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规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
2015-05-05
中国经济信息 2015年8期
继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管理办法出台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管理办法靴子落地。
4月7日,财政部官网发布了签署日期为4月2日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对今年财政预算下的1000亿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资金用途、偿债来源、承销发行、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明确和规范。
此次《暂行办法》的下发,较受市场关注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债券期限方面。一般债券专项债券期限为1年、3年、5年、7年和10年;而专项债券则在此基础上,则增设了2年期债券产品。同时,《暂行办法》规定专项债券中,7年和10年期债券的合计发行规模不得超过专项债券全年发行规模的50%。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