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拟定婴儿浴盆安全标准
2015-05-09■文/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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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拟定婴儿浴盆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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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根据美国材料及试验学会自愿性标准ASTM F2670-13(即《婴儿浴盆安全要求》)提出了一项婴儿浴盆安全标准议案,当中包括多项修订,以强化有关标准。该标准最终定案后,可望成为一项儿童产品安全规则。
ASTM F2670-13自愿性标准把“婴儿浴盆”定义为浴盆或其他类似产品,用于储水,可放置于成人浴缸或水槽内,或在其他表面上起支撑或容纳作用,护理人员为婴儿洗澡时,可让婴儿倚靠及坐立。符合上述定义的产品可以有不同设计,包括可以支撑婴儿身体坐直的桶形浴盆、配备专为未能坐直婴儿而设的倾斜座椅的浴盆、充气浴盆、折叠浴盆,以及设有水疗功能的浴盆,如有手提花洒配件及漩涡水流装置。该自愿性标准允许婴儿浴盆设有永久或可移除的被动式胯部束带作为设计的一部分,但不得设有须护理人员才可系紧或放松的额外束带设计。标准并不涵盖浴网,因为浴网通常是以布料或网状物制成。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建议修订ASTM F2670-13自愿性标准第7.1.2节(锁扣装置耐用性),允许婴儿浴盆的锁扣装置持续进行2000次测试。此外,还考虑在7.1.2节中加入附录,清楚说明虽然测试频率有所改变,以适应更广泛种类婴儿浴盆的设计,但标准的目的是在合理情况下达致每分钟进行接近12次测试。该委员会认为,这些修订可以改善耐用性测试的准确性、一致性及重复性,从而提升产品安全。
同时,第7.4.2节将会作出修订,规定婴儿浴盆的静止载重测试应使用一袋重量为50磅(相当于22.7千克)的钢丸,不可用高密度聚乙烯块,原因是高密度聚乙烯块可能会损坏或击穿一些浴盆。第7.4.2节的用语将会作出修订,规定必须以磅或千克说明测试的载重量。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还打算修订第8.4节,规定婴儿浴盆及浴盆零售包装上警告所使用的字句,而警告字句必须永久附在包装上、显眼、有颜色对比、有边框以及字体比现行规定的更大。第8.4节亦规定必须为设有吸盘的婴儿浴盆附上额外警告。第9节也将会修订,规定婴儿浴盆的说明书必须包括关于遇溺或滑倒风险等新增的特定警告字句,解释正确使用产品的方法,并特别强调警告中所列的安全使用方法。说明书必须载有浴盆用水的适当温度范围,并指示用家当浴盆损毁、破烂或分解后不得继续使用。这些修订内容将附有警告字句样本。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表示,正与美国材料及试验学会(ASTM)联手探查如何处理浴网的已知风险。ASTM已组成两个工作小组,以处理浴网风险,其中一个工作组正为仅可用于婴儿浴盆的浴网制订性能规定,并载入婴儿浴盆标准之中。另一个工作组则为分开使用或用作浴盆配件的浴网订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