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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妻之名求证闺蜜,虚设奸情哟微信夺命

2015-05-14单华等

知音·上半月 2015年12期
关键词:张明闺蜜深圳

单华等

陕西女子周淑敏负气与老乡张明闪婚,婚后很快生子。但夫妻矛盾很快凸现,两人为琐事吵得不亦乐乎。周淑敏为逃避不开心的婚姻远赴深圳打工,并与前男友暧昧相交。张明赶到深圳,想要挽回妻子的心。

周淑敏犹豫彷徨着,不知该何去何从。但2014年9月9日的夜晚,张明以周淑敏的名义与闺蜜的微信来往,终结了这一切……

2014年9月9日晚,深圳市公安局接到群众李良军电话报警,称其途经一座天桥下时,一名男子拦住他,自称杀害了自己的妻子,要求其带该男子到派出所报警。接警后,观澜派出所民警立刻赶到现场。男子自称名叫张明,声称杀害了自己的妻子。2014年9月10日,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决定对本案立案侦查。10月下旬,宝安公安分局将本案移送深圳市公安局预审监管支队办理,并大致还原了事情的真相。

张明家住陕西省洛南县,2011年秋,只有初中文化的他经人介绍,认识了刚从深圳打工回来的同乡周淑敏。两人交往了一段时间后,很快发生了两性关系。不久,周淑敏就发现自己怀孕了。10月,两人奉子成婚,5个月后,周淑敏生下一个男孩。孩子一出生,家务事多了不少,婚后的甜蜜很快就被家长里短的琐事淹没了。有了孩子,家里的经济状况也更紧张了。张明靠外出打工为生,别无所长,周淑敏的父母对他也没什么好脸色。周淑敏也很烦闷,在争吵时曾脱口说道:“早知道这样,我真不该跟杨励亮分手的。”

张明心存疑虑,盯着妻子追问。周淑敏逃避不过,把自己从前的一段初恋情事告诉了丈夫。原来,2008年,在深圳一家企业打工的周淑敏认识了同在该企业打工的湖北小伙杨励亮。2008年底,两人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两人的感情非常好,杨励亮对周淑敏也很体贴疼爱。两人顺理成章地同居了,并约定年底回老家结婚。2009年5月左右,周淑敏意外怀孕了。他们商议后觉得,两人在经济上还没有什么基础,暂时不想要这个孩子。杨励亮就带周淑敏回到他的湖北老家,在杨母的陪伴下,在医院做了人工流产手术。2010年3月,二人从深圳辞工后,一起回到湖北杨励亮的家乡打工。杨励亮在市郊上班,周淑敏在市区上班,由于相隔有一段距离,两人只能在周末团聚一下。2011年春节前,杨励亮不慎丢失了手机,加上年底工作又忙,疏忽中,竟然两个星期都没给周淑敏打电话。周淑敏是个骄傲的女孩,觉得自己抛下父母家人,跟男友远走异乡,却还遭此冷遇,她受不了这样的委屈。一气之下,她向杨励亮提出分手,并将自己的个人物品从杨家拿走。

周淑敏回到家乡后,郁郁寡欢。父母亲人见状,就托人给她介绍男友。不久,她与张明相识并很快奉子成婚。其实婚后不久,周淑敏就有点后悔。张明老实本分,对她也很好,但毕竟他只有初中文化,也没有什么特长,日子过得并不舒心。2014年农历6月初,张明要建房子,让周淑敏叫她父母过来帮忙,周淑敏一口回绝了,张明一怒之下对妻子拳脚相向。周淑敏哪里受得了这样的委屈?立刻收拾东西回了娘家,并向张明提出离婚。

案发后杨励亮的证言显示:2014年四五月左右,在深圳一家中外合资企业上班的杨励亮通过QQ联系上了周淑敏,周淑敏提出让杨励亮帮她找一份工作。杨励亮告诉她,他所在的公司正在招人,于是2014年8月中旬,周淑敏前往深圳,找到杨励亮并在该公司上班。这期间,她和杨励亮同住了一个星期左右,直到公司分了宿舍给她以后,她就搬到宿舍住了。之后,周淑敏和杨励亮基本上没有了联系。早在2011年,杨励亮就听说周淑敏结婚了,她来深圳后,和家里人通电话时说的陕西话,他听不懂,但从说话的语气可以听得出来关系比较紧张。杨励亮说,他们同住的那一个星期,君子般相处,并没有发生性关系。

张明案发后交代:周淑敏到深圳后与张明联系,并提出要在10月放假时回家办理离婚手续。张明不愿放弃婚姻,追着妻子来到深圳。9月2日,在周淑敏的帮助下,张明也去妻子的公司面试,9月9日被该公司正式录用。据案发后周淑敏的闺蜜的证言显示,周淑敏对自己的情感犹豫不决。她一方面觉得杨励亮很优秀,一方面又舍不得孩子。她帮助张明在深圳找工作,也有与丈夫摒弃前嫌,重新开始的意图。

9月9日17时许,张明到周淑敏宿舍下面等她。17时30分,周淑敏下班了,两人就在宿舍楼下谈了一会儿。其间周淑敏的手机来了一条短信,张明要看,周淑敏不让他看,两人吵了几句。之后,周淑敏说要加班,就将该条短信删了,并将手机丢给了张明,自己先离开了。张明翻看着她的手机,突然在她的手机微信中看到一个与周淑敏经常联络的朋友“静”(此人是周淑敏的闺蜜),于是心生一计,冒充周淑敏和她的朋友聊天,想套出周淑敏和杨励亮的情况。

这一聊,两个人的人生就此崩裂。

张明:杨励亮准备回老家了。

“静”:你们不是不在一块吗?

张明:在了。你说,我和杨励亮现在该怎么办?

“静”:那要看你,如果是我我会回头吧,因为他还是爱你的。

张明:我该怎么把我现在那个扔了?教我吧!

“静”:早干吗去了?杨励亮还想和你和好吗?

张明:现在我们还彼此爱着对方!

“静”:那好办,把你家那位搞定,不要孩子离婚。办结婚证了没有?

张明:还没呢!

“静”:那不就更好办了吗?就给你家里说离婚,反正没有办结婚证。要是现在有个人真心爱我对我好,我就跟他走。结婚不是为了生孩子,是为了有个爱你的人有个我爱的人。我一直没发现,现在发现了晚了。

张明:他把我叫来到现在,我在他怀里就是幸福!

“静”:那你家里那个不是也在那吗?

张明:我把他扔了,反正我和杨励亮是真心相爱!

“静”:我知道你把他扔了,可他不是在那上班吗?

张明:是呀!我们天天都在一块!

“静”:他天天去找你吗?

张明:我们天天晚上都在一块!你说呢?

“静”:你家里那位啊,现在住在一起吗?

张明:不是,他住在外面,我把他骗出去,我然后去找杨励亮!

“静”:你想一下,就算杨励亮和你和好,他爸妈同意吗?别到时候家毁了,也不能和他在一起。杨励亮有没有许诺?

张明:当然许诺了。

“静”:怎么说的?

张明:今生除了我,不会再有女人了!你给我个建议吧!

以上是案发后警方截取的微信聊天记录,从这些话里可以看出,张明其实是先入为主地把妻子推向了杨励亮。与“静”聊到最后,他已经完全被自己虚构的“奸情”激怒了!

据案发后张明交代,被妻子的“奸情”气得头昏脑涨的他,到一家小店买了一瓶半斤装的白酒,喝了大半瓶。20时30分左右,周淑敏下班回来,两人一起走到附近的树林里,坐下来聊了一会。张明喝完了酒瓶里的酒,要求周淑敏回心转意,并让周淑敏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他,称只要说清楚了,他是不会计较的,两个人回家好好过日子。周淑敏不答应。张明气急败坏之下,拉住周淑敏按在地上,并掐住她的脖子,想吓唬吓唬她。周淑敏大骂张明不可理喻:“你这个人,太小心眼了,我宁愿和杨励亮过,都不愿意和你过。”周淑敏的话,更让张明虚设的“奸情”得到证实。此时的张明心想,要么妻子回心转意,要么就让她离开这个世界。周淑敏还是不回头。酒后的张明冲动之下,一下子坐在她身上,并用两只手紧紧掐住她的脖子。周淑敏开始还挣扎,后来渐渐不动弹了。发现妻子没了心跳,张明这才回过神来,用手机拨打了110,但当时110无法接通,他就从小树林里出来,刚好看到路边有一个穿制服的人,就叫他帮忙报警,并告诉他自己杀人了。在等待警察到来的时候,他又给自己的姐姐打了电话……

案发后,警方传唤了当晚与张明聊了很久的“静”——余丽霞,她是周淑敏的闺蜜,其证言显示:“9月9日,我同时还和杨励亮在微信上聊,我问杨励亮是否和周淑敏还有可能在一起,杨励亮说了一句就算他肯,他父母也不会同意的,我当时就断定他心里还是放不下周淑敏。周淑敏跟我说过她老公多次打她,我自己也过得不幸福,所以我知道周淑敏这样过着很苦,而且我从周淑敏和杨励亮的口中依稀能感觉到他们都放不下对方,我当时有说杨励亮还爱着她,并有劝周淑敏离婚,但我也有劝她要想清楚。”听说张明冒充周淑敏与她聊天后,当晚就杀了周淑敏,余丽霞痛悔不已。

2015年4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张明杀妻一案。公诉人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证实被告人张明因为怀疑妻子周淑敏出轨,而将周淑敏掐死的犯罪事实。从本案的证据分析,被告人张明怀疑妻子周淑敏所谓的出轨,事实是不确定的,也就是说被害人周淑敏并不存在过错。

案发后被告人张明请求路人报警,并在现场等候接受公安机关处理,应当视为投案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由于本案是由婚姻、家庭矛盾引起,属于临时起意,并且被告人有投案自首的法定情节,在量刑上建议判处无期徒刑。

案发后,周淑敏的父母考虑到年幼的外孙无人照顾,也请村委会代替他们出具了具有谅解意见书性质的情况说明,希望法庭轻判女婿。目前此案仍未判决。

(除犯罪嫌疑人外均为化名)

编辑/涂 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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