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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村饮用水安全现存问题及解决措施

2015-04-30傅胤榕等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 2015年16期

傅胤榕等

摘要:根据环保部发布的首次大规模研究结果显示,截至2014年,我国2.8亿居民使用不安全饮用水。江苏省近年来水安全事件频出,而作为社会、经济和环境保护边缘化的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不容小觑。文章从江苏省苏南、苏中、苏北三个地区的农村饮用水安全现存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各区域特色解决措施。

关键词:农村饮用水;饮用水安全;江苏省饮用水工程;农村供水方式;集中供水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TV991 文章编号:1009-2374(2015)16-0117-02 DOI:10.13535/j.cnki.11-4406/n.2015.16.057

1 江苏省农村饮用水供水情况分析

1.1 苏南农村供水情况(以张家港市农村地区为例)

张家港市是全国率先实施区域供水、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城市之一。自2006年7月起,全市各镇居民生活饮用水统一并网,以长江水作为水源集中供水,集中供水覆盖率为100%。负责供水的4座水厂、3座污水处理厂、7座污水提升泵站以及主要供水管网都处于联网可控状态,有利于对生产过程和终端的全程监控。

1.2 苏中农村供水情况(以南通市农村地区为例)

南通市全市建设主干输水管500多公里,县(市)区次干管1200多公里,镇村管网2500公里,区域每日总供水能力达210万m3,乡镇覆盖率达到100%,人口普及率达到98%左右。

1.3 苏北农村供水情况(以连云港市农村地区为例)

连云港市万吨以上的农村水厂5家,千吨以上的农村水厂49家,千吨以下的水厂473家。7成的农村水厂无化验室,仅23%的水厂有用二氧化氯消毒,6成水厂甚至通过沉淀后不经消毒直接供水,82%的水厂专职人员没有健康证明。在东海县农村水厂中,约有71.8%的水厂是自建水设施,且近一半的水厂为个人承包,无证供水现象尤其严重。根据实地调查,部分作为取水口的河流段无警示标志或警示标志不明显,护坡土质松动,部分取水口甚至粪便随处可见。

2 江苏省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

2.1 苏南农村地区

长江沿岸分布着为数不少的化工、钢铁等大中型骨干企业,所处长江河道又是黄金河道,船只来往众多、运输繁忙,以往发生过多次装载化学品的船只泄漏事故,这些对饮用水水源安全带来一定隐患。个别监测点末梢水中的游离余氯不足一直是导致部分采样点检测水样不合格的主要问题,而老的供水管道经过多年的运行使用,已出现腐蚀老化,且存在渗漏的隐患。

2.2 苏中农村地区

南通市农村地区人均水资源占有量较全国水平偏低。首先,区域供水已经覆盖很多乡镇,但有些指标仍然不合格;其次,供水管道老化现象明显,大大影响用户末梢水质量,供水设备与供水管网继续加强;再次,水厂监管存在问题漏洞;最后,由于生活垃圾工业废物等增多,滥用农药、化肥等现象严重,致使部分水源受到污染。部分石英产业的违规排放对河流的氟含量产生较大影响,而且人为的水源保护措施(例如警示牌、水厂独家独院管理)不到位,水源污染及安全防护令人担忧。

2.3 苏北农村地区

制度方面,苏北农村地区无地方性法律法规,制度不健全,而且已有制度形同虚设,因此,大多小型给水项目所建饮水工程,卫生水利部门未能第一时间掌握情况,水源防护、制水工艺、卫生设施、供水能力、卫生许可、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诸多方面均存在隐患。水厂方面,部分水厂长期无证供水,小型水厂建设过多,水厂管理者认识不到位。原因在于2013年下发的整改意见要求远高于当地水厂现状,约存在50家农村集中式供水(自建水厂)供水单位长期无证进行供水。大部分水厂普遍无消毒和水质自检能力,仅有的简单水处理设备已经老化失效,管道长期无人检修。同时,水厂管理层人员未经过专门培训,对水消毒、水污染等事件处理技能缺失、整体水平偏低。

3 江苏省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的解决措施

3.1 苏南农村饮用水改进方案

3.1.1 加快推进区域工业污水截流改道工程,改善长江沿岸的工业污染。长江沿岸分布着为数不少的化工、钢铁等大中型骨干企业以及诸多印染企业。针对这些水污染重点区域,首先应当加快推进区域工业污水截流改道工作。与此同时,积极推动重污染行业工艺废水的深度处理和中水回用,重点对钢铁、印染等高耗水行业进一步实施深度治理,确保各项污染物分别达到《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6-2012)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3)要求。

3.1.2 加强工业园区的环境管理,提高园区污染防治水平。按照有关产业政策和布局,严格控制工园区建设,严格审核进入园区的化工企业。进入园区的企业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其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鼓励建设废水集中处理设施,进行集中深度处理;可能对园区废水集中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产生影响的电镀、化工等企业,应当建设独立的废水处理设施或预处理设施,满足达标排放且不影响集中处理设施运行的要求后才能进入废水集中处理设施。

3.1.3 配置岸上油污水收集装置控制水上交通运输污染。控制水上交通运输污染也显得至关重要。推进沿江和内河水上运输污染防治,控制船舶油污水、有毒有害物质洗舱水和生活垃圾污染,禁止船舶在一、二级保护区内停泊及排污,并加强船舶污染物排放接收作业管理及处理去向跟踪。港口码头试点配置岸上油污水收集装置及生活垃圾收集和转运设施,油类、化学品码头积极开展船舶油污水、洗舱水接收设施的试点,控制油污水、有毒有害物质洗舱水和船舶垃圾污染。同时,加强运输船舶特别是有毒有害化学品运输船舶的日常监管和风险防范。

3.1.4 在中继水厂试点及时补充水中余氯含量保证水质水平。个别乡镇距离其供水厂过远,而又无中途加氯措施,致使出厂水经历了漫长的管网到达末梢时,游离氯值过低,常常导致检测结果不合格。因而可以尝试在中继水厂(原镇级水厂)试点监测水中余氯情况,及时补充水中余氯含量保证水质水平。

3.2 苏中农村饮用水改进方案

3.2.1 定期检测、专人监测、专业分析保证水源合格率。建立长期有效的水源监测机制是规避饮水安全问题的重要前提。县级以下每一个饮水水源都要做到定期检测、专人监测、专业分析;对于水样的变化做到及时反应、迅速处理;建立预备水源机制,强化应急预案;“以防制污”、“以地养水”严格控制二级水源地附近30公里范围内禁止扩建排污工厂,禁止开设牲畜养殖场,有利于从根本上减少饮水安全问题。

3.2.2 准备二级供水线路,加强管网维护基金投入。应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定期的设备检测、更新及维护。从长远角度,为便于维护,应在供水网络建立之前科学规划,准备二级供水线路,避免局部故障对整个网络的严重影响。

3.2.3 农村小水厂监管与排查计入村干部绩效考核。政府应制定规范的监管制度及处罚条例,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防止水厂得过且过,检前突击、检后放松的行为。在制定执法主体定期监测的同时还应将责任制完善建立,使“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模式在农村逐渐建立。对于由于设施、消毒方式等原因导致出厂水质的问题的水厂,应暂时取消其营业资格,督促其整改,不达标准不予其营业。使水厂问题关乎到村干部的绩效考核,乡镇一级由环保部门每月向市区级环保局申报检测结果,予以备案。

3.3 苏北农村饮用水改进方案

3.3.1 建立苏北特色政策,重点监督和整治渎职包庇。尽快根据苏北地区实际情况出台为苏北量身定做的饮用水方面法律法规和整顿政策。规定当地水厂建设的数量标准和质量标准;制定无证供水、非法供水、设备不合格等行为的惩处标准,依法严惩;制定当地水源保护法规或意见,对于重点工业企业的排污行为或个人污染水源行为进行惩处;制定相关从业人员行为规范,重点监督和整治渎职包庇等现象;针对水价制定规范使相关工作的开展有法可依。

3.3.2 设立专项基金为改善水厂条件提供资金来源。针对苏北地区江苏省人均GDP排名末尾的现状,江苏省政府应加大对苏北地区,尤其是农村地区的基础饮用水安全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设立专项基金,为苏北地区改善水厂条件及饮用水水质提供资金来源;鼓励企业等为水厂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或者设备;通过提供补贴等方式鼓励小规模水厂合并,采取集中供水模式;针对部分地区人民买不起“好水”的问题,有关部门也应当为这类村民提出相应的优惠政策。

3.3.3 建立农村饮用水调研小组对农村水厂人员统一监管培训。江苏省政府或苏北地区政府建立饮用水安全专项调查小组。针对苏北地区(如连云港市东海县)所有供给饮用水的水厂的水质水样、设施进行普查,查明不符合饮用水要求标准的水厂即刻进行整顿,尽快更换不合格的水厂处理设备。并定期抽样调查各个水厂的末梢水水质是否符合饮用水标准;加强对各个水厂人员的技术技能培训,苏北地区各个水厂条件不一,对于饮用水处理的流程有的简陋私营水厂仅凭借经验判断,安全隐患高。对于水厂人员定期召开讲座以及专业技术课程,制定统一规范,减少由于人员失误带来的饮用水安全问题。

3.3.4 加强水安全文化宣传,提高居民的积极性以及危机意识。加强安全用水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居民对于饮用水安全的关注度和认识度。通过横幅或者环保小品演出等形式,使村民对于水资源保护以及饮用水安全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同时提出奖励机制,鼓励村民对于饮用水安全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对于及时举报偷排乱排的化工厂以及水源地周边一些居民的乱排现象进行奖励,提高居民的积极性以及危机意识。

(责任编辑:陈 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