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谁给了你“嗤之以鼻”的权利

2015-04-29

现代阅读 2015年4期

根据安徽省阜阳市职能部门的公告,一辆公共自行车上的所有成本为9981元。为此,有律师质疑耗资过高,可能存在违法违纪行为。

阜阳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江志国接受媒体采访时回应,总投入的6488万元,并非只是6500辆公共自行车的成本,还包括了双立柱式锁车器、站点控制器、后台管理系统等配套设施及90名员工5年的运行管理费用,采购合法合规,经得起考验。并称,相关律师的质疑是“哗众取宠”,试图以这些自行车系统5年的运营成本偷换成车辆单价,以此制造舆论,他对这种做法“嗤之以鼻”。

1辆自行车将近1万元的成本,这要搁哪户普通人家都舍不得这么花,老百姓有疑问、想问问纳给政府的税是怎么花的,很正常。但正常的事弄出这么不耐烦的火药味来,反倒是一件不正常的事了。

民众质疑政府职能部门行使权力的程序是否合法、规范,是法律赋予的神圣权利。反过来,职能部门接受民众的监督、及时做好解疑释惑的工作,是法律对于权力规范和约束的一种责任和义务。阜阳的公共自行车投入,经不经得起考验,首先取决于经不经得起晒在阳光下的社会和法治监督。

阜阳相关部门的回复,只讲还有配套,没晒账本构成,并不能打消监督者的疑惑,其更将质疑当成了挑事,表现出极不耐烦的鄙视意味。

阜阳相关职能部门对于民众监督公然动怒,是权力神圣不可冒犯的习惯性傲慢。阜阳职能部门将接受监督、解疑释惑的应尽之责,当成民众对权力的挑战,不仅与群众路线走了一条相反的道路,而且将公众置于了权力的对立面,这种回应社会质疑的态度,反倒是应该被法治社会所嗤之以鼻的。

6488万元,阜阳为6500辆公共自行车投入了这么大价钱,不知详细成本构成的人们觉得离谱,提出质疑,恰恰是给了阜阳相关部门展示程序合法、清正廉洁的一次机会。阜阳职能部门面对质疑摆脸色,不如晒出公共自行车的成本账单。即使公布出来的账单再怎么干净,你对待民众的质疑,也没有“嗤之以鼻”这样的权力。

(摘自《钱江晚报》 " 本文作者:刘雪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