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后 法院能否留住人才
2015-05-06刘燕交
刘燕交
一则名为《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关于辞去公职的有关要求》的文件近日在网上流传,内容详细规定了法院相关人员有通过单位解决子女入学问题、配偶进京落户、享受住房分配、公费求学深造等情况,不管是否满5年服务期,均延长服务期5年,并且需要本人签署承诺书留底备案。服务期满的人员,提出辞职申请后由法院党组讨论决定是否同意其辞职申请。因辞去公职事宜出现违反纪律情形的视情形给予开除等处分。
多名法院人士证实了文件的真实性,并称类似文件并不只是在西城区法院下发,此前顺义法院也下发了类似通知,还有其他法院也有类似“风声”。
该报道如一颗石子,投向了本来就已不平静的法院内部。近年来,基层法院人才流失现象一直存在,北京、上海等经济发达地区尤甚。5年间,已有500多人离开法院,主要集中在基层法院,骨干比例增加,流失速度加剧。
在司法体制改革如火如荼进行之际,“离职潮”再次成为焦点,这两者之间有没有一定的因果联系,成为人们不得不反思的问题。
法官员额制:年轻法官的担忧
中央明确的改革内容中,法官员额制被指是改革的“牛鼻子”。这项改革将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分成法官、检察官及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法官、检察官不再以处级、科级论晋升,而是按专业职务序列管理,并提高其薪资水平,推动法官、检察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
以上海试点为例,改革前,上海法院系统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占队伍总数的49%;改革后,法官、司法辅助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分别占队伍总数的33%、52%、15%。这意味着,有一批审判员、助审员以及检察员、助检员,进入不了法官、检察官队伍。浙江高院院长齐奇作了个形象的比喻:“法官员额制,简单说就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当法官,你就要办案。你占着这个坑,完不成任务,那别人就要干更多的活了。”
一石激起千层浪,尤其是年轻法官提前嗅到了员额制带来的不安。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的李峰从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毕业之后就通过校招成为法官队伍的一员,迄今为止已在法院工作了将近4年,目前担任助理审判员的职务。他告诉记者:“原来还指望忍几年总能当成法官,现在真是渺茫了。别说自己资历不够,就算能熬,将来恐怕越来越难。”李峰的担忧代表了相当一部分年轻法官的心态。
上海是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城市,统计数据显示,上海4家先行试点的法院,首批共产生531名入额法官,其中审判员404人,助审员127人,平均年龄43.9岁,平均从事司法工作18.1年。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高其才在接受《民生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上海市几家法院作为试点,能够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但这个问题也需要辩证来看。上海市经济发展在全国名列前茅,法官整体素质较高。同样的模式在其他城市推广可能水土不服。前几个批次的员额制名额相对充分,矛盾不至于完全显现,年轻法官入选的机会还比较大。但是要知道,将来员额必将会越来越饱和,竞争越来越激烈。某些能力稍显不足的青年法官会对自己将来的职业发展做出预判,影响其决定。”
独立薪酬制度:责任薪酬不匹配
“员额制是外界关注的焦点,不过我更在意独立薪酬制度。”李峰略带调侃地告诉记者。作为一项职业来说,留住人才的关键不外乎是职业成就感、社会声誉和薪酬待遇。在福利和薪酬方面,此次司法体制改革实行法官独立薪酬体系,按照不同的法官等级,实施梯度性的、差别性的薪酬制度,使得更多办案第一线的、同时承担更多办案责任的人,收入能够高一点。薪酬制度有两大功能,一是职业保障,二是职业激励。
以上海试点为例,中央政法委批复的《上海市法官、检察官职业保障制度方案》,原则同意上海对试点法院、检察院进入员额内的法官、检察官收入水平暂按高于普通公务员43%的比例安排,并向一线办案法官、检察官倾斜。待国家出台与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配套的薪酬制度后,再按照新的制度进行套改。
尽管独立薪酬制度体现了对法官职业群体的保障和激励,但是此举似乎并不能挽留基层法官的心,离职潮在司法改革实施之际盛行,即证明了这一点。高其才教授分析称,公务员的工资由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地方津贴和岗位津贴等构成,43%是加在前几项之上的,而事实上,前几项在工资构成中所占比重并不算大,即使是增幅43%,和其他行业相比,其实工资总数额依然不会很高。另外,司法改革这些年也实施过,成效如何法官们心里都有自己的评估,这会影响到他们对这次司法改革的预期。司法改革只在司法体系中改是不可能达到最佳效果的,这牵涉到国家的整个政治环境。尤其是现在改革的具体实施细则还没有出台,法官们会根据以往的改革,结合自身条件,做出去留的判断。最后,离职潮伴随着司法改革而出现,这本身就反映了改革措施可能需要反思。法官职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是否平衡,改革要求法官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不仅仅是在位期间,甚至是退休了还有可能追责,这个责任很重,更何况司法独立性还存在问题,而法官的收入却并没有明显的增长,权责不够平衡。
延长服务期限能否留住法官
谈到西城区延长服务期限的政策,李峰显得有些激动,“这个规定太不合理了!法官为什么要离职?我和同学同样是中国政法大学毕业的,做律师的和法官工资天壤之别。大家在学校期间能力相当,都是辛苦工作了这几年,待遇相差这么多,自然心有不甘。我们也是得养家糊口的。如果有能力,当然有权利谋求更好的发展和更体面的生活。法院憑什么限制?”
高其才教授则认为,姑且不论延长服务期限的政策是否违法,因为这需要具体对相关法条做出解释,而且每个法院也有自己的规范性文件,还需要参考法官和法院之间签订的合同,或者其他形式的事先约定。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该政策违反了市场规律,倒行逆施会起到相反效果。
“如果法官真想走,法院怎么可能留得住?”李峰如是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有些法官逼不得已的情况下,通过检举的方式要挟法院,如果不同意辞职,就到纪检部门举报领导。甚至有法院领导私下声称,和他关系处得好的人,他就准许辞职了。
西城区法院延长服务期限的政策演绎成法院和法官之间的博弈大战,而此事发生在司法改革推行之际,法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如何平衡,法官职业的神圣感和经济需求如何满足,仍然是需要解答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