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的名义输入公式
2015-04-29引火虫
电脑迷 2015年1期
引火虫
平常时候,我们在Excel中输入公式时,一般是以“=”开始,偶尔也有以“+”开始,其实我们还可以使用“@”开始输入公式。
例如“@SUM(A1:A3)”或“@SUM(A1:A3)+1”(如图),输入之后按下回车键,可以获得与使用“=SUM(A1:A3)”或“=SUM(A1:A3)+1”一样的效果。需要提醒的是,“@”的后面必须紧接函数,如果是数字或字母则无法正常识别,此时“@”是作为函数的前缀符,输入函数之后的左括号将不会提示参数,编辑栏显示的仍然是“=”,如果你不希望在输入函数之后显示参数提示信息,那么不妨试一试“@”,这个功能在2003-2013各个版本之中都可以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