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买官卖官调查
2015-05-14
中国新闻周刊 2015年24期
菏泽市委原统战部长刘贞坚受审,牵出了41起买官卖官案。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在发表的题为《公诉“卖官书记”刘贞坚案记实》一文中称,刘贞坚案“牵涉面太大、涉案人太多”,仅取证对象就超过100人,44本卷宗和41张同步录音录像光盘装满两辆小推车。
该案的公诉人之一、山东省检察院检察官徐翠兰每次与刘贞坚见面,刘都会说自己虽然收钱提拔他人,但所提拔的干部还是有能力的。言下之意,就是自己只收那些工作能力强、有提拔可能的干部的钱,并没有不正当履行职责。
一个在县委书记位置上稳坐多年晋升为副厅级的官员,此时说出这一番理论,是试图为自己的行为自圆其说。问题的关键是:这种视卖官为理所当然的观点,到底是环境所致,还是对官员教育的不足使然?
而刘贞坚的主要行贿人之一、巨野县前副县长陈宜民的所作所为,则证明这些花钱谋得职位的官员,会通过疯狂敛财,来证明这是一笔划得来的买卖。而官场的恶性循环,正始于此。
在山东菏泽,本应以民众福祉为己任的官员,如何让官场演变为一个明码标价的生意场,并对当地的生态带来很难逆转的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