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课堂教学目标的厘定与表述

2015-04-29李康耀陈林生

教学与管理(中学版) 2015年4期

李康耀 陈林生

摘 要 课堂教学目标是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及教育教学目的的具体化,是实现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所规定的人才培养质量与规格要求的重要保证,也是践行教育科学、新课改理念,打造高效课堂的重要途径与方法。近十余年来,教师们在厘定与表述课堂教学目标时,各行其是,各自为政,致使课堂教学目标乱象丛生,近乎失去其功能。用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教育科学和新课改理念厘定与表述课堂教学目标,避免课堂教学目标成为摆设,失去其价值。

关键词 课堂教学目标 厘定 表述

课堂教学目标是对教学活动实施的方向和预期结果的表述,是一切教学活动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同时又是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教育目的的具体化,是实现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教育目的和课程目标的重要载体。可是近些年来,课堂教学目标被异化,变得面目全非,原因是教师在厘定与表述课堂教学目标时,抱着无所谓的态度,课堂教学目标的厘定与表述成了可有可无的教学环节,甚至成了教师设计和书写教案时的累赘,教师们对其深恶痛绝。因此,课堂教学目标的价值与意义日趋弱化,虽然教案或课件中时常也能隐约见到它的踪影,但已是形同虚设,成了“形式”和“摆设”,严重地影响了课堂教学的效果与教育改革的顺利推进,亟需正本清源,使课堂教学目标回归规范和科学的轨道,发挥出它特有的功能与价值。

一、课堂教学目标的厘定与表述乱象例举

1.以点带面法

“以点带面法”是指在多维度、立体的的课堂教学目标中随意拿一两个目标来取代多维度、立体的的课堂教学目标的表述法。如某教师将小学语文课文《称赞》第一课时的课堂教学目标厘定与表述为:

(1)认识10个生字。

(2)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体会相互称赞带来的快乐。

(3)学写“板、椅”两个字。[1]

2.张冠李戴法

“张冠李戴法”是指将“教学目的”理解为“教学目标”的一种课堂教学目标厘定与表述方法,是某些不懂什么是“教学目的”和“教学目标”的教师所犯的错误。如有些幼儿园教师将幼儿语言课《我有一双小小手》的活动目标表述为以下四项:

(1)为了使小朋友知道十个手指的名称,以及手背、手心及指甲的名称。

(2)为了小朋友明白小手的作用。

(3)为了小朋友懂得通过自己的小手可以为父母、他人做许多有意义的事,培养幼儿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习惯。

(4)为了使小朋友掌握保护小手的方法。

3.模棱两可法

“模棱两可法”是指课堂教学目标没有体现“全面、具体、可检(观)测”等要求,致使课堂教学目标残缺不齐,抽象模糊,无法指导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如一位教师将人教版高中课文《变形记》某一课时的“知识技能目标”厘定与表述为:

(1)了解西方现代主义文学的相关知识。

(2)了解卡夫卡。

(3)了解小说的情节及人物。

(4)鉴赏小说荒诞的情节、真实的细节和心理描写的艺术效果。[2]

4.传统模式法

我国新课程改革前,教育界近乎约定俗成的一种课堂教学目标表述法,且至今仍有不少教师在使用,其表述句式是:“通过教学活动,使学生了解(理解、掌握、明白等)……”或“通过教师引导学生分析(观察、思考、操作、练习等)……,使学生……”等。

5.学生主体法

“学生主体法”课堂教学目标的厘定与表述方法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产物,是一种全新的、与之前的课堂教学目标的厘定与表述要求、方法不甚相同的表述法。这种课堂教学目标表述法规定,课堂教学活动的主体必须是学生,而“学生”又不能出现在课堂教学目标的表述文字中,且“教师”也不能作为课堂教学目标的描述对象,更不能将“教师”作为课堂教学目标表述的“主语”,如表述句型不能是“培养学生……”“使学生……”“让学生……”“引导学生……”等。“学生主体法”颠覆和改写了传统的课堂教学目标的厘定与表述方式。如一位教师将人教版七年级语文(下册)《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新授课课堂教学目标厘定与表述为:

(1)认识作者,了解其笔下多彩的童年生活,体会他在文章中表达的感情。

(2)学习抓住景物特征,用准确生动的语言对环境作具体、真切的描写的写法。(重点)

(3)能从多角度对文章的命题发表自己的见解。(重点)[3]

二、课堂教学目标的厘定与表述乱象归因

从上述几种课堂教学目标的厘定与表述方法中可以看出,目前教师们在课堂教学目标的厘定与表述方面出现了各自为政、各行其是的现象,失去了统一的指导思想与原则要求,导致课堂教学目标丧失了严肃性、科学性和价值性。其原因不外乎四点:一是不少教师对课堂教学目标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不明白课堂教学目标对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践行新课程理念、实现高效课堂、最终实现党的教育方针所规定的全面发展人才的培养目标的不可替代性意义及价值;二是不少教师对课堂教学目标厘定与表述的指导思想——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教育目的与新课改理念认识与了解少,导致课堂教学目标的设计与表述迷失了方向与指针;三是不少教师对有关课堂教学目标方面的知识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学习不够深入、研究与思考不够透彻,不懂得什么是课堂教学目标;四是不知如何厘定与表述课堂教学目标,即这方面的专业知识欠缺。由于这些原因,引发了教师在课堂教学目标厘定与表述上的随意性,课堂教学目标成了一种“形式过程”,失去了它的价值与意义,致使课堂成了教师“随心所欲”的场地。

三、如何正确地厘定与表述课堂教学目标

1.符合党的教育方针政策

无论什么学科的课堂教学目标,都受制于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规定了我国教育的性质和目的等,是设计课堂教学目标的指导思想,是课堂教学目标实施的灵魂。

我国现行的教育方针是:“我们的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与接班人。”可见,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规定了课堂教学目标必须是受教育者“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课堂教学目标,“德智体美”四个维度的教学目标不能顾此失彼,要整体推进、全面达标。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目标,才能实现课堂教学目标的价值与意义。若课堂教学目标的厘定与表述背离了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就会犯三个错误:一是违背我国教育的性质;二是导致教育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等与社会生活脱节,将会培养出高分低能的畸形人才;三是无法实现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规定的我国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与规格目标。可见,脱离了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的课堂教学目标是无效的,甚至是负效的。所以,课堂教学目标的厘定与表述必须以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为指针。

2.符合新课改理念

“三维目标”(知识与技能目标、过程与方法目标、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是课程改革的核心思想。“三维目标”既是课堂教学目标的设计方向和主要内容,又是实施课堂教学目标的方法路径。例如,教师在设计与表述“知识与技能”课堂教学目标时,那么教学“过程与方法”就必须体现“面向全体学生,注重启发式和因材施教”、“激发学生兴趣,调动学生积极性,引发学生思考;要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有效的学习方法”[4]等新课改理念;在设计与表述“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时,必须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思想”、“人生观与价值观”、“感恩意识”、“社会担当意识”、“环保意识”等新课改精神。可见,“三维目标”是一个相互影响的统一体,如“过程与方法”目标就是“知识与技能、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构建过程目标。

3.符合教育理论科学

“没有理论作指导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课堂教学目标的厘定与表述既要以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教育目的等为指针,又要以教育理论科学为依据。教育理论科学为厘定与表述课堂教学目标提供了理论保障,对课堂教学目标的厘定与表述具有极其重要的引领作用,它规定了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如课堂教学目标的厘定与表述等必须以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为指针,以教育对象的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为依据,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教学观、评价观、人才观等,用严肃而谨慎的态度对待社会上零零种种、五花八门、良莠不齐的教育信息和观念,不盲目跟风,不人云亦云。所以,教育理论科学是教师厘定与表述课堂教学目标时遵循的又一重要条件。

4.符合“全面、适当、具体、可检(观)测”要求

(1)课堂教学目标必须“全面”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规定的我国教育人才培养的质量与规格,为使我国的教育实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人才的培养目标,课堂教学目标就必须涵盖思想品德、知识与技能、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学习方法与兴趣、创新意识与能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担当意识、实践能力等维度内容,不能随意割舍和简单化。

(2)课堂教学目标必须“适当”

课堂教学目标必须“适当”,是指课堂教学目标在知识内容(包括知识范围、难易程度等)的选择、方法手段的运用、达成结果的确定等方面必须以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及规律为依据,符合学生的年龄特征,与学生已有知识经验、已具备的认知水平与能力,包括感知、记忆、注意、想象、思维等能力和水平相适应,做到因材施教,符合科学,不“凌节而施”。

(3)课堂教学目标必须“具体”和“可检(观)测”

什么叫“具体”?“具体”是“细节方面很明确的;不抽象的;不笼统的”[5]。课堂教学目标的“具体”,是指在课堂教学目标的厘定与表述时,对那些重要或主要的教学目标采用细节描述,“细节描述”的标准是“很明确的;不抽象的;不笼统的”,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如:“用平时走路的速度走十步,用卷尺量出十步的总长度,计算出每步的长度”,而不是这样表述:“了解或知道每步的距离”。还如:“用三角板分别量出课桌和文具盒的厚度,再用笔画出1厘米与5毫米的长度,然后说出语文教材大约有几厘米厚”,而不是这样表述“通过教学活动,使学生知道长度单位”。

课堂教学目标的“可检(观)测”有两个方面的意思,一是指课堂教学目标要用教学活动主体——学生的学习结果来表述,以符合课堂教学目标“可检测”要求。如“会读、会写、会解释、会用本课的三个生字”,不能用行为过程来表述,如“学习本课的三个生字”。因为“学习本课的三个生字”目标中的“学习”一词十分含糊与笼统,没有指明“学习本课的三个生字”的结果是什么?学生的“学习”态度、兴趣、方法、方向、程度等,因人而异,各不相同,不指明“学习”结果的“质量”与“标准”,导致学习结果虚无,没有可供检测的学习结果内容,无法对“学习”结果进行目标性检测。二是指课堂教学目标必须“可观测”。有些课堂教学目标是无法通过纸笔方式检测的,如学生的学习兴趣、课堂气氛与纪律、教师的教态教风、师生的课堂问答等,这些课堂教学目标内容只能通过感知获得,如肉眼观察。因此,“可观测”,也是课堂教学目标厘定与表述不可忽视的因素。

参考文献

[1] 小学教师网.小学二年级语文《称赞》第一课时教学设计[EB/OL].http://www.jy135.com/2-yuwen/43673.html.

[2] 杨颖. 赤峰市2014年高中教师全员远程培训[EB/OL]. http://cfpx.cersp.com/article/browse/270744.jspx,2012-08-10.

[3] 沪江中学学科网.《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导学案[EB/OL].http://zhongxue.hujiang.com/cy/yuwen/p232747/.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S].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

[5]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

【责任编辑 王 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