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校园无盲区*——高校图书馆员法律素质问题研究
2015-05-10康春杰
赵 琨 ,康春杰
(1.国家图书馆中文采编部,北京 1 00081;2.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河北 唐 山 0 63004)
基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准则和高校图书馆的社会使命,新的社会发展时期对高校图书馆员的素质提出了新要求。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环境下,高校图书馆员法律素质问题研究显得尤为重要。深入研究我国高校图书馆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状况,本文于2014年在河北省高校图书馆员中发放问卷238份,回收227份,回收率为95.4%,有效问卷224份,有效率为98.7%。其中:女性160人,占71.4%,男性64人,占28.6%;45岁以下的占73.5%,中青年人偏多;从学历结构来看,本科以上学历人员195人,整体学历层次较高;中级职称及以下148人,占66.1%。从以上数据可看出,此次被调研对象无论从性别、年龄、学历还是职称上都有一定的代表性,基本上反映了我国高校图书馆员的法律素质状况。另外,笔者还与高校图书馆员进行了座谈和访谈,观看并收听了普法宣传教育音像资料,从中提炼出许多有关本文研究的佐证材料。
1 高校图书馆员法律素质现状
问卷设计主要侧重于对高校图书馆员法律意识、法律知识和法律行为等方面的考察,表1是馆员法律素质调查统计结果。
表1 高校图书馆员法律素质调查统计表
统计结果显示,高校图书馆员法律素质总体得分为63.5,其中法律意识得分为71.0,法律知识得分为56.9,法律行为得分为62.5。法律知识得分前四位的分别为宪法71.9、著作权法65.2、教育法65.2、科技普及法61.9,得分后两位的分别为合同法43.1、档案法37.8。另外,45.2%的被调查者认为在法律方面最缺乏的是依法行政或办事能力,27.2%的认为是法律专业知识,17.2%的认为是法律意识。这表明高校图书馆员最需要通过培训提高其依法办事的能力,同时兼顾其法律知识的学习。
调查表明,54.0%的馆员认为近五年法律培训效果好,近五年来,57.1%的高校图书馆员参加过法律知识培训。其中,仅有16.5%的多次参加培训,可见馆员法律培训的力度有待加强。另外,67.9%的馆员表示了解与自己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72.3%的认为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能满足当前工作需要,50.9%的调查对象认为高校馆员法律素质总体水平一般,17.0%的则认为比较低。这说明高校图书馆员的法律素质仍需进一步提高。
在大数据网络环境下,数字资源日益增多,合法使用资源与侵犯著作权之间,有时界限也十分模糊。因此,高校图书馆馆员应加强版权法及有关网络法规的学习,尽快提高法律素质,合理使用数据库与网络信息资源,切实维护用户与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1]。
2 高校图书馆员法律素质的特点
2.1 普遍认识到馆员法制教育的必要性,但法治观念陈旧落后
调查发现,79.9%的馆员认为有必要开设法律专题培训,其中34.8%的认为很有必要;81.3%的馆员愿意参加法制培训;57.6%的馆员表示会学习新法律。可见,绝大部分馆员认识到法律知识教育的重要性,也意识到法律知识宣传教育的紧迫性。然而,调查显示,25.2%的馆员认为 “公民权利源于国家权力”,46.9%的馆员表示“红头”文件有时比法律规章更管用,42.7%的表示在法规与领导之间,有时会倾向于领导,“法规权威有时比领导权威要小”。以上情况表明,我国高校图书馆部分馆员法治观念有些滞后。
2.2 普遍认识到提高法律素质的重要性,但相关法律知识储备不够
调查显示,当前高校图书馆员普遍意识到学法、知法、用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84.8%的认为法律知识对自己目前的工作重要,其中37.9%的认为很重要,27.7%的馆员认为当前最缺乏的知识是法律知识。然而,调查中也发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馆员对法律法规知识学习重视不够。44.2%的被调查对象近五年来没有参加过法律知识培训,17.4%的进行法律知识培训的意愿不强。二是部分馆员法律知识掌握不到位。41.5%的馆员不了解《专利法》,39.7%的不了解《科学技术普及法》,37.5%的不了解《出版管理条例》。另外,高校馆员领导干部对于高校馆员迫切需要培训的法律分别为 《高校图书馆工作条例》(44.2%)、《高校图书馆工作人员守则》(40.6%)、《馆员国家职业标准》(39.3%)、《著作权法》(38.8%)、《高校图书馆规程》(37.9%)、《馆员职业道德准则》(33.9%)。如图1所示,大都是与图书馆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和法规。目前,我国图书馆员依法办事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的掌握情况与国家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三是相当一部分馆员对相关法律知识学习不深、理解不透,甚至对有些重要问题的理解出现偏差。如56.9%的馆员不了解发明专利的保护期。另外,在地方政府与地方人大的关系这样一道宪法常识问题上,竟有23.7%的馆员认为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26.8%的馆员认为政府是党委的执行机关。
以上情况表明,一些高校图书馆员虽然认识到法律知识、法律素养对于建设法治图书馆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但自身法律知识储备不够,对版权法和专利法等一些专业法规了解不够、把握不准。
图1 高校图书馆员迫切需要培训的法律内容
2.3 普遍意识到依法建馆紧迫性,但依法办事能力有待提升
依法建馆,重在依法办事。推进图书馆法治建设,图书馆员责无旁贷。在访谈中,一些图书馆员认为,为实现“坚持科学发展,加快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奋斗目标,馆员要不断提高依法办事的意识和水平,真正实现由注重经验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全方位推进以法建馆。然而,调查显示,有相当数量的高校图书馆员依法办事能力有待提高。在回答“若您处理违法行为时,上级领导来电说情,您会怎样时?”,3.0%的会“完全听领导的”,39.7%的会“给领导些面子,从轻处理”。这从一侧面折射出高校图书馆员依法办事能力的不足。
3 提升高校图书馆员法律素质的对策建议
本次调查表明,我国高校图书馆员法律素质总体较高,说明高校图书馆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上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是,也应认识到,仍有少数图书馆员未能具备与其岗位相匹配的法律素质。究其原因,少数馆员没有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和坚定的法律信仰,缺乏履职必备的法律知识,在履职执法的过程中没能自觉地依法办事。为此,需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断提高高校图书馆员法律素质。
3.1 构建图书馆法律体系,为馆员履职提供法律保障
“完善图书馆法律保障体系是图书馆法治建设的根本”已成为国内图书馆界共识[2]。我国的图书馆法制建设虽然尚未形成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但是由图书馆专门法、图书馆相关法、与图书馆有关的国际法、图书馆行业自律规范等子系统组成的中国图书馆事业的法律保障体系正在发芽、开花[3]。按照图书馆的工作流程,图书馆相关法律法规涉及文献信息资料的收集采购、加工处理、信息传播和服务等方面。目前已经有80多个国家和地区颁布实施了200多部图书馆法律法规[4]。在国内,全国性图书馆法规包括文化部《省、自治区、市图书馆工作条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高等学校图书馆工作条例》等;地方性图书馆法规如《北京市公共图书馆条例》《上海市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公共图书馆条例》等,但相关法规互不融通,各自为政;图书馆行业标准与规范主要包括《全国图书资料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图书资料业务人员(图书资料馆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等[5]。目前,我国还没颁布图书馆基本法,尚未建立起完备的图书馆法律体系。因此,图书馆界要邀请图书馆学家借鉴国外图书馆立法经验参与立法,加快图书馆法、公共图书馆法、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基本法的立法进程。《图书馆事业基本法》应包括如下内容:图书馆的义务;国家对发展图书馆事业的责任;图书馆的馆际协作;图书馆专业职员;图书馆的经费[6]。依据综合性的《图书馆事业基本法》,可以对各类图书馆制定单行性的法律,如《公共图书馆法》等。另外,还要制订2015~2020年图书馆发展规划纲要、图书馆工作条例、图书馆采编条例等相关的法规体系。创立图书馆法律体系必须得到文化部的重视、支持及社会各有关部门的积极参与。
3.2 营造良好法治文化氛围,把法律作为高校图书馆馆员履职的根本准则
图书馆员要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枉法可恶”的道德标准和价值观,树立严守法律是一种神圣义务的精神,要将法律法规作为行为准则。为此,需要大力加强图书馆法治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建议各级图书馆制定出台法治文化建设实施及考核办法等文件,明确目标任务、建设标准、实施意见、保障措施以及考核办法。建议建立图书馆党委、人事、宣传、培训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法治文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并加强组织协调。高校图书馆要把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法治图书馆、平安图书馆、文化图书馆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单位管理创新工程和文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列入单位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通过开展法制专题报告、法律知识竞赛、旁听法庭审判和法律专业咨询等多种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和广度,帮助图书馆员树立起对法律的坚定信仰,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
3.3 充分运用现有教育培训资源,把法治教育作为提升馆员法律素质的重要举措
高校图书馆员普遍认为,法律专业性强、变化快,单纯依靠自学难以取得很好的效果。因此,长期性、周期性、系统性的法律知识培训非常必要。67.0%和48.2%的被调查者分别认为,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定期开办法律大讲堂是提高馆员法律素质最好的途径(见图2)。在法律培训方式上,被调查者比较喜欢的依次为案例式(71.0%)、讲授式( 42.4%),情景模拟式(40.2%)、实地调研式(34.8%)和多媒体式(33.9%)。
图2 提高高校图书馆员法律素质最好的途径
在深入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的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图书馆教育资源,系统地对馆员进行法治理论教育。调查显示,54.9%的认为在图书馆员工培训中安排法律知识不够多。因此,在培训中,要加大法律知识模块的比重。一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二要满足馆员需求,加大版权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合同法、劳动法的培训力度。三要围绕图书馆各项工作,开展法律法规案例教学。精心策划选题,通过案例概况、法律释义、判例释法、专家点评等环节,从法条规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释义,为馆员依法履职提供参考和法律指引。另外,调查中70.5%的馆员认为法律知识主要来自报纸、图书、网络等媒体,46.0%的认为提升高校馆员法律素质最好的途径是在线学习。因此,要积极通过网站、移动图书馆、掌上图书馆、微博、微信等途径,开辟自学法律的网络阵地,满足馆员多样化的学习需求。此外,还可分批选送馆员进修学习与履行岗位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深入学习国家、地方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特别要熟悉和正确运用同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切实提高依法服务的意识和能力。
3.4 加强制度设计,把完善约束机制作为提高馆员法律素质的重要保障
为切实提高高校图书馆员法律素质,需要加强制度设计,建立和完善馆员学法、知法、用法的一系列保障机制,围绕读者反映的服务态度、服务精神、服务能力等问题,开展专项学习。
首先,建立完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图书馆党委(党组)中心组要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学习计划,与其他政治理论学习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其次,建立定期培训、轮训制度。要定期举办馆员法律知识轮训班,将其培训期间的表现和成绩纳入个人档案,作为推荐、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再次,推行馆员普法教育合格证制度。建议普法教育主管部门定期组织馆员进行普法考试,会同组织、人事和纪检等部门,联合组织监考督察组,严格管理和监督,并将普法合格证作为评议、考核、提拔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最后,建立健全高校图书馆馆员依法办事系列约束机制。健全依法办事责任制,明确馆员具体岗位权限、法定职责等;积极推行馆员年度考核工作,法律素养不达标的馆员要进行再培训;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在全社会建立立体式的监督网络,将高校图书馆馆员的工作纳入新闻媒体和校园读者、群众的监督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4 结语
高校图书馆员的法律素质对图书馆的法治进程具有重要的影响。要以构建图书馆法律体系为前提,以营造良好法治文化氛围为外部环境,以加强制度设计、完善约束机制为保障,以法治教育为重要举措,将馆员学法、知法、用法作为全面提高高校图书馆员法律素质的根本途径,使馆员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服务读者、化解矛盾、维护文化和谐,推进高校“依法治馆”建设。
[1]范伟.网络时代高校图书馆馆员的综合素质及其培养[J].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117-120.
[2]荣红涛.图书馆法律保障体系的完善:基础、思路与重点[J].图书情报工作,2008(8):50-53.
[3]荣红涛.我国图书馆法律保障体系现状评价与展望[J].图书馆,2008(3):17-20.
[4]王立波.对我国图书馆法律体系建设问题的思考[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14(21):141-143.
[5]梁文莉,张雅琪,盛小平.我国图书馆法律制度体系现状、作用与问题分析[J].图书情报工作,2014(10):55-61.
[6]吴微.我国图书馆法律体系架构[J].情报杂志,2001(9):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