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LLETIN BOARD
2015-05-08
中国反垄断第一大案:高通认罚60亿元
2月10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对全球最大的手机芯片厂商美国高通公司反垄断调查和处罚的结果,责令高通公司停止相关违法行为,处2013年度我国市场销售额8%的罚款,计60.88亿元人民币。
对上述结果,高通表示接受,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
这将创下中国反垄断调查罚款金额之最。2月9日,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公开表示,2014年国家发改委及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查处价格垄断案件实施经济制裁18亿元,比2013年增长50.7%。这意味着高通案的罚款金额将是去年一年反价格垄断罚款的三倍多。
WTO认定无缝钢管反倾销案中国违规 日欧胜诉
据日本共同社消息,有关中国对从日本和欧盟进口的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征收反倾销关税一事,日本和欧盟向世界贸易组织(WTO)提起诉讼,WTO争端处理专家组2月13日表示支持日本及欧盟的诉求,公布了认定中国违反世贸规则的报告,要求中国修改措施。
专家组的审议相当于法庭“一审”,中国可以向负责终审的WTO上诉机构提起上诉。
2012年中国以日本及欧盟在中国以不当低价销售钢管为由,决定开始征收反倾销关税。对此表示不服的日本和欧盟分别在2013年4月和8月向WTO提出申请成立专家组。
不锈钢无缝钢管用于最先进的煤炭火力发电站等,日本制造商拥有较高的制造技术。据日本经济产业省统计,2014年日本对中国的出口额约为1.4亿美元。
墨西哥称中铁建已申请赔偿 尚未与中方协商
墨西哥媒体2月9日援引通信和交通部的消息称,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简称中铁建)已经在1月下旬向墨西哥递交正式文件,对墨西哥停建墨西哥城-克雷塔罗高铁提出索赔。
墨西哥《理由报》报道称,由中铁建、墨西哥比嘉集团特雅建筑公司等组成的投标团队联合提交索赔要求,时间是1月下旬。墨西哥通信和交通部在9日发布的新闻稿中表示,将在未来几天内对索赔函作出答复。此前,中国商务部表态称,中企在墨西哥高铁项目的招标过程中付出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中企有权进行索赔。
科艾略称,根据墨西哥《关于公共工程的条例》第70条,中方合理索赔范围应包括标书提交成本、会议成本、实地考察差旅费,误工费,以及文具、保安、办公费用等。墨西哥《金融报》报道称,墨西哥通信和交通部并没有详细说明中方领衔的财团到底提出哪些索赔明细,仅表示“根据墨西哥法律他们这样做是合法的”。此前外媒报道称,墨西哥将向中企牵头联合体赔偿1亿人民币。
墨西哥高铁项目可谓一波三折。去年11月3日,墨西哥宣布由中铁建牵头的国际联合体中标高铁项目,但随后墨西哥政府取消了招标结果,理由是中铁建领衔团队中一家墨西哥公司涉嫌向墨西哥总统的妻子出售住宅,并因此卷入腐败丑闻。此后,墨西哥政府今年1月14日宣布,高铁项目开始重新招标,中铁建领头的团队曾宣布愿意参加招标,但1月30日墨西哥又以资金不足为由,宣布无限期冻结高铁修建计划。
根据墨西哥法律,工程招标后单方面取消招标结果,3个月内投标方有权提出索赔,索赔范围为“不可追回的费用”。中铁建正在按相关法律规定核算索赔金额。
美国商务部对中国等国进口的无涂层纸进行双反调查
2015年2月11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应美国钢铁、造纸、森工、橡胶、制造、能源以及联合工业和服务业工人国际工会(the United Steel, Paper and Forestry, Rubber, Manufacturing, Energy, Allied Industrial and Service Workers International Union)的申请,对从中国、印度尼西亚进口的无涂层纸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同时对澳大利亚、巴西、葡萄牙进口的无涂层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根据相关法律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于2015年3月9日前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初裁。
美国对中国产ZETA电池组实施召回
2月11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和Jackco Transnational公司联合宣布对中国产ZETA电池组实施自愿性召回。此次被召回的产品名称是ZETA电池组,产品型号为ZT50420,日期编码为XM201407XXXXXX,产品尺寸为9英寸长,8.5英寸宽。2014年7月~2015年1月在美国全境和亚马逊网站销售,售价约为110~140美元。
此次被召回的产品在美国销售数量约为5000件。召回原因为,电池组存在过热导致火灾危险。截至目前,Jackco Transnational公司接到487起事故报告。为此,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建议消费者立即停止使用该产品,并与Jackco Transnational公司联系获得退款。
印度正式对华硝酸钠征收5年反倾销税
2月10日,印度消费税和海关中央委员会发布公告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14年11月12日对原产于中国、欧盟、乌克兰、韩国硝酸钠做出的反倾销终裁,决定自2014年3月19日(征收临时反倾销税日)起正式对上述国家进口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涉案产品反倾销税为137.35美元/公吨,欧盟涉案产品反倾销税为171.79美元/公吨,乌克兰涉案产品反倾销税为157.91美元/公吨,韩国涉案产品反倾销税为117.20美元/公吨。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31025000、2834。
2013年6月,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中国、欧盟、乌克兰、韩国硝酸钠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4年1月,印度商工部对此案作出肯定性初裁;2014年11月,印度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
泰国调整对中国等涂层板卷反倾销税率
泰国商务部近日称,已结束对从中国和韩国进口的镀锌和镀铝锌涂层板卷以及从中国和中国台湾进口的未涂漆的镀铝锌钢板反倾销税率的重新审查,并对反倾销税率做出调整。
对中国产未涂漆的镀铝锌钢板反倾销税率从之前2.86%~26.22%提高到29.5%,烨辉(中国)从之前的2.36%提高到2.65%。对中国台湾产未涂漆的镀铝锌钢板反倾销税率从2.59%提高到5.85%,中国及台湾所有其他出口商的税率从39.12%下调至24.14%。中国产镀锌和镀铝锌涂层板卷的反倾销税率由之前5.56%~42.88%提高到23.24%,韩国产的由之前2.51%~10.25%提高到10.7%,联合制钢仍被豁免。
2013年1月10日,泰国开始对上述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韩国未涂漆的镀铝锌钢板(反倾销税率13.82%~22.55%)和中国台湾镀锌和镀铝锌涂层板卷(反倾销税率18.39%~44.77%)不包括在此审查中,用在家电业的这些指控产品可被豁免到2016年1月9日。
缅甸部分外资审批权或下放至省邦级
《世界日报》缅甸版2月12日讯:缅甸计划经济部及投资与公司注册局已同意各省邦在批准外商投资项目方面拥有更多权限。自今年4月1日起,联邦政府授权各省邦政府批准投资额不高于100万美元的外国投资项目,以及不高于50亿缅元(约合485万美元)的本地投资项目。外国投资者今后只需要向缅甸投资委员会(MIC)提交投资计划书即可,而依据现行规定所有外资项目均须经MIC批准。据报道,联邦政府正计划设立委员会,以监督由省邦政府批准的投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