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创新完善山东城乡规划
2015-04-29张媛媛
山东画报 2015年15期
张媛媛
7月22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住建厅副厅长耿庆海解读《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和完善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面完成新一轮市、县(市)城市总体规划和镇总体规划修编,市、县(市)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100%,城乡规划实施符合率90%以上,并围绕规划编制、实施、监管和体制机制等四个方面,提出了17项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意见》在规划、监管等方面有多处创新。鼓励生活居住用地与无污染的产业用地等适度混合,促进就近就业,方便居民生产生活;对县城人均新增建设用地提出了不超过110平方米的明确规定;提出制定城市形态、城市轮廓、建筑景观与色彩、标识系统、文化符号等要素规划导则;建立重点案件核查和挂牌督办制度,对问题突出的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约谈等。
据介绍,山东将在2015年底前向所有市县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重点监督检查规划强制性内容实施情况,同时运用卫星遥感实行动态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