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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总承包商在签约方式上的税收筹划分析

2015-05-13刘建英

中国经贸 2015年2期
关键词:承包合同分包营业税

刘建英

【摘 要】近年来EPC总承包合同模式在中国的建筑业市场越来越普遍。由于EPC总承包合同模式的不同导致向业主开具发票类型的不同,EPC总承包商和分包签约方式以及获取发票类型的不同会导致净利润的不同。本文以EPC总承包合同适用的现行税收政策为依据,以发票流程为起点,对EPC总承包合同模式下的设计,采购,施工的分包合同签约方式分别运用敏感性分析进行税收筹划。本文运用利润敏感性分析法推导出在EPC总承包合同中设计,采购,施工的净利润公式和对应的总承包合同额边际贡献率和分包成本边际贡献率组合。通过EPC总承包合同的设计采购施工的总包合同额和分包合同成本对净利润的公式和常量系数加以分析,总结出总包合同额和分包合同成本对净利润的敏感性。

【关键词】税收筹划;净利润

EPC总承包合同也称为设计采购施工合同(EPC—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EPC总承包合同由设计,采购,施工三个主要部分组成。

利润敏感性分析法是在投资项目评价和企业其他经营决策中常用的一种不确定性分析方法。它是在确定性分析的基礎上,重复分析不确定因素变化时,将对项目经济效益评价指标的影响程度。

本文的数据在假定增值税和营业税交纳的基本附加税为12%,即3%的教育费附加税、2%的地方教育费附加税、7%的城建税附加税的前提下得出;若实际工作中还涉及水利建设基金等税种,只需将税率稍作变更就可得到相应的比较结果。本文通过对设计采购施工的净利润公式推导可以得到不同EPC总承包合同模式和分包签约方式组合的净利润公式和对应总承包合同额和分包成本的常量系数。

总承包合同额和分包合同成本在不同EPC总承包合同模式和分包签约方式的组合对净利润影响的敏感性是不一样的,因此我们通过净利润公式推导来定量分析设计,采购,施工的总承包额和成本对净利润影响的敏感性。

一、设计净利润公式分析

在向业主开具6%增值税,签订设计分包合同获取6%增值税时,设计部分净利润计算过程如下:

由于进项税税率=销项税税率,因此

净利润=[增值税发票对应的不含税收入×增值率×(1-增值税进项税税率×附加税税率)-增值税发票对应的不含税收入×(增值税销项税税率-增值税进项税税率)×附加税税率-印花税]×(1-所得税税率)

=[增值税发票对应的不含税收入×增值率×(1-增值税进项税税率×附加税税率)-印花税]×(1-所得税税率)

=[增值税发票对应的不含税收入×增值率×(1-6%×12%)-印花税]×(1-所得税税率)

=74.46%增值税发票对应的不含税收入×增值率-75%印花税

=74.46%×(总承包额/1.06-成本/1.06)-75%(总承包额+成本)×0.05%

=70.2078%×总承包额-70.2828%成本

当△总承包额=1,△净利润=70.2078%

当△成本=1,△净利润=-70.2828%

二、施工净利润公式分析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建筑业施工分包的营业税税率为3%。在向业主开具营业税发票,签订施工分包合同获取营业税发票时,施工部分净利润计算过程如下:

净利润=(营业税发票对应的收入-营业税发票对应的成本-营业税-营业税附加税-印花税)×(1-所得税税率)

=[营业税发票对应的收入×毛利率×(1-营业税及附加税税率)]×(1-所得税税率)

=75%×营业税发票对应的收入×毛利率×(1-3%×12%)-75%印花税

=72.48%×(总承包额-成本)-75%×(总承包额+成本)×0.03%

=72.4575%总承包额-72.5025%成本

当△总承包额=1,△净利润=72.4575%

当△成本=1,△净利润=-72.5025%

三、采购净利润公式分析

EPC总承包合同的采购部分有向业主开具营业税发票和增值税发票两种模式。EPC总承包合同的采购部分在向业主开具营业税发票时,在分包签约方式上有签订采购合同获取增值税发票和签订施工分包合同获取营业税发票两种方式;EPC总承包合同的采购部分在向业主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在分包签约方式上有签订采购合同获取增值税发票的方式。因此根据排列组合就有三种类型。以下根据不同的发票类型来确定EPC总承包合同采购部分的净利润计算公式。

1.类型一:向业主开具营业税发票,获取增值税发票

采购部分在向业主开具营业税发票,分包签约方式为签订采购合同获取17%增值税发票时,净利润计算公式如下:

净利润=(营业税发票对应的收入-增值税发票对应的不含税成本-进项转出额-营业税-营业税附加税-印花税)×(1-所得税税率)

=72.4575%×总承包额-75.0225%成本

当△总承包额=1,△净利润=72.4575%

当△成本=1,△净利润=-75.0225%

2.类型二:向业主开具营业税发票,获取营业税发票

采购部分在向业主开具营业税发票,分包签约方式为签订施工合同获取营业税发票时,净利润计算公式如下:

净利润=(营业税发票对应的收入-营业税发票对应的成本-营业税-营业税附加税-印花税)×(1-所得税税率)

=72.4575%×总承包额-72.5025%成本

当△总承包额=1,△净利润=72.4575%

当△成本=1,△净利润=-72.5025%

3.类型三:向业主开具增值税发票,获取增值税发票

采购部分在向业主开具17%增值税发票,分包签约方式为签订采购合同获取17%增值税发票时,净利润计算公式如下:

净利润=62.7724%总承包额-62.8174%成本

当△总承包额=1,△净利润=62.7724%

当△成本=1,△净利润=-62.8174%

4.类型四:向业主开具增值税发票,获取营业税发票

采购部分在向业主开具17%增值税发票,分包签约方式为签订施工合同获取营业税发票时,净利润计算公式如下:

净利润=62.7724%总承包额-72.5025%成本

当△总承包额=1,△净利润=62.7724%

当△成本=1,△净利润=-72.5025%

通过对净利润公式和常量系数我们发现在向业主开具营业税发票时获取营业税发票比获取增值税发票净利润高,因此在向业主开具营业税发票时,分包合同的签约方式采用将该部分纳入施工分包合同获取营业税发票比签订采购合同获取增值税发票的方式更优。另外在向业主开具营业税发票时,由于进项税转出进入成本对所得税的抵减作用,获取的增值税发票税率的高低不影响净利润,因此在分包合同签约方式选择时无需考虑获取增值税发票的税率高低。

四、小结

通过以上分析,EPC总承包合同和分包签约方式组合不同,则开具发票类型和收取发票类型和税率组合也不同,EPC总承包合同和分包签约方式组合对应的总承包额边际贡献率和成本边际贡献率组合也不同,常见组合如下表所示:

按照什么税种、依照什么税目的税率纳税, 并不是纳税人随意选择的。要将正确的筹划思路落到实处, 还必须把握操作的关键点为合同签约方式,因为合同的具体条文决定了向业主开具发票的类型和收到发票的类型从而决定了税收政策如何适用和税收筹划方式的选择。

EPC总承包合同中设计、采购、施工安装的合同额分配不合理,将造成合同整体税负增加,在签订EPC总承包合同时应增加采购和施工在总承包合同额的配比,减少设计在总承包合同额的配比。EPC总承包商应与业主积极沟通调整设计、设备及施工安装三部分间的总承包合同额分配,减少EPC总承包合同税负,增加净利润。

由于分包合同成本的常量系数和对净利润边际贡献率的差异,通过总承包合同和分包签约方式组合下的总成额边际贡献率和成本边际贡献率组合的对比分析发现, EPC总承包商在不同EPC总承包合同模式下,与分包签约方式的不同导致了净利润结果的不同。因此EPC总承包商在与分包商签订采购合同和施工分包时应选择最佳分包合同签约方式,增加净利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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