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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道德行为的多样性

2015-04-29

现代阅读 2015年2期

托尔斯泰有句名言说,幸福的家庭是相似的,而不幸福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亚里士多德说了一句类似的话:有德(道德)只有一种方式,无德(无道德)却有许多方式。无德的确有好几种方式。

到目前为止我们讨论过的不道德行为,涉及的是被错误地导向的态度,比如对另一个人的痛苦的恶意的快乐或者对他的快乐的忌妒。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痛苦的漠不关心是无情的,而无情就是一种不道德,而非仅仅是美德的缺失。同理,如果某人对他可能创造的一个给别人带来巨大好处的事情也是漠不关心、麻木不仁的话,道理也是一样的。这就是懒惰或冷漠,它们也是不道德的行为,而非仅仅缺乏美德。

所以,不仅仅是被错误地导向的态度是不道德的,而且没有正确的态度,或者在一个好人应该会去关心他人的情况下不去关心,也是不道德的。甚至于被正确地导向的态度,如果不够强烈的话,也可能是不道德的。设想一下,一个虐待狂只是有一点点关心他的受害人的痛苦,或者一个士兵在“二战”末期解放一个集中营的时候,只对他看到的情形感到稍微的悲哀,这些态度对邪恶的反应是不够的,所以它们也属于无情。

我把这些叫做漠不关心的不道德行为,它们不像单纯的不道德行为那样邪恶:对于另一个人的痛苦的无情,较之对他采取虐待狂的快乐来说,并没有那么坏。但是它们仍然是不道德的行为。想象一下,《蝙蝠侠》中的怪人并不为他邪恶的欲望感到欣喜,但是也不为此而受到困扰。他不会像一个好人那样对自己的邪恶感到羞耻;他让别人受苦一点也不感到困扰。那么他对于他的邪恶是毫无羞耻之心的,而无耻也不仅仅是缺乏美德,而是一种不道德,即对于邪恶漠不关心、麻木不仁的不道德。同样,对于一种严重的不道德只感到稍微的羞耻,也是一种不道德。

还有第三种不道德。如果你的道德水平达到了理想的程度,你就不仅仅会爱好处而恨坏处,而且要根据它们价值的不同程度按比例地进行爱和恨。随着好处或坏处的程度的变大,你对它们的关心程度也会变大。如果一个人所受的痛苦比另一个人要大得多,你为前者所感到的悲哀也要大得多;如果你能够给予一个人一点点的快乐或者给予另一个人大量的快乐,那么你想要做第二件事情的欲望就要大得多。如果有许多的好处和坏处,你就要把你对它们的关注划分开来,划分的方式要与它们不同程度的价值水平相匹配。

比如说你对一个小得多的好处的要求很多,比应有的要求多得多,那就要算是肯定意义上的坏了:不成比例地分配你的关心就是坏处。这就产生了最后一个系列的不道德,即不合比例的不道德。

其中之一就是自私,比如说你对你自己较小的快乐的关心程度大大地大于你对别人较大的快乐或巨大的痛苦的关心程度。既然你自己的快乐是好的,你需要它也是好的,就其自身来说,你需要它更多,也总是更好的。但是如果你关注自己的快乐大大超过了关注别人的快乐,那么你的态度就失去了比例,失去比例的程度是足够地大,以至于使得合起来的全部的态度都变成不道德的了。极端的自私不仅达不到理想的好的水平,而其本身就是坏的。

极端的胆怯也是类似的。一个懦夫对避免自己的伤害和危险的关注,要大于对某种他可以靠冒风险而获得的较大的好处的关注。也许他可以拯救另一个人的生命或者帮助保卫他的国家,但是他太胆怯了,结果什么也没做。这也是足够地不合比例,因而是坏的。

所以有三种不道德。首先是单纯的不道德行为,涉及的是诸如爱坏处、恨好处这样的被错误地导向的态度,典型的就是恶意和忌妒;其次是漠不关心的不道德行为,在这里并没有一个被错误地导向的态度,而是你缺乏一个正确的态度,这些不道德行为包括无情和懒惰;最后是不合比例的不道德行为,在这里,你的态度也许就其本身的好处来讲是被正确地导向的,但是对于态度的各种客体而言是比例不当的,结果综合起来看你的态度就成了坏处了,这里我们发现的是自私和胆怯。而在每一个类别当中还有进一步的不道德行为。

考虑一下犬儒主义吧。这是一种丑陋的个性,一种你不会希望你的孩子长大后具有的思想。但是为什么呢?一个犬儒主义者认为,世界是一个糟糕的地方。他认为大多数人在内心深处是自私的,他们表面上对别人的关心只是一种“作秀”,而少数真正无私的灵魂却又被人利用了,所以只有王八蛋才兴盛发达。到目前为止,犬儒主义者都是悲观的,而仅仅是悲观主义还不成其为不道德。当一个悲观主义者对这个世界虚假的认识使他变得比实际需要的更加阴郁的时候,他仍旧可以持有有道德的态度:他可以为他认为他看到的坏处而悲哀,他也可以祝愿人们的生活过得更好。

这就是悲观主义与犬儒主义者的区别之所在。犬儒主义者绝不是为人们的自私而悲哀,而是偷偷地为此感到欣喜;他希望这个世界是糟糕的,并一厢情愿地说服自己相信这个世界是糟糕的(也许他看到了自己的坏处,但是也绝不会相信别人会好到哪里去)。字典上把犬儒主义者定义为“怀疑或鄙视人类真诚和美德”的人。犬儒主义者否定人类的好处,因为他仇恨这些好处,不想让它们存在,这就使得犬儒主义成为了纯粹的不道德。

现在考虑一下轻率。也就是你伤害了某人,因为你没有思考你在做什么;或者你食言了,因为你忘记了你所做的承诺。这些情况并不涉及在无情和懒惰中发现的那种无耻类别的漠不关心,在那种情况下,你知道一种行为有坏的特点,但是无论怎样你还是实施了那个行为。但是这些情况还是涉及到漠不关心,因为它们涉及的是不要自寻烦恼去了解更多。如果你真的不想伤害别人,你就会仔细地注意那些会伤害别人的事情;你会知道哪些行为有可能伤及别人,并因此而避免这些行为。如果你关注守信的问题,你肯定会记住你许下的诺言。所以,轻率是另一种漠不关心的不道德:对于你应该了解的事情关注得不够多。

最后,考虑一下骄傲。在人类之中,它涉及到一种虚假程度极大的信心。特别是那种过分的骄傲,或者在于为一个特征或一个成就感到快乐的程度超过了这个特征或成就的价值,尤其是与别人的特征或成就比较的时候;这种快乐的程度需要恰当。你不仅仅是在为你做的事情感到快乐,而是老是想着它,陶醉于它,而且想向别人吹嘘它。你对它的关注程度远远超过了你对别人类似的成就的关注程度,这就是一种不合比例的不道德。过分的骄傲经常是和夸大你的优点交织在一起的:你对你所做的事情产生了不合比例的快乐,这是因为你认为你所做的事情比它的实际情况还要好。但是你做这件事情是因为你想要比别人好,然后你用痴心妄想让自己相信你确实比别人好。我说过,夸大你的天赋可以刺激你更多地开发它们,而且这是做得到的。但是当其根源是一个想要比别人好的自私的欲望的话,它也涉及到一个卑劣的骄傲的不道德。不考虑我们的优点,甚至于还低估它们,这样我们就可以避免太多地被我们的优点所占据的这种更为普遍的不道德。

在这三种不道德当中,单纯的不道德在抽象意义上讲是最坏的,然后是漠不关心的不道德,最后才是不成比例的不道德。从另外一个人的痛苦中得到乐趣比不关心另一个人的痛苦更坏,不关心另一个人的痛苦比关心另一个人的痛苦较少更坏,关心另一个人的痛苦较少比关心你自己的痛苦较少更坏。但是这个抽象的排序并不延伸至所有具体的情况。如果我特意地给你造成一个小小的痛苦,我那微小的邪恶是不道德的,但却不是非常地不道德。然而如果我对你强烈的痛苦漠不关心,那就是非常地不道德了。汉娜·阿伦特“平庸的恶”的概念,首先是适用于阿道夫·艾希曼的,恰恰是指一个人造成巨大的邪恶并不是出自迫害狂或者其他恶行,而是出自于无动于衷的漠不关心,而对于大屠杀这样大的坏处的漠不关心,比小小的邪恶是要坏很多的。同样,对大屠杀关注较少而对于一个次要的好处比如你事业中的进展却关注得更多,这也要比微小的邪恶更坏,艾希曼也是这样做的。

虽然有三种不道德,却真的只有一种形式的美德(记住托尔斯泰关于幸福家庭的评论):这就是有被正确导向的态度,而这些态度又和它们客体的价值至少大致上是成比例的。为别人获取快乐的善良愿望,其强度相当接近于为你自己获取快乐的欲望;渴望知识,并与知识的重要性大致成比例;对于任何你感到的恶行或者忌妒觉得羞耻;有勇气愿意牺牲自己的舒适以换取更大的好处,尤其是给别人的好处:这些都是一个基本形式的美德的不同例子。

(摘自中央编译出版社《生命中最好的事物》 "作者:[加]托马斯·霍尔卡 " "译者:胡晓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