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遏制有偿新闻的对策探究
2015-05-09李楠
作者简介:李楠(1980.10-),女,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讲师,单位: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方向:新闻传播学。
[中图分类号]:G2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5)-15--01
多年来,禁止有偿新闻工作从未停止,始终是新闻媒体行业和部门正直不正之风的重点。但是有偿新闻的防范和治理工作中收效甚微,更有变本加厉、愈演愈烈的现象出现。所以有偿新闻的防范和治理工作仍要继续,并通过多方合作、自律和他律结合的手段共同作用,以求达到将有偿新闻现象现象彻底根治的目标。
一、建立监管体系
无论是从媒介利用公共资源进行公共物品生产的外部性,还是媒介产业特征容易产生经济问题角度来讲,政府机构对媒体的监管都是必要的。尤其是作为为数不多的社会主义国家之一,面对资本主义思潮的侵蚀,为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并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国家政府对媒体的监管就显得更为迫切了。且政府具有其他任何组织不可比拟的丰富的资源和雄厚的力量,和国家强制力做后盾,监管过程可以通过多种监管手段并行,政治手段、法律手段以及经济手段相结合全面监管。
针对新闻媒体行业的监管机构必须明确责任,严格依法治理各种问题,有效地进行治理工作,从根本上遏制有偿新闻现象。同时各级新闻媒体也应该建立自身内部的监察机构配合国家监察机构完善整个监管体系,并表示勇于接受社会对本单位的监督,设专人负责处理举报的有关问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对举报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二、大力扶植新闻评议组织
积极扶植新闻评议组织也是治理有偿新闻的有效规律手段之一。新闻评议组织的出现是新闻媒体市场化成熟的表现之一,如美国、英国等西方国家早有体例,在台湾和香港地区也已经具有一定的规模。如于1991年1月英国成立的新闻投诉委员会(pcc),其前身发展已超过40年“新闻评议会”,主要职能是接收并处理公众对报刊媒体的投诉。其运作机制相当成熟,由各大传媒集团出资进行经济支持,同时又规范行业发展,维护了媒体的伦理道德。
从各国新闻评议组织状况来看,新闻评议组织这个机构本身并不具备法律效力,主要还是通过道德审判来实现监督监察工作。虽然我国大陆也有号称新闻评议会的组织,但是由于是与人民网合作,具有很浓的官方色彩,类似于“官督民办”的形式,与真正意义上的新闻评议组织有一定的出入。
三、加强对新闻采编的审查制度
加强对新闻采编的审查制度,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加强对新闻采编人员的审查制度,可以采用准入制;另一个是加强对新闻采编活动以及稿件的审查制度。
当前新闻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道德素养良莠不齐,是造成新闻媒体行业内部嘈杂混乱的重要原因之一。所以可以借鉴会计、律师等行业的资格考核准入制,对新闻从业人员进行思想政治、业务水平的综合考试,对考核合格的从业人员也要定期培训,不断提高其职业、道德水平。新闻媒体单位也要定期展开批评、自我批评等活动,对新闻工作者的采编工作进行严格检察。
有偿新闻活动是在新闻生产环节发生的,即在新闻采编环节产生的,所以新闻单位要对新闻采编活动进行严格的把关,如对被采访对象进行全面了解,采访前对采编人员进行道德宣传教育,最后对采编的稿件进行严格的审核等。通过新闻生产环节的层层审查这种事先约束将有偿新闻扼杀在摇篮中。
四、制定有偿新闻的奖惩规定
在治理有偿新闻问题中另一有效的措施便是制定有偿新闻的奖惩规定,新闻媒体单位通过举报有奖鼓励新闻工作人员相互监督,并积极面向社会接受相关部门、同类单位、社会大众的监督。对提供有偿新闻问题线索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丰厚的奖励,对进行有偿新闻的新闻工作者严肃处理,除通报批评、免职等行政处罚,情结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进行刑事处罚。新闻报道实行实名制更好的方便社会大众监督,也促使新闻工作者、新闻采编人员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对于情结严重的从事有偿新闻活动的新闻工作人员经免职后永予以录用,且对从事有偿新闻活动人员有包庇纵容行为的工作人员也将被严肃处理,其上级负有监督失察责任有必要进行检讨,同组或同行工作人员也要受到批评。
如国外知名媒体路透社、纽约时报、泰晤士报等对新闻记者都是采取激励与约束相结合,鼓励团队写作而非推崇个人主义,加强主编与记者沟通,主编对记者的行为负有一定责任可视为其责任人。新闻工作本身包括策划、施行、修改后期编辑等环节,需要多人合作完成,故鼓励团队合作不仅能提高工作完成效率,培养同事之间的默契相互帮助的同时还能起到相互监督的作用,无形中避免了有偿新闻发生的几率。
五、加强新闻工作者自身职业道德修养
加强新闻从业者的职业道德建设及社会责任感是根治有偿新闻现象的必要措施。新闻工作的道德规范,指的是新闻媒介及其从业者凭借其职业道德意识与职业道德观念,对自己的职业行为所进行的自我制约与规范,它通常是通过自律的形式来体现的。职业道德准则是为一种职业、一个组织或者个人设置的一种指导性的方针。培养健全的职业人格,实际上是新闻从业者将外在的道德规范加以内化的过程。被动服从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是脆弱的,不堪一击的,只有将道德准则内化为自身的价值观念,才能真正将美德转化为行为,从而新闻工作者能够自发的抵制新闻腐败活动,拒绝有偿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