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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代建制项目现场管理

2015-05-08包晓辉

珠江水运 2015年3期
关键词:背景思考建议

包晓辉

摘 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制是现在国际上比较通用的一种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管理模式。而且现阶段,我国的很多地区都在积极进行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制的探索,已探索出了几种代建模式,但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进行深入的研讨。本文对水利水电工程项目代建制推行背景与主要模式以及代建制项目现场管理的思考与建议等问题作了详细的分析和系统的阐述。

关键词:背景 主要模式 思考 建议

代建制是我国的新型项目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的实施能够有效减少传统项目管理模式中存在的诸多弊端,因此,在我国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中被广泛推广和应用。由于我国的代建制推行时间还不是很长,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仍存在很多的问题,需要我们进行深入的探讨和研究,进一步推进和完善代建制在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应用。

1.水利水电工程项目代建制推行背景与主要模式

1.1实施代建制的必要性与社会背景

传统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存在很多的弊病,想要解决这些问题就显示出代建制的重要性。代建制有利于逐步转变政府部门的职能,解决存在的越位问题,深化政府部门的结构改革;代建制还能提高政府投资工程的工程质量和工程经济效益;有利于促进市场竞争体制的逐步形成和完善,实现水利水电建设市场秩序的良性循环;有利于水利水电建设行业组织方式的不断改进和创新,促进工程管理行业和工程咨询行业的发展,逐步提高我国水利水电建设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实现我国水利水电建设的又好又快发展。

在现阶段大规模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形势与当前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滞后的双重因素下,部分地方基层水利部门人员力量尤其是技术管理力量薄弱,中小型水利建设项目法人组建不规范、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工作不到位的情况日益凸显。为了完善项目法人责任制、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推行水利工程代建制是必由之路。

1.2现行代建制主要模式

现行的代建制模式按代建单位可分为:一类是能作为建设项目法人的代建单位,另一类是不能作为建设项目法人的代建单位。按实施过程可分为:一类项目建议书立项后的前期审批、合同采购、建设实施、竣工验收等全过程代建,一类是初设批准后的项目施工建设期的代建。

选择具备建设项目法人资格的代建单位,根据我国各个地区代建制的使用范围以及实践方式的不同,可将建设项目的代建单位分为两类:一类是能作为建设项目法人的代建单位,另一类是不能作为建设项目法人的代建单位。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对具备建设项目法人资格的代建单位进行选择。其次是对项目管理人的代建单位进行招标,一般的,对那些不能作为建设项目法人的代建单位只能提供建设项目管理的咨询服务。

对两种模式进行分析,根据代建制的定义,我国对于代建制的单位选择一般是选择具备建设项目法人资格并有风险承担能力的代建单位,而实际上项目管理人的代建单位只能作为建设工程咨询服务的部门。对于具备建设项目法人资格并有承担风险能力的代建单位来说,能否承担以国家公共投资非营利性建设项目的法人主体来进行市场化运作是关键。再者,对于这种代建单位应选择怎样的监督方式进行管理,企业单位倒闭破产后怎样承担公共物品的损失,都是需要迫待解决的问题。

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代建单位与工程的管理公司相似,并不是实际的代建单位,主要是按照企业项目的管理协议,提供各种建设项目的管理服务。就该代建单位与普通建设项目的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范围来看,其主要负责建设项目全程的管理,因此,提供的相应服务内容也较多,而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的管理内容相对会少很多。

2.代建制项目现场管理的思考与建议

无论哪一种代建模式,项目现场管理都是重要的一环,而且是重中之重,抓好项目现场管理是整个建设实施过程的关键过程,现场管理成败不仅事关工程安全,而且关系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甚至关系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

2.1严格代建单位准入制度

在市场准入方面,代建制的推行一般是政府投资项目,而政府的重要职能就是规范市场秩序,政府通过制定代建制的市场准入制度来进行管理。一个健康的市场,能够更好的参与市场竞争,就现在的代建单位来说,具有资质的企业由于机制和体制的原因,从事的项目管理工作都会存在一定的缺陷,而传统的代建单位长期从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却没有企业的资质,因此,政府在进行代建市场规制时,要充分从市场竞争的角度进行考虑,适当对代建单位给予政策扶持,如放宽资质认定、设立暂定资质等。代建单位资格条件必须强调以水利专业管理力量为核心,可以依托具有咨询资质的专业单位如设计院、项目管理公司,或者具有监理、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结合申报单位的人员力量配备、过往承担类似项目管理业绩及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奖惩情况予以综合考量。代建单位资质等级可以按承担能力划为甲、乙两个等级并经专业评审和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准入,同时为形成竞争机制在各省、市鼓励两家以上代建单位存在。

2.2加强项目管理现场负责人资格审查

现在项目现场的代建人员往往是具备项目管理师、注册监理师资格但实践经验与组织能力不足,或者是履历经验丰富但不具备上岗资格证书以及宏观全局意识缺失。加强对配置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其不仅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更要通晓各种法律法规以及社会科学知识,要有敏锐的思维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能够自觉遵守并承担法律责任,通过近年亲身实践,建议代建人员上岗应具备相应的投资项目管理师执业资格或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加试代建工作实践与案例剖析专门评价考试,同时对管理年限及业绩进行严格审查,对于加试课成绩优异且确实承担过同等级项目主要负责人岗位的考试人员适当放宽基础理论课要求。从而确保代建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在项目上确实是资格与能力兼备,理论与经验齐具,能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质量管理、投资、合同管理进行全过程控制,切实肩负起项目管理职责,从而真正达到推行水利水电工程项目代建制的意义。

2.3代建项目现场力量配备

常规项目现场管理力量配备主要是按专业需求及执业资格进行人员配置,通过项目负责人的组织调度一般可以满足建设管理需要,但在新形势下,应该跳出常规,寻求更适合项目现场管理并更能管控施工质量、安全以及有利于工程竣工验收的新途径与方法,比如试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生产专业从业人员)、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具有一定施工经历的质量工程师)、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具有档案管理从业培训岗位证书)等等。由于项目代建单位工作的专业性和特殊性,因此对项目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专业知识、工作经验、领导能力、沟通能力等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代建单位要根据单位的业务需要,制定管理人才招聘计划,注意招标工作、审价工作,选用专业技能较强的人才进行代建项目的现场管理工作,从而为项目现场管理打下扎实的基础。

3.结语

代建制的出现弥补了传统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的不足,现场管理能够有效的控制水利水电项目建设的成本,减少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中的贪污腐败行为,既能提高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又能提高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沈丹.浅析水利工程项目代建制度中存在问题的对策及措施[J].中华民居(下旬刊),2013,09:338-339.

[2]李春雨,王绪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模式探讨[J].广东水利水电,2010,12:68-70.

[3]赵金河,刘树庶.湖北省水利工程项目实施代建制的实践与思考[J].中国水运.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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