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健康社会心态培育
2015-05-14刘东丁青
刘东 丁青
幸福源于价值的满足,也源于心态的积极与健康。社会心态是社会变革的一个无法忽视的社会心理资源与条件。广义的社会心态包含社会的价值取向。彰显社会公平正义,不仅是一种积极健康的社会心态和价值取向,更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精神驱动力。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不仅在心理层面有利于消解各种不良的社会情绪,也在政治、法律和道德等层面站在了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制高点。
要让更多的人感受到公平正义
社会公平正义是培育健康社会心态的重要基础和表现。毫无疑问,实现公平正义是马克思主义创立的基本出发点。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就通过对现实社会经济关系的细致分析,深刻阐释了公平正义问题。马克思还从现实的法律意义上强调了生产对于分配、交换的正义性,并且揭示出了人类在追求正义事业的过程中由个人美德到制度正义的发展趋势。在马克思看来,正义不是或主要不是个人品质问题,其核心是让人们普遍认同的社会制度。恩格斯也曾经说过,应当“结束牺牲一些人的利益来满足另一些人的需要的情况”,使“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使社会全体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发展”, 这样才能体现公平正义。
历史经验证明,如果社会制度缺乏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那么个人的道德行为将是微不足道的,因为相对于个体言行的公平正义而言,一个社会能否在制度上保障公平正义无疑更具有价值和意义。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实现法治中国的目标,十八届四中全会更是把依法治国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实现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这既是对马克思主义公平观的新概括,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
社会建设的核心价值是公平正义。十八大报告明确强调:“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要在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不可否认,中国改革开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中国人均国民总收入由1978年的190美元上升至2012年的5680美元,按照世界银行的划分标准,已经由低收入国家跃升至上中等收入国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14年4月,公布了2013年世界各国的GDP排名,中国的GDP为9.1814万亿美元,排在世界第二位。然而,我们绝不能仅仅满足于纸面上的人均数字。要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必须实现全体人民在社会发展的各方面都享有平等的生存和发展权利,就必须千方百计地及时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现实利益问题。
一个社会如果缺乏对公平正义的信仰和追求,势必会破坏社会秩序的根基,削弱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精神力量。社会心态具体反映了特定环境中人们的某种利益诉求,对社会生活有着广泛影响,也间接或直接地影响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改革过程中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有时触及甚至损害了某些人或某些局部的利益,特别是直接涉及人们公平感的一些问题,比如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还在拉大、东中西部地区居民收入差距过大、高低收入群体差距悬殊,甚至由一些不合理、不合法现象导致的贫富差距、身份差距等问题,都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这些情况必然会使社会心态变得浮躁、消极,使人们感觉不公平。而城市就业压力继续加大,人口增长、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的矛盾加剧等,也一定程度地增加了一些人的不安、怀疑和无助感,甚至出现了信任危机。正因为如此,十八大报告提出,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要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着力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较大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以公平正义为标准,让全体人民享受发展带来的成果,才能真正彰显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直接影响着人们的社会安全感、信任感、认同感和社会支持感,也直接影响着人们的正义动机。在当今中国,尽快在分配领域实现公平正义,成为社会转型期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加快建立和完善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营造实现公平正义的社会条件;要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努力破除人为的行业垄断、市场壁垒、资源独享等不公平现象,推进公平竞争,从政策体系、法律制度、分配机制等方面为社会成员创造公平的社会环境,提供均等的发展机会;要扩大社会主义民主,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要进一步完善就业政策,促进劳动机会和就业公平;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分配政策和制度,形成合理的分配机制;要切实建立和完善促进教育公平的政策和保障机制,把实现教育公平作为实现社会公平的突破口;要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成员的各种合理需求,努力促进社会整体公平。而这其中的几乎每一点,都与社会的公平正义有着密切关系,特别是像住房、医疗、社保、教育等领域存在的很多突出问题,也只有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大背景下才可能得到解决,也只有这样才可能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
健康的社会心态来自社会的公平正义
社会秩序的背后是社会心态,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培育健康的社会心态。社会心态是社会的晴雨表,社会心态的状况不仅影响着对幸福的度量,也影响着现实的社会环境。2006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2011年“两会”期间,“社会心态”一词首次写入了“十二五”规划。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社会建设是世界各国在现代化过程中普遍面临的问题,其中社会心态的引导和培育是社会建设的重中之重。应该说,理性、平和、健康的心态,来自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要构建顺畅的社会沟通机制,让不同人群可以平等地進行利益博弈,这样才有利于消解不利的社会情绪。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过程中,提出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问题的关注和期待,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2013年3月,习近平同志在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发表演讲时形象地说:“鞋子合不合脚,自己穿着才知道。一个国家的发展道路合不合适,只有这个国家的人民才最有发言权”。社会心态表达的正是社情民意,它体现在民众的愿望、呼声、意见和情绪中。人是环境的产物,人的心态与复杂的环境相互作用。社会心态既不是多变的个体情绪,也不同于较高层次的社会理想。而了解社会心态的变化,了解民众的需求、愿望、满意度和预期等,是把握人心向背,正确判断形势,保持社会有序和稳定的重要前提。应当注意到,影响社会心态的因素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有历史的也有现实的,关键在于经济社会发展是否提供了一种让人们普遍感到公平的社会心理基础。
保持社会有序和稳定,就要积极了解掌握社会心态。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基本条件,也是培育健康社会心态的重要前提。社会公平正义就会带来健康的社会心态;社会失去公平正义就会使得社会心态失衡。2013年在接受金砖國家媒体联合采访时,习近平同志说:“这样一个大国,这样多的人民,这么复杂的国情,领导者要深入了解国情,了解人民所思所盼,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自觉……” 2014年1月,他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公生明,廉生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从一定意义上说,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政法战线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社会环境是社会认知的起点,社会认知的水平决定着社会心态的差异。一定的社会心态反映出一定的价值偏好。要从民众的社会心理感受与情绪基调等方面了解其普遍接受的价值共识。要认真分析消极心态和心理失衡的复杂原因,了解从众心理与群体效应所形成的传播环境,主动引导和培育健康向上的社会心态。
一个国家现代化的过程不仅是制度现代化的过程,也是一个民众价值观念转变更新的过程,需要从转型期国家治理的实际问题出发,需要结合当前的社会心态状况来理解。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就是要把人民群众的福祉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上。要在推进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加快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实现社会保障全覆盖等政策实施的同时,重视公平正义的舆论传播,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大众化实践。建设一个文明富强的国家,不仅要看经济发展的数字,而且要看社会和谐与稳定的程度,还要看社会心态的状况。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如何全面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如何集中力量有效应对境内外恐怖主义的威胁,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等等,都直接反映治国理政的水平,特别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在今天,尤其要加强网络诚信体系建设,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秩序,完善网上舆论引导与社会心态的整合。要争取实现社会心理调控的良性状态,预防和避免恶性状态,积极促进中性状态向良性状态的转化。所有这些都离不开引导和培育健康向上的社会心态,而以公平感为代表的社会心态,不仅是增强民众凝聚力和向心力的基础,其本身也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
(作者:刘东,北京市社科院、北京马克思主义研究与传播基地研究员;丁青,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北京党建基地研究员)
责任编辑:叶再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