆类型,由之衍生和不同结构的各类车辆及相关设还有很多,例如桥架运输车、高铁运梁车、凹板运输车、风电设备运输车、备麦弗逊悬挂车、游艇运输车、玻璃运输车、跳板、伸缩板等不胜枚举。
国外大件运输的管理
欧美国家在大件运输领域领先,不仅体现在设备先进方面,其管理水平也值得借鉴,国外对于大件货物运输的研究已经相当深入,运输组织与管理方法先进,广泛采用现代化通讯和计算机技术作为运输组织和管理手段,目前,国际上普遍应用计算机辅助设计及实时监控系统,只要输入货物尺寸、装载质量、质心、出发地和目的地,就能在模拟系统中输出不同方案备选,供优化决策。同时,各国政府还积极推进物流设施的标准化。针对基础设施、装备制定基础性和通用性标准。例如统一托盘标准、车辆承载标准、物品条形码标准等,保证物流活动顺利进行;针对安全和环境制定的强制性标准,如清洁空气法、综合环境责任法等;支持行业协会对各种物流作业和服务制定相关行业标准,制定物流用语标准、物流从业人员资格标准等。
以德国为例,其对于大件货物运输实施准入许可制度,统一由联邦货运管理局(BAG)管理。它是联邦交通、建设与住房部领导下的直属专业管理局。联邦货运交通法中规定,联邦货运管理局的任务是监督和控制,其主要任务是为保障货物运输安全和保护环境、制定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检查货物运输车辆、审核运输企业并管理经营许可证、监督货物运输市场(跨交通方式的货运市场监控)、专业统计、养路费征收等。德国从1995年起,对高速公路上的货车采取收费管理。12 t以上的货车需要收费,平均是15欧分/公里,采取电子计费系统。BAG一年收费约44亿欧元,主要用于公路养护。对于超过40 t的大件运输,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征收特别费用。
德国对大件货物运输实行准入许可制度。BAG开发了VEMAGS系统,在16个州和联邦政府实现针对大件运输的网上审批程序。它取代了以前的传真程序,实现了实时传输和决策透明,大大节省了等待时间,节约了文书往来成本。自2007年8月VEMAGS系统在德国投入使用以来,已经接收了超过37万份申请。这些申请是由约4 000家公司在1 200多个机构提出的。总共有超过19 800人参加了4 500程序的审核。这些程序涉及商业申请人、运输管理部门、道路建设、铁路、航运管理以及警察和军队的监管。VEMAGS由三大部分组成,分别涉及联邦、州政府和社区的大件运输审批工作,一般申请周期为7天。对于特大型货物,需要更加严格的检测,时间最长的需要1个月左右。
展望
国内最早于上世纪70年代末,由上海电力环保设备总厂有限公司的前身水工机械厂引入液压轴线挂车,经过30多年的发展,行业内知名企业包括上海电力环保、三江万山、苏州大方、天业通联、武汉天捷等,在各制造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国内已经开发制造出德、法两种派系的多种车辆,如常规轴线挂车、模块车、桥架运输车、狼狈式运输车、凹板运输车、风电设备运输车、移动变电车等,虽说有了长足进步,但与国外先进技术仍存在较大差距,例如麦弗逊悬挂技术、实时监控系统,微调控制等技术在国内都还处于摸索阶段,结构上的模块化、轻型化;功能上的智能化、多样化;多轴线协同控制等方面也都有很大的改进空间。
对于大件运输的标准和管理有更多工作要做,看似很多标准规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汽车货物运输规则》、《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等,但针对大件运输车辆的法律规范很不完善。目前,大件运输车辆基本处于灰色地带,没有统一的标准和管理,只能部分参照挂车标准(GB 1589-2004),在此标准的管理之下,许多大件运输车辆还未上路就已经超限,路政部门只能根据自己的理解各行其事,流程、办事效率千差万别,给大件运输相关企业带来很大不便和消耗。同时,诸如《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管理办法》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规已经沿用多年,远远跟不上大件运输行业的发展速度。
无论技术和管理层面,我们都任重道远,但也不能妄自菲薄,新车型的不断涌现,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在欧洲市场我们的不少车辆也得到客户认可;在管理上,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及挂车标准委员会也都看到了存在的问题,正联合大件运输相关企业和大专院校一起成立各项课题,加紧法律法规的完善,为国内的大件运输行业提供支持和保障,相信大件运输会为国家装备制造业的发展提供充足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