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利率市场化条件下存款竞争与银行稳定关系研究
2015-05-03吴恒宇张宗益
吴恒宇, 吴 俊, 张宗益
(重庆大学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重庆 400030)
存款利率市场化条件下存款竞争与银行稳定关系研究
吴恒宇, 吴 俊, 张宗益
(重庆大学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重庆 400030)
针对理论和实务界所担忧的利率市场化所激化的存款竞争风险问题,本文基于一个两期空间竞争模型,将为传统理论所忽略,但对我国银行业吸储行为有深刻影响的银行间市场批发资金融资引入经典存款竞争框架,通过对银行融资组合行为的数理建模,明晰了存款利率市场化条件下,市场竞争对银行稳定的作用机理,并据此导出了维护系统安全的制度建设建议。研究发现:当无银行间市场约束时,存款竞争在整体上会导致银行体系脆弱性的增加;而在该约束条件下,竞争通过降低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高存款市场份额银行的风险,使银行体系呈现出更强的稳定性。这启示监管当局建立及巩固银行间市场约束机制可作为未来利率市场化环境中实现银行长期稳定的一个有效路径。
存款利率市场化;存款竞争;银行稳定
1 引言
纵观西方各主要经济体的金融市场改革历程,利率市场化对其各自的银行体系均产生了深远影响。中国银行业利率市场化改革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拉开帷幕以来,已成功实现银行间市场及债券市场利率的自由浮动,在贷款利率市场化方面也已取得初步成效,唯有对零售存款利率管制的放开相对滞后。究其原因,主要源于决策者对存款利率上限放开后,银行价格恶意竞争损害金融体系安全的担忧[1]。当前,随着中国银行业产权约束和经营机制的健全,存款利率市场化进程再度启动。2012年6月,人民币存款利率首次实现有限上浮。但就改革力度而言,基准利率1.1倍的上浮幅度表明当局对利率放开后,市场过度竞争对银行稳定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仍顾虑重重。同年11月,十八大报告明确将“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和“维护金融稳定”作为下一阶段金融改革的重心,预示着破解存款利率市场化与银行稳定的潜在冲突亦将成为今后工作中亟需直面的重要命题。
为解决这一难题,一个重要步骤是厘清存款利率改革所激化的市场竞争对银行稳定的作用方向和机理,以有针对性地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并同时巩固既有安全运行条件。目前,国内学者或借鉴国际经验,或依靠预测模拟,对利率上限放开对银行竞争的强化作用已形成共识,就竞争对金融体系脆弱性的潜在影响已也引起警示[2,3]。但现有文献由于对风险形成机理的研究相对欠缺,过于侧重竞争的负面效应。其直接后果是,首先,容易使决策者忽略竞争与银行稳定相容的可能条件,高估市场风险,贻误改革时机;其次,难以形成具体有效的监管政策建议,当局仅能依据国外一般经验进行尝试,增大了改革成本。而国外文献虽就利率市场化条件下存款竞争与银行稳定关系进行了充分探讨,但其早期主流结论对竞争负面效应的单一判断,受到愈来愈多经验证据的质疑,无法为我国改革实践提供明确建议[4]。近期部分文献试图解释已有冲突结论,推导竞争风险发生的边界条件,不过其切入点大都在于银行的投资组合策略,对我国银行界更为重视的利率放开后融资环境变迁的风险影响未给予足够关注,政策启示意义略显薄弱[5]。
近年来,有经验研究着眼于银行的融资组合特征,将银行间市场批发资金融资条件引入传统存款竞争风险框架,为破解存款竞争与银行稳定的关系难题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6]。中国银行业银行间市场建设对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及存款融资行为的变迁产生了深远影响。一方面,银行间利率市场化提供了银行自主定价的基本收益率曲线,为管制存款利率市场化和银行价格竞争能力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市场化的批发资金市场形成了管制存款市场外的资金配置体系,为银行主动调整负债规模和结构提供了空间,但同时也造成了新的风险来源[7]。考虑到在未来利率完全浮动情况下,银行间市场批发资金融资对银行零售市场融资行为的调节效应可能愈加突出,上述视角无疑成为从融资环境角度理解我国利率市场化与银行稳定联系的一个适宜切入点。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经验思路虽得到了一定认同,但现有文献并未就此形成严格的数理阐述,其理论基础尚有待加强。
综合前述分析,为实现我国“利率市场化稳步推进”与“维护金融稳定”目标的和谐统一,本文基于一个两期Salop空间竞争框架,同时对银行零售存款市场和银行间批发资金市场进行建模,通过对银行融资组合行为的全景描摹,明晰了存款利率市场化条件下市场竞争对银行稳定的作用机理和边界条件,并据此提出了维护系统安全的制度建设建议。本文的可能贡献体现在以下三方面:(1)结合国外经验启示和我国银行融资实践,创新性地将批发资金融资行为引入传统理论框架,首度对我国存款利率市场化条件下存款竞争与银行稳定的关系进行了模型推演,深化了国内学界和监管当局对于利率市场化风险形成机制的认知;(2)在模型结论基础上导出维护银行体系稳定的制度建议,超越国外经验,提供了一个具体有效的安全性监管思路;(3)有别于近期国外文献对存款竞争风险效应的扩展研究,从竞争环境下特许权价值的来源角度切入,明确了竞争与银行稳定取得相容的边界条件,为破除当前研究的困境做出了边际上的贡献。
2 模型结构
考虑一个风险中性的两期经济,经济中存在三类主体:银行、零售存款者和银行间同业存款者。为简化分析,假设不存在折现要素。
2.1 银行中介
银行拥有一个长期投资项目,对于期初(T=0)的每一单位投资,项目在期末(T=2)以p(y)的概率返回收益y,y>1;以1-p(y)的概率获得收益0。银行也可能在T=1时刻被迫进行破产清算。一旦清算发生,项目返回收益L,L<1。
假定项目成功概率p(y)是目标收益y的减函数和凹函数,即p′(y)<0且p″(y)<0。据此,我们将y视为银行风险的代理变量。
银行在期初(T=0)没有任何自有资金,需要从债务市场进行融资。银行有两类资金来源:零售存款和银行间市场批发资金。
2.2 存款利率市场化下的零售存款竞争
假定零售存款是长期的,存款者在期初(T=0)存入资金,直至期末(T=2)才支取存款本息。存款者对银行风险不敏感[8]。存款市场上利率自由浮动。
考虑一个Salop环路模型[9]。总量为1的存款者均匀地分布在周长为1的环路上。每一位存款者有一个固定规模的存款需求,市场上的潜在存款总量为DR。在T=0时刻,市场上存在n/2(n/2为正整数)家银行等距离地分布在圆周上。随后(T=0+),另有n/2家新进银行(Entrant)进入市场,并均匀地分布于原n/2家在位银行(Incumbent)之间[10]。
在位银行和新进银行同时行动,通过支付利率rD吸引客户。rD定义在T=0至T=2期间。存款者前往特定银行存款,需要承担一定的运输费用。假设单位距离运输成本为t。同时,由于在位银行拥有先动优势,当存款者选择新进银行作为存款行时,还需额外承担转移成本ε。客户转移成本ε是对代表性在位银行和新进银行间市场竞争程度的反向衡量:ε较小,意味着两类代表性银行之间的市场竞争较为激烈;而ε较大,则表明代表性在位银行具备较大的市场力量[11]。
根据Salop模型结构,每一家银行仅与相邻的两家银行展开竞争。为简化表达,不妨将在位银行称为A类银行,将新进银行称为B类银行,并进一步假设A类银行彼此之间和B类银行彼此之间,除位置分布不同外,完全相同。代表性A类银行和B类银行的存款需求函数可分别写为
(1)
(2)
2.3 批发资金融通
为揭示具有不同融资便利的银行的风险行为差异,不妨假设仅有A类银行能够进入银行间市场融通批发资金,而B类银行则不具备该能力。
假定批发资金是短期的,市场上存在一个代表性同业存款者,存款者在期初(T=0)拥有足够大的资金禀赋。同业存款者在期初(T=0)融出资金后,在第一期末(T=1)兑现存款本息。存款者也可决定是否对借款进行展期:当同意展期时,他在第二期末(T=2)一次性支取两期本息;而当拒绝展期时,由于投资项目在第一期末(T=1)不产生现金流入,银行被迫破产。存款者的展期决策取决于他对银行的监督意愿和对项目质量信息的获取。为确保银行的持续经营,假设存款者除非获得准确的项目质量信息,否则总是倾向于对批发资金借款进行展期。
代表性A类银行对所需批发资金WA进行决策,并对其进行一定的规模控制,从而有WA=αDA。其中α是一个常比例系数。
批发资金成本由两部分组成:第一,市场平均利率R(R>1,且定义在T=0至T=2期间)。它由货币市场的总体流动性状况决定。对此,银行均是价格接受者;第二,溢价率ρ(ρ>1)。它是同业存款者针对特定银行所设定的价格加成率,其取值决定于银行间市场是否存在市场约束机制。
(1)同业存款者不对银行进行约束。他在观察到银行的经营决策前,先验地确定ρ。此时,ρ可视为一个常数。结合前文假设,同业存款者在第一期末(T=1)无条件对批发资金借款进行展期。
当同业存款者监督成功时,如果其发现项目必定成功,他将会在第一期末(T=1)对借款进行展期,并在第二期末(T=2)获得支付p(yA)·mρRWA;如果观察到项目注定失败,他将拒绝对借款进行展期。此时,银行破产,存款者获得支付[1-p(yA)]mδL(DA+WA)。其中L(DA+WA)表示银行的清算价值,0<δ<1代表存款者获得的分配比例。值得注意的是,对我国银行而言,由于一般DA/(DA+WA)足够大,当银行破产清算时,δ可能极小,甚至有δ≈0。
当同业存款者监督失败时,由于未能获得有关项目实现价值的确切信息,根据上文假设,存款者在第一期末(T=1)对借款进行展期,并在第二期末(T=2)获得支付p(yA)(1-m)ρRWA。
综上所述,我们可将市场约束存在条件下同业存款者的期望收益写为
E=p(yA)ρRWA+[1-p(yA)]mδL(DA+WA)
上式必定满足以下零利润条件
p(yA)ρRWA+[1-p(yA)]mδL(DA+WA)=RWA
于是,可求得ρ
ρ={RWA-[1-p(yA)]·mδL(DA+WA)}/p(yA)RWA
(3)
2.4 利润函数
综合前文设定,代表性A类银行的利润函数可写为
(4)
当同业市场约束不存在时,ρ为常数。而当同业市场约束存在时,ρ由(3)式决定。类似的,代表性B类银行的利润函数可写作
(5)
3 主要命题和结论
3.1 无银行间市场约束时的存款竞争与银行稳定
由此,可得命题1:
命题1在存款利率市场化条件下,如果银行间市场约束不存在,存款竞争一方面推高A类银行的实际利息支付并刺激其风险行为;另一方面却有助于降低B类银行的现实付息水平并缓解其风险激励。
根据前文定义,较高的ε意味着A类银行拥有较大的市场力量。此时,它可维持较低的垄断付息水平,并同时有效控制经营风险。而B类银行为了在与其的竞争中存续下来,则必须提供较高的利息支付,才能吸引到经营所需资金。利息成本的高企损害了B类银行的特许权价值,并造成其风险偏好的上扬。随着市场竞争趋于激烈(ε下降),A类银行的市场力量减小,它不得不提高利息支付水平,才能挽留和吸引存款者。同理,这降低了A类银行的特许权价值,并使其产生更大的风险承担冲动。而此时,由于B类银行从A类银行处攫取了部分市场力量租金,市场地位相对巩固,它可以提供较低的利息支付,以有效维护自身经营稳定。
命题1关于行业系统风险的形成机理较前人提供了更为深入的洞察。在早期文献中,银行体系的潜在脆弱性由同质个体银行的风险行为汇聚而成。而命题1则表明对于竞争地位存在差异的银行,市场竞争虽给予了弱势银行谋求市场地位,巩固经营稳定的契机,却危及了垄断银行的稳定。由于后者通常具备更大的系统重要性,其稳定性的下降便成为了金融体系脆弱的源头。我们可将该分析总结得到推论1。
推论1在存款利率市场化条件下,如果银行间市场约束不存在,存款竞争提升了具有系统重要性的垄断银行的风险,从而使银行体系在整体上呈现出较强的脆弱性。
3.2 银行间市场约束下的存款竞争与银行稳定
在存在银行间市场约束条件下,溢价率ρ内生于经济模型。此时,将(3)式代入(4)式,得到代表性A类银行的新利润函数,而代表性B类银行的利润函数则仍由原式决定。
由此,可得命题2:
命题2的经济含义如下:当银行间市场约束存在时,A类银行的单位加权平均利息成本是风险敏感的。此时,它可通过平抑自身风险,有效降低溢价水平和平均资金成本。但它并不总具有这样做的动机。当A类银行的存款市场份额偏低(数学上“较低”或“居中”情形)时,一旦市场竞争趋于激烈(ε减小),为补充或稳固主要资金来源,它会立即提高付息水平。这侵蚀了其特许权价值,并造成风险水平的高企。只有当市场份额偏高(数学上“较高”情形)时,融资压力的根本转变才使其有余力对自身风险进行调整。此时,即便面临来自B类银行更为激烈的竞争(ε减小),它也有能力维系较低的支付水平,以保护银行的特许权价值。反观B类银行,批发资金融资便利的缺失以及初始弱势的竞争地位使其在市场上极为谨慎。当市场竞争较为激烈(ε较低)时,只有在其竞争对手的市场份额较低,也即自身资金面极度充裕条件下,它才会凭借从A类银行处攫取的租金以平抑利息支付并稳定经营。一旦资金面略微偏紧(A类银行市场份额“居中”和“较高”情形),它便会积极在市场上对存款进行争夺。这一行为带动了银行利息成本的升高,并损害了其特许权价值和经营稳定性。
命题2极大地丰富了早期理论对存款利率市场化条件下个体银行风险形成机制的认知。与传统研究关于存款竞争对个体银行风险刺激效应的单一判断不同,命题2发现,在银行间市场约束机制存在,批发资金融资对银行揽储行为产生实质干涉的情况下,存款竞争与银行特许权价值,并因而与个体银行稳健间并不总呈负向联系。其具体关系方向取决于银行存款市场份额的高低。另一方面,相比近期文献着眼于银行投资组合策略,与对经典“存款竞争—特许权价值—银行风险”分析范式中的“特许权价值—银行风险”关系进行扩展分析不同,命题2实现了对经典范式另一端的延伸,从银行现实融资组合角度出发,深化了对“存款竞争—特许权价值”关系机制的辨析,从而在边际上为破除当前研究的冲突做出了贡献。
当银行间市场约束存在时,银行业系统风险的形成机理更是与早期理论的判断截然不同。从前文可见,在非对称结构下,虽然两类银行的个体风险形成机制略有差异,但一般而言,存款竞争均会刺激市场份额偏低银行的风险行为,并缓解份额偏高银行的风险激励。由于此时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高市场份额银行能够有效保持审慎,其稳定性的增强无疑为行业整体的稳健提供了支撑。由此,我们可得到推论2。
推论2在存款利率市场化条件下,如果银行间市场约束存在,存款竞争降低了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高市场份额银行的风险,从而使银行体系在整体上表现出较强的稳定性。
在推论1和推论2中,有关“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判别标准有所差别,但两者并不矛盾。 “市场份额”标准可视为在更为健全的制度假设下对“市场力量”标准的深入与细化。另外,有关两个推论成立的重要前提:银行间市场约束是否存在,目前国内经验证据并未给出明确的答案。但根据推论2,就规避利率市场化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意义而言,毫无疑问,建立健全银行间市场约束机制应是一个有效的改革策略。它区别于国外一般经验,可为我国未来存款利率市场化的稳步推进提供切实的安全保障。
4 结论和启示
本文基于一个两期Salop空间竞争框架,将为传统理论所忽略的银行间批发资金融资引入经典存款竞争框架,通过对银行现实融资组合的建模,明晰了存款利率市场化条件下,价格自由竞争对银行稳定的作用机理,并据此导出了维护系统安全的制度建设建议。研究发现,当银行间市场约束不存在时,批发资金融资行为不对银行存款融资策略产生实质影响,存款竞争在整体上会导致银行体系脆弱性的增加;而当银行间市场约束存在时,风险敏感的批发资金定价机制推动了具有该融资便利的银行风险自律动机的成型,并带动了所有其他银行竞争性行为和后果的转变。此时,一般而言,存款竞争降低了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高市场份额银行的风险,使银行体系呈现出更强的稳定性。
上述结果的政策意义是显然的,它启示监管当局,建立健全银行间市场约束机制可作为在未来存款利率市场化环境下维护银行稳定的一个有效途径。当前,我国银行业实施了以资本充足率监管为核心的风险管理框架,但该框架能否独立化解利率市场化所激化的存款竞争风险在理论上犹存疑虑[4]。作为资本要求的补充,近年来国内学者集中倡导的一个政策方向是,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以期通过该方式实现行业真正意义上的自负盈亏和风险自律。但国外理论成果和历史经验却告诉我们,存款保险制度竞争风险平抑效应的发挥依赖于诸多繁杂的制度条件,一旦保险制度具体设计与行业实践不相兼容,存款保险反而会成为竞争条件下银行道德风险恶化的源头[4]。相较而言,建立健全银行间市场约束机制则不失为我国银行业实现长期稳定的一个更为适宜的改革切入点。透过机构间的相互监督,大银行能够有效约束自身风险。这降低了监管当局安全性监管目标的实现难度,并使其可将有限监管资源更多地分配于小银行,以帮扶其提升经营效率和增强风险管控,从而推动行业整体“竞争—稳定”的相容。此外,由于伴生于银行间市场约束机制的信息披露制度和市场参与者的风险意识,同时是当前我国资本监管制度深化和探索中的存款保险制度完善的必要条件,银行间市场约束可对资本要求和存款保险做出有效补充,从而有益于我国系统监管框架的形成,以及存款利率市场化稳步推进和金融稳定统一目标的合力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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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ionship between Deposit Competition and Banking Stability under the Condition of Deposit Interest Rate Marketization
WU Heng-yu, WU Jun, ZHANG Zong-yi
(SchoolofEconomicsandBusinessAdministration,ChongqingUniversity,Chongqing400030,China)
In responding to the worry about the risk of deposit competition raised by deposit rate marketization, this paper, based on a two-period spatial competition model, introduces the interbank wholesale funding, which has been neglected by traditional theory but has profound effect on deposit-taking behavior, into classical deposit competition framework, makes clear the mechanism of the impact of competition on bank stability under the condition of deposit rate marketization through modeling of bank’s portfolio behavior of financing, and accordingly derives proposals for maintaining system security. The results show that: when there is no interbank market discipline, deposit competition will lead to increased vulnerability; but when the discipline effect exits, competition will enhance the stability of banking system by lowering the risk of banks of high market share which are of systematic importance. This implies the regulation authority that interbank market discipline can act as an effective way for keeping long-term bank stability in the forthcoming environment of deposit rate marketiztiion.
deposit interest rate marketization; deposit competition; banking stability
2013- 08-26
F830
A
1003-5192(2015)01- 0060- 06
10.11847/fj.34.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