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婚恋诗中男女赠物的文化内涵
2015-05-15肖伟
摘 要:《诗经》中的婚恋诗历来都是文学研究者关注的重点。对《诗经》婚恋诗男女赠物考查,可有助于我们认识周人的婚恋习俗。赠物分为男赠女物和女赠男物两种情况。一般情况下,女赠男物多为花草瓜果,男赠女物则是美玉猎物。而赠物习俗的背后又与先民的生殖崇拜和社会分工以及巫术意识有着密切的关系。
关键词:《诗经》;婚恋诗;赠物
爱情是文学的永恒主题。我国文学作品中较为系统和完整地反映先秦时期爱情生活与婚恋习俗的当始于《诗经》。《诗经》中的婚恋诗不仅数量多,而且成就高,是我国爱情文学的源头。郑振铎先生说:“在全部《诗经》中,恋歌可说是最晶莹的圆珠圭璧……他们的光彩竟照得全部的《诗经》都金碧辉煌,光彩炫目起来。”自《诗经》流传以来,人们对《诗经》婚恋诗的研究就从来没有停止过。《诗经》所收诗歌为西周初年至春秋中期,有“采诗”、“献诗”之说,可知《诗经》的政治教化功用。陆晓光先生说:“周代《诗》与政治的关系表现为为政治而写诗,为政治而采诗,为政治而以礼乐配诗,又为政治而引诗、赋诗。诗在周代贵族阶级中流行运用的过程,也就是它为周代政治服务,并与之关系日益密不可分的过程。”而《诗经》中的婚恋诗又多用比、兴,存在许多性爱隐语,诗义隐晦不明,再加上后人“ 赋诗言志”、“引譬连类”、“感发志意”的读诗、用诗的方法,直接影响和形成了“以儿女之事言君臣之义”的文学传统。古代经学家又多刻意求深,比附经义,曲解或根本不承认《诗经》中的婚恋主题,以诗附史、妄生美刺,将之穿凿附会为完全不相干的历史人物和事件的写照,完全无视了婚恋诗的本义。
实际上《诗经》婚恋诗的文本表现的是当时多种婚姻形态与婚恋习俗并存,先秦婚制礼法正在逐渐形成和发展,时人的婚恋行为正逐渐受到礼制束缚的社会风貌。用来比兴的植物也多是用以赠物达情,反映的是先民的采摘习俗和投赠之风,是我们研究古代民风民俗的宝贵材料。在物质匮乏,科技落后,思想初萌的先秦时期,男女通过赠物这一浪漫行为来表达心曲、追求爱情的现象背后亦隐藏着丰富的文化内涵。
《诗经》中有关于男女赠物定情的诗篇共有8篇,分别是《郑风·溱洧》、《邶风·静女》、《召南·摽有梅》、《陈风·东门之枌》、《卫风·木瓜》、《王风·丘中有麻》、《郑风·女曰鸡鸣》、《野有死麕》。男女之间所赠之物丰富多彩,有瓜果花草,也有美玉猎物等等。根据赠送对象及赠物的不同,其文化内涵也不尽相同。
一、女赠男物的文化内涵
1.花草结情
《郑风·溱洧》、《邶风·静女》两篇明确描写了女子所赠爱人之物为花草。《溱洧》描述的是上巳佳节,郑国男女三三两两,手执兰草,来到溱洧河边,招魂续魄,拔除不祥并乞子的欢乐节日盛况。一路说说笑笑,嬉戏游玩,临别之时“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芍药”。这是当时郑国特有的赠芍药之俗,男女互赠芍药表达爱意并定情。关于赠芍药,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韩说:‘芍药,离草也,言将离别赠此草也。又古代勺与约同声,恋人借此结恩情,结良缘之意。”朱熹《诗集传》也曾说过:“于是士与女相与戏谑,且以勺药相赠结恩情之愿也。”可见男女互赠芍药,一方面表达了离别之情,另一方面也寄寓了男女结良缘之意。这种解释虽然突出了男女之间的情深意重,但忽略了“赠芍药”背后隐藏的文化内涵。
上巳节是一种具有巫术性质的活动,“赠芍药”“秉兰”的行为因此具有某种巫术内涵。法国作家格拉耐在《中国古代的祭礼与歌谣》中写道:“散发香气的花也具有多种用途,有除净消毒的作用,也是恋爱和魔法的象征。这样的花是契约和生育的保证。姑娘接受了花束即是接受了婚约和受胎。”马林诺夫斯基在《巫术科学宗教与神话》一书中也指出:“在某些民族的意识中潜存着一种以花媚人的巫术动机。向情人赠花草就是向他(她)施行恋爱巫术。”由此可知,《溱洧》的赠芍药之举是具有一定的巫术内涵的。芍药是“恋爱和魔法的象征”,接受了芍药就等于愿意接受“婚约和受胎”。
《邶风·静女》是一首男女幽会定情的诗。诗歌不仅对恋人的心理进行了细致的描写,末尾处还写了男子对女子所赠之物大加赞赏。其中的“彤管”是红管草。朱熹曰:“彤管,未详何物,盖相赠以结殷勤之意耳。”女子赠男子彤管,表示自己愿与男子结连理。“荑”即茅笋,初生的嫩白茅。根据《易经·泰卦》注疏解释,女子赠男子白茅,是以茅根相牵引,象征男女情投意合,多育子嗣。
2.瓜果传情
《诗经》中女子除赠男子花草之外,另一种赠送之物便是瓜果。《卫风·木瓜》、《召南·摽有梅》、《陈风·东门之枌》即是。《卫风·木瓜》中写道:“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闻一多先生在《诗经通义》中说:“古时于夏季果熟之时,会人民于林中。士女分曹而聚,女各以果实投其所悦之士,中焉者或以佩玉相投,即相约为夫妇也。”古时男女按体质进行分工,男主狩猎,女主采集,瓜果自是属于女子采集之列,后来这些东西便成了女子的象征。不过瓜果还有另外一层象征意义,即繁殖后代。闻一多先生在《诗经通义》中又说:“然疑女子以果实为求偶之媒介,亦兼取其繁殖性之象征意义。掷人果实,即寓贻人嗣胤之意。故女欲事人者,即以果实掷之其人以表诚也。”女子赠男子果实示爱的同时,也暗示自己愿意为其生育子嗣。如《陈风·东门之枌 》有云:“视而如荍,贻我握椒”。这个舞姿优美的姑娘赠送男主人公一把花椒表达倾慕之情。花椒多子,常用以隐喻女子生育能力强。姑娘赠予花椒,一方面是表达爱意,另一方面也隐含的说明她能为其生很多孩子,繁衍后代壮大家族。
《摽有梅》:“摽有梅,其实七兮!求我庶士,迨其吉兮!”这首是女求士之诗。据前人考证,“摽”即“抛”的意思。诗中女主人公把梅子抛给庶士,就是想与庶士结情缘。“梅”在这里与上述的“木瓜”“椒聊”一样,都是爱情的信物。不过与其他赠物恋爱诗不同的是,其他诗篇都是男女之间有求必应,最后两人赠物定情,而此诗中的女主人公期待爱情,却没有男子回应,表现了女主人公对爱情渴望的焦灼心情。
二、男赠女物的文化内涵
1.赠玉表心
和女子赠男子花草瓜果不同,男子赠予女子的定情信物一般多为玉石之类。如《木瓜》中的“琼琚”“琼瑶”“琼玖”,根据《毛传》的解释:琼,玉之美者,琚、瑶、玖,皆为玉名。再如《女曰鸡鸣》中:“知子之来之,杂佩以赠之。知子之顺之,杂佩以问之。知子之好之,杂佩以报之。”王夫之《<诗经>稗疏·郑风》曰:“下垂者为垂佩,中缀者为杂佩。杂之为言闲于其中也。”诗中的“杂佩”是玉石配饰等。还有《丘中有麻》“彼留之子,贻我佩玖”中的“佩玖”即为佩玉。这些都是男赠女玉求爱的证明。闻一多先生说:“从别的诗篇及《诗经》以外的诗歌看,把佩的玉石赠人,赠者常是男子,而受者是女子,总是于定情的时候送的。这种风俗,我们从《诗经》及别的诗中可归纳出一个公式来。”
“君子无故,玉不去身”。玉象征着君子,拥有高尚的品德。以至于后来出现的成语“怀瑾握瑜”中“瑾”和“瑜”,都是指美玉,形容君子品德高尚。另外,周礼对执玉和佩玉都有严格的规定。《礼记·玉藻》载:天子佩白玉,诸侯佩山玄玉,大夫佩水苍玉,世子佩瑜玉,士佩玖玉。佩玉的不同表明了所佩者的身份不同。周代中前期,佩玉是贵族阶级才有的特权。因此,玉也是一种身份的象征。男子将象征自己身份和品德的佩玉饰物赠给心爱的女子,很显然是在向女子表明:自己是个有身份的人,是一个品德高尚的君子,值得信赖托付终身。
2.送猎物求爱
《诗经》中男子向女子求爱除赠玉外,还赠猎物。如《野有死麕》:“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林有朴樕,野有死鹿。白茅纯束,有女如玉。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无使尨也吠。”讲述了一位猎人,把自己打来的猎物和砍来的木柴用白茅包裹起来,郑重的送给心爱的姑娘,向她求爱。“麕”即小獐,鹿一类的兽。高明乾《诗经动物释诂》中说:“獐栖息于河岸、湖边、湖中心草滩、海滩芦苇或茅草丛生的环境……行动灵敏,善跳跃,能游泳。”想要捕获獐,并不容易。诗中男主人公不但猎获到了难得的獐,送给心上人时还用白茅精心包裹一番。“白茅”即茅草,古时为吉祥圣洁之物。古时各种重要的祭祀、进贡、盛典等活动,都会用到白茅,这样才能足够显示出最大程度的隆重、尊敬和虔诚,同时还寄予了祈求获得幸福平安的愿望。男主人公白茅包麕赠心爱女子这一行为,一方面是向姑娘展示自己的勇敢机智,另一方面则是表达了自己对姑娘的爱就像白茅一样圣洁真诚。“死麕”成为“吉士”传达情意的重要媒介。在怀春女子的眼里,“死麕”承载着爱情的甜蜜,绽放出异样的光芒。所以,从诗的最后结尾处,姑娘又惊又喜,半推半就的羞涩表情中,我们可以看出,男主人公得到了佳人的芳心。
在古代,赠送猎物表达爱意也是一种原始风俗遗留。上述说过,古代社会根据男女体质不同分工明确,女主采集,男主狩猎。把狩猎打到的猎物赠送给心上人,也是男子向其展示自己勇敢有能力的一中方式。
三、《诗经》婚恋诗中男女赠物在后代的继承与演变
芍药自从在《诗经·郑风·溱洧》中初露头角后,便倍受人们赞赏,成为历代文人不断吟咏描写的对象。如晋傅统妻《芍药花颂》:“发此妖容,增此婉媚。借昔风人,抗兹荣华。”宋秦观《春日》:“有情芍药含春泪,无力蔷薇卧晓枝。”唐韩愈《芍药颂》更是对芍药大加赞赏:“翠茎红蕊天力与,此恩不属黄钟家。温馨热美甜香起,似笑无言习君子。”赠送其他花草表情的诗篇,如《古诗十九首·涉江采芙蓉》:“涉江采芙蓉,兰泽多芳草。采之欲遗谁?所思在远道。”投掷瓜果的风俗更是流传在一些风雅的故事中:西晋潘岳仪表翩翩,曾经乘车经过洛阳,女子见之皆向他投掷瓜果,最后满载而归。还有花椒多子,后世也多延用其含义,皇后居室称为“椒房”,意在希望能多生子嗣,以旺皇族血脉。
瓜果花草,猎物美玉是先民们最好的爱情媒介信物,其中又蕴含了丰富的文化内涵,如生殖崇拜,巫术意识,高尚品德等。后世在继承古人恋爱赠物风俗的同时,也不断与时俱进,衍变发展。先民最初相赠的目的在于繁衍后代,壮大宗族。随着人类思想的不断开化和进步,重子嗣的观念逐渐淡薄,人们的焦点开始转移到感情上,更加看重的是爱情至上。以至于后来相赠的物品不再局限于隐喻女子生育的瓜果子实等等,而是开始朝着多样化发展,手帕、情诗、玫瑰等都应运而生。明代的一首情歌就说明这一变化:“不写情词不写诗,一方素帕寄心知。心知接了颠倒看,横也丝来竖也丝。这般心事有谁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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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陆晓光.中国政教文学之起源——先秦诗说考论[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30.
作者简介:肖伟(1980-),女,籍贯:安徽淮北,淮北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古代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