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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平“性侵女生事件”:孤军奋战一家人

2015-05-14夏志军等

知音·上半月 2015年2期
关键词:康家小婷东平县

夏志军等

在“山东省东平县斑鸠镇中学女生被性侵案件”揭开后,这是一个家族对正义的渴望和追求。犹如一朵孤独凛冽的花开在寒冷无情的土地上,恃着骄傲的坚持。抚平一个14岁女孩的伤痛,追逐一个难以实现的公正,成了家族成员全部的人生价值——

寻找女儿 抓捕禽兽

2013年12月18日,呼啸的北风中,在山东省滨州市打工的康玉,心中却有一阵暖意:当天是她的独生女儿晴晴14岁生日。女儿告诉她,自己的期中考试一如既往在年级800余名同学中排前五十名……

2013年1月,她把女儿转到东平县斑鸠店镇中学念初一、读寄宿。因为想多知道一点女儿的动态,留给学校的家长电话也是康玉的。

晴晴出事的消息,是12月24日早上由班主任老师打电话告诉康玉:“晴晴一夜未归,至今也没有找到,另外一位女生小婷也不见了。”

不祥的预感掠过,康玉立即在中午时分急急赶回斑鸠店镇中学——晴晴和小婷还没找到。但有人看见,昨天晚上两名女生坐上一辆宝马绝尘而去了……随即她和小婷的家长到派出所报了失踪。

接着,她叫回了在济南市开竹器加工厂的弟弟康德、在镇上开店的妹妹康华、在家种蒜的大姐等等亲人,搜遍小镇,没有找到晴晴,却得知了一个令人五内俱焚的消息:当地混混诱骗初中女生,已是一个公开的秘密,一些男子经常把车停在校门口,用QQ加女生为好友,骗取女生好感发生性关系……亲友商议:蹲守在校门口,逮一个混混也许能问到一些情况,能够使这些祸害少女的混混有点收敛。

12月26日傍晚时分。学校门口。一辆灰色小车停下,两名醉醺醺的男子在车里摆弄手机,接着两个女生走出校门……有人告诉康玉:是这些人!三妹和弟弟等人径直冲过去,把两名男子拎出车外,按在了路边。他们果然知情:“据说黄鹏等人刚刚玩了两个女生……”斑鸠店镇派出所的民警迅速赶到带走了两名男子。

康玉介绍:“第二天派出所长就告诉我,犯案的是四个混混。黄鹏、卢道刚已逃走,黄德伍、郑容材已归案,我们抓到的两人不涉案,已经释放。郑容材说他们中的三人曾经和晴晴发生关系,第二天中午把晴晴和小婷送到了学校附近。”

轮奸?“我无法形容当时的心情,心疼?震惊?愤怒?都有。我崩溃了。我的女儿究竟遭受了怎么样的摧残?她刚刚14岁啊。”

康家上下全部动员起来。他们找到黄鹏家中,无人;他们查找黄鹏的关系网,遍寻附近村镇、县城的网吧和游戏厅,但一无所获。

2014年元月4日,他们终于在梁山县城找到了晴晴和小婷。晴晴的讲述,令康家上下的心都碎了。康玉对我们复述:“2013年9月,晴晴和一位11岁女生有矛盾,女生叫黄鹏为她‘说事,黄鹏挟持和逼迫晴晴和他发生了一次关系!晴晴害怕,不敢告诉家人,只能对黄鹏敬而远之。2013年12月23日晚自习后,晴晴陪小婷(13岁)散步。一到学校门口,小婷就被一辆宝马上的男子喊上车。晴晴跟在后面连声阻止小婷,却被一男子也拉入车里……拉她的人就是黄鹏,经常开车在学校门口招呼女生,在学生中颇有名气,开一家汽车修理厂。随后车开到东平县银山镇银悦宾馆院子里,又过来三人。警方证实分别为黄鹏、卢道刚、黄德伍、郑容材和小庞(未参与性侵)。卢道刚和郑容材拉着小婷去了另一间房,黄鹏和晴晴留在他们刚刚吸毒的房间,随后黄鹏强奸了她。

晚上12点左右,黄德伍进入房间,晴晴坚决反抗,夺门而出,但宾馆院子的铁门反锁,晴晴被拖回房间,黄德伍和卢道刚分别强奸了晴晴。当晚自始至终,晴晴一直在哭,抓挠和脚踢对方……

第二天中午,卢道刚开车将她们送到学校的附近。她们担心父母责骂,干脆离家出走了。”

出师不利 遍体鳞伤

心碎欲裂的康玉,和婆家、娘家商量后决定报案。但康家“出师不利”。原本打算和他们一起报案的小婷的家人突然不肯报案了。“一个月后,他们举家搬到另一个县城打工,切断了和我们的联系。”康玉揣测,“他们也许听从了劝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新华社记者联系小婷的父亲,这位父亲说:“我们已经忘记这事了,免得继续影响孩子的生活。”但康玉选择相信法律。1月6日,他们到东平县刑警大队报案。康华说:“警方不给我们受理回执单,不给我们立案通知书或者不予立案通知书。因此,我们怀疑警方究竟是否立案。”

这次报案疑点重重。老幺康德叙述:我陪晴晴做笔录,突然发现民警在伪造晴晴的说法。“晴晴原话是‘他扒我衣服,我见民警在电脑上输入‘晴晴把外套脱了,坐在床边帮黄鹏脱衣服。”我立即要求中止笔录,告诉门外等候的亲戚。康华非常气愤,要打电话找电视台曝光。混乱中,她的胸口不知被谁打了一拳。康玉也被一位民警按倒在地上……

康玉在一周之后再带晴晴报案、做笔录。不久东平县人民医院出示检验报告:晴晴的处女膜撕裂性破裂。

老幺康德说:“我们依然很无助。此时天涯论坛的网帖曝出,包括报案过程中也存在推诿责任、警方伪造口供、主犯逍遥法外等问题。可是警方一直没有部署抓捕行动。”无奈,他们决定凑钱“缉凶”。

他们从网上找到了一个自称能够查证IP地址的人,一次费用800元。可一把钱汇过去,人也找不到了。随后又有人说能用GPS定位找人,而且当场就查出康玉站在国道边上……

于是他们汇款5000元,一把钱汇出,又联系不上了。不过第二名骗子在GPS定位后说卢道刚在青岛。康家两次扑向青岛,花费上万,但一无所获。

也许因为得知康家的决心,黄德伍主动归案,卢道刚和郑容材也被警方抓获。因为牵涉未成年人且性质恶劣,案件一经媒体披露,迅速成为舆论焦点。

“对我们来说,只想让黄鹏等人得到惩处。”6月23日,康玉去东平县公安局索要立案回执。但她没料到,“一位民警突然冲过来扇我的耳光,并且说公安局是你想来就来的?接着我被推入接待室,门也从外面落锁了。”康家提供的一份录音显示,6月24日,刑警队一名民警称:“人家通过市里给县里打了招呼,县里给局里打了招呼,我们也没办法。”对于这个说法,东平县公安局至今未予回应。

7月4日,一名派出所民警通知康家,警方已将黄德伍以纵火罪控制了,“我们很为难。”“如果你们非要出气,我们找个罪名把他们关上一段时间。”

但,也有一名派出所工作人员当着记者的面,向康家证实,讯问中黄鹏等人承认和多名女生发生了性关系,“从11岁到15岁的都有。”可此前警方告诉康家,黄鹏等人说发生关系均是自愿的。

法律规定,对于14周岁以上女性发生的强奸案,除口供外,还需要体液、衣物液体、身体伤痕等物证佐证。但与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违背意愿都是强奸,“唯一需要的是报案。”

7月7日晚,山东省泰安市警方公布调查结论,认定黄鹏、黄德伍、卢道刚、郑容材和晴晴发生关系的时候没有强迫行为,晴晴已满14周岁,因此黄鹏等四人不构成强奸,但卢道刚涉嫌强奸小婷……

康玉看到通报之后,就像疯了一样地哭个不停。通报中“轮流自愿”、“积极配合”等等字眼,刺碎了她的心。老幺康德介绍:“咨询律师之后,我们决定,找到更多女生遭到性侵的足够证据!”

女生苗苗讲述了被黄鹏在车里“强奸”的事。两名初二女生描述了被黄鹏性侵的过程。康家随即又找到了她们的家长,希望一起联合报案,但遭到对方痛斥。其中一名家长说,“俺家小孩是跟他们过了两夜,什么也没有发生。”小婷全家搬迁,三名女生家长的沉默和纵容,让康德终于明白:原来,自己一大家人挺身而出的结果,真的是孤军奋战。

“全镇都知晴晴被玷污了,另外几家也恨我们将事情捅大,日后孩子都不好找婆家。”康玉焦虑地说。“晴晴辍学半年了,但坏人还没抓住,难道我们真的应该私了?”她也有点怀疑当初的选择了。

与此同时,县里镇里不断来人,不断地提出条件,希望他们放弃手中的录音和证据。“我们家里的人谁也没有同意放弃。”康德说。

7月10日,新华社发出一篇通稿,提出三点质问:警方是否已经立案?校方管理是否松懈?家长是否继续沉默和纵容?

第二天,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均在官方微博上声称,已经部署核查此案!“自从晴晴出事之后,我们一家人第一次见到了曙光和希望。”老三康华淌着泪花说道。

以死唤生 迎接曙光

然而也没有那么简单。7月13日,晴晴在舅舅康德陪同下,前往肥城市公安局又一次做笔录。此案宣布重新调查后,上面安排把案件侦查权限移交给了肥城市公安局。

但肥城警方的询问有点令人费解。“当时你要钱了吗?”“之前你交过朋友吗?”“你是不是处女?”“有无性经历?”……

随着晴晴不断摇头,她的脸憋得越来越红。突然她哇哇哭了,扑在地上:“你们别问了。我已经说过无数遍了。”

从弟弟那儿知道询问过程,康玉彻底地崩溃了。“我的女儿晴晴相当于一遍又一遍地回忆痛苦不堪的往事!一颗幼小的心灵,又怎么承受得了?”当晚,康玉辗转反侧,不能入睡——

“如此简单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已经归案了,事实也基本清楚,可女儿却迟迟无法正名。我们一家人花去了不知多少钱,也承受了不知多大的压力。”

“老三康华,至今挺着怀孕五个多月的肚子,也不顾两个儿子,顾不上生意,以前180多斤的她已经暴瘦30多斤。寻求帮助的过程中,差点被人骗财骗色……终于她的丈夫忍无可忍,和她离婚。”

“老五,硕士毕业进入国企,因为我的事情被人刨根问底地调查,差点丢了工作。”

“老幺康德,不但抛下刚刚生子的妻子,四处奔波,开在济南的竹器加工厂已经基本停摆。”

康玉决定自杀。不是一死了之,而是以死亡唤醒浑浑噩噩、颠倒黑白的人,唤醒不愿站出的受害者!

她写下一份绝望而深情的遗书:“我不愿看到,这么多丧尽天良的人渣依然危害社会……我想为我的女儿讨回一个公道,为她雪耻……我愿意一死换得许多屈辱女孩的挺身而出,浴火重生。”

7月14日早晨8点多,她一气喝光一瓶农药,药性发作之前,她打了一个电话给镇派出所长,所长又立即通知了老三康华。不多时,已口吐白沫、昏厥过去的康玉被送往镇医院洗胃、抢救……

像在冥冥之中的天意,康玉自杀的当天晚上,山东省公安厅发出通报:“截至目前专案组已经发现新的线索,获取了新的证据。黄鹏(又名黄德峰)、刘世兴、康宝玉等三人涉嫌强奸其他几名女孩,对其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此案进一步侦查之中。”康玉和她的家人终于等到了一个结果:起码他们从来未曾诬告,起码歹徒将要受到惩处。

7月20日,东平县公安局。老幺康德到刑警大队索取立案回执单。刑警大队安排了两名律师“接待他们”,表示“是我们的失误,但也不宜一直纠缠不休。”

8月14日,康玉出院。此前,她一直住在ICU病房。医院也没有找她和她的家人要一分钱。律师咨询医院方,医院说,县里安排了专项资金。其间各方“说客”纷至沓来,一再劝他们放弃:“最后,无非你们得到一点经济赔偿。”老三康华非常生气:“我们和黄鹏没有一毛钱经济纠纷,哪儿需要经济赔偿?”

又拖到了10月26日,肥城县公安局通知,让康家去拿书面通知,不能录音录像。他们赶到那儿,一位副局长却避而不见,声称自己必须先阅卷。老幺康德不禁被他的托词气得笑了:“一个多月过去了,你就忙得看不完一份卷宗?”

康家愤懑不已:虽然四人已经因为强奸而移交起诉,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但晴晴依然被警方认定“自愿和人发生关系”,未列入受害人之列!

如今,晴晴由老幺康德的妻子带着,外婆陪着,经常几天也不说话。只要发现大人的神色焦虑,她就非常敏感:“已经证明我说的是实话吗?”“警察叔叔的调查结果已经出来了吗?”“孩子受到性侵犯是可以确认的。鉴于案件的特殊性,性犯罪相对来说比较隐蔽,又没有及时报案,公安机关取证确实存在一定难度,但本案也有特殊的方面,参与者不止一个人,案发现场还有其他未成年的女孩。”晴晴的代理律师王万琼接受采访时说。

10月14日,王万琼以代理律师身份和泰安警方见面,泰安警方承认前期工作存在瑕疵。“警方前期工作确实涉嫌失职,不排除渎职的可能。”王万琼说。鉴于一些受害人和家属保持沉默的现状,她呼吁他们勇敢地站出来,如果需要,她愿意提供法律援助。

据悉,针对前期办案的种种疑点,泰安市已经成立以市政法委书记为组长的督导组,对此案的办理情况全面督查,“一旦发现存在失职、渎职的行为,将严格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但愿康玉和她的家人在天寒地冻的时节,能够见到和煦的阳光喷薄而出。

(希望看到主人公更多的内容与图片,请扫描本刊封面上的知音二维码,关注后回复“康玉”。)(晴晴、小婷为化名)

编辑/夏志军 朱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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