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时期五言诗的地位研究
2015-04-30卜艳
摘 要:五言诗经过长期的发展,最终替代四言诗成为主流,在这一变化过程中,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文学批评家们对其褒贬不一,有保守者大肆抨击,亦不乏开明者赞扬支持,这与该时期重视和强调诗歌的抒情性有关,受到“诗缘情”诗歌理论的影响。
关键词:五言诗 批评 抒情性
五言诗的兴盛与被视为正统的四言诗不同,它经历了长期的发展过程。早在《诗经》中五言诗句已经出现,《召南·行露》有“谁谓雀无角,何以穿我屋?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狱?”但数量不多,而且并非完整的五言诗。钟嵘则认为“夏歌曰郁陶乎予心;楚谣曰名予曰正则。虽诗体未全,然略是五言之滥觞。”[1]视《书》《离骚》为五言起源。两汉时期是五言诗涌现和发展的一个关键阶段,使其逐渐成长为一种独立的诗体。“逮汉李陵,始著五言之目矣。古诗眇邈,人世难详,推其文体,固是炎汉之制,非衰周之倡也。”[2]汉代乐府诗中涌现了大量的五言作品,至东汉出现了文人创作的五言诗,一般认为,班固的《咏史》是现存最早的文人五言诗,《古诗十九首》更是五言诗发展的一个高峰,被尊为“五言之冠冕”。至于魏晋南北朝时期,五言诗更是以不可遏制之势蓬勃发展,出现了“自五言兴,而四言遂少”[3]的局面。与四言诗相较,五言诗可以容纳更多的词汇,能够更加灵活细致地进行表达,更符合汉以后丰富的表达需求,表现出高于四言诗的优越性。五言诗作为后起之秀,与古诗中偶尔出现的三言、七言等形式一样,最开始并不引人重视。“至成帝品录,三百余篇,昭彰国彩,亦云周备,而辞人遗翰,莫见五言。”[4]迄于西汉末,文人五言诗仍不见著录,究其原因,或是当时不存在文人五言作品创作,上层士大夫奉四言为正宗,不屑创作五言诗,没有五言作品问世;又或已有创作,但不被重视和收录。不管是何种情况,五言诗不被认可的地位可窥见一斑。由于当时的诗歌以四言诗为正宗,其他形式都被排除在外,五言更是被视为俗体,受此雅俗观念的限制和束缚,五言诗必然受到轻贱。“在五言诗的产生过程中,其初始状态,只是‘歌诗的产品,汉乐府民歌中五言诗即是,早期文人五言之作大多与‘歌诗相关联。……早期的文人五言诗创作是在个人的私生活中进行的,这正说明五言诗式在当时的地位。”[5]随着五言诗的崛起发展,其地位甚至超越了原先正统的四言诗,这在诗歌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同时,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文学批评家们对五言诗的评价也莫衷一是,对如何衡量其价值出现了争论。
由于受到四言诗占主导地位的传统思想的影响,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文学批评家在诗体变革的过程中表现出强烈的保守性,重四言而轻五言。以挚虞为代表,他在《文章流别论》中称:“古之诗有三言四言五言六言,七言九言,古诗率以四言之体,而时有一句二句,杂在四言之间,后世演之,遂以成篇。……五言者,‘谁谓雀无角,何以穿我屋之属是也。于俳谐倡乐多用之。……夫诗虽以情志为本,而以成声为节,然则雅音之韵,四言为正;其余虽备曲折之体,而非音之正也。”[6]认为只有四言是正宗,其他形式都不能视为正体,尤其对五言诗更是贬低。“俳”是一种滑稽戏,清代段玉裁《說文解字注》称:“戏也。以其戏言之谓之俳。以其音乐言之谓之倡。亦谓之优。其实一物也。”“谐之言皆也,辞浅会俗,皆悦笑也”是刘勰在《文心雕龙·谐隐》中的解释。挚虞将五言诗划入游戏之作,认为五言诗是俗,“俳谐倡乐多用之”,不可与四言诗相提并论,“非音之正”。刘勰的观点不像《文章流别论》所表现的那样极端,他从宏观的角度评价四言诗和五言诗,“若夫四言正体,则雅润为本;五言流调,则清丽居宗,华实异用,惟才所安”。既保留“四言正体,五言流调”的雅俗观点,持有传统的诗歌观点;同时又能客观的区分二者的特点,仅就诗人的艺术成就论高低,而对诗歌体裁的优劣不加评论。
鉴于五言诗的发展已成趋势,一些开明的评论家看到了这一变革的必然性,对五言诗持赞扬的态度。江淹的《杂体诗三十首》通过拟作前人五言诗的形式阐明了他肯定五言诗的观点,他在序中写道“然五言之兴,谅非夐古。”“至于世之诸贤,各滞所迷,莫不论甘而忌辛,好丹而非素。岂所谓通方广恕,好远兼爱者哉?及公干、仲宣之论,家有曲直;安仁、士衡之评,人立矫抗,况复殊于此者乎?又贵远贱近,人之常情;重耳轻目,俗之恒弊。”[7]江淹认为评价五言诗应该本着通方广恕。好远兼爱的心态,而厚古薄今,因为五言诗起源并不久远就轻视的观点有失公允,批判了当时各滞所迷、贵远贱近、重耳轻目的陋习弊病。江淹评价五言诗的标准是:“关西邺下,既以罕同;河外江南,颇为异法。故玄黄经纬之辨,金碧沉浮之殊,仆以为亦合其美并善而已。”即使诗歌的体裁风格各有不同,只要能够“动于魄、悦于魂”感人肺腑、“合其美并善”就是好的作品。与江淹包容兼爱的观点相比,钟嵘更是明确指出四言诗的局限性及五言诗优于四言诗,认为五言诗是新的发展趋势。《诗品·序》称“夫四言,文约意广,取效《风》《骚》,便可多得。每苦文繁而意少,故世罕习焉。五言居文词之要,是众作之有滋味者也,故云会于流俗。岂不以指事造形,穷情写物,最为详切者耶!故诗有三义焉:一曰兴,二曰比,三曰赋。文已尽而意有馀,兴也;因物喻志,比也;直书其事,寓言写物,赋也。宏斯三义,酌而用之,干之以风力,润之以丹彩,使味之者无极,闻之者动心,是诗之至也。”钟嵘评价诗歌的标准是“滋味”,认为好的作品应当兼备风力与丹彩,滋味无穷、使闻者动心。而四言诗由于形式过于精简,表达受到局限,不如五言诗能够穷情写物,更加详尽贴切的表达。同时,从他的论说中不难看出当时认为五言诗“会于流俗”的观点仍普遍存在。萧子显的观点与钟嵘有共通之处,认为“五言之制,独秀众品。习玩为理,事久则渎,在乎文章,弥患凡旧。若无新变,不能代雄。”[8]强调文学的变革性,认为体裁应该推陈出新。不同于前面所述或贬低、或肯定的观点,一些评论家对诗歌体裁的变化则避而不谈,仅对五言作品就事论事。如曹丕评价刘祯:“公干有逸气,但未遒耳;其五言诗之善者,妙绝时人。”[9]颜延之称:“至于五言流靡,则刘祯、张华;四言侧密,则张衡、王粲。若夫陈思王,可谓兼之矣。”[10]将五言诗与四言诗相提并论,不加比较。从诗歌发展的角度看,这一做法对五言诗的发展也起到了一定的推进作用。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批评家对五言诗的评价存在诸多争议,这与该时期兴起的自觉追求文学审美特征的思潮有关,受到“诗缘情”理论的影响。陆机在《文赋》提出“诗缘情而绮糜”的主张,反映出魏晋南北朝重视和强调诗歌的抒情性这一特点。此前传统的诗歌理论虽不排除抒情性,但认为情感应当有所节制,好的作品要做到“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刘勰正是秉承了这种传统的诗歌观点,他评价《古诗十九首》“直而不野;婉转附物,怊怅切情:实五言之冠冕也。”又评论“至于魏之三祖,气爽才丽,宰割辞调,音靡节平。观其北上众引,《秋风》列篇,或述酣宴,或伤羁戍,志不出于杂荡,辞不离于哀思。虽三调之正声,实《韶》、《夏》之郑曲也。”[11]对曹操的《苦寒行》则评价不高,认为只有正声的形式,其实是俗曲,他的依据是作品过度表现哀伤的情绪。刘勰评论诗歌的标准仍旧遵循着传统的诗论观,“乐心在诗,君子宜正其文。……若夫艳歌婉娈,怨志诀绝,淫辞在曲,正响焉生?”[12]认为诗歌创作应当正其文,对抒写强烈情感的五言诗持有偏见,否定怨志诀绝的作品。与之相反,肯定五言诗的开明评论家则认为诗歌应该充满感情。如《诗品·序》称:“至于楚臣去境,汉妾辞宫,或骨横朔野,魂逐飞蓬;或负戈外戍,杀气雄边,塞客衣单,孀闺泪尽。或士有解佩出朝,一去忘反,女有扬蛾入宠,再盼倾国。凡斯种种,感荡心灵,非陈诗何以展其义?非长歌何以骋其情?”认为唯有诗歌能够表现种种激烈的情感,强调诗歌的抒情性。从二者不同的观点可以看出,肯定或贬低五言诗的分歧在于是否接受诗歌抒情性的特质。由挚虞视五言为俗体到后来江淹、钟嵘、萧子显的普遍肯定,五言诗的地位虽有争议,但呈现出逐渐被接受的趋势,这一变化实质上是追求文学审美性的意识觉醒的过程。
魏晋南北朝时期对五言诗的评价争议颇多,无论是激烈的抨击还是支持肯定都对诗歌发展进程产生了推动作用,与五言诗创作上的繁荣相互辉映,从批评的角度使其绽放光彩。
注释:
[1][2]钟嵘:《诗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页。
[3]赵翼:《陔余丛考》,台北世界书局,1960年版,卷23,第2页。
[4][11][12]刘勰:《文心雕龙》,中华书局,2012年版,第61页,第77页,第79页。
[5]戴伟华:《论五言诗的起源——从“诗言志”、“诗缘情”的差异说起》,中国社会科学, 2005年,第6期。
[6]挚虞:《文章流别论》,载欧阳询:《艺文类聚·卷五十六》,上海古籍出版社,1965年版。
[7]江淹:《江文通集汇注》,中华书局,1984年版。
[8]萧子显:《南齐书·列传第三十三》,中华书局,1972年版。
[9]曹丕:《与吴质书》,《四部丛刊》影宋本六臣注《文选》卷四十二。
[10]颜延之:《庭诰》,载严可均:《全宋文》,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
(卜艳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3级博士 102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