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万彩票之争:有多少“好人”是硬着头皮当
2015-05-14聂新国等
聂新国等
2011年3月17日,江苏徐州的三位彩迷有幸中得了564万大奖!可是,这天大的喜事过后不久,三人却将彩票店的老板告上了法庭——在老板的彩票店里“中了头彩”,要感谢老板还来不及,为什么反倒将老板告上法庭呢?原来,是其中的50万元引发了彩迷和彩票店老板的纷争。曾经荣获“彭城好人奖”的彩票店老板与中奖者对簿公堂,法官对此案有何看法呢?
本案法官亲自撰写此文,讲述了自己的观点。
今年43岁的刘天赐是江苏省徐州市大黄山镇人,在镇上开了一家中国福利彩票投注站维生。
2011年3月17日的下午,刘天赐的彩票店热闹非凡,众多彩迷在此汇集,有的专心选号,有的交流购彩心得。其中,彩迷高正刚一边研究福彩双色球的走势图,一边精心选择号码。
高正刚是徐州本地人,今年45岁,个体经营者,已有数年“彩龄”,认识不少彩民。店中还有一个名叫王华的彩迷,也在精心选择号码。王华也是徐州人,53岁,个体经营者。高正刚和王华经常在彩票店不期而遇,也算是有共同爱好的老熟人了,他们寒暄了几句,商量着要共同出资,合作购买复式福彩双色球。
两位资深彩迷反复研究,每一个号码都寄托了他们中大奖的梦想,每一个号码,他们都不敢疏忽大意。最后,他们慎重地选择了9+1个号码。还有2个红球号码,两人怎么也拿不定主意,就去找彩票店老板刘天赐给他们参谋一下。刘天赐天天泡在彩票堆里,阅票无数,偶尔兴起也会买上几注。这次,他一边吸烟,一边仔细地研究号码走势图,足足吸了一根烟,他才下决心定下了2个他自以为满意的红球号码:25、33。
正在此时,另外一个正在店里玩刮刮卡的彩民孙宁也凑了上来,想跟两位老大哥一起购买双色球。高正刚和王华与孙宁平时算是点头之交,多一个合伙人买彩票也没有什么不好,便点头同意了。到了下午16点18分,一个既顺利又吉利的时刻,刘天赐把三人的11+1的复式福彩双色球彩票打印出来了。可是,这三人当天没带多少钱,刘天赐帮三人垫付了924元彩票钱。刘天赐一直崇尚和气生财,在此之前,刘天赐也帮其他彩迷先行垫付过彩票钱。
由于这张彩票是三人合买的,放在谁那里都不大合适,于是,三人一致决定把彩票放在老板刘天赐处。对于热心肠的刘天赐来说,这点小忙他当然义不容辞。暮色降临,三位彩迷满怀希望地回家了。
当天晚上,中国福利彩票双色球如期开奖。孙宁按照往常习惯,一边洗脚,一边盯着电视机,等待中奖号码的开出。一个,两个,三个……眼看所有开出的双色球号码都和自己今天下午购买的彩票号码一致,孙宁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跳了起来!那可是一等奖啊!奖金高达564万!他做梦都没有想到他还真能中这么大的奖!孙宁赶紧打电话给自己的合伙人高正刚、王华和老板刘天赐。接到电话后,大家的反应先是惊讶、不敢相信,确定之后无不喜极而泣。
次日,孙宁等三人来到彩票店找老板刘天赐,他们将刘天赐的手抓得紧紧的,嘴里忙不迭地说着感谢话:“刘哥,多谢你啊,要不是你给垫钱,还帮着选了两个号,我们哪有这么幸运啊!”刘天赐则大度地说:“谢我干什么?谁中了大奖是谁的本事。”
接下来,四人打了一辆车赶往位于南京市的江苏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领奖。在江苏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三人领取了564万元奖金,然后把这钱三人平分。
四人回到徐州后,彩票店老板平日垫钱帮彩民买彩票、出谋划策添号码、全程陪同领巨奖的“新闻”,传遍了徐州的大街小巷,引起社会的热议,大家都夸刘天赐是新时代的大好人。电视台还专程采访了刘天赐,在接受采访时刘天赐豪爽地说:“谁中大奖是谁的本事,这钱该是谁的就归谁,我一毛钱不要!”刘天赐的行为感动了徐州人民,为此,他还被评选为2011年度“彭城好人”。
可是,被评为“彭城好人”之后,2013年春天,刘天赐却被三位彩民告上法庭,索要50万元。三位彩民听说,做上“好人”之后的刘天赐回到家中,却一天比一天不快乐。因为一些熟人都啧啧感叹着为他鸣不平:“中大奖的那三个人买彩票的924元还是你垫付的,可别人把564万揣兜里了,你连毛都捞不到啊!俗话说‘见者有份,那个大奖,有两个号都是你帮着选的,你当然更应该有份啊,他们怎么没感谢你个百儿八万的哪?”
说的人多了,刘天赐的思想也发生了转变,夜深人静的时候,他失眠,就躲在阳台上整夜整夜地吸烟。后来,他试探性地以想买房为由,向高正刚、王华、孙宁三人要50万元。令他没想到的是,此时那三人还处在发了大财的飘飘然中,感觉564万来得实在容易,分出去50万也不算啥,且平时经常让刘天赐垫钱买彩票,现在哪好意思抹下脸拒绝?经商量,他们几乎是不假思索地一起出钱,交给刘天赐一张50万元的存单。谁也没有想到,这张50万元的存单此后竟引起了双方的激烈纠纷!
原来,高正刚等三人得到大奖之后,感觉到自己手气比一般的彩民好,还想再中大奖,又经常合伙买彩票,每次买彩票都是五万、十万的买,过了一年多,他们手中的钱就花得差不多了。这时候,他们回过头来又想起了刘天赐手中的那50万。说实话,他们何尝不想当“好人”?他们也想过这钱算是感谢刘天赐算了。可现在他们手中也没钱了,且自从刘天赐拿了那钱之后就绝口不提还的事了,让他们心中有些不爽。现在,他们手中又没有借条,就有些后悔当时说得太含糊,没有坚持让刘天赐打个借条。经过多次集体商量,他们试探性地向刘天赐要钱,可刘天赐表示,自己又没拿刀架他们脖子上逼他们要钱,这钱是他们向他表示感谢送给他的!
刘天赐的态度让三人大为光火,三人一合计,索性以借款纠纷为由起诉刘天赐,后因没有借条,证据不足撤诉。三人不甘心,向律师咨询了一番,于2013年10月又以不当得利为名将彩票店老板刘天赐告上法庭。一对硬着头皮的“好人”,最终对簿公堂!在法庭上,原本称兄道弟的双方对于这50万元的存单各执一词,争得面红耳赤、不可开交。王华、高正刚、孙宁一致认为,这50万元是刘天赐当时提出自己买房子缺钱,想要借50万元用来购买房屋。三人中了大奖心里高兴,也没有多想,大家一商量,随即就借给了刘天赐。三人觉得有银行打款凭证为证,大家关系也那么好,写下借据难免伤了感情,就没有让刘天赐写借条。
为证明这50万元属于不当得利,三人还向法庭提供了一份刘天赐接受采访的报道,报道中,刘天赐亲口说:“诚实守信是做人的本分,奖金再多,该是谁的就是谁的,我一毛钱都不会要!”据此,他们向法庭表示,刘天赐收到的50万元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属于不当得利。可刘天赐的态度非常激动。他虽然认可收到了这50万元,但是完全不同意三人“不当得利”的说法,他认为这50万元是三人对自己的答谢,属于赠与关系。因为,三人合伙购买彩票的时候,是他给帮忙添了两个号码,并且三人还曾信誓旦旦地说,如果这个号码中了大奖,一定重谢。况且,中奖号码恰巧涵盖了刘天赐帮忙添加的两个号码,这为彩票的中奖起到了直接、关键的作用。所以,这50万元的存单是对自己的答谢,是三人履行自己重谢的承诺。为证明自己的观点,刘天赐还申请证人胡明出庭为其作证。
据胡明回忆,2011年4月份,胡明开车带着刘天赐夫妇和孙宁到一家烧烤店吃饭。吃饭过程中,大家谈及中奖事宜,孙宁确实表示,三人为了感谢刘天赐的鼎力相助,领完奖后给刘天赐的那50万就作为答谢。当时孙宁还感觉给的有点少了,不过这是他们三个人商量决定的,要是他自己做主,就给刘天赐100万了。由此看来,这50万元肯定是三人对刘天赐的答谢、赠与。刘天赐在庭审过程中认为这三人现在反咬一口,存在欺诈和串通的可能。
2014年10月份,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多次开庭审理此案。主审该案的聂新国法官认为,不当得利是指无法律上的原因而受有利益致人损害。在这起案件中,王华、高正刚、孙宁三人将给予彩票店老板刘天赐50万元理解成为借款50万元,碍于面子并未要求刘天赐出具借条,而刘天赐却将此50万元理解成为三人对自己赠与的答谢款,所以双方在借款关系上未达成合意。刘天赐在没有法律上的原因的情况下,获得50万元的利益,使得王华、高正刚、孙宁损失了50万元,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所以涉案款项系不当得利之债。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遇到亲戚朋友等借钱的情况,难免会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一方面,朋友开口了,大部分人碍于情面不好意思不借;另一方面,借了,又不好意思让他写下借条借据,唯恐伤了感情,而且还不好意思开口催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是特别可靠的关系、特别靠谱的朋友,我们就要提高风险意识、法律意识,写下借据、保存打款记录等相关证据,必要时要有见证人、担保人。这样一来,即使日后走上诉讼的道路,也可以有备无患,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既然三人认为50万为借款,而手中又无借条,那法庭还是以调解为主。
经多次调解,事情又有柳暗花明的逆转,刘天赐自愿退给三人7万元。三人看到刘天赐让了一步,且确实有付出,也就放弃追讨余下款项了。双方之间50万元的纠纷一次性了结……
谁不想当好人?慷慨、义气、豪爽是中国人的优良传统!但在现实生活中,有多少“好人”是硬着头皮当的?当主人公现有的道德素养、经济实力无法支撑“好人”这顶沉甸甸的帽子之后,就有可能出现公堂之争。可是,宽容地讲,如果要求一个确有重大付出的店主面对50万诱惑坐怀不乱,是不真实的;同样,如果让三位得奖者慷慨地一掷50万不予追究,也是不真实的。虽然在此事件中,大家都斯文扫地,将好人的高帽掷于脚下,但大家最后都做出了最大程度的让步,这就是最真实的人性!
(法官为实名)
编辑/郭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