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酷,老子不笨
2015-05-14刘轩
刘轩
最近,我跟高中的死党马克吃饭,他说:“你知道吗?你是我在史岱文森遇到的第一个人。我还记得那天你穿着牛仔裤、球鞋和你老爸的皮夹克,看起来蛮孩子气的,跟今天的你差了好多。”
我也记得遇见马克的那天,他比我矮,比我更孩子气。一晃眼,他已经是个高高大大、体重90多公斤的“巨人”了。
实在很难相信,一个人在四年中会改变那么多。大家进入高中,也正式进入青春期。突然,“酷(cool)”成了生活中最重要的东西。
我开始早晨“拜”镜子,花几十分钟梳头,也不再吃营养午餐,因为在学校餐厅吃饭不酷。有一天,我发现老爸的皮夹克太逊了。
女生们也一样,忙着找高年级的男朋友。“眼袋”是她们最大的敌人。最棒的话柄则是谁在胸罩里垫卫生纸,或是谁的迷你裙,短得露出三角裤。
可是大家都知道,这些还不够。“酷”的真正定义,是“做自己想做的事”。而自己想做的事,常是家长、老师不准我们做的。越不要我们做,我们越要做。我们进入了叛逆的时代!
问题是,史岱文森的家长偏偏都很严格,使我们在叛逆中加上了矛盾。在家里死命看书,到学校则说:“我才不念那讨厌的课本!”女生们白天指责别人化妆好浓:“简直像荡妇!”晚上参加舞会却都穿着再紧不过的衣服。看到她们踩着高跟鞋站着都快要跌倒时,我真不晓得,大家如此叛逆,是为了表现自己,还是为了讨好别人?
有一次,马克指着远处一个抽着烟、叉着腰、头发做成Mohawk的家伙说:“你知道他吗?我跟他一起上过小学。去年,他还是每个扣子都扣、裤子拉得高高的乖孩子。想不到吧!一年时间,竟像换了个人!”
这就是寻找“酷”。你要想尽办法,找最叛逆的朋友、穿最叛逆的衣服、做最叛逆的事。只是,当我们把自信穿在衣襟上时,心里有个大问号。
刚进高中时,别人的认同就是自己的酷。偏偏有些人因此失去了自己。那群整天坐在公园里喝酒的同学,总是在说:“哈哈!我们太酷了!”但是当哪个人的成绩不及格的时候,却被那群很酷的人认为还不够酷。连这么一点儿简单的功课都弄不好,在史岱文森,你还有什么资格谈“酷”?
跟“酷”相反的,当然是“不酷”——有些父母在门后挂上“家法”,不准儿女出去一步。有些父母甚至连流行歌曲都不让孩子听,夜里还偷偷到孩子的房间,看他们是在读书或真的睡着了,才能安心,生怕自己的小龙、小凤有一天也会叛逆,被“酷”的魔力吸走,不当医生、律师了。
在史岱文森,小龙、小凤第一节课背着书包到校,第八节背着书包离开,没有课外活动,也不敢交异性朋友。如果问他们:“你热爱什么?”他们只会茫然地看着你。我就认识这么一个人。在毕业册上,他在自己的照片下写道:“我虽然离开了学校,但离开得太安静、太安静了!”
叛逆的时代是无法找替身的,它甚至令你难以理性地分析。有一次,我被很“酷”的同学邀请去他的Party。我们在餐馆用食物打闹,坐在大楼屋顶上死命灌酒,深夜大家脱了衣服在马路上裸奔。
又脏又累地到家,发现家人在门口点了一盏灯。上楼倒在床上,叛逆是够了,可是为什么觉得一点儿也不酷?
美国著名心理学家艾瑞克森把人生分为8个阶段。他说:“每个人在青年时期都会面临‘寻找自己角色的问题。换句话说,就是自问:‘我到底是谁?”
高中4年,我常躺在床上,问自己这个问题。我痛恨自己老是跟着别人走,听着流行使唤。奇怪的是,当我怀疑自己永远找不到“酷”时,答案已在眼前。
有一天,那个曾经头发竖起来的家伙,竟改回老实的发型,背着书包走进教室。大家差点儿不认得他。我们问他:“为什么一下子‘变了?”他说:
“老子酷!但老子不笨!”
叛逆,只是寻找“酷”的过程。而真正的“酷”,就是找到自己!
(紫柠檬摘自长江文艺出版社《叛逆年代》一书,盛文娟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