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闲农业的组织模式及其效率评价
2015-05-11刘红瑞安岩霍学喜
刘红瑞 安岩 霍学喜
摘 要: 休闲农业发展及其产业组织演进具有复杂性,必须采用一体化的思路来优化扶持政策和激励措施。基于全国主要省市休闲农业经营主体的微观数据,使用特恩奎斯特指数,对农家乐及农家乐专业村、休闲农庄、休闲农业园区和民俗村等产业主体经营绩效进行评价,以期明确中国休闲农业的最优发展模式,进而确定政策扶持的切入点和优先序。分析表明,我国休闲农业生产效率总体上呈现东部高西部低的特点;农家乐在经营主体数量上占绝对优势,经营绩效明显低于休闲农庄和休闲农业园区;休闲农业园区具有经营规模和竞争力优势;休闲农庄作为介于农家乐和休闲农业园区的中间形式,在乡村旅游年接待规模上具有优势;民俗文化村(镇)现有规模较小,但发展潜力很大,农家乐、休闲农庄、休闲农业园区和民俗村的全要素生产率依次递减。
关键词:休闲农业;供给主体;组织模式;生产效率
中图分类号:F3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15)02-0083-07
一、文献综述
休闲农业是以农业为基础、农民为主体、农村为阵地,通过承载乡村旅游,实现农业和旅游业的有机结合,对于实现农业多功能性、满足消费者需求、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和农民增收有重要作用[1]。改革开放以来,休闲农业从最早的观光游览型逐渐转变为体验休闲型,到现在多功能的休闲农业综合体也开始成型。但就当前的新形势而言,我国休闲农业整体发展面临着一些亟待正视的问题:首先是发展规模是否与经济增长相匹配,其次是发展区域是否与经济格局相匹配,再则是发展程度是否与消费需求相适应。这些问题都有待进一步厘清,以期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和增加农民收入创造条件,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与此相对应,中央和地方政府更加重视休闲农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导向。自《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全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发布后,农业部和地方政府均出台了针对休闲农业发展规划和配套支持政策,引导休闲农业科学布局,在示范基地建设、品牌建设、信息服务、管理服务、人力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2]。
在这种背景下,学术界更加重视探索休闲农业发展规律[3-5],进而明确政策支持的优先序。需要指出的是,在借助政策的这一外部推动力的同时,休闲农业的发展核心仍集中在产业经营主体的竞争力,立足点在满足消费者需求。令人遗憾的是,已有研究中基于休闲农业产业组织和经营主体视角的实证研究较少且缺乏系统性。杨荣荣等[6]以休闲农业园区为案例,运用网络分析法ANP构建包含了区位特征、区域规划布局、基础设施、产品特色、营运管理、功能效益等休闲农业发展水平的评价体系。孔庆书等[7]运用数据包络分析法对2011年河北省 12 个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的综合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有效性进行了实证测度, 认为河北省休闲农业整体效率偏低, 只有6家综合技术效率有效;就经济和社会效益而言, 分别只有2家示范点处于综合技术效率有效水平。
关于休闲农业的组织模式方面,国内外研究较少。弓志刚等[8]将台湾休闲农业的经营实体分为农民共同经营、农民个人经营、法人农场、农民团体、农业企业机构5种,认为其组织严密度依次增大,脆弱性渐小。郑群明等[9]根据社区参与、农民主体经营将休闲农业分为“公司+农户”、“政府+公司+农村旅游协会+旅行社”、“公司+社区十农户”、“股份制”、“农户十农户”、“个体农庄”等模式。舒伯阳等[10]总结分析了我国农户参与休闲农业开发的两种主要类型:“直接主体”模式和“间接主体”模式,认为分散的农户作为休闲农业的开发主体具有不可避免的先天缺陷;经济实力较弱,开发规模小而分散,注重短期利益,旅游服务质量不高,影响到休闲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应将“间接主体”模式作为休闲农业开发的长期战略选择。都市休闲农业有农业展示、农事参与、生态旅游、民俗文化、农家生活体验、农村度假娱乐等六种模式,各地要结合本地的资源、环境、气候等条件选择合适的都市休闲农业发展模式[11]。总体来看,已有研究集中在休闲农业经营主体[12,13]和产业组织的类型[14]、特性[15]、功能[16]等方面的研究,而忽视了经营主体的效益、效率和全要素生产率等内容的研究。
生产经济学认为,由于全要素生产率解释了生产中若干投入要素的使用,可以全面刻画微观经济体的利润率、技术进步率和纯效率,因而在研究微观经济体之间或给定主体随时间变化的绩效测量和比较方面具有特有的优势[17],因此,本文基于覆盖全国主要省市休闲农业经营主体的微观数据,使用特恩奎斯特投入产出指数,对农家乐及农家乐专业村、休闲农庄、休闲农业园区和民俗村等休闲农业供给主体的经营绩效进行评价,进而确定政策扶持的切入点和优先序,找出中国休闲农业的较好发展模式。
二、休闲农业的组织特征和模式
传统的“龙头企业+农户”“龙头企业+基地+农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农业发展模式具有契约的不完备性、利益的非异质性、地位的非对等性和信息的非对称性,因而并不适合休闲农业的产业化发展[8]。由于缺乏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目前中国休闲农业的组织模式难以产业化,缺少产业化的内生拉动力。休闲农业组织模式层次低主要是企业化运作,产业化发展的程度很低,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内生交易费用高。内生交易费用产生的根源主要是人们在信息不对称下的交易中争夺分工的好处而产生的机会主义行为[18],休闲农业组织模式虽然作为市场主体,但是缺乏企业治理结构,进而带来效率的缺失。
从多功能农业来看,休闲农业可以分为农家乐、休闲农庄、休闲农业园区、民俗村等4种基本形态。不同组织模式具有不同的组织绩效[19],但在组织特征方面却表现出以下相似的特征:
1.专用性投资低。农家乐、休闲农庄、休闲农业园区、民俗村等休闲农业经营组织模式不能将全部的利他性专用投资全部转化成为自利性专用投资;也就不能把不稳定的契约关系变成稳定的企业内部部门间的产品交易,使得其可以利用企业成熟、健全和完善的组织治理结构和模式进行管理和交易。
农家乐、休闲农庄、休闲农业园区、民俗村等休闲农业经营组织模式缺乏将专用性投资变成沉没成本的基础,这些组织模式普遍缺乏金融资本,缺少能力进行专有性投资。如果专用性投资一旦投资不能变成沉没投资,农家乐、休闲农庄、休闲农业园区、民俗村等休闲农业经营组织模式必然不会改善其治理结构,不会提升其组织层次,在组织价值和产值的增加方面缺乏动力。
2.市场激励和风险规避能力差。农家乐、休闲农庄、休闲农业园区、民俗村等休闲农业经营组织模式的市场激励和风险规避能力差,自身没有动力改善组织治理结构和提升组织层次,进而使得交易成本高,又进入市场激励和风险规避能力难以提高的怪圈。
3.难以内生化各利益主体。农家乐、休闲农庄、休闲农业园区、民俗村等休闲农业经营组织模式不能把相关利益主体内生化到一体化企业中,难以克服交易的不确定性,其利益主体的价格谈判使得市场无序;农家乐、休闲农庄、休闲农业园区、民俗村等休闲农业经营组织模式过度差异化而难以形成合力,进而不能形成品牌和产品的竞争力。
休闲农业的形成和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种植业、养殖业、饲料、加工业、设备制造业、运输业、包装业、服务业等诸多环节。面对这种休闲农业发展的新情况,需要积极鼓励和扶持休闲农业产业一体化发展,提高休闲农业的组织层次,因地制宜地探索[20]和推进休闲农业产业。为了验证这一观点,本文将进一步从休闲农业的生产模式效率出发,探索其瓶颈和化解路径。
三、休闲农业的组织运行模式及效率分析
(一)方法与数据
劳动生产率是指劳动者在一定时期内创造的劳动成果与其相适应的劳动消耗量的比值。劳动生产率水平可以用同一劳动在单位时间内生产某种产品的数量表示,单位时间内生产的产品数量越多,劳动生产率就越高;也可以用生产单位产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来表示,生产单位产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越少,劳动生产率就越高。
劳动生产率=年营业收入/从业人员数。
土地生产率反映土地生产能力的一项指标,通常用生产周期内(一年或多年)单位面积土地上的产品数量或产值(包括产值、净产值)指标来表示。
土地生产率=年营业收入/经营面积。
数据来源农业部2011年1月25日下发的《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休闲农业摸底调查的通知》中所获的数据。调查表明,2010年全国有13.5万个休闲农业经营主体,资产总额达1 812.4亿元,经营面积达61.4万公顷。其中,农家乐及农家乐专业村9.3万个,休闲农庄3.1万个,休闲农业园区8 560个,民俗村1 482个。在经营效益上,13.5万个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共接待游客14.4亿人次,年营业收入1 106亿元,其中农副产品销售收入604.2亿元;年利润335.2亿元,年上交税金44.2亿元。单个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平均接待游客1.1万人次,平均利润24.9万元。
(二)中国休闲农业的整体效率
本文设计6种指标来分别评价不同休闲农业经营实体的整体效率:(1) 劳均产值:休闲农业的全职从业人员所创造的人均年营业收入,即:劳均产值=年营业收入/从业人员数。(2) 劳均利润:休闲农业的全职从业人员所创造的人均年利润额,即:劳均利润=年利润总额/从业人员数。(3)资产产值率:每单位投资所取得的年营业收入额,即:投资产值率=年营业收入/资产总额。(4) 资产利润率:每单位投资所取得的年利润额,即:投资利润率=年利润总额/资产总额。(5)土地产值率:每公顷经营面积所取得的营业收入,即:土地产值率=年营业收入/经营面积。(6)土地利润率:每公顷经营面积所取得的年利润额,即:土地利润率=年利润总额/经营面积。
对全国各类休闲农业经营实体的调查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得表1。数据表明:
1.从事休闲农业的全职从业人员人均产值5.41万元、利润1.64万元,是同期全国农业劳动力的劳均产值1.97万元(据中国统计网)的2.75倍,表明休闲农业从业人员具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
2.从投资效益来看,把固定资产占用、物化劳动消耗、活劳动消耗全部足额纳入统计,休闲农业的平均产值率达61.02%、利润率为18.5%。
3.从土地生产率来看,休闲农业单位经营面积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全国平均土地产值率达179 967元/公顷、利润率54 552元/公顷,是全国农业用地产值率28 941万元/公顷(据中国统计网)的6.22倍。
(三)不同组织模式的运行效率
1.农家乐的生产效率。农家乐的从业人员人均产值5.75万元、利润1.76万元,是同期全国农业劳动力的劳均产值1.97万元的2.92倍。从投资效益来看,农家乐的平均产值率达74.17%、利润率为22.68%。从土地生产率来看,全国农家乐的平均土地产值率达1 050 784元/公顷、利润率321 385元/公顷。
2.休闲农庄的生产效率。休闲农庄主要表现为各类农业庄园、休闲农场、生态农庄、特色农庄、特色餐馆等,一般具有一定规模的休闲旅游接待设施。休闲农庄的从业人员人均产值5.49万元、利润1.65万元,是同期全国农业劳动力的劳均产值1.97万元的2.79倍;从投资效益来看,休闲农庄的平均产值率达79.9%、利润率为24.05%。从土地生产率来看,全国休闲农庄的平均土地产值率达323 024元/公顷、利润率97 253元/公顷。
3.休闲农业园区的生产效率。休闲农业园区包括采摘园、观光园、垂钓园、农业主题公园、农业高科技示范园等,一般表现为规模较大,具有较专业化的乡村旅游接待设施。休闲农业园区的从业人员人均产值5.56万元、利润1.69万元,是同期全国农业劳动力的劳均产值1.97万元的2.82倍;从投资效益来看,休闲农业园区的平均产值率达50.83%、利润率为15.41%。从土地生产率来看,全国休闲农业园区的平均土地产值率达110 361元/公顷、利润率33 452元/公顷。
4.民俗文化村镇的生产效率。民俗村(镇)一般依托特色乡风民俗、特色建筑或人文景观、农事节庆等,整合多样化的乡村旅游资源,有规划地开发建设成地域性乡村旅游资源体系。民俗文化村(镇)的从业人员人均产值3.72万元、利润1.12万元,是同期全国农业劳动力的劳均产值1.97万元(据中国统计网)的1.89倍;从投资效益来看,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休闲农业园区的平均产值率达58.45%、平均利润率为17.59%。从土地生产率来看,纳入分析的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休闲农业园区平均土地产值率达178 528元/公顷、利润率53 726元/公顷。
(四)乡村旅游的效率指标
本文设计了2个休闲农业的乡村旅游服务经济指标:(1)乡村旅游消费水平:乡村旅游消费者每人次的消费额度。即:乡村旅游消费水平=(年营业收入-农副产品销售收入)/年接待规模。(2)农产品直销率: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在接待游客的过程中直销农产品的额度,即:农产品直销率=农副产品销售收入/年接待规模。
利用全国各类休闲农业经营实体实际承载的乡村旅游服务数据,得到表2。数据表明,乡村旅游的消费水平76.846 2元/人次,是同期全国旅游消费水平535元/人次(据中国统计网数据推算)的1/7,表明乡村旅游是一种低消费旅游产品,普通工薪阶层具有足够的承受能力。在乡村旅游的消费总额中,休闲农业经营实体实现了41.987 2元/人次的农副产品直销,为休闲农业企业提供了产品销售渠道。
(五)不同组织模式的休闲农业的全要素生产率
目前,农家乐在经营主体数量上占绝对优势,因其数量优势使其在年接待规模上仍表现为最大,但在从业人数、年营业收入、农副产品销售收入、年利润总额、年上交税金、资产总额、经营面积等方面,均明显低于休闲农庄和休闲农业园区,这是小规模大群体所带来的必然结果,适合农户利用现有生产条件和设施经营;休闲农业园区虽然数量很少,但其在从业人数、辐射带动效应、接待规模、经济效益、投资总额、经营面积上均占绝对优势,表明休闲农业园区是一种规模大、优势明显的休闲农业经营形式,适合吸纳社会资金发展休闲农业;休闲农庄作为介于农家乐和休闲农业园区的中间形式,在乡村旅游年接待规模上表现了其特有的优势,由于其数量较多,规模也比较大,适合吸纳中等规模的投资;民俗文化村(镇)是一种特色乡村旅游资源,虽然目前在休闲农业总体中的份额较小,但随着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面推进,通过挖掘乡土特色文化,其发展潜力是很大的。本文利用Tornqvist指数法测度供给主体和组织模式的全要素生产率,结果见表3。
从表4可以发现,农家乐、休闲农庄、休闲农业园区和民俗村的全要素生产率呈现越来越低的变化趋势,这也是我国休闲农业难以产业化和规模化的重要证明。虽然我国休闲农业已从萌芽起步发展到规范提高的新阶段,一批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品牌优势明显的休闲农业迅速壮大,集群化[21]、规模化的发展趋势愈加明显。但是这种变化目前还难以改变休闲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和竞争力低的困境。
从不同地区的休闲农业的全要素生产率变化来看(见图1),我国休闲农业的全要素生产率呈现东高西低的变化趋势。这和东部经济发展好,人均收入高相关。此外,农村基础设施薄弱是制约西北地区现代农业和休闲农业发展的主要瓶颈[22];西部地区缺乏开发的启动资金和技术,制约了休闲农业的深层次发展。这些原因导致西部地区休闲农业的发展严重滞后于发达地区,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我国休闲农业在经营规模上,由一家一户一园的分散状态,向园区和集群发展转变; 经营形式也从以农户经营为主向农民合作组织经营、社会资本共同投资经营发展转变。多元化模式丰富了休闲农业的发展内涵,拓展了农业的多功能性,既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活力,又对社会投资产生了强劲引力,是推动旅游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但是当前休闲农业已经进入加速发展的转型期,布局简单雷同、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服务水平不高、品牌化建设力度不足等难题有待破解。
四、结 语
农家乐及农家乐专业村、休闲农庄、休闲农业园区和民俗村构成了中国休闲农业的供给主体。其中农家乐在经营主体数量上占绝对优势,但在从业人数、年营业收入、农副产品销售收入、年利润总额、年上交税金、资产总额、经营面积等方面,均明显低于休闲农庄和休闲农业园区;休闲农业园区在从业人数、辐射带动效应、接待规模、经济效益、投资总额、经营面积上均占绝对优势;休闲农庄作为介于农家乐和休闲农业园区的中间形式,在乡村旅游年接待规模上表现了其特有的优势;民俗文化村(镇)的现有规模较小,但发展潜力是很大的。从不同地区和不同组织模式的休闲农业的生产率变化来看,我国休闲农业的生产率呈现东高西低的变化趋势,并且农家乐、休闲农庄、休闲农业园区和民俗村的全要素生产率呈现越来越低的变化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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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The main supply subjects in Chinese leisure agriculture can be divided into four parts: farmhouse, leisure farm, recreational park and folk culture village. The recent statistics from China's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shows each forms of leisure agriculture has its own advantage: farmhouse has the largest share, while its business performance is significantly lower than leisure farm and recreational park; recreational park has the advantage in operation scale and competitiveness; leisure farm as the intermediate form between farmhouse and recreational park, receives more tourists than other forms; folk culture village has great development potential despite its smallest share currently. Productivity analysis between different provinces as well as different forms shows, the efficiency of leisure agriculture in eastern provinces is higher than that in western provinces, and decreases from farmhouse, leisure farm, and recreational park to folk culture village.
Keywords: leisure agriculture; main supply subject; organizational model; production efficien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