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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手术后遗症,医院负责赔偿吗

2015-05-08

妇女 2015年5期
关键词:医疗事故后遗症残疾

漂亮时尚的萧女士觉得自己的身高不太理想,于是在2010年夏天,她到某医院做了人体增高手术。一年后,萧女士总感觉双腿疼痛,最后竟然无法正常走路。此后,萧女士去了几家大医院诊断,结果均为:增高手术留下了后遺症,萧女士将面临终身残疾。面对如此打击,萧女士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而医院却称手术非常成功,且医院已经在萧女士手术前告知其手术存在风险,萧女士也同意并签字,医院无须承担赔偿责任。在这起纠纷中,医院是否真的“无须承担责任”呢?

本案不属于医疗事故,医院无需赔偿。手术后遗症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关键看后遗症是否是因为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造成,如果在现有的医学技术下不能避免或无法预料,则不构成医疗事故。本案中,萧女士在无充分证据证明造成其残疾的原因是医务人员的过失,且在手术之前签字愿意承担手术风险的情况下,不能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温馨提示:手术有风险,美丽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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