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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吐蕃《礼仪问答写卷》反映的思想观与实践观

2015-04-29田茂旺

民族学刊 2015年3期
关键词:伦理道德吐蕃儒家文化

田茂旺

摘要]本文通过对P.T.1283《礼仪问答写卷》内容的解读,认为《礼仪问答写卷》在选材、编纂体例上从训示、说教的立场出发,试图利用儒家文化的价值观去塑造敦煌地区民众的价值观,引导人们在处理各种人际关系与社会问题时都应遵循儒家文化法则。从这类模式化的历史记忆中揭示《礼仪问答写卷》对待儒家文化的观念与态度,有助于我们对敦煌藏文写卷中儒家典籍内容更深入的理解。

《礼仪问答写卷》(以下简称《写卷》)是在敦煌藏经洞发现的敦煌本古藏文文书P.T.1283 和 P.T.2111,由王尧先生、陈践先生相互补充对译而成 。全文是以兄弟对话形式来论述待人接物,应对进退,处理君臣、父子、师生和主奴乃至夫妻之间关系的文献。《写卷》提出了许多重要的伦理概念、范畴、命题,是研究吐蕃时期伦理道德的珍贵史料和专门性著作。[1](P.123)其内容既表现为吐蕃伦理文化对中原儒家文化的吸收, 又兼有吐蕃伦理文化鲜明的特征。

一、《礼仪问答写卷》的相关研究学界既有研究主要围绕《写卷》伦理道德的分类、吐蕃伦理道德与儒家伦理道德的联系等。首先伦理道德内容的分类研究方面,丹珠昂奔以《写卷》内容为例,从善恶、义务、良心、勇敢、家庭、婚姻等方面分析了吐蕃王朝兴盛时期的藏族伦理思想,认为《写卷》可能是唯一一卷没有受到宗教熏染的集合了吐蕃时期藏族先民的道德原则、道德规范和道德修养方法的伦理学著作,是藏族伦理学史上的重要文献[2]。马琨、王东生将《写卷》伦理思想分为“立身修德、为政为主、择妻尊妻、孝亲和家、养子教子、交友处事、知足致富”等七个方面,[3]并分析了立身修德是贯穿《写卷》全文伦理思想的基础,其他几方面在此基础上展开阐述, 如“为政为主”是立身修德之道在社会生活中为官和家庭生活中主仆关系处理上的具体应用。陆洋从善恶观、日常生活伦理、家庭伦理、经济伦理、政治伦理、因果报应观等方面进行了分类研究。[4]     学界对《写卷》道德伦理观内容分类研究使我们对吐蕃时期伦理道德观有深入的了解,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研究了吐蕃时期伦理道德与儒家伦理道德之间的联系。陈炳应《从敦煌资料看儒学对吐蕃的深刻影响》一文通过对《写卷》和莫高窟吐蕃时期的壁画,分析了中原儒学对吐蕃的思想观念、政治制度和器物层面上的影响,反映了青藏高原与中原地区早已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为蒙元时期的大统一奠定了基础。[5]陆洋以《写卷》和《论语》为蓝本,从家庭伦理、日常生活伦理、政治伦理等多方面对藏汉传统伦理思想进行了比较。他认为两个文本中谈及的很多伦理原则、道德规范、行为方式、思维模式、价值取向都是一致或相近的,但二者的不同点也非常明显,其中最大的不同是《写卷》中虽然出现了许多道德与伦理的概念、命题,甚至是范畴,但它不是一个具备理论形态和体系建构的伦理文本。而《论语》则具有完备的范畴系统和完整的理论建构。[6]周云水从人性观、人伦观、忠孝观和人生观几个政治角度分析,吐蕃伦理文化对中原儒家文化兼收并蓄的同时又带上了藏民族鲜明的文化特征。[7]由此可见,这类研究主要从人性观、人伦观、忠孝观、诚信观等方面与儒家伦理道德方面存在的共性进行了分析,说明了儒家文化对吐蕃伦理道德的影响。其他方面还包括《写卷》中仁学思想进行了专题研究。周云水比较《写卷》和《论语》中仁学思想,认为《写卷》的写作源头是《论语》中“仁”的思想,在长期的吸收和渗透过程中,藏族先民又将仁爱观和佛教的“积德”思想有机结合,表现出普遍的友善、好客、济难、安于现实的乐观以及好打抱不平的良好品质。[8]     综上所述,学界对《写卷》做了奠基性的研究。学术界较少关注《写卷》内容反映的思想观与实践观。班班多吉、 史达对《写卷》作者的伦理观从如何对待朋友、奴仆、父母、子女、妻子、财富等方面进行了阐述,而对《写卷》内容试图如何利用儒家伦理道德观去塑造敦煌地区民众的人格以及伦理观念的实践等方面的思想观、行为观仍未涉及。[9]本文将对前人未涉及到的问题进一步分析,以便于更好地理解吐蕃文明中蕴含的儒家文化因素。

二、儒家文化入藏的时代背景松赞干布在兼并其他部落建立吐蕃王朝后,先后借鉴、引进唐的一些制度、文化、技术来变革、管理吐蕃社会。那么,吐蕃为何要引入儒家文化,在引入前吐蕃的社会形态以及伦理道德到底处于何种状况?只有在较好地弄清上述问题后,才能更好地理解吐蕃文明中蕴含的大量中原儒家文化因素。     吐蕃王朝位于海拨三千米以上的青藏高原,松赞干布在兼并其他部落建立吐蕃王朝以后,奠定了吐蕃的社会形态,即以悉补野氏族为吐蕃统治中心的上层氏族社会和无氏族门望、毫无社会地位的下层平民社会[10]。这两个阶层不可互通,吐蕃的上层社会是封闭的贵族集团,下层社会无管道进入上层社会。如《册府元龟》的记载证实了这点,“吐蕃其设官,父死子代,绝嗣则近亲袭焉。非其种类,辄不相伏。”[11]同时,在吐蕃的上层社会中,吐蕃王室与贵族,贵族与贵族间关系比较紧张。另外,如《吐蕃大事纪年》多次记载大臣被贬或被杀之记录[1](P.149-152)。     通过上述多位大臣被害的事例来看,在松赞干布统一各部落初期,吐蕃王室与贵族,贵族与贵族间关系非常紧张。在法律制度和伦理道德不健全的情况下,吐蕃君臣之间只有通过盟誓来维系。如松赞干布与韦氏一族盟誓的誓词为“……无论何年何岁,决不对义策之子无罪而责谴,决不听信奸人离间……义策之子孙任何人对赞普有意外不忠之事者,即对不忠者本人以外,决不株连,其他未参与盟誓之人,决不加罪……”[1](P.164-165)因此,从吐蕃王朝初期的道德伦理来看,还相当缺乏,正如《 新唐书》载,那时的吐蕃社会“其吏治,无文字,结绳齿木为约”;“其俗,重鬼右巫,事羱羝为大神” [12]。在公元641年成功迎娶唐文成公主后,吐蕃王室热衷学习中原儒家文化,并将之有机地融入吐蕃文化中。因此,儒家文化是当时吐蕃社会道德伦理观相当匮乏又急需要建构一套伦理观来处理社会关系和社会问题的情况下移植的。其立场是站在上层社会的角度,想利用道德伦理来训世、说教,调和、处理当时尖锐的社会矛盾以及说服臣民接受其统治。同时,中原儒学自春秋晚期孔子创立以来,由最初的一种学说发展到儒术独尊的官方哲学,形成了中华道德国家、礼仪之邦的传统,促进了中国社会的进步与汉唐盛世的建立。正如陈寅恪先生所言:“李唐一代为唐朝与外族接触繁多,而甚有光荣之时期。”[13]此一“光荣之时期”应是李唐以儒家文化为中心对周边国家、异民族的影响,吐蕃也不例外。     当吐蕃占领敦煌地区后,于公元786-848年在吐蕃赞普的管辖之下。吐蕃本土常常处于佛苯之争中,其政权已经日益衰落。同时,赤松德赞执政期间, 多次对外扩张,导致了吐蕃民众的大量死亡, 在沉重的军费压力之下,很多破产贫民沦为奴隶, 逐渐形成一股反抗力量[14]。而远离拉萨治理敦煌的吐蕃官吏并未卷入此一事件中,试图将吐蕃传统的伦理道德结合儒家伦理文化作为对敦煌地区民众进行道德驯化。 《写卷》正是在这样的内外交困的历史条件之中出现的。

三、《写卷》伦理道德观的内容与实践(一)P.T.1283《兄弟礼仪问答卷》伦理道德标准的内容分析     在吐蕃统治者逐渐接受儒学的情况下,儒家思想慢慢由上层社会渗入到民间指引人们的日常生活。《兄弟礼仪问答写卷》伦理道德标准的内容要求一个人须具备儒家的“仁、义、礼、智、信、廉、耻、孝、勤”等。涉及“仁”学思想的集中体现在第11、33、35、36、42、53、54条[1](P.128-139),这七条主要围绕 “仁”的含义、如何看待“仁”以及如何行使“仁”等方面进行了问答,是处理人与人的关系和做人的根本原则,是内心的行为准则。     《礼仪问答写卷》涉及“义”、“礼”的内容集中体现在第26 、36、66条。如(26)问答对“义”进行了诠释,弟问:“如何能使眷属相聚和睦?”兄云:“铭记情义。同心协力,不仅眷属和睦,行至何方亦相安无事……若彼此不和,大患而已,别无其他。”该问答主要强调“义”在维系社会关系中有其重要意义。     如第(36)问答对“礼”的伦理道德观进行了阐释。弟问:“我有一个干练之仆,若施以财宝,我将变穷,若不大加赏赐,何以报之”?兄云:“不予权力而令其知礼,乃是最上乘之酬答,财宝亦在其中矣……”第36 答说,对下属最好的赏赐是让其懂礼节胜过权力、财物,说明“礼”在权、财、物等众多因素中占首要地位,强调了礼是作为一个人行为处事的根本原则,具有外在的规范。     《礼仪问答写卷》涉及 “智”、 “ 信”的内容集中体现在第34、38、53、54条,围绕智慧、信任进行了问答,如第34、38弟问:“如何能使别人信任自己?” 兄云:“从不说谎言,大家即信服,人若信服,众人即信任”。即要讲信用、不说谎话是赢得他人信任、服从的首要前提。 如第35、53对智进行了回答,弟问:“施以何种仁爱为最?”兄云:“主人仁慈,比授予政权还好。官长仁慈地给予智慧、教诲乃是最大的仁慈。”说明了“智”的重要性。     从上述分析来看,写卷中对一个人的伦理道德标准要求仅仅具有“仁爱”、“仁慈”的道德观还不够,还要讲诚信、具备智慧的头脑,在应对纷繁复杂的现实事件时才能把握好,同时还应长幼有序,官仆之分,主奴有别,遵守法律,不触犯礼俗等。     (二)P.T.1283利用儒家伦理观对民众人格的塑造     上文通过对写卷所包含的儒家伦理道德观内容的分析,可知作者在选取材料时意图利用上述内容对敦煌地区民众人格的塑造,下面将分析是如何渐次展开的。“人格”是一个心理学的概念,通常是指一个人的内部气质、冲动、倾向、喜好及本性。写卷中涉及对“仁爱”思想的人格塑造,如第54①问答了如何培养“仁爱”的思想,首先要在一个有仁爱氛围的环境中熏陶,如跟有仁爱的上司或师长学习,领悟其精髓,其次是与不过奢华生活、有思想的仁者学习,耳濡目染、培养仁爱、正直厚道的思想观念。     对“智”、“识”的塑造,如第53问答②说明了让一个人增长见识、智慧,应该置于对自己仁爱、正直而有智慧者跟前学习、训练,才能有效果。其他还涉及到对“礼、义、廉、耻”等伦理道德观的人格塑造,因篇幅所限,在此不论述了。     另外还对如何树立、塑造自我的家庭观、婚姻观、财富观等进行了问答,对如何塑造家庭观、婚姻观,第57、58、59、60、61、62进行了相关问答③,树立正确的家庭观、婚姻观,应该有责任感、公正、公平的观念,对父母长辈要尽孝道。要将一个人塑造成维护儒家所提倡的父父、子子、忠孝、节义等纲常伦理思想。     如何形成、塑造正确的自我财富观,④一个人对待财富方面应适可而止,能够满足基本需求即可,对人生幸福的追求不仅仅建立在物质基础之上,同时还要正确区分财物的正与邪。     因此,从写卷中对人格与自我塑造来看,主要是运用儒家的“仁、义、礼、智、信、孝、廉、耻”伦理道德标准来塑造。     (三)P.T.1283《兄弟礼仪问答写卷》运用儒家伦理道德观的实践     当一个人具有上述儒家伦理观的人格特点,在与他人发生了一系列关联后,如何去处理(实践)?处理时遵循怎样的文化法则?写卷中对这些问题都进行了很好的问答,主要体现在处理君臣、父子、师生、夫妻及主仆间的社会关系及其他社会问题时,充分运用儒家伦理道德观准则。     写卷涉及处理社会关系时,包括君臣、父母、师长、夫妻、朋友、事业伙伴关系等⑤,上述对如何处理上下级关系进行了问答,上师对待下属时,应该行为正直、品德高尚、有分寸、讲原则、爱惜下属、客观公正地指出或纠正下属的缺点,不要居高临下。下属对待上师时应设身处地,分忧解难,行为要恰如其分,守法守纪。     处理父母、师长、长幼方面⑥, 问答反应了对待父母、师长、长幼时,铭记情义,本着尊老爱幼、善良正直的处事原则。     在处理事业伙伴人关系方面,如(19)弟问:“一切事业,岂可不议而行,但应如何议之?”兄云:“开始计议,荤荤大端,须和众人商议。所有议事,一开始即应细致、斟酌,以期达到预定目的,后则不再更动。一切商讨、想法,心境宽松,思想开朗,方可达到目的。事事皆疑,心存报复,虽有微念,也须改之,否则,能误大事。磋商时,先自问自答,能完成乎?抑或不能!事业……与友同心,不能损人,无虑指责……”。问答指明处理事业伙伴关系时应诚实守信、平等协商的原则。     在交朋结友时应遵循志同道合、不沾染恶习的原则。如 22弟问:“一位贪财人,且有智慧,若需与之共事,应如何行之?”兄云:“彼虽有智慧,然任何时候,贪财与聪睿正直一时难以区分时,开始,不与交友,即不会有争吵之由。如此若不可行,则最后亦应好好相待。自身勿沾染恶习,勿做无理之事。”[1(P.384)     综上所述,《写卷》内容无论是编撰指导思想还是选材、谋篇布局都以儒家思想“仁、义、礼、智、信”为准绳,以隐恶扬善,维护儒家所提倡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忠孝、节义等纲常伦理,维护其正统思想。《写卷》着重从平常的生活实践中建立起人间正道,没有过分强调高深的理论,而是从待人接物的生活琐事入手去培育民众的伦理人格。

四、结语从《写卷》内容结构来看,隐含着一个严密的逻辑体系:一是对伦理道德内容“仁、义、礼、智、信、孝、廉、耻”的诠释;二是利用这一套标准对个体人格的塑造;第三在日常生活中处理各种人际关系与社会问题时应遵循儒家文化法则。《写卷》内容谈到“做人之道为公正、孝敬、和谐、温顺、怜悯、报恩、不怒、知耻、谨慎而勤奋。虽不聪慧机智,如有这些, 一切人皆能中意, 亲属亦安泰”。而与此相反的“非做人之道是偏袒、暴虐、轻浮、无耻、忘恩、无同情心、易怒、骄傲、懒惰是非做人之道, 身上若有这些毛病,一切皆不会中意。”[1(P.383)这说明对一个人的人格标准总体要求是公平合理、秉公办事、孝敬父母、尊敬长老、报恩等,其中公正、平等原则是最根本的做人之道。因此,《写卷》首先要求每个人按照这样的道德规范言说行事。其次, 希望统治者对老百姓要施行公正之法。可见吐蕃王朝移植、引入儒家文化是当时吐蕃社会道德伦理观相当匮乏又急需要建构一套伦理观来处理社会关系和社会问题的情况下进行的。立场是站在上层社会的角度,想利用道德伦理来训世、说教,调和、处理当时的社会矛盾。在这一意图下,吐蕃王室派遣贵族弟子到唐学习儒学,翻译儒家文本以及唐朝派遣文人雅士去吐蕃宣讲儒学等。因此,《写卷》内容在选材、编纂体例原则上都有其自身的丰富内涵,通过对藏文儒家典籍记载的内容分析,不仅可反映出吐蕃史家对中原儒家伦理道德的认识,也可反映史家想充分利用儒家文化对敦煌地区民众的人格塑造的历史观,其目的是为了塑造具有儒家伦理道德观的人格结构去规训人们的思想、观念、行为与实践。因此,《写卷》的思想观是想通过儒家伦理道德观协调吐蕃社会各方面的关系,来修复、维系社会秩序。      注释:     ①李方桂《吐蕃大相禄东赞考》第78页所记载如下:唐代吐蕃有10任赞普,其中有六位死于非命(墀德祖赞有云为臣下所害,有云为赛马摔死;有云为蕃教巫术所害,有云为暗箭所杀,有云为妃毒杀;牟尼赞为其母后所杀;墀祖德赞为臣下扭断脖子而亡;乌依冬赞死于暗箭。10位有六位横死)。又如自娘芒保杰尚囊到论钦陵,大约不到100年间,7位大相中有5位因不忠而自杀或被杀。     ②王尧、陈践译注《敦煌吐蕃历史文书》,第142页,问:“如何才能有“识”?”兄云:“无论何时,决无不讲(宣讲)而有识,不修学(教诲)而领悟之事。聪明人凡事皆知,但教诲后则更勤奋,宣讲后则更听话。敌人有优点也要学,自己有错误也应弃。公正地指出即使是责骂也应高兴,错误指引,即使是仁慈也应摒弃。由此可见,父母、兄弟长辈没有比毫无保留地教导训练子侄青年人品忠诚更紧要者……教诲自己子侄,首先置于对自己仁爱而有智慧者跟前学习、训练。然后,置于位高家贫之大臣跟前学习、训练。然后,置于正直有名望之人跟前学。为人不忠厚,即使权大位高也不应放在他身边学习。年轻人,变化多端,对歹人、贪者勿依靠而结交。”     ③王尧、陈践《敦煌古藏文文献探索集》,389—390页,如(59)弟问:“已父若有妻妾,我若依照父言行之而与母意相违;若依母意行事,又与父意相违,以何做法为是?”兄云:“应该一心调和,自己对生母和庶母要同样亲热平等相待。有理无理首先要公正行事。大妻小妾合于当地风俗,表面要相等而不应有特殊。要消除女人因无止境地偷藏财物而造成不愉快之事。自己对她们要产生感情,都应和谐而无矛盾,彼此和睦相处。”又如61弟问:“婆媳发生争执,应如何办?” 兄云:“此事很多,乃人间习俗。成亲后,公婆对媳妇勿当面呵斥、指责。一般以解释、讲叙为是。媳妇也应将公婆作父母看待。相争、乱说均不妥,应尊敬而有(等级)长幼,善为侍奉为是。如此行之,口角怎会产生?男人要美貌之妻,此乃不可缺,但若以父母为敌,宁无过乎?互相斗嘴亦不妥,亦是过失。任何人,年轻时为媳,年老时为婆。人生要经历两个阶段,要看到自己也会衰老为是。父子俩人真诚相待为是,相互谦让,就不会有口角。对外出(之子)与在家(之子)应给以等同的财产,此谓公道。”     ④王尧、陈践《敦煌古藏文文献探索集》,382页,如10弟问:“何种事物见而不乐,食而不香?”兄云:“不义之财见之如鬼不善不乐,诱饵之食,见而欲呕而不觉其香”。 11弟问:“珍宝美好,食物味香,赠此二者,颇类仁爱,何以要如此看待?”兄云:“珍宝、食物二者若是起意不良,则成重压,自应视为死敌矣。”如63弟问:“对财宝如何掌握分寸。”兄云:“应掌握知足之分寸。”64弟问:“多少即可?”兄云:“肚不饥,背不寒,柴水不缺不断,即可足矣!这些目的达到,富裕而安逸,超过以上财物,不会安宁富裕。财宝役使自己,财宝即成仇敌。”     ⑤王尧、陈践《敦煌古藏文文献探索集》,385页,如27弟问:“如此行事,即可和睦,如何方能使人同心协力。”兄云:“即使身为上师,亦需行事适可而止,恰如其分。居高位而不欺凌、役使下人,行为正直。下人亦能瞻前顾后,为未来永久平安,能不断地做出成绩。再者,上面之人应高尚而爱惜下人……于家庭之中,勿过于专横,勿过于滋扰下属。做事勿拖沓,勿使下属不满,应该抓紧完成。再者,应有长幼之序,官仆之分,主奴之别。勿违当地礼俗,严谨行之。”;如28弟问:“何为规矩?”兄云:“凡年轻之人,奴仆之辈,对之勿似对土、石一般遗忘。勿作不让其生儿、无经济基础之事。应设身处地,役使要恰如其分。若对子、姬与奴仆能如此行事,则对已有利,他人亦欣然愿意亲远。如此行事,即合规矩。合规矩,则不会出现伤风败俗之事,严而行之,其谁不喜?如此行而不变,即为公正之法。主奴之间、官仆之间、老壮之间,行公正之法,谁不歆羡而?集!”(30)弟问:“如何役使性情野犷之奴及愚奴?”兄云:“无论何时,缙绅以恩养之,则奴仆当然以严法役使之。但对贤愚不同之辈,恩与罚皆不可废。对桀野之奴仆,严以驯之,若能改正,应施以恩惠,赞扬之而使其归于正道。对愚者应尽力劝说、诱导。心背离者则教诲之。有时,其为善,应施以恩惠,加以赞扬,安抚之。勿令气馁,勿令分心,锐意为之。如好好歹歹,反反复复,为非作歹,则严加惩处。”     ⑥王尧、陈践《敦煌古藏文文献探索集》,386页,如第32问答:“侍奉、孝敬有何利益?”兄云:“儿辈能使父母、师长不感遗憾抱恨,即为最上之孝敬……父母养育儿子,儿子敬爱父母之情应如珍爱自己的眼睛。父母年老,定要保护、报恩。养育之恩,应尽力报答为是。例如,禽兽中之豺狗、大雕亦报父母之恩,何况人之子乎。虽不致如愚劣之辈不能利他,也应听父母之言,不违其心愿,善为服侍为是。父母在世时,子辈可当面议明为好(如财产方面)。而且,不宜操家务之权。儿子尚且不能如此做,况儿媳乎。不孝敬父母、上师,即如同畜生,徒有‘人名而已。”谈到孝敬、侍奉,将孝敬列为仅次于做人之道的公正后,为什么要提倡孝敬呢? (52)弟问:“有子女如何行事,给何财物为上?”, 兄云:“任何办法都应善为才是,将正直无误之正道作为财富交给他们是最大馈赠,生命和政事皆聚其中矣!”

参考文献:     [1]敦煌吐蕃历史文书[M].王尧,陈践,译注.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1988.     [2]丹珠昂奔.吐蕃王朝兴盛时期的藏族伦理思想[J].青海社会科学,1985,(4).     [3]马琨,王东生.《礼仪问答写卷》伦理思想解析[J].西藏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 ,(5).     [4]陆洋.吐蕃礼仪问答写卷中的藏族传统伦理思想[J].北京印刷学院学报,2004,(3).     [5]陈炳应.从敦煌资料看儒学对吐蕃的深刻影响[J].敦煌研究,2004,(4).     [6]陆洋.藏汉传统伦理思想比较——从《礼仪问答写卷》和《论语》谈起[J].中国藏学,2008,(1).     [7]周云水.从《礼仪问答写卷》看吐蕃伦理文化与儒家伦理的关系[J].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12).     [8]周云水.浅谈敦煌吐蕃文书《 礼仪问答写卷》中的仁学思想[J].西藏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3).     [9] 班班多吉,史达.《礼仪问答写卷》中伦理道德观初探[J].西藏研究,2004,(3).     [10]林冠群.唐代吐蕃历史与文化论集[M].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2007:174-175.     [11]《册府元龟》卷961《外臣部土风三》.     [12]欧阳修,等.新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6072.     [13]陈寅恪.陈寅恪先生论文集[M].“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76:189.     [14]吴广成.西夏书事[M].兰州:甘肃文化出版社, 1995: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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