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可以超越法律吗?我是“试管女儿”唯一父亲
2015-05-14飞虹
飞虹
43岁的吴华和妻子张娟因感情破裂闹离婚,离婚官司一打就是7年,两人争夺的焦点不在存款不在房子,而在于两人通过“借精生子”方式生下的女儿吴茜茜……
2009年10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河北邯郸女子张娟与丈夫吴华的离婚官司。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根据惯例进行调解,并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明材料判决吴华名下所有资产对半均分给张娟,女儿吴茜茜由吴华抚养。虽然争得了女儿的抚养权,但吴华的心里却很憋气,站在法庭上,他看着妻子那张熟悉又陌生的脸,锥心往事涌上心头……
1972年出生的吴华是北京市海淀区的一名公务员,他名下有三套房产,都位于北京市的繁华地段。吴华家境不错,人长得也帅,但亲戚朋友给他介绍对象,却都被他婉拒。原来,吴华幼年时曾受到过辐射伤害,这直接导致了他成年后丧失了生育能力。
2002年春节,吴华经人介绍与在北京一家公司做医药代表的河北邯郸女孩张娟相识相恋,吴华把自己的难言之隐告诉了张娟。张娟觉得吴华很坦诚,接受了他。三个月后,两人领证结婚。婚后,考虑到三套房子均在还贷,经济压力大,张娟选择跟公婆同住,另外两套继续出租用来还贷。
一开始,二人世界和谐且幸福,但慢慢地张娟发现,闺蜜们都当妈了,在网上经常晒孩子的照片,她开始想要一个自己的孩子。得知妻子的想法后,吴华为保住婚姻,决定让张娟通过人工授精方式生个孩子。在此之前,他和父母都做好了充分的思想准备,要把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当成亲生的。
2003年7月,张娟顺利做了手术,并于次年5月生下女儿吴茜茜。有了女儿后,吴华每天都惦记着早点回家,只要一进家门,喂奶、洗尿布他都抢着做。在采访中张娟承认,那时候,她觉得很幸福。产假结束后,张娟回到公司上班。
因工作繁忙,张娟回到家女儿早已睡着,早上上班的时候,孩子还没醒,慢慢地,孩子跟爸爸亲,她一抱就哭闹不已。张娟心里不是滋味,她也曾试着早点回家带孩子,但因为孩子一直由丈夫和婆婆带,很多事她都不会做。久而久之,婆媳之间因为孩子总是会爆发一些小矛盾。张娟向吴华倾诉委屈,但吴华却觉得妻子忙于事业,很少做家务管孩子,本身就不对,夫妻俩的矛盾也日益激化。2008年春节前夕,张娟父母来北京探望女儿,却因孩子由谁带等问题与亲家争吵起来,张娟心中积怨一下子爆发,丢下孩子带着父母回了老家。吴华几次想接妻子回家未果,夫妻俩先是冷战,随后开始分居。
2008年9月4日,张娟没和吴华打招呼就去幼儿园将女儿接走。然而,女儿习惯了每天和奶奶一起玩悠悠车、听爸爸讲故事,哭着要回家。张娟很恼火,她生的女儿,竟然跟她不亲,张娟觉得这跟平时吴华父母的教育有关系,如果再把孩子放在他们身边,估计以后都可能会不认自己了。有了这个想法后,她给吴华发来一条短信:“吴华,你是一个孝顺的人,我跟你妈的关系处不好,你和孩子夹在中间也很难做,或许离婚才是最好的办法。”从那以后,吴华就再也没打通妻子的电话,她从单位辞了职,并且给孩子办理了退学手续,把孩子带走了。
孙女走后,吴华父母因思念过度,一病不起。而吴华尝试各种办法与妻子沟通,但始终都没能再见到女儿。每隔两个月,张娟都会用公用电话联系吴华一次,把孩子的近况告诉他,吴华提出为了孩子重新开始,但张娟表示已经不可能了。吴华提出离婚可以,孩子必须归自己。张娟坚决不同意。吴华和父母商量后决定,就算上法庭,也要把孩子争回来。
如今,孩子是争回来了,但父母辛苦一辈子挣来的家产却让妻子分走了一半,吴华心有不甘。2010年7月,他就财产问题上诉到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又将离婚案遣回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重审。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出吴华和张娟离婚案中财产分配有很严重的矛盾纠纷,要求两人先把财产归属弄清楚,然后再打离婚官司。
张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在一审中没有提到孩子系捐精生子,没有坚持与丈夫争孩子,已经很难得了。而她与丈夫争房产也是有理由的,一来她想给女儿一个稳定的环境,二来这三套房虽然首付由公婆支付,但自己这些年一直参与还房贷,并且积蓄也都用在了家庭开销中。况且这些年三套房子都在升值,房子升值产生的利润她有权均分。
这场关于离婚财产的扯皮官司一打就是3年。为了不让女儿有缺失感,吴华无论多忙,每天都准时开车接送女儿上下学。女儿放学回来写作业,他就坐在女儿旁边看书。有时候看到女儿写着作业,突然回头冲他一笑,吴华就会觉得为她做什么都是值得的。2011年春节前,吴华带女儿去小区会所打羽毛球,结果茜茜不小心扭到了脚筋,吴华心疼极了,每天都背着女儿去医院换药,直到茜茜痊愈……
在吴华的呵护下,茜茜学习成绩一直很优秀,也很阳光。张娟多次要求吴华把女儿接出来见面,但吴华没有答应。他对记者说,不是不想让她见孩子,只是不想让孩子成为他们失败婚姻中被利用的工具。
2014年12月初,吴华和张娟的离婚财产官司正式宣判:吴华名下三套房产有一套归张娟所有。拿到这一判决,张娟重新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这一次,张娟向法院提交了女儿吴茜茜是通过人工授精而生,和吴华没有半点血缘关系的证据,同时又向法官出示了一张月收入证明,希望法官将吴茜茜判给自己。
2015年4月,经多方取证调查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吴华与女儿吴茜茜在法律上为父女关系,但二人之间并无血缘关系。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对子女具有共同的抚养义务。考虑到女儿由母亲张娟抚养对其生活更为有利,且经过调查张娟有稳定的收入,具有抚养吴茜茜的经济条件,因此法院判定女儿由母亲抚养,同时吴华支付抚养费每月2000元至吴茜茜18周岁为止。同时,吴华名下的三套房屋,其中两套归吴华所有,一套归张娟所有,根据房屋的价格,判决吴华支付张娟450万元折价款。
这次判决,让吴华彻底愤怒了,他没想到张娟会将这件隐私当呈堂证供拿出来。要知道,自己虽然不是孩子的亲生父亲,但是这些年来,他为这个孩子做了该做的、能做的一切,他做的一点都不比亲生父亲差。因对判决不服,吴华当即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7月23日,该案再次开庭。在法庭上,吴华讲述了自己对孩子的点点滴滴的爱:2009年8月,茜茜回河北张娟老家,回来后不但染上了肺炎,腿上长满了密密麻麻的湿疹,有些地方已经被抓破化脓了。吴华每天早上四点多就起床给女儿熬药、熬上两个小时后再端去女儿的房间,给她擦药。吴华父母则变着法给孙女做好吃的增加营养。刚开始,药膏一触碰到孩子的腿,她就疼得又哭又闹。虽然心疼女儿,但吴华只能狠心紧紧抱住女儿,让妈妈给女儿涂药。就这样,一家人起早贪黑地坚持了大半年,终于彻底控制住了茜茜腿上的湿疹。
有一年五一,吴华带女儿参加家族聚会,亲戚都在背后劝吴华把孩子还给她妈妈。吴华哭着摇头:“我把她一把屎一把尿地拉扯大,早当成自己亲生的女儿了,难道这感情是假的吗?再说,我爸妈一直带着孩子,把她还回去我爸妈就得病倒。她现在已经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这份父女亲情跟血缘无关。”
因为父母在打官司,茜茜的性格变得有些内向,吴华给女儿报了少儿演讲班和英语口语兴趣班,让女儿多和其他小朋友接触。在他的调教下,女儿渐渐走出了自卑。每年女儿假期,吴华都会将年假全部休完,带着女儿“爸爸去哪儿”,他的理念里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女孩多长长见识,长大不受人骗……
而为了照顾好孙女,吴华父母也是拿出多年积蓄,给她买了各种保险,为孙女未来的医疗、教育做了坚实的保障,吴爸爸已七十岁,经常舍近求远开车去很远的水库买鱼,因为他固执地认为那儿的鱼新鲜,无污染,给孙女吃放心。在接受采访时吴华告诉记者,从吴茜茜出生那天起,他们一家人从来没想过这不是他们家的孩子,从来没有因为这个孩子与他们家没有血缘关系,而少了对她的疼爱。相反他们在这个孩子身上,倾尽了所有的心血和爱,难道这些实实在在的情感和爱,都抗衡不了法律意义上的血缘吗?
法庭上,吴华愤怒地问张娟:“孩子出生后,你给她洗过几次尿片?你知道孩子喜欢哪个神话故事吗?你知道孩子哪科成绩需要补习吗?你知道孩子最爱吃的是什么吗?你能说出你女儿穿什么尺寸的衣服吗?”同时,吴华将吴茜茜的成绩单拿到法庭,激动地说:“我带孩子的时候,我女儿各科成绩都是A,后来张娟带了一段时间,孩子成绩直线下滑,这说明什么问题?说明张娟这个妈当得不称职。我的确不是孩子的亲生父亲,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但女儿出生后,一直由我照顾,我们父女感情跟亲生无异。法律不能光考量血缘关系,更该考虑谁的抚养对孩子的今后成长更有利,在法律上我是吴茜茜唯一的父亲,就说明我享有跟孩子母亲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不能因为我和孩子没有血缘关系,就剥夺我抚养孩子的权利。”
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大学婚姻法学专家孙若军副教授针对此案表示:试管婴儿在我国目前是合法的。不管是使用丈夫的精液和妻子的卵子进行人工授精,还是使用第三人的精液或者卵子进行人工授精,在夫妻双方签订合同进行试管婴儿并成功后,两人便成为孩子法律上的父母,孩子由母亲孕育出生。在本案中,吴华作为孩子法律上的父亲,与孩子母亲在法律中的地位是一样的,同样要对孩子进行抚养,有探望权。孩子成人后,也对其具有赡养义务,在孩子的抚养权方面,也具有与其母亲平等的地位。由于目前孩子已经11岁,父母对其抚养权分歧较大,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让孩子进行选择。虽然父母双方在法律上对孩子享有平等的权利,但法院在司法审判时,也会考量血缘关系,因为在法律关系背后,血亲关系更加牢固。
截至目前,此案还未正式判决。吴华表示,不管多难,他都要拿回女儿的抚养权。目前国内有这么多试管婴儿,法律不能光考量血缘关系,更该考虑孩子今后的生活环境。孩子理应判给自己,否则对她和自己都不公平。
(本文当事人皆为化名)
编辑/张明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