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饭碗”不再成为“干部”的共识
2015-04-29
“在中国走到新的历史十字路口之际,必须看到,吏治问题,已不只是简单的腐败问题,而是更为关键的政治全局性问题。”“如果解决不了,中国将可能陷入长期治理困境。”
7月22日,媒体报道称,原山东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颜世元,因涉山东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一案,被降为副厅级。
“问题”官员被降职已成为一种常态。据不完全统计,自十八大以来,已有80多名干部被问责降职,其中被降级的副省级及以上高官中,江西省委原秘书长赵智勇被降七级。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副教授孙蔚表示,7月2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下称《规定》)已成了悬在广大领导干部“乌纱帽”之上的利剑,将对其为政心态产生深远影响。
系统化制度化的“问责制”
“《规定》将‘选人用人任人唯亲、徇私舞弊‘对配偶、子女教育管理不严等5类情形纳入官员‘问责行列,既是贯彻党中央‘三严三实‘八项规定等方针路线政策,也是对高层‘用人思路进一步的细化。”
但和以前仅强调领导干部“岗位职责问题”不同,这次《规定》还强调“官员个人自律”。比如:干部“理想信念动摇”“不执行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制度,或者个人有关事项不如实填报甚至隐瞒不报的”,经组织提醒、教育没有改正者,将被“予以调整”。
“相比较之前的制度,《规定》在内容上更加细致、在程度上更加严格、在可操作性上更科学。”专家石伟认为,全面从严治党是“四个全面”的政治保证,关系其推进效果与力度。比如:《规定》不但规定了“问责”的条件,还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调整情形进行了详细规定。
因此,《规定》“有着十分鲜明的现实指向,也有着巨大的现实意义”,同时“根据调研结果显示,如何让领导干部在选拔任用和问责追责中更好地实现‘能上能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课题,也是广大党员干部普遍关注的问题”。
“平庸干部要‘下。有问题者不仅仅是‘下,还要问责,防止‘以下代责。”学者姬亚平表示,《规定》重在解决“干部能上能下”问题,尤其是“下”的问题。这是干部人事制度的重大改革,也是社会法制化的要求。
石伟称,未来我国的干部“问责制”将更加系统化、常态化。
打破干部级别调整“潜规则”
近年来,随着公务员招考模式的变化,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但公务员队伍的管理指标考评体系尚未形成。讲规矩,必须先有规矩的‘框。”学者王明杰表示,中央此次下发的《规定》为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指明了一定方向,“是好事,能够树立政坛新风气”。
学者余盛峰认为,过去传统意义上的“能臣干吏”已无法有效应对其局面,“新时代正呼唤一个新的官僚精英群体”。
“比如我国在外交、财经(如救市)等领域,都出现了捉襟见肘、无优秀人才可用的局面。因此,中国领导干部现在面临的不再是简单的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而是过去治理经验无法应对的大量复杂问题。”
余盛峰表示,目前我党在改革开放之初强调的“干部四化”(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正在发生变化。王明杰认为,《规定》是对“四个全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进一步细化与说明。
专家孙蔚则表示,《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对公务员任免、调任、奖惩等的详细规定,虽让公务员岗位比较稳定,但其“铁饭碗”的社会印象已经不再成为公务员内部群体的共识,而干部能上不能下却长期成了业内的“潜规则”和心理预期。
“后反腐”时代的干部约束机制
“干坏事要下台,不干事要下台,干不好事也要下台。”专家孙蔚认为,党的十八大召开后,中央反腐力度、深度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前所未有,但“反腐最终仍要以规章制度约束人,否则老虎打掉一个,又出来一个,难以休止。”
孙蔚表示,“中央此次印发的《规定》是应对反腐以后如何对干部形成有效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而制定的具体规章制度。不仅要查处腐败官员,而且要调整已明显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的领导干部,把‘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领导干部坚决调整下来。”
王明杰持不同意见。在他看来,《規定》对“干部能上能下”的规制与当前国家的反腐不应该有必然联系,“应该与经济发展、历史进步、社会文明和责任等关系更为密切。它关注的不仅仅是人的问题,更多应该是岗位的绩效问题,比如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政治效益等”。
王明杰认为,长期以来,我国党管干部因公众参与度不够、顶层设计体系不完善,给老百姓留下了组织部“管进”,纪委“管出”的印象。
孙蔚解释称,民众对组织部、纪委的上述印象是有原因的。就具体职能而言,组织部的核心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选拔任用,但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选拔任用中的监督也是其重要职能。
“领导干部‘进这一关,组织部承担主要职能”。在干部监督过程中,组织部如果发现有问题的有权对其调整提出建议。但“这个‘出与纪委的‘出不一样,干部级别大多数能得到保留”。
纪委主要负责查处干部队伍中的腐败案件。他们在处理党员领导干部时,轻则提出纪律处分,重则送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孙蔚认为,“这种调整进一步落实了中央有关‘三严三实的战略方针,是对党的干部工作的一次重要改革和突破。”
余盛峰引用中国问题专家郑永年的观点称,“在中国走到新的历史十字路口之际,必须看到,吏治问题,已不只是简单的腐败问题,而是更为关键的政治全局性问题。”“如果解决不了,中国将可能陷入长期治理困境。”余盛峰认为,我国目前的领导干部管理问题不仅仅是“旧的官员类型不足堪用,还包括加速的人才流失、逆淘汰机制、普遍腐败、锦标赛体制困境、激励机制再寻找、政务官遴选、事务官晋升等一系列问题”。
“下谁?为什么下?哪些行为属于不作为、乱作为?”王明杰表示,这些《规定》没有明确。因此,引进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论、方法、技术,邀请人力资源行业专业人士,对领导干部岗位进行工作分析与评价、反复论证,构建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体系至关重要。
(《民主与法制时报》2015.8.15 薛应军/文)