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森林部队特色文化浅析
2015-05-05丛德龙铁铮
丛德龙++铁铮
武警森林部队是国家武装力量构成中一支特殊形态的专业部队,是世界上惟一一支以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和预防为主要任务的专业化武装力量。部队的主要职能是保卫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森林部队是生态文明建设事业最忠实的践行者和最前线参与者,是国家生态屏障的忠实守卫者,是祖国大好河山的“绿色卫士”,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专业队、国家队和突击队。
森林部队的特色文化,就是森林部队所独有的,区别于其他军事团体和社会群体的文化。它是森林部队在历史发展和自身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区别于大众社会文化和其他部队文化的文化。森林部队的特色文化,根植于人民军队,来源于森林草原。其特色文化以人民军队优良传统文化为根本,充分吸收了武警部队文化、森林行业文化、部队驻区文化、自然生态文化、中国传统文化等诸多文化营养,形成了森林部队官兵特有的精神风貌和文化形态。
森林部队特色文化的四大特征
森林部队特色文化有着社会文化和军队文化所具有的共同存在的性质和特征,是社会文化的一个现实群体的文化反应,同时有着部队文化所具有的共性特征和存在。这是它作为一种文化的存在形式和表现形式的基础,也是其有别于社会文化和其他军队文化的独特性质。这正是它能够称之为特色文化的原因所在。
笔者认为,森林部队特色文化的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特有的价值观念。正确的价值观是先进文化的内核。部队以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价值观念,森林部队作为国家武装力量的一份子,也将核心价值观作为首要的价值观念。同时,森林部队还在实践发展中形成和锻造了属于自己的特有的价值观念。森林部队以森林草原防火灭火为首要任务。一代代森林官兵以林为业,爱林护生,在完成任务、不断建设发展过程中,森林部队的官兵培育了特有的“不辱使命、不惧苦累、不负重托”的火场精神,练就了“铁脚板、山里通、活地图”的特殊本领。一代代森林官兵为了生态文明建设默默坚守,甘于奉献,吃苦耐劳,无怨无悔,在广泛的实践中潜移默化地形成了崇尚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和建设生态文明、守卫生态安全,为生态建设无私奉献、奋勇拼搏的价值追求。
二是特有的行为文化。行为文化是人际交往中约定俗成的以礼俗、民俗、风俗等形态表示出来的行为模式。部队的行为文化是官兵日常行为习惯和传统的现实表现,是官兵意识形态、价值观念、理想信念等在日常生活、训练、学习以及各项活动中的外在行为体现。森林部队特有的行为文化则是由其特有的价值观念决定的,主要表现为积极投身生态文明建设实践所从事的专业训练、灭火作战、防火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行动等特色军事活动,以及官兵生活中体现出来的节约资源、爱护环境等良好的习惯做法。内蒙古某部的森林官兵在外出执行任务返回时,顺路挖些小树苗带回来栽在营院内,把栽好的树苗分给每个战士养护,久而久之竟把营院栽满了各种各样的树木。在营造良好营区环境的同时,培养了官兵保护环境、绿化环境的意识和习惯。
三是特有的制度文化。制度文化是人们为了自身生存、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主动创制出来的有组织的规范体系。森林部队的制度规范有正式的,通常以条令法规的形式进行规范,大到领导体制、各类组织机构、管理体制,小到灭火装备保养的相关制度规定、定期分析防火形势的制度规定等;同时也有非正式的,往往不成文、但能够被官兵普遍理解和遵守。这些制度规范着森林部队官兵的行为和举止,主导了森林部队特色文化的发展和
变迁。
四是特色的群众文化活动。森林部队历来注重文化建设,倡导文化建队,广泛开展富有特色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很多活动结合了驻地的少数民族文化特色和地域特色,呈现出百花齐放、繁荣发展的良好态势。驻守在呼伦贝尔的森林官兵2014年春季开展了以“众志成城捍北疆,警民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的百车千人万里行活动,联合当地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进行大范围的防火宣传,在活跃官兵文化生活的同时,较好地传播了防火灭火知识和生态文明理念。森林部队引导驻守在不同少数民族地区的官兵,学习了解少数民族语言和风俗习惯,加强警民融合,开展特色文化活动。很多单独驻防的分队结合驻地文化特色成立了舞狮队、快板队等特色文化队伍,有的还开展“樟子松文化展”、“胡杨文化展”、“森林文化展”等特色活动。驻守在吉林的森林战士编排的特色文艺节目“大森林里的一群兵”走上了央视《我要上春晚》的舞台,在全社会引起了强烈反响。
森林部队特色文化的四个成因
森林部队特色文化的内涵十分丰富,形式多种多样。其形成、发展、丰富、完善,主要受到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因素影响。
一是职能任务需要。森林部队的基本职能是保卫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主要担负森林防火灭火、林政执勤、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等任务。理论是行为的先导,为了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森林部队官兵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广泛学习生态文明相关理论,用先进理论武装头脑,积极适应现代林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大局,将建设生态文明、守卫生态文明作为崇高价值体现和价值追求。
二是部队历史发展。森林部队始建于1948年,伴随着共和国建设走过了66年的风雨历程,在艰苦条件下创业,在危险环境中生存,从无到有,不断发展壮大。越是条件艰苦,越需要繁荣发展、积极健康的价值追求做动力,森林部队从最初的“一人一马一杆枪”灭火作战开始,广大官兵以林为生、以林为伴、以林为业,火烤胸前暖,风吹背后寒,在茫茫林海中艰苦创业,养成了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意志品质,形成了以苦为乐、乐山乐水的道德情操。
三是特殊的领导体制。森林部队实行双重领导体制,由林业主管部门和武警部队共同领导。这一特殊的领导体制促使森林部队的文化特色,既有部队文化所共有的性质特征,如大力培育以“忠诚于党、热爱人民、报效国家、献身使命、崇尚荣誉”为主要内容的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弘扬人民军队“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光荣传统等,又有林业行业所具有的特色,比如林业人默默无闻、艰苦奋斗、扎根林海的品质,以林为生、爱林护生的价值追求。在发展过程中,森林部队将这两种不同的文化形态有机融合,合二为一,形成了森林部队特有的文化形态。
四是特殊的地域分布。森林部队官兵驻守在全国十多个省市区,在全国74%的国土面积和92%的边境线上都有分布,驻地中有6个国有林区,8个原始林区,18个自然文化遗产地,183个国家级野生动植物保护区。总体来说,点多、线长、面广。这其中大多数单位都分布在少数民族地区,多以小单位存在。为了促进警民融合,各个单位都与驻地少数民族群众联系密切,交往广泛,受驻地民族、地域文化影响,呈现出了“一地一特色、一队一特色”的文化形态。森林部队的特色文化,就是由这些许许多多的特色“小文化”叠加、综合而成,从而使得森林部队的特色文化有了“和而不同”的文化内涵和丰富多样的表现形式。
森林部队特色文化的四大功能
在森林部队的建设中,逐步形成了鲜明的特色文化。同时,特色文化对森林部队的进一步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凝聚激励作用。森林部队的特色文化之于森林部队官兵,最主要的功能作用是激励和凝聚。森林部队的文化氛围、价值观念、精神传统、光辉历史等,能够激发官兵对森林部队的价值认同、情感归属、集体荣誉感和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让森林部队的官兵感受到所在的集体是优秀的、团结的,从事的工作是光荣的、意义重大的,肩负的责任是崇高的,从而激发其刻苦努力、积极进取和捍卫荣誉的热情,激励官兵学习、训练、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促进良好风气的形成和发展,形成“比、学、赶、帮、超”的风气和氛围,将官兵的被动完成任务转化为自觉行动,激励官兵矢志奋发有为,建功立业在森林部队。
二是行为约束作用。森林部队特色文化对官兵行为起着约束和规范作用,森林部队的各项制度规定、政策措施具有强制性约束力,从不同方方面面细节上对官兵的行为进行规范。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都十分明确。使官兵做到令行禁止,支持和引导正确行为,抵制错误举动。这种最基本的行为约束使官兵在潜移默化中慢慢养成习惯,从而影响到官兵的思想,变外力约束为自觉行动,提升自律能力。此外,森林部队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官兵的群体意识和部队共同的习俗风尚,能够使官兵的个体行为产生从众化的心理压力和行为动力,对官兵的价值认同产生方向性的引导作用,进而对官兵的行为形成自我控制和约束。
三是教化育人作用。部队是培养人的地方。部队对人向善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身体和精神两方面。身体上的锻炼和塑造来得容易些,而森林部队对官兵精神上的塑造却不是其它社会群体能够给予的。森林部队特色文化的教化育人功能主要体现在启迪心灵、锻造能力、磨砺意志品质、养成过硬作风等方面。森林部队大力倡导“文化建队”、“文化育人”,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和“有灵魂、有本事、有血性、有品德”的革命军人。这是森林部队特色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其主要内容。健康有益的军营文化活动可以使官兵的情操得到陶冶,思想得到净化,情感得到升华,审美素质得到提高,科学文化知识得到补充,思维观念得到更新和拓展。
四是传播辐射作用。森林部队的特色文化被一代代官兵所践行,同时被传承下来且不断发扬光大。不但在部队内部广泛传播,影响官兵们的思想和行为,同时还对社会产生了巨大的辐射作用。伴随着森林部队特色文化的传播,森林部队被越来越多的群体知晓,被越来越多的人认可。这种知晓和认可,是对森林部队特色文化的认同,伴随其一起传播的,还有生态文明的理念。通过森林部队特色文化的传播辐射作用,使得生态文明的理念被越来越多的人认可、遵守和践行。以呼伦贝尔的森林部队为例,每年在社会媒体发稿达数百篇,进一步扩大了森林部队特色文化的影响力。森林部队特色文化通过广泛的传播,使更多的人了解森林部队文化,提升了森林部队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公众影响力,同时也促进了生态文明理念更广泛的传播和践行。
(责编:耿国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